中国农业政策:支持水平、补贴效应与结构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政策论文,中国论文,效应论文,特征论文,水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2004年以来,中国实施了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直接补贴等一系列农业支持政策,在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这些支持政策究竟产生了怎样的补贴效应?其结构特征如何?本文拟运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生产者支持估计(PSE)方法全面系统地评估这些支持政策的补贴效应、扭曲影响和结构特征,以期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
一、农业政策的评估方法与评价指标
如何测度和评估农业补贴政策的影响,多年来已形成若干较为成熟的方法。如Bela Balassa提出的名义保护率(NRP)①、Corden W.M.使用的有效保护率(ERP)②、世贸组织(WTO)根据农业多边谈判需要而建立的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分类标准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构建的由生产者支持估计(PSE)、消费者支持估计(CSE)等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④。
其中,生产者支持估计(PSE)是OECD多年来用于评估和监测其成员国农业政策改革效果的方法。早在20世纪70年代,T.Josling(1973)教授首次提出用生产者补贴等值(PSE)衡量农业政策的支持与保护水平。80年代中期,OECD对PSE进行系统的修改和完善后,用于评估和监测OECD成员国农业政策改革进展与成效(程国强,1993a)。90年代以来,由于OECD国家农业支持政策措施日益增多,政策影响更加复杂,OECD分别于1999年和2007年两次对PSE政策分类⑤ 及计算方法进行系统地修改和调整,并更新PSE数据库。自2000年开始,OECD将PSE方法扩展运用到俄罗斯、前东欧国家、南非、中国、巴西等非OECD成员农业政策的评估。为了便于国际比较,本文采用PSE方法评估近年来中国农业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充分利用PSE数据库更新后的现有数据资料进行比较分析。
农业政策的实践表明,一项农业政策措施可以达到一个或多个政策目标,而政策的实际效果则取决于具体操作方式。因此,采用PSE方法评估农业政策,OECD并没有根据政策的目标与效果进行分类,而是按照政策的指向,把农业政策措施分为3种类型,即,对农业生产者的支持措施、对消费者的支持措施和对农业一般服务的支持措施,分别用生产者支持估计(PSE)、消费者支持估计(CSE)、一般服务支持估计(GSSE)等指标测度农业政策的总支持水平(即支持总量估计,TSE)。
1.生产者支持估计(PSE,Producer Support Estimate),即测度实施农业支持政策措施后,农业生产者获得从消费者和纳税人转移的补贴总额,本文称作“农业生产者补贴”。具体分为:一是价格支持,即通过价格政策、市场干预等措施向农民和农产品提供的补贴支持,支持成本由政府财政和消费者共同负担,用MPS(即Market Price Support)衡量;二是直接补贴,即按照一定标准和条件直接给予农民补贴,补贴支出由政府财政负担。其中直接补贴可分为与农产品产量、农资等投入品使用、种植面积、动物数量、经营收入等挂钩的直接补贴(简称“挂钩补贴”),以及与上述不挂钩的直接补贴(简称“脱钩补贴”),如表3第2列所示。具体可采取如下指标反映。
(1)生产者支持估计百分比(%PSE)。PSE反映的是农业生产者补贴的绝对额,而%PSE作为衡量农业生产者补贴水平的相对指标,是生产者支持估计(PSE)占农业总收入(即以生产者价格计算的农产品产值加上对生产者的财政预算支持⑥)的比率,反映了农业总收入中来自农业支持政策作用的份额,本文称其为“农业补贴率”,参见公式(1)。如%PSE为40%,表明农业总收入的40%来自农业支持政策的作用,另外的60%源自没有政策支持措施的市场机制。
3.一般服务支持估计(GSSE,General Services Support Estimate),衡量政府财政对整个农业部门的补贴支持水平(即不是专门针对农民和特定农产品的补贴支持),包括科研推广、培训、粮食安全储备、检验检疫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等支持项目。
其中,一般服务支持估计的百分比(%GSSE),是GSSE占农业支持总量(TSE)的比重,%GSSE越高,表明农业支持政策措施对农业生产者个体行为决策影响程度较小,市场扭曲作用相对较弱。
4.支持总量估计(TSE,Total Support Estimate),衡量实施农业支持政策措施后,从纳税人和消费者转移到农业部门的所有补贴。TSE也反映了农业支持总成本,即消费者和纳税人的成本,扣除进口收入。农业支持总量估计百分比(%TSE),是TSE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本文称其为“农业总支持率”。%TSE越高,意味着国民收入中用于支持农业的比重越高,农业支持负担越重。
运用PSE方法评估农业政策,通过绝对数量指标(如PSE、PSCT、TSE等)和相对水平指标(如%PSE、%PSCT、等)构成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有效反映出农业支持水平、结构特征、市场干预程度等信息。
二、中国农业政策措施的分类及数据处理
(一)中国的主要农业政策措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与结构变迁,中国农业政策发生显著变化,逐步实现从歧视农业、剥夺农业向反哺农业、补贴农业的根本性转变。特别是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出“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中国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农业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第一,全面取消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农业税赋,仅此项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达1200亿元。第二,探索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通常称作“四项补贴”)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农业补贴,其中“四项补贴”金额从2002年1亿元、2004年145.2亿元快速增长到2010年1344.9亿元。第三,全面放开粮食市场价格和购销经营,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2008年以来,政府连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分别从每斤0.72元、0.69元、0.69元提高至2011年0.95元、0.93元、0.93元,分别增长31.9%、34.8%、34.8%;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分别从每斤0.70元、0.72元、0.75元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增长45.7%、48.6%、70.7%,对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第四,大幅度增加农业一般服务补贴支持。如为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油生产的积极性、鼓励粮油产业发展,对粮油生产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奖励措施;为实现《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提出的粮食生产目标,中央财政加大对大中型灌区等水利骨干工程、小型农田水利等田间工程、农业科研创新能、良种繁育与技术推广体系、农技服务与农业病虫害防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等建设投资的补贴支持。
(二)中国农业政策的分类
根据OECD的PSE政策分类标准,可将中国现阶段农业政策措施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农业生产者支持措施,主要包括,(1)市场价格支持,如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临时收储措施;(2)投入品使用补贴,如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大型粮棉糖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3)与产量挂钩的,基于现期种植面积的补贴,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⑧ 等;(4)与产量不挂钩的,基于非现期收入水平的补贴,如农村扶贫项目等;(5)基于非商品标准的补贴,如退耕还林补贴、退牧还草补贴等。
二是农业一般服务支持(GSSE),包括粮食安全储备支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计划、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具体如表3所示。
(三)数据来源及技术处理
1.数据来源及处理。本文使用的基础数据中,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来自《全国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或者以此数据为基础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方式见表4);农产品进出口量值来自《中国海关统计年鉴》,边境参考价格(FOB价格或CIF价格)由进出口量值计算所得;农产品进口优惠税率来自《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农产品产量、人民币汇率、GDP等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农产品消费量来自FAO(1993~2007年)与国家粮油信息中心(2008~2010年);财政预算支持总量来自财政部公布的《全国财政决算》(历年),分项数据搜集于财政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网站。
其中,由于2010年多项数据还未公开发布,因此采取估计推算的方法进行处理。具体估计方法如下:农产品生产者价格用2009年农产品生产价格与2010年1~9月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估计;农产品进出口量值用2010年1~9月进出口量值与2009年同期比例估计全年进出口量值;农产品产量中,粮食、油料、糖料和肉类等品种用2009年产量乘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增产幅度估计,其余品种则用2009年产量乘以前5年(2005~2009年)平均增长率估计;财政预算支持总量及分项数据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估计。
2.市场价格支持的计算处理。测度市场价格支持(MPS)是,PSE方法的核心。MPS衡量的是,实施农业支持政策(如保护价收购等价格支持措施,进口关税、进口数量限制、出口补贴等边境措施)所产生的国内市场价格与边境价格的价差,引起消费者和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的收入转移,由市场转移(Market Transfers)和预算转移(Budgetary Transfers)构成。
测度特定农产品的市场转移,需用国内市场价格与边境价格的价差(MPD)、国内产量、消费量及进出口量对消费者向生产者的转移、消费者其他转移、纳税人向生产者的转移等进行计算⑨。即,国内市场价格与边境价格的价差(MPD)是决定市场转移乃至MPS水平的核心因素之一。OECD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MPD计算方法,一是采用特定农产品的国内生产者价格与边境参考价格之间的差额表示。通常情况下,净出口农产品选择出口离岸价,即FOB价格作为边境参考价,净进口农产品选择进口到岸价,即CIF价格作为边境参考价。二是运用出口补贴与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MFN实施税率)计算MPD。净出口农产品用出口补贴与年度出口额的比率计算,净进口农产品用最惠国(MFN)实施税率计算。主要处理方法为:
第一,净进口农作物产品,如小麦、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⑩,由关税及关税配额等边境措施或国内价格支持措施产生的MPD,用国内生产者价格、以中国进口该产品的CIF平均价格为边境参考价测算。
第二,净出口农作物产品,若国内实施了价格支持措施,如稻谷、玉米,需用国内生产者价格、以中国出口该产品的FOB平均价格为边境参考价测算;如果未实施价格支持措施,如苹果、花生,则该产品的MPS为0(11)。
第三,畜产品。由于中国畜产品的生产者价格数据是由活动物的生产者价格数据折算而来,而边境价格数据则与进出口税号对应,因此无法采用CIF价格作为边境参考价。因此,对净进口的畜产品,如羊肉、猪肉、牛肉(12),由于进口关税等政策作用,采用进口最惠国(MFN)实施税率与国内生产者价格来估算MPD。对净出口的畜产品,如禽蛋,由于没有实施价格支持或出口补贴,MPS主要是由饲料成本引起的,即饲料谷物价格支持引起的补贴转移效应。
三、中国农业政策的支持水平与补贴效应
应用PSE方法对中国农业政策措施的支持补贴水平进行测算,得到如表5、表6的估计结果。从这些估计结果中,可辨识中国经济增长与农业补贴的本质关系。研究表明,中国对农业实施的支持政策经历了如下3个重要的转折阶段。
第一阶段,农业“负保护”阶段(1993年以前(13))。研究表明,直到1993年,中国农业支持总量(TSE)仍为-933亿元,即在总体上仍然对农业实行“剥夺”政策,从农业部门流出的农业剩余达到933亿元,相当于当年农业总产值的9.7%(14),农业总支持率(%TSE)为-2.64%。其中,政府通过价格、税收等抽取农业资源的政策措施,从农业部门转移了1316亿元(即PSE)资源给非农部门。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提供一般服务支持(GSSE),但仅有353亿元。
第二阶段,从农业“负保护”向“正保护”转变阶段(1994~2000年)。1994年,中国农业支持总量(TSE)首次由负值转变为正值,农业部门开始获得从消费者和纳税人转移来的补贴支持。此间,农业支持总量(TSE)仍处于较低水平,在328亿元~1776亿元区间波动,农业总支持率(%TSE)则在0.37%~2.58%之间变化,反映了中国对农业的政策取向出现重要转变,逐步从负保护向正保护调整。其中,农业生产者补贴(PSE)从1994年的103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774亿元,农业补贴率(%PSE)从0.7%上升到3.5%,基本改变了长期以来对农业的负保护政策。
第三阶段,农业补贴支持水平快速增长阶段(2001年至今)。2001年以来,中国的农业支持总量水平(TSE)持续上升,从2001年的241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1286亿元,年均增长18.7%;农业总支持率(%TSE)从2.20%上升到3.01%,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国民收入中用于农业支持的比重不断增加。其中,农业生产者补贴(PSE)从2001年的1360亿元迅速增加到2010年的9239亿元,年均增长23.7%;农业补贴率(%PSE)从5.9%提高到16.1%;对农业的一般服务支持(GSSE),则从1048亿元稳定增加到2046亿元,年均增长7.7%。这也进一步表明,中国在全面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展阶段后,逐步加大对农业的补贴支持力度。
进一步分析,中国农业政策的补贴支持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业支持总量水平增长较快。估计结果表明,农业支持总量(TSE)从1994年的479亿元迅速增长到2010年的11286亿元,其中,农业生产者补贴(PSE)由103亿元快速增加到9239亿元,一般服务支持(GSSE)从351亿元持续增长至2046亿元(图1)。2007~2009年,中国农业支持总量(TSE)平均为6204亿元(按当年汇率折合后平均,878亿美元),其绝对水平仅次于欧盟(1478亿美元)、美国(1092亿美元),高于日本(519亿美元)、韩国(224亿美元)的支持水平。相对而言,中国的农业总支持率(%TSE)平均为2.05%(即国民收入中2.05%用于农业补贴支持),低于土耳其(3.5%)和韩国(2.4%),但高于美国(0.7%)、欧盟(0.9%)、日本(1.1%)等发达国家。
图1 中国农业支持总量及其构成
注:TCT(Transfers to Consumers from Taxpayers)指消费者向纳税人的价值转移。根据TSE定义,TSE=PSE+GSSE+TCT。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
第二,对农业生产者的补贴水平逐年提高,但相对水平仍然较低。中国的农业补贴率(%PSE)从1994年的0.7%增加到2010年的16.1%,2007~2009年平均%PSE为9.1%,即农业总收入中的9.1%来源于农业补贴政策措施的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生产者补贴水平仍然较低(图2)。如2007~2009年OECD国家农业补贴率(%PSE)平均为21.7%,挪威为61.1%,韩国为52.1%,日本为47.3%,欧盟为23.3%。即使是发展中国家,土耳其和墨西哥分别为34.2%与12.5%,也远远高于中国。
图2 2007~2009年主要国家农业补贴率(%PSE)
资料来源:OECD,PSE/ESE Database,中国数据系作者计算。
第三,农业支持政策措施对市场的扭曲作用明显增强。估计结果显示,生产者名义支持系数(NAC[,p])从1994年的1.01提高到目前的1.19,消费者名义支持系数(NAC[,c])相应从1.00提高至1.14,这意味着生产者从农业支持政策获得的超额收入、消费者为农产品实际支付的超额支出(与国际市场相比)均在不断提高,表明中国农业支持政策措施对市场干预的程度越来越大,对农产品市场的扭曲效应越来越明显。
第四,对特定农产品的支持水平显著增长,但不同农产品的补贴差异较大。表6显示,特定农产品补贴率(%PSCT)的平均水平,从1994年-14.9%、2000年0.7%提高到2010年的10.3%。其中,对小麦、牛肉、猪肉等产品的支持逐步由负保护向正保护转型;对大豆、油菜籽等产品的支持不断上升;大米却仍处于“负保护”状态。
四、中国农业支持的结构特征
(一)政策支持结构特征
从中国农业支持总量的构成看(15),农业生产者补贴(PSE)占农业支持总量(TSE)的比重从21.5%上升至81.9%,一般服务支持(GSSE)占农业支持总量(TSE)的比重(即%GSSE)从1994年的73.3%下降到2010年的18.1%,表明中国农业支持政策措施对农业生产者经营决策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从农业支持的来源结构看,2000年以前,中国农业支持总量(TSE)中,消费者向农业部门的转移(即TSES(16))大多为负值,表明农产品消费者从农业支持政策中受益,获得源自农业生产者的补贴支持,农业支持成本主要由纳税人承担(即由政府财政预算负担)。估计结果显示,自2000年开始,农产品消费者逐步承担起农业补贴支持的成本(17),消费者向农业部门的转移占农业支持总量(TSE)的比重从27.2%提高到65.8%;纳税人向农业部门的转移(通过价格支持、直接补贴和一般服务支持等政策措施实现)占农业支持总量(TSE)的比重则从78.2%下降至49.1%。这与日本、韩国农业支持总量(TSE)构成的变化趋势相似,当前两国由消费者向农业部门的转移占农业支持总量(TSE)的比重分别为91.3%、93.7%(18),农业补贴支持的成本主要由农产品消费者负担。
进一步分析农业支持的结构特征,PSE估计结果还有如下政策意义。
第一,价格支持始终是关键措施。1994~2000年中国农业政策转调整型期间,农业市场价格支持(MPS)多数为负值(即国内农业生产者获得的销售价格要低于国际市场平均价格),这意味着农业政策在总体上仍然不利于农业部门。2000年以来,这种负保护的政策取向发生根本性转变,农业市场价格支持(MPS)从157亿元迅速增加到2010年的5362亿元,在生产者补贴中的比重从20%增加到58%(图3、表7)。
图3 中国农业生产者补贴结构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
第二,财政预算支持措施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即使是在中国农业“负保护”阶段,农业生产者也能得到政府的财政预算支持,如1993年为112亿元。在农业政策调整阶段(1994~1999年),财政预算支持每年平均为452亿元。2000年农业政策转型后,政府对农业的财政预算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从2000年的617亿元快速增加到2010年的3878亿元,年均增长20%。但由于价格支持水平不断提高,其在PSE中的比重则从80%下降到42%。
第三,直接补贴措施的针对性逐步增强。如图4所示,1993~2003年、脱钩补贴在直接补贴(即对农业生产者的财政预算支持)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从13%增长至41%。但自2004年以来,挂钩补贴的比重逐年增加,从65%增长至79%,其中与现期种植面积或动物数量挂钩的补贴(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从14%增加到35%,显示补贴政策鼓励农产品生产的针对性、指向性逐步增强。
图4 中国农业生产者补贴:财政预算支持结构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
(二)产品支持结构特征
如表6所示,中国主要农产品补贴率(%PSCT)显著提高,但不同品种补贴水平变化差异显著,其中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籽、牛肉、猪肉等产品的补贴水平不断提高;羊肉、禽肉的补贴水平呈下降趋势;食糖、牛奶的补贴水平则频繁波动。
图5显示,2007~2009年,食糖的补贴率平均达45%,是补贴水平最高的农产品。其余依次为,棉花(37.2%)、羊肉(19.9%)、油菜籽(16.9%)、小麦(17.2%)、大豆(7.8%)和玉米(6%),这些产品的补贴率已分别超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但中国的大米(-34.5%)、牛奶(-6%)与禽蛋(-0.7%)仍然是负保护,而OECD国家大米的补贴率高达55.6%。
图5 中国、OECD主要农产品补贴率(%PSCT)比较
注:(1)2007~2009年平均值;(2)由于OECD棉花%PSCT数据缺失,用美国棉花%PSCT代替。
资料来源:OECD,PSE/CSE Database,中国数据系作者计算。
另一方面,对特定农产品集中支持的趋向日益显现。表8显示,2004年以来,农业生产者补贴(PSE)中,特定农产品补贴所占比重不断增加,从39%增长到目前的60%;特定产品组补贴所占比重亦从15.4%增长到20.4%;而对所有农产品的补贴所占比重以及对生产者的其他补贴所占比重则分别从24%、21.8%持续下降至11.1%、9%,表明中国农业支持政策的针对性逐步增强、指向性更加明确。
(三)特定农产品的补贴特征及原因
估计结果显示,目前补贴水平最高的产品不是小麦、水稻等实施价格支持措施的农产品,而是棉花、食糖等非价格支持产品。与此相反,大米补贴率仍然是负值(图5)。究其原因。
第一,棉花、食糖。尽管对这两种产品没有采取任何国内价格支持措施,但对其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等边境贸易保护措施,导致市场价格支持(MPS)水平较高,因此使其补贴率也较高。如2007~2009年,棉花的MPS平均达336.2亿元,食糖147.6亿元,二者的补贴率(%PSCT)分别达37.2%、45%,成为补贴率最高的农产品。
第二,稻谷。自2005年以来,水稻虽然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但由于国际市场大米价格上涨较快,国内支持价格水平低于国际市场水平,因此近几年中国大米的MPS是负值,2008年更是达到-2292.9亿元。随着国家逐步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大米的“负”补贴率有所改善,从2008年-62.8%降低到2010年的-10.8%。
第三,小麦、玉米、大豆和油菜籽。估计结果显示,实施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价格支持措施,对提高小麦、玉米、大豆和油菜籽的MPS具有重要作用。其中,小麦的补贴率,2005年为-11.4%,随着2006年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补贴率提高到13.5%,2008年以来,随着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持续提高,小麦补贴率也逐步提高,2008~2010年达25.8%。相对而言,由于从2008年开始实施临时收储措施,玉米的补贴率由2000~2007年的平均4.2%提高到2008~2010年的平均21.4%。
第四,猪肉、牛肉、羊肉等畜产品。这三种肉类产品是净进口产品,由于边境保护措施的影响,其补贴率呈负向正或迅速提高的趋势。其中,猪肉由2007年的净出口转变为2008年的净进口,市场价格支持(MPS)由-104.3亿元增加到1298.5亿元,补贴率相应由-0.6%提高到16.0%,进口关税(19) 的保护作用得到有效体现。自2009年开始,虽然政府对冻猪肉采取临时收储措施进行调控,但当年收储的冻猪肉数量仅12万吨,与4891万吨的猪肉产量及4900万吨消费量相比,其影响微乎其微,因此在估计补贴率时忽略不计。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对近年中国农业政策的评估结果表明,中国农业政策已经实现由剥夺农业向支持农业、补贴农业的全面转型,农业支持总量水平逐步提高,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价格支持是现阶段农业补贴的根本性措施,财政预算支持是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的关键措施;农业支持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指向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但对农业市场的干预和扭曲日益明显。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不断加大对农业的补贴支持力度,是今后不可回避的趋势。但是,受中国国情财力的约束,目前尚不具备全面、大规模补贴支持农业的能力。应按照目标清晰、指向明确、集中使用、重点突出的要求,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关键环节为核心,加快建立健全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直接补贴为主体的农业补贴支持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操作办法,增强针对性、指向性和有效性,提高政策的综合效能。
注释:
① 名义保护率(NRP)是世界银行经济学家Bela Balassa(1965)提出的测度农业保护水平指标,是农产品国内市场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间差额,与世界市场价格的比率。名义保护系数(NPC)即由名义保护率派生的指标。
② 有效保护率(ERP)是澳大利亚经济学家Corden W.M.(1966)提出的测度农业保护水平指标,是以国内价格计算的单位农产品产出增值与世界价格计算的产出增值差额,与世界价格计算的产出增值的比率。
③ 其中,国内支持包括综合支持量(AMS)、微量允许、蓝箱支持、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总量(即OTDS,等于前三项支持措施的总和)以及绿箱支持。
④ 1999年以前主要采用生产者补贴等值(Producer Subsidy Equivalent,简称PSE)和消费者补贴等值(Consumer Subsidy Equivalent,CSE)衡量。1999年以后,改用当前的生产者支持估计(Producer Support Estimate,即PSE)和消费者支持估计(Consumer Support Estimate,CSE)衡量。
⑤ 1999~2007年的PSE政策分类包括:市场价格支持、基于产量的补贴、基于耕地面积或动物数量的补贴、基于历史绩效的补贴、基于投入品使用的补贴、基于限制投入品使用的补贴、基于农业总收入的补贴、混合补贴(即1999年版PSE项目的A-H类);2007年以后的PSE政策分类见表3第2列。
⑥ 政府的财政预算支持包括对农业一般服务的预算支持和对农业生产者的预算支持。其中,GSSE即是政府财政对农业一般服务的预算支持;对农业生产者的财政预算支持,即直接补贴措施的支持水平。
⑦ 参见表3第2列的“政策分类”。由于E/F/G类的财政预算支持属于脱钩补贴,不针对特定农产品,故在计算特定农产品补贴水平(PSCT)、补贴率(%PSCT)时不包括这3类财政预算支持。
⑧ 尽管良种补贴属于投入品补贴分类,但依据政策实施标准,即按中央规定的补贴标准,根据农户实际种植品种及面积,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或种子售价折扣的方式补贴到农户,因此本文将良种补贴归类为与产量挂钩的,基于现期种植面积的补贴。
⑨ 具体的估计方法可以参考OECD(2010):OECD's Producer Support Estimate and Related Indicators of Agricultural Support(the PSE Manual),P45~59。
⑩ 均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年鉴》中对应产品的HS税号进出口数量计算所得。
(11) 中国加入WTO承诺不使用出口补贴,即2001年以后中国净出口产品MPS主要由国内价格支持措施形成。
(12) 猪肉与牛肉分别于2008年、2009年开始由净出口转变为净进口。
(13) 综合程国强(1993b)估算的1982~1990年中国农业支持总量水平(包括谷物、食用植物油、猪肉、牛肉、禽蛋、棉花和食糖等主要农产品)大概在-256亿元到-1781亿元之间波动,由此可初步判断,1993年以前,中国农业基本处于“负保护”阶段。
(14) PSE方法中计算的农业总产值系种植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和,剔除了水产品和林产品的产值。
(15) 根据农业支持总量TSE定义和计算方法,TSE=PSE+GSSE+TCT=TSES+TSET+TSEU,其中,TCT指纳税人向消费者的转移,TSET/TSET/TSEU分别指消费者向农业部门转移的价值、纳税人向农业部门转移的价值和政府的预算收入。
(16) 参照注释(15)。
(17) 消费者支持估计CSE及%CSE从2000年开始由正值转变为负值,其绝对值呈增长的趋势,亦表明消费者逐渐成为农业支持成本的重要承担者。
(18) 系2007~2009年平均水平。
(19) 中国对鲜的或冷藏的半头或整头猪肉,鲜或冷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肉,其他鲜或冷藏的猪肉征收进口关税最惠国税率(即进口MNF税率)为20%;冻整头及半头猪肉,冻带骨野猪前腿、后腿及肉块,其他冻藏猪肉征收进口MNF税率为12%。以上各品种普通税率均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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