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PPP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论文_霍强

论PPP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论文_霍强

1 PPP模式的理论概述

1.1 PPP模式的定义(内涵)

PPP即为公私合作关系的表示,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关系。事实上并没有固定的机制与模式,概念表述范围宽泛,既为一种理念,也为一种方式,以项目特点、建设环境、参与主体为依托所形成的投融资模式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对于PPP的定义,不同组织机构与学者拥有不同的认识。以广义的角度分析,世界银行认为PPP是以公共服务与资产的提供为对象,政府机构与私营部门签订的长期性合同,该合同规定重大管理责任与风险由私人部门承担;作为世界知名民营化学术权威,萨瓦斯则认为PPP是为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对生产与物品和服务的提供共同参与的所有安排。PPP以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基于特许权协议共同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强调,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合作各方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则是利用稳定合作关系的建立来实现,以此成功实施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1]。

1.2 PPP模式的分类

(1)外包类。项目整体进度与投资由政府机构负责,将整体项目中部分项目对私营部门实施承包(如项目管理建设与运营管理由私营部门负责),其收益是由政府机构直接付费的项目方式为外包类PPP项目。由此可知,外包类PPP项目中主要风险由政府机构承担,私营部门只承担其中一小部分。

(2)特许经营类。项目总体或部分投资由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共同参与,对项目收益与风险通过合作契约的建立来共享和共担的项目方式为特许经营类PPP项目。该类项目的运营,以项目损益情况为依据,政府部门对私营部门进行合理的费用补偿或收取,因此项目运营的成败与私营部门的管理水平密不可分。就项目资产所有权最终归属而言,特许经营类PPP项目仍然为政府部门所持有,而私营部门需在项目结束时向政府部门归还项目使用权与所有权,因此为了确保此类的长、短期收益,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需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来使双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3)私有化类。项目全部或部分投资由私营部门承担,项目收益由私营部门在政府部门监督下,向使用者合理收取费用来实现的项目方式为私有化类PPP项目。与上述两种PPP类项目相比,由于该项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归私营部门拥有,因此项目最大风险由私营部门承担。

2 PPP模式的应用优势

2.1 协助政府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与发展

这种基础设施包括营利性基础设施(例如,用户付费、创新设计和新建的基础设施)和要求扩展、修理或翻新的基础设施。对于这些由利益驱动的基础设施项目,私营企业有直接的经济动机寻求和开展建设,并且愿意通过提供基于公共负担水平的服务来满足公共需求。对于大多数基础设施的建设或更新,由于缺乏资金,在没有私营部门参与的情况下很难实施[2]。

2.2 切实弥补政府财力不足的不足。

一般来说,私人资本倾向于投资于高收益、高风险的项目,这些资本需求可以通过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流和利润回报的基础设施来满足。在私营部门的背后,其未知的私人资本通常很大,其资本供求能够充分满足基础设施建设。

2.3 更新政府部门观念提高管理水平

由于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中主要考虑用户的最终需求,因此初始投资和运营成本都很大,很容易负担过重。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他们通常具有相对完整的建设体制和管理理念,并且从商业运营的角度来看,项目规模的逐步扩大更愿意结合项目收益情况的实施,以便推广。TE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引进项目资金的同时,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管理理念融入到政府部门的管理体制中。

2.4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速度

对于新工艺与新技术的运用,以利益为导向的私营企业更愿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去尝试,与此同时对于私营企业而言,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所磨砺出的管理经验与方法更为先进与科学,该优势在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与技术提升的同时缩短了建设周期,加快了建设速度。

2.5 提高私营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政府条款不会对私营企业的采购行为进行制约,使规划与建设任实施的灵活性更加凸显。除此之外,私营企业费用管理与政府部门相比无冗员现象,因此避免了一些“隐形”支出,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2.6 提升政府部门廉洁度

在自身提供项目资金的情况下,私营企业对资金使用更为严格,可对项目建设中政府部门的寻租与腐败现象做到有效防治,同时还分担了原先由政府部门承担的风险,使项目建设更加“灵活”。

3 PPP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选择标准

3.1 合作项目为经营性或准经营性项目

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可根据经济性和公益性的特点进行区分。采用PPP模式,项目启动一般由政府部门操作,以实现社会资本的吸引,这就需要稳定的项目现金流。因此,采用PPP模式,运营和准运营项目。更合适。用户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和政府支付是中国PPP项目资金返还的主要方式。这三种方式分别对应于经营项目、准经营项目和非经营项目。在实际应用中,考虑到市场导向的运行机制,PPP项目最常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返回机制。

3.2 项目合作者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

项目合作伙伴的资格包括:(1)注册资本的规模。它作为衡量企业资本运营能力的第一指标,一般反映企业的发展规模和业务能力;(2)企业行业经验。它是企业项目运作能力的体现;(3)企业合作能力(与政府部门、金融业等)。PPP项目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成功实施,包括运营公司、政府部门、咨询金融机构等各方面的流程协调与合作机构,合作能力的需要以及履行的重要性。是杰出的。

3.3 项目符合物有所值评价标准

“物有所值”法是PPP项目定量与定性分析的常用评价方法。它是国际PPP模型的一个通用评价指标。它的具体含义是,组织可以利用其可用的资源获得长期和最大的利益。VFM评价体系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个方面。定量评价体系利用PPP项目合作来比较公共部门整个生命周期的PSC和PPP,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考虑因素适用于项目合作的整个周期,定性评价规则主要基于专家独立评分和专家组会议评价,多用于项目识别阶段,共有18个评价要素,每个评价要素都有自己的ev。评价标准与相对性。最后,根据权重计算项目的总分。“物有所值”评价方法是判断项目价值回报是否值得的标准,反映了政府应从社会资本中支付多少公共服务费用的合理现象。此外,项目的PPP模式必须符合财务验收标准。

参考文献

[1]朱一中,杨倩楠.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应用[J].财会月刊,2018(12):109-114.

[2]何聪聪.PPP模式在西藏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 西藏大学,2018.

论文作者:霍强

论文发表刊物:《红地产》4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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