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分析在纳税评估中的运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部控制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纳税评估作为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作用日趋显现。当前,我们在实践中运用企业内部控制分析这一方法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纳税评估中被忽视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重视纳税人信息的报送,忽视信息报送的质量。纳税评估是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判断,并有针对性采取管理措施的税收管理活动。可见,纳税人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对评估结论准确与否、质量高低至关重要。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如内资企业基本没有报送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资料,报送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内容也残缺不全。今年我们评估的30户小规模企业,其中有8户损益表内容为零,资产负债表上仅只有几个数字。评估的30户一般纳税人企业,11户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和损益表的上年数不一致,3户较大规模企业向海关、银行部门报送的流动负债、主营业务利润等偿债和盈利能力指标与向国税部门报送的不相一致。评估的内资企业中有12户会计报表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公允性审计,等等。利用这些缺乏真实性、完整性的信息资料进行评估分析往往会得出错误的或不恰当的评估结论,评估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二)重视纳税评估指标的建立,忽视对产生这些指标基础性工作的关注。目前纳税评估涉及的评估指标体系基本上是围绕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两个方面,如收入变动率、原材料耗用率、存货周转率、利润率等等,缺少保证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质量的企业内控制度方面的一些参数和指标体系。然而,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也是极其重要的,企业要保证经营成果不至于流失以及经营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存货采购、入库、保管、出库制度和财务预算审批、资金支取保管制度,明确会计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分工等内部控制。这些内部控制制度在每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并且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制约性影响,而现行的评估指标和方法体系并未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这方面的信息体系。
(三)重视纳税人账证资料的审核,忽视纳税人内控制度的运用。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通常由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组成,其中控制程序是纳税评估工作中最应关注的,它包括交易授权、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独立稽核。目前,纳税评估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指标分析法、同行业对比法、重点测算法、基期比较法、经验判定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内外结合、账实结合、纵横结合、谈检结合和评查结合。这些方法主要是就企业报送的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就账查账,很少运用或者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产、销、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中发现企业在纳税上存在的问题。
二、运用企业内部控制分析开展纳税评估的实践
为了更加有效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我们在全面落实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尝试运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纳税评估。
(一)审计原理
现代审计的重要特征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会计报表时,在研究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确定重点审计领域。纳税评估实质上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分析性复核程序在涉税方面的具体运用,都是利用数据的对比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存在潜在问题和风险项目,手段上都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也包括调查异常变动、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以及相关信息的差异。应该说,运用内控分析开展纳税评估是对制度风险审计原理的借鉴。
(二)操作模型
首先,在案头分析阶段,通过日常对被评估企业内控情况的了解,评价其内控情况和有效性水平,判断该企业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数据质量高低程度,进而再运用数据分析确定增值税税负的下降因素是销售收入少申报还是进项税金的多申报。
其次,在约谈举证阶段,评估人员如果认为税负下降是收入的少报,那么就要有意识侧重于了解产品入库、出库、收款等一系列环节的控制措施;如果是进项税金的多报,那么就要有意识侧重于了解材料的采购、入库、领用、保管等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并要求企业举证,进行案头比对分析,查找“蛛丝马迹”。
最后,在实地调查阶段,将了解的内控内容与实际核对,检查是否相符。通常采用的是抽查或抽样的方法,视怀疑的领域采用不同的调查路径:如果怀疑是收入少报,那么采用顺查的路径,即从销售单为起点依序调查至出库单、出门证、销售发票、发出商品明细账借方、产成品明细账贷方、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财务报表等控制凭证是否匹配性反映;如果怀疑是进项税金的多报,那么采用逆查的路径,即从申报的进项税金项目为起点依序调查至账簿记录、进项税金、应付账款、付款凭证、验收单、入库单、运费单、采购合同等支持性控制凭证是否健全、真实。对有些项目往往两种路经结合使用。顺查的思路是排除对收入不完整的怀疑,逆查的思路是排除对进项税金不真实的怀疑。无论是顺查还是逆查,都注重凭证是否预先编号及顺序使用,注重银行对账单、运费单据等外部凭证的证据说服力。
(三)案例实务
1.某服装有限公司是一家台商独资生产型企业,2005年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23%,下降幅度较大。该企业内部控制完善,如:用预先编号的银行存款日报表控制着现金的安全,用出库单、销售发票、出门证三单控制着产品的安全,仓库保管员与财务会计月底实行对账制控制着存货的安全。并且该公司每年的会计报表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向税务部门报送的会计资料信息较为真实完整。通过案头分析,该企业当年负债规模较上年减少了16.7%,当年动力费用也较上年下降了6.75%,负债规模和动力费用与销量减少相佐证,评估人员认为该企业销售收入下降总体上是合理的,减少了约谈举证、实地调查等环节。
2.某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是生产空调压缩机的私营企业,该公司员工160人,注册资金600万元,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自投产以来每月负申报,且进项税金数额一直很大。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向税务部门报送会计信息资料少,内控制度有待完善。在进行纳税评估时,评估人员没有局限在案头分析阶段,而是通过约谈的方法了解其产品的出库销售环节是否有预先编号的出库单、销售单、销售发票等凭证控制;购进环节是否有付款凭单、材料请购单、验收单、入库单等支持性凭证控制。经过比对加总,与申报的销售收入、进项税金数额相符,但同时发现该公司仍有基建项目,如果进项税金比对加总与申报数相符的话,那么基建工程耗电的进项税金未转出,抵扣的进项税就不真实。经再次约谈,公司财务人员意识到是自己的疏忽造成进项税金未转出的事实,并积极地做了更正申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