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利用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公共工程审计的机制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介机构论文,机制论文,组织论文,国家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组织社会中介力量参与国家公共工
程审计是政府投资审计的一种组织形
式,亦即当审计机关缺乏特定资源或技
术时,与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协议让其完
成部分工作,而审计机关仍需要对结果
负最终责任。我们讨论组织中介机构参
与国家公共工程审计这一模式的着重点
在于如何调动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和如何
有效地控制其工作质量。
1.报酬机制
但组织利用中介力量的形式有别于
一般的委托审计,这种形式中的报酬机
制如何建立和发挥,即审计机关给中介
机构的协审费用如何才能达到经济、有
效,在参考同类服务的市场标准的同时,
至少还应考虑到这些因素:
(一)协审费用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合理的协审费用是审计质量的必要保
证。协审费用只有体现出一定的激励性,
才能吸引和凝聚高素质的协审力量;协
审费用如果过低,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中
介机构必然以降低审计资源的投入来降
低直接成本。而审计过程是审计证据的
搜集和分析的过程,在审计资源投入减
少的情况下,必然影响取证质量,严重降
低注册执业人员发现工程决算存在错误
和舞弊的可能性,使审计质量下降,审计
风险增加。
(二)协审费用与建设成本的关系。
虽然成本和付费与服务质量基本呈正比
关系,但必须看到,为节约工程造价而付
出的审计费用本身也形成工程成本。对
于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来说,控制建设成
本、节约财政性资金投入是工程审计的
主要目的之一,因此,如何保证审计费本
身的经济性,实现造价审核工作投入与
产出间的最优配比,也是国家审计在研
究制定组织中介付费标准时必须考虑的
(三)协审费用与行政投入的关系。
中介力量参与国家审计,主要承担的是
基础计算、信息搜索、问题提出和初步交
涉的工作。基于一些客观因素,许多重要
问题的解决很难由协审人员独立完成。
随着重大问题的逐步集中,协审力量基
本退出协商过程,由国家审计人员完成
关键的谈判和定夺。因此,审计过程越深
入,行政力量的投入越明显。另外中介力
量参与国家审计的审核成果中,有相当
一部分是中介机构受托于建设单位时所
不可能指正的问题,只有以国家审计的
职责和权限才能作出处理。因此,协审费
用不能简单、直接地套用市场上一般审
核行为的付费标准,必须全面衡量审计
过程,确定合理的协审投入。
总之,对组织中介付费标准的研究
与规范,必须综合考虑审计成本和工程
成本,找出行业成本规律,制定合理的行业成本标准,以此规范价格秩序,形成有
序竞争。付费标准的制定只有尽可能做
到合理,才能体现所费与所得的关系,使
更多高质量的中介机构为审计机关服
务。这样,成本、质量、付费相互影响形成
良性循环。
2.风险机制
中介力量在参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风险具有必然性、复杂性和潜在性的特
点,如果不加以控制,将转嫁而形成审计
机关的审计风险。因此,一种新的组织风
险也随之产生。这种组织风险来自三大
(一)中介机构自身的执业风险。一
是审计业务风险,即协审人员采用了没
有意识到的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或
错误地估计和判断了审计事项,作出了
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审计结论;二是中介
机构内部控制薄弱形成的风险,包括中
介机构对协审任务分派不当而导致影响
审计质量或进度的风险、中介机构对各
个层次执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未予充分
地指导和监督导致错误判断直至影响审
计结论的风险、中介机构在业务承接时
由于没有对业务进行充分了解或忽略考
虑了业务基本情况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
对是否有能力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委托等
情况考虑不当而承担较大的风险、中介
机构对其制定的一系列全面质量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监控不严带来潜
在损失的风险等。
(二)相对于国家审计要求,中介机
构存在的局限性。一是中介机构人员长
期从事的工程结算审核业务是受建设单
位委托,这种受托责任关系决定了中介
审核人员在审视建设管理行为时的局限
性和片面性,特别是一些现场签证、材料
定价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由于其责
任主体是建设单位,中介审核人员很难
予以推翻和指正。二是造价审核是一种
注册执业行为,很多执业人员都是从施
工、设计和监理等相关行业转到这一领
域,其特定的从业经历在为造价审核提
供实践经验的同时,也可能影响其判
断。三是由于现行的审计费计算标准都
只与送审规模和审计核减额有关,对执
业人员指出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无相应
的考核和报酬制度,中介机构对其缺乏
参与和深入的动力,一些内在、深层和综
合性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揭示,而这些正
是国家审计所关注的。
(三)审计机关的控制风险。组织利
用中介力量参与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
督管理不力极有可能给组织方带来风
险。有两方面问题值得注意:第一,中介
协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将直接影响协审
意见的真实性。重点工程审计问题的处
理金额可能非常大,在必然的利益驱动下,这些中介协审人员就可能成为一些
利益关系人的“主攻”对象,审计机关要
求其严格执行国家审计纪律的同时,还
必须注意用回避、信息反馈等手段来尽
可能地降低这类风险。第二,出于项目规
模和技术力量考虑,一项审计任务往往
要组织几家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基于工
程审计的专业特征,审计人员如果不能
很好地统一和把握,各协审单位在问题
处理上很容易产生偏差,进而产生各标
段间处理标准不一致,互相矛盾或重复
计算等问题,在影响审计质量的同时也
有损国家审计形象。
3.声誉机制
风险机制与声誉机制是相辅相成
的,没有声誉机制,风险带来的仅仅是一
次性的有限的经济损失,声誉是对风险
影响结果的无形放大,两者之间存在一
定的乘数关系;而没有风险,则声誉也失
去了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风险是声
誉机制得以建立的前提,而声誉机制能
促使风险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组织利用中介力量参与项目审计
的形式中,国家审计机关与中介机构之
间必然形成一种民事关系,两者的权利
义务靠协审协议调整。但调整的主要还
是经济关系,国家审计所要得到的高品
质的服务很难用量化的合同条款来表
达,不同工程项目审计核减率的高低并
不能完全反映中介机构技术水平的高低
和工作的深度,协审报酬作为一种经济
手段也并非可以屡试不爽。有时候,中介
机构限于时间、人手的原因在边际效益
不高的情况下甚至会放弃一部分经济利
益,这就需要借助其他一些作用机制来
促使受托方在每个审计项目中都表现得
最好。声誉作为经济学备受关注的前沿
理论,在社会审计行业日益受到重视。在
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建立声
誉机制将是提高中介机构从业质量的理
想方法。
社会审计声誉是卓越的审计服务品
质、足够的综合能力、适度的事务所规
模、较高的品牌专用性和悠久的历史沉
淀等因素互动而成的。在成熟的市场机
制下,声誉是中介组织的无形资本,声誉
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社会中介的生存发
展。目前社会审计市场仍存在不少问题,
在注册执业人员存在诚信危机的大环境
下,与其制定过高的道德规范,不如将其
作为经济人来定位,制定可行和有效的
当前,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
深化,投资领域出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
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多样化的
新格局。尽管如此,政府投资主体在其中
仍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公共工程审
计对于社会审计来说无疑是一块巨大的市场,任
何有能力的中介机构均不会轻易放弃对
这一市场长远利益的追逐,它们会更注
重营造自己的声誉,这是声誉机制得以
建立的先决条件。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讨
论的声誉机制是在组织利用中介机构参
与国家公共工程审计模式中运行的,国
家审计机关会在中介机构已有的社会审
计声誉基础上针对其参与国家公共工程
审计情况产生独立的声誉评价标准,由
此而产生了中介机构在该模式中专有的声誉。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审慎地制定评
价标准,使其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一方
面,有利于通过媒介与原有的社会审计
声誉相衔接而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充
分发挥专有声誉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
可以避免不恰当的评价而使中介机构声
誉受损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审计机关与中
介机构在良好的协作关系中共同发展。
当前,可考虑从以下两方面先行探
索创建声誉机制的方法:第一,开展对中
介机构的信用评级。在当前行业管理已有的质量检查、资质考评等工作的基础
上,建立注册执业机构的声誉评价体系,
及时传递注册执业人员的声誉信息,提
供鉴别不同声誉中介机构的途径。第二,
让声誉资本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一是
对中介机构的选择除考虑地域因素及合
作关系外,其声誉应作为主要考虑的因
素;二是审计付费也应体现声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