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公平偏好对个人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影响:一项实验研究_公共物品论文

规则公平偏好对个体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影响:一项实验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验研究论文,个体论文,公平论文,规则论文,物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5)05—0035—13

      简单地说,公共物品的合作供给就是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问题。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非合作行动是个体的严格占优策略,所有个体都不合作是该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结果。而大量的经验工作已证实,自愿的集体行动在不同层次上都有可能发生。实验室大量的公共物品实验也证明了,一次或重复的公共物品非零自愿供给结果是显著且稳定的(Fischbacher,G

chter和Fehr,2001;Fischbacher和G

chter,2010)。

      理论与现实运转的不一致原因在于零合作所隐含的“参与人同质化自利偏好”假定的失效(周业安等,2013),行为与实验经济学的研究对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行为经济学家从“关注他人和关注过程的行为原因”的社会偏好角度,对公共物品的非零投入水平做出了解释,并进一步在实验室中对个体的社会偏好进行区分,讨论了异质社会偏好对个体信念和行为调整的影响(Abdulkadiroglu和Bagwell,2013;Bowles,2004;Cox,2004;Karlan,2005)。

      随着社会偏好研究的细致深入,经济学家拓展了早期基于结果的社会偏好模型,关于规则/程序——人与人打交道的场景与方式(Tyler和Blader,2003)——的偏好逐渐被关注,人们不仅关注自己和他人是否获得“公平”的分配结果,也关注得到该结果的决策过程是否“公平”。也就是说,个体的公平认知不仅包括关于结果的评价,亦包含对于具体过程和动机的评价,个体对规则本身和对结果均存在偏好,两种偏好作为人们行为的内在动机,一同决定了其对事物的态度,与信念一起共同影响个体如何选择、如何行动以及如何与人打交道。规则/程序的改变将对亲社会行为,如信任、利他分配以及合作存在影响(Tyler和Blader,2013)。我们将这种个体对于规则和交往方式本身的偏好称之为规则偏好。

      关注规则偏好的意义在于,经济与社会转型过程基本完成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这种转型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在共享资源治理领域格外明显,政府在一系列公共事务中的支配管理功能逐渐弱化,相关当事人作为决策主体决策集扩大,逐渐承担起对应的责任和义务。比起外在制度层面的变化——原有体制下“依赖垂直的行政权力集中安排”规则向市场体制下“水平的自我协商合作治理”规则的过渡,更为基础且关键的是参与人内隐的认知调整——对两种规则的认同转变(及策略知识的习得),而个体的认知调整是渐进发生的。也就是说,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个体规则偏好异质分布现象,那么,持不同规则偏好的个体在匿名协商场景下的行为决策就会存在差别。因此,本文尝试标识和度量个体的规则认同(即规则偏好),并验证对决策集对称的决策规则偏好程度较高的个体,在水平协商场景下具有较高的合作意愿和水平。

      在引入规则偏好之后,如何通过考察与偏好、信念和行动选择相联系的决策过程,为个体决策理论提供一个更具经验支撑的微观基础呢?Fishbacher和G

chter等(2010)就个体信念与(基于结果的)异质性社会偏好在公共物品实验中的影响进行了探讨,认为条件合作偏好是解释公共物品实验结果的关键。那么,规则偏好与公共物品自愿供给存在怎样的关系,规则偏好本身是否影响个体的合作信念与行动,个体的公平规则偏好如何作用于个体的公共物品自愿供给决策都是本文要关注的问题。

      沿着这一思路,本文采用带有否决权购买机会的独裁者实验(购买否决权变为最后通牒实验),通过被试选择是否购买否决权,表征其公平规则的偏好程度;采用公共物品实验,考察个体信念与合作水平。具体考察引入规则偏好后,个体在公共物品实验的多轮互动中,规则公平偏好与(结果导向)社会偏好如何影响信念调整与行为决策,尝试为匿名个体间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发育提供新的解释视角。本文余下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为本文的实验设计及实施流程;第四部分是实验基本的描述性结果;第五部分是实验结果的模型估计;最后是本文的结论。

      二、文献综述

      (一)公共物品实验的社会偏好解释

      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研究必须要回答关于“人的本质”这一根本性问题,即人们究竟是自利的还是合作的?主流经济学家及博弈理论研究者将人的自利性作为个体行为的根本原则,而预设的理论观念往往与现实经验不符。相反地,社会学家一直认为人类社会在本质上具有合作性,这一合作性是由社会规范的长期演化而得到的。

      实验经济学的发展跨越了多学科的界限,系统地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实验研究,并针对公共物品问题中合作行为是否及为什么会发生展开了广泛而卓有成效的探讨。关于公共物品实验结果已经形成一定共识:在一次性公共物品实验,或者多轮公共物品实验的第一轮,大部分被试会将自己一半财富投入到公共物品中;重复多轮的公共物品实验,个体投入水平逐轮下降,合作逐渐恶化。

      大量工作(Laury,Walker和Williams,1995;Brandts和Schram,2001;Goeree,Holt和Laury,2002;Ferraro和Vossler,2005;Carpenter,2007;Sefton,Shupp和Walker,2007;等)已证实非零合作均衡的形成源于他涉偏好(Other-regarding Preferences)。然而,不论是利他还是互惠的社会偏好理论,都无法解释合作逐渐恶化的现象。对此最直接的猜想是:被试在重复的实验过程中逐渐习得了“搭便车”的策略。Andreoni(1988)设置了中断后重新开始的公共物品实验,发现重新启动后合作再次回到了较高的水平,从而排除了这种可能。其他实验证明,面对面的交流(Ostrom,Walker和Gardner,1992)和惩罚机会(Fehr,G

chter,2002)的存在会提高个体投入水平,并缓和合作水平逐轮下降的趋势。Fischbacher等(2001,2010)开创性地使用策略性方法设计两阶段公共物品实验,识别了被试的异质性社会偏好,包括:搭便车者、条件合作者、倒U型合作者以及其他无法识别的个体,并提出条件合作偏好,尤其是“自我服务倾向(Self-served Biased)”的条件合作偏好最终导致了实验中自愿供给水平的随轮次下降。汪崇金等(2012)复制了这一工作,提供了来自中国样本的实验证据。

      然而,目前基于社会偏好对公共物品实验结果的解释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仅局限于关于结果状态的评价。关于互惠、不公平厌恶(包括基于对方行动动机评价,①Falk等,2003)的社会偏好理论,都是着眼于物质利益分配结果,②而忽略了个体本身会携带对某些“规则”的喜好或厌恶,而这种对规则本身的偏好会影响人们对物质利益权衡时的决策。具体到公共物品自愿供给场景中,个体如果对“匿名个体间自愿供给的运转规则”本身的正当性不认可,很难想象其愿意参与这一过程,更不可能存在高水平的投入。

      二是忽略了社会偏好所具有规范倾向(Normative Predisposition)属性。社会偏好根植于社会环境、文化背景及个体的成长经历中,必然决定了社会偏好本身具有情景特征或框架效应,人们乐于遵守给定框架下符合社会要求的规范,此时此范围内社会偏好本身及其行为含义都是依场景而定的。个体持有对应场景下该如何行动的规则且愿意遵守规则的倾向,正是规则偏好起作用的方式,公共物品实验场景,个体持有怎样的匿名交往规则,对于个体在该场景下具有怎样的投入决策的影响也是重要的。

      (二)规则或程序对决策的影响

      个体携带或持有的社会交往规则偏好,会对个体的决策和博弈均衡产生影响,而作用机制并非是利益导向,与作为行为约束的策略知识影响决策的作用机制存在显著差异。

      将这种规则倾向纳入决策者效用函数的形式化处理日渐受到关注。Frey(2004)认为个体效用函数不仅包括合意的结果,还应包含关于这些结果的取得方式和过程,即对个体决策行为起作用的还有“程序效用(Procedural Utility)”。Bolton和Ockenfels(2000,2005)的平等—互惠—竞争(Equity,Reciprocity and Competition,ERC)模型,融入包含随机过程的分配规则偏好,认为个体对于公平的评价不仅取决于分配结果,也取决于分配规则本身。Levitt和List(2007)则设定决策者i的效用函数由物质财产和道德感两部分构成,如果其行为与本人所持的规则认同相左,则道德感部分的效用水平下降。

      关于规则偏好的研究也逐渐被实验经济学家所关注,其内容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关于规则偏好的识别与度量。Bolton和Ockenfels(2005)从最后通牒实验中回应者的角度验证了程序公平的存在,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都对决策产生影响,尤其在公平结果无法达成时,过程公平被作为某种替代标准对决策进行评价。Nadine和Güth(2010)通过独裁者、变形最后通牒③和最后通牒三种分配规则的组合,度量了包括均等有效机会(Equal Effective Opportunities)在内的四个维度的规则偏好,④标示了纯粹规则偏好的存在,且与个体心理学意义上的道德判断是相联系的。

      第二类是关于规则对行为决策的影响研究。Hoffman,McCabe和Smith(1998)将独裁者实验描述成市场交换规则,在没有改变任何支付结构的前提下,结果显示卖方开价(对应提议者的分配方案)与买方接受(对应响应者的接受)均发生了显著改变;Dana,Cain和Dawes(2006)设计了带有退出选项的独裁者实验,发现被试宁愿放弃物质收益来规避自己进入“独裁”博弈规则场景。

      以上两方面的实验结果显示,决策过程中人们关注规则,不仅因为规则会影响决策结果,同时还存在纯粹地对规则本身的好恶评价。目前关于规则偏好的实验研究,对被试的规则偏好都是采用间接度量的方法,实验设计或通过接受方对具体分配方案的拒绝来反映规则偏好,或通过引入随机过程使得每个参与人实现某一结果的可能性来表征过程的公平,都不是被试直接的选择。

      因此,本文设计带有否决权购买的独裁者实验,期望在此方面有所推进。针对转型社会中参与人决策权力不对等的现状,参照Nadine和Güth(2013)的研究⑤利用两个博弈结构的决策集不对称:独裁者实验具有极度不平等不公平的决策权力分布,作为独裁者的被试具有绝对的资源支配权,而另一被试对于资源分配完全没有支配权;在最后通牒实验中,双方均对最终的资源配置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虽然支配权并不对称,但大大缓解了独裁实验中的极度不对等。正是利用两个实验结构所具有的决策权力对等程度不同,组合构建具有规则选择意义的包含否决权购买机会的独裁者实验(被试通过否决权购买转化为最后通牒博弈),通过被试有成本地选择是否拥有否决权,对应表达其对特定运转规则的偏好,对规则偏好进行更为直接的度量。

      综合上述两方面的研究工作,本文设计带有否决权购买的独裁者实验,通过被试直接地且有成本地选择是否拥有否决权,即是否进入“最后通牒”,表征其对公平规则的偏好;采用Fischbacher等(2001,2010)的两阶段公共物品实验,基于关于结果的异质性社会偏好对被试进行合作类型划分,重点关注公平规则偏好多轮实验互动中,公平规则偏好与其他结果导向的社会偏好是否及如何影响被试的信念调整与行为决策。

      三、实验设计与变量说明

      (一)实验设计

      整个实验实施流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部被试签署实验协议并完成一份个人信息问卷,随机抽取标有计算机编号的实验说明,实验员结合实验操作界面逐一宣读实验说明,并针对每个被试的疑问进行单独解答,确保被试理解实验后,进行实验控制问题测试,以帮助被试更好地理解实验中的收益支付计算。第二部分为正式实验,由“I:规则偏好度量”和“II:两阶段公共物品实验⑥”两阶段实验任务构成。第三部分是实验结束后被试所赚得筹码兑换现金。实验具体实施流程见图1—a。

      第一阶段实验为规则偏好度量实验,即否决权购买实验。针对一笔特定数额的财富W进行分配,分配的规则分别对应独裁者博弈(R1)或最后通牒博弈(R2),采用在独裁者规则R1下,被试愿意为购买可否决分配方案的否决权以进入最后通牒规则R2所花费的筹码数,来度量其对相对较为公平的分配规则(R2)的偏好,具体决策结构如图1—b所示。设置两类否决权购买决策指标:被试作为局中的响应者B,愿意购买否决权花费的筹码数,记为b_cost,b_cost∈[0,10];被试作为第三方C,愿意为局中响应者B购买否决权花费的筹码数,记为c_cost,c_cost∈[0,10],同时,询问被试支持B获得否决权的意愿(不花费成本),记为c_free,⑦c_free∈[1,7];根据第三方出价综合反映个体规则偏好类型指标type_r。

      

      图1 实验实施流程及否决权购买实验结构

      

      第二阶段为公共物品实验,采用Fischbacher等(2001,2010)实验设置,四人一组随机匹配,每个被试拥有20个初始筹码,共同对某一小组项目进行投资,小组项目产出系数k=1.6,总产出在组内4人间平均分配,未投入小组项目的筹码直接作为私人收益。决策任务分为Exp.P和Exp.C两部分:Exp.P通过条件投入表格形式,识别被试的合作偏好类型被试,这一阶段中,被试首先决定愿意向公共项目投资的数额,记为u_contribution,然后采用策略性方法,让被试面对一个条件投入表格,被试在给定其他成员各种可能投入均值(0—20)下愿意做出的投入决策

,⑧以此构造关于个体合作类型指标type_c;Exp.C(Contribution)为重复12轮的公共物品实验中,被试每轮的投入决策和每轮对其他人平均投入的信念估计,分别记为

(t=1,2,…,12)。

      (二)变量设置与待检验关系

      表1汇总了本次实验的主要变量和取值范围,图2反映了各指标变量之间的关系。

      以往的公共物品实验已证实个体合作类型对公共物品投入水平具有显著影响,而本次实验待考察的变量关系为:一是规则偏好与社会偏好的关系,规则偏好直接影响个体的社会偏好类型,进而影响投入水平(箭头①);二是个体规则偏好与公共物品自愿供给中合作信念、合作行动的关系,公平规则偏好本身直接作用于合作信念与行动(箭头②)。本文的主要工作为第二部分。⑨

      

      

      图2 主要变量关系

      四、基本实验结果

      本次实验于2012年10—11月在南京理工大学招募118名学生,⑩并在同年12月5—6日进行第一阶段实验,12月10—11日进行了第二阶段实验,(11)实验地点是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计算机房。被试由本科生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组成,来自不同专业(经济类48名、非经济类为70名;男生58名、女生60名)。实验程序基于苏黎世大学的z-Tree平台开发设计(Fischbacher,2007),每阶段持续45分钟,被试平均收益为21.9元。剔除10名被试的无效数据,最终实验有效数据108个。

      (一)否决权购买实验:规则公平偏好

      不同于基于理性经济人的主流理论所预期的,否决权购买实验中,不管作为局中响应者B还是作为局外第三方,均愿意花费个人成本为自己或他人购买否决权,以采用相对公平的分配规则进行财产分配。用以表征局中人B的显示性规则公平偏好的否决权购买出价(b_cost)均值为4.48(SD=2.96),与0有显著差异(t=16.36,p=0.000<0.001),99%的置信区间为(3.76,5.20);用以表征第三方C的显示性规则公平偏好的否决权购买出价(c_cost)均值为2.59(SD=3.02),与0有显著差异(t=9.283,p=0.000<0.001),99%的置信区间为(1.86,3.32);同时,用以表征第三方C的陈述性规则公平偏好的声援B获得否决权的意愿(c_free)均值为5.7(SD=1.73),与中性“4”(无所谓)有显著差异(t=10.408,p=0.000<0.001),均值99%的置信区间为(5.25,6.09)。(12)

      这一结果显示,个体的确存在规则公平偏好,规则公平偏好强的个体,愿意付出个人成本为自己、甚至他人寻求更为公平的规则;同时也存在部分个体规则公平偏好弱,不愿意花费个人成本改变规则。实验结果还显示了,不同角色否决权出价的差别,体现了个体规则公平偏好的表达受到个体是否是财产分配的直接相关人的影响;否决权购买是否需要花费个人成本,个体规则选择亦存在差别,体现了个体对物质利益的权衡会影响个体规则偏好表达。因此,考虑采用作为局外第三方的否决权购买出价(c_cost)和意愿(c_free)构造表征个体公平规则强弱类型指标,(13)记为type_r。全部被试由此被分为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type_r=1)和公平规则偏好弱的R1组(type_r=0)。前者有64人,占总人数的59.2%;后者有44人,占总人数的40.7%。

      实验结果1:存在对规则本身的好恶评价(即公平规则偏好),且个体对公平规则偏好程度存在差异,被试中约60%的个体持有较明显的公平规则偏好。

      (二)规则公平偏好与自愿供给水平

      

      下面,本文就公平规则偏好与公共物品自愿投入的简单关系进行考察。根据变量type_r对被试规则偏好类型的分组: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和公平规则偏好弱的R1组。整体上,公平规则强、弱两组R2组的平均投入水平和平均信念水平都高于R1组,且这种差距在实验初期较为明显。

      表2显示了采用Mann-Whitney U检验两组合作水平和信念水平的差异性检验结果。结果显示,在重复多轮的公共物品实验中,公平规则偏好强、弱两组确存在显著的合作水平差异(见表2):R2类型个体的投入水平高于R1类型个体(p=0.069),R2类型个体的信念水平高于R1类型个体(p=0.045)。由此可以得到结果2。

      实验结果2:整体平均下,公平规则偏好对个体公共物品自愿供给信念和行动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公平规则偏好程度强的被试,对他人贡献水平具有较高的信念估计,也具有较高的实际投入水平。

      然而,虽然整体上R2组的平均投入水平和平均信念水平都高于R1组,但是这种差距随着轮次的增加而逐渐变小。也就是说,公平规则偏好(规则偏好分类变量)提高了公共物品实验中的合作水平和信念水平,但却没有改变合作逐渐恶化的趋势,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合作具有更快的恶化速度。因此,有必要考察规则偏好本身及规则偏好与社会偏好如何共同影响个体的信念调整和合作行动决策。

      五、实证检验结果

      为了进一步考察公平规则偏好在公共物品实验中的作用,本文将公平规则偏好作为解释变量纳入实证模型中,主要考察在重复多轮的公共物品实验中,控制了结果导向的合作偏好后,持不同公平规则偏好的个体是否具有不同的信念调整和行为调整模式。

      针对图2中箭头②变量关系,个体所持公平规则偏好本身,是否对公共物品实验中个体信念及行为调整存在直接影响的考察,本文针对108个被试全部12轮信念与投入的面板数据,采用聚类稳健标准误的混合回归方法进行分析,关注公平规则偏好与社会偏好共同对个体信念调整过程、合作决策的影响。

      (一)有关他人平均投入信念的形成

      下面分析个体合作中信念的形成。根据Fischbacher等(2010)对他人出钱的信念形成分析认为,个体t轮的信念是根据t-1期的信念和观察到的t-1期组内其他三人的平均投入值(

)形成的。依照此思路,对12轮公共物品实验(Exp.C)中个体对他人平均投入值的信念进行估计,结果见表3。

      

      个体信念形成的回归结果中,Model(1)和Model(3)都只针对period进行回归,再次验证了个体有关他人合作水平的信念逐轮递减。Model(2)、(4)和(5)显示,(14)

均对t轮信念形成具有显著正向解释贡献,个体是根据其在t-1轮的信念水平及他在t-1轮所观察到的小组内其他三人的投入水平,来更新关于他人t轮合作水平的信念的。

      

估计系数越大,意味着对于个体信念调整而言,此前信念的滞后影响越大,而

估计系数越大,意味着他人实际行动的影响越大。对比Model(2)和Model(4)可见,公平规则要求高的R2组,个体当期信念的形成受到前期观察到的他人平均投入水平影响要大于前期信念水平的影响,而公平规则要求低的R1组则刚好相反,前期信念水平的影响更大,两个估计方程存在显著差别(Chow-test,F=8.55,P=0.002)。也就是说,公平规则偏好程度不同,个体有关他人投入信念的形成受到前期信念和前期他人行动影响权重不同。

      Model(1)和Model(3)对比显示,R2组被试的信念水平下降的更快(0.453>0.354)。可能的猜想是:实验开始,被试关于他人合作的信念主要由他的“自带直觉”(Home-grown Intuitive)所决定,而规则偏好则为个体提供了具有规范性质的关于他人如何行动的共享预期(Shared Expectation,Hoffman等,2008),公平规则偏好强烈的个体(R2),对于匿名个体间应该且能够实现对等公平的交往、共享合作收益和共担合作风险的正当性认同程度高,所以其对于他人出资水平的预期会高于对平等规则偏好弱的个体(R1)。随着个体不断地经历他人减少出资额,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意识到自己的直觉并不符合现实的状况,前期的信念水平对当期信念的形成影响减小,当期信念的形成则更多地依赖他人上一轮实际的行动(0.563>0.370)。

      公平规则偏好弱的R1组,首先其决策受规则影响程度就偏低,其次开始他们对“对等公平交往”并不存在高要求和高预期,所以恶化速度相对较慢。同时,他们较低的关于他人合作的信念水平更符合实验中逐轮下降的投入水平,所以此前信念水平的滞后影响更大。

      (二)个体实际投入决策的形成

      对于个体投入行动的分析,本文仍参照Fischbacher等(2010)的处理,主要选取period、belief和predictC三个解释变量,同时引入了type_r和b_cost变量(15)进行估计。其中,predictC作为反映个体社会偏好类型的变量,回归结果见表4。

      

      Fischbacher等(2010)结果显示,个体的实际投入决策受到信念和社会偏好的共同影响,且信念的影响逐渐降低,社会偏好影响逐渐提高。对此,他给出的解释是:存在影响投入水平的其他因素,并没有在社会偏好分类实验(Exp.P)中标示出来。(16)

      本文估计结果显示,Model(1)和Model(4)印证了公共物品实验中投入水平逐轮下降的趋势,加入belief、predictC及type_r和b_cost解释变量之后,(17)belief和predictC系数均显著。也就是说,在重复公共物品实验中,个体的投入水平不仅受到其社会偏好的影响,还受到本人对他人合作的信念影响;个体在否决权购买实验中作为响应者B的否决权购买出价(b_cost),对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后六轮投入水平影响显著。

      Model(1)和Model(4)显示,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的下降速度要比公平规则偏好弱的R1组快(0.389>0.331)。与信念形成同理,因公平规则偏好为个体提供了关于匿名个体间合作供给的“共享规范”,受到这一共享规范的影响,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在实验的前几轮投入水平较高,而一旦面对其他人的平均投入水平低于其预期合作水平,R2类被试采取“以恶制恶”的策略,选择降低了公共物品投入,来惩罚未达到该有投入值的个体,(18)导致合作以更快的速度恶化了。正如Gintis(2009)所说,强对等性的影响越强,群组越难摆脱合作困境。

      估计方程Model(3)和Model(6)常数项与0无显著差异,信念(belief)和社会偏好(predictC)估计系数之和与1无显著差异。也就是说,同时受到信念和社会偏好影响的投入模式是介于完美条件合作(19)与社会偏好类型所预测的合作模式之间的,意味着被试的实际投入水平是高于偏好合作类型所预测的合作水平。这一结果,在多轮重复公共物品实验中,被试的实际投入水平比社会偏好类型所预测的行为更具有合作性。同时,信念对投入决策的影响作用在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较大(0.691>0.334),意味着对比于规则偏好弱的R1组,他们的合作性更高。

      公平规则偏好强的R2组,对比Model(3a)和Model(3b),不同于Fischbacher等(2010)的实验结果,个体关于他人合作的信念对于实际投入水平的影响始终高于社会偏好(predictC)的影响,同时随着实验轮次的增加,被试实际投入水平受信念(belief)的影响逐渐变大(0.801>0.667)。公平规则的出价变量(b_cost)对于个体投入水平的影响显著增大(Model(3b)。可以认为,作为Fischbacher等(2010)提到的在Exp.P中没有度量到的其他影响因素,公平规则偏好对个体在公共物品投入决策中逐渐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

      公平规则偏好弱的Rl组,对比Model(6a)和Model(6b),仍不同于Fischbacher等(2001)的实验结果。不论是全部轮次还是分段的估计结果都显示,社会偏好(predictC)对于个体实际投入行为具有较高的解释贡献。在实验的1-6轮中,信念与社会偏好(predictC)的影响接近,而到了7-12轮被试的信念(belief)的估计系数急剧下降(0.523下降到0.005),且不再显著,而社会偏好(predictC)系数则从0.565继续增加达到0.946。这一结果说明,在实验的7-12轮中,公平规则偏好较低的R1组被试的投入行为十分接近在Exp.P中社会偏好(predictC)所预测的投入模式。

      实验结果3:公平规则偏好程度不同,投入水平受到社会偏好与信念的影响权重不同,行为调整模式有显著差别。实验初期,公平规则偏好强的个体信念水平、投入水平仍高于公平规则偏好弱的个体;而随着实验的进行,因公平规则偏好不同的个体,信念(关于他人合作)和社会偏好对其投入决策的影响权重随轮次变化不同,公平规则偏好强的个体合作水平比公平规则偏好弱的个体合作水平下降更快。

      上述多元回归结果显示,引入了公平规则偏好后,规则偏好对公共物品自愿供给中的个体信念和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如果只简单观测,公平规则偏好程度高低两组的行为模式,似乎是重复了大量的“非零投入值及逐轮恶化的合作水平”的稳健结果,然而深入微观个体决策分析,规则偏好的显著影响与关于结果的社会偏好分离出来,呈现了与社会偏好不同的解释贡献。正如Bolton(2005)所说,现实以及实验室中常常可以观察到受到规则偏好影响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与受结果偏好影响的行为相一致,但这两类一致行为背后的影响机理是截然不同的。

      本文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除通常的社会偏好(关于财产分配结果)外,个体对公平规则的偏好程度,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合作水平?为此,本文尝试在实验室中度量公平规则偏好,并进一步考察其对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影响。

      本文构建一个组合了独裁者博弈和最后通牒博弈的否决权购买实验,利用两者所体现的不同程度的不对等关系,诱导被试有成本地表达其对公平规则的偏好程度;随后两阶段公共物品实验,通过条件合作投入表识别个体社会偏好类型,重复多轮公共物品实验,考察了个体信念调整和合作决策。在已有的基于社会偏好视角的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研究中,融入了公平规则偏好,更深入地考察了非零合作及合作水平逐轮恶化的实验结果。具体得到了以下几点结论:(1)存在公平规则偏好,被试中约60%的个体持有较明显的公平规则偏好。在引入否决权购买的独裁者博弈中,不论是作为局中人还是作为第三方旁观者,个体都表现出了对于规则形成和分配过程的关注。(2)公平规则偏好对个体公共物品自愿供给中的投入决策存在显著影响。重复公共物品实验中,整体上(全部轮次),公平规则偏好强的个体信念水平、投入水平均高于公平规则偏好弱的个体。(3)公平规则偏好程度不同,投入水平受到社会偏好与信念的影响权重不同,行为调整模式有显著差别。实验初期,公平规则偏好强的个体信念水平、投入水平仍高于公平规则偏好弱的个体;而随着实验的进行,因公平规则偏好不同的个体,信念(关于他人合作)和社会偏好对其投入决策的影响权重随轮次变化不同,公平规则偏好强的个体合作水平比公平规则偏好弱的个体合作水平下降更快。

      尽管通过实验室简化的博弈场景来分析个体现实中的真实行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对于聚焦某一变量影响作用的考察,实验室方法无疑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启示性,本文的实验结果反映了一定的现实意义:

      首先,我们度量了个体对于规则本身的偏好。也就是说,除了互动结果外,互动的过程和方式也是个体所关注的,在公共决策形成过程中,给予相关当事人一定的参与权是有必要的。

      其次,我们验证了人群中个体规则偏好呈现异质分布状态。同一时间截面上不同个体对于人与人之间交易、交往互动所应该遵循秉持的规则具有不同的认同和评价,而某一时间轴上同一个体也会因经历和学习而发生规则偏好与认同的调整。这种异质偏好多元分布的状态,无疑加剧了匿名个体间互动合作的困难程度。交往中的冲突可能不仅是“利”之争,还存在“理”之争(规则认同存在分歧),对于冲突的解决则不能只在结果层面(利)展开,还应该包括程序层面(理)。

      最后,也是更为重要的,实验中公平规则偏好强的个体具有更高的合作水平,同时对于违背公平对等投入规则的互动状态反应更为激烈。这一结果对于社会和经济转型中匿名个体间水平合作的发育具有一定的意义。制度层面的改变并不意味着转型的完成,个体内在认知层面的规则认同调整作为微观基础,才是平稳转型的关键。公平对等规则认同程度高的个体,对公平决策规则和市场体制运转方式具有较高评价和预期,对他人合作具有较高预期,自身合作意愿和行动水平都较高,有利于匿名个体间的协商合作的形成;而公平对等规则认同程度低的个体,并不认同水平协商方式的正当性和可能性,甚至寄希望于外界主体而具有较高的搭便车意愿,对于他人的不合作行为持有较高预期,自身合作水平也较低。因此,只有个体认知层面完成了与外在制度层面相适应的调整,才能适应新的制度安排下的互动交往,建立不依赖行政支配的匿名契约合作关系,促进社会经济转型的顺利完成。

      作者感谢纽约大学Andrew Schotter教授对于规则偏好识别方法的建议,感谢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章平老师和闫佳博士对数据处理提供的帮助,感谢许明湄、陈奕羽、刘玉娟、陈思思、李志云等同学协助实验的实施,感谢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机房老师,感谢匿名审稿人的建议。

      ①个体对对方动机的评价,是基于对方实际行动所带来的结果,与其他可能结果或者预期结果的比较而得出的。

      ②例如Camerer和Fehr(2004)将社会偏好界定为“包括自己在内的各方物质收益相对分布的看重程度”。

      ③提议者有(100,100)或(20,180)两种提议方案,回应者在不知道具体提议方案的情况下决定接受或拒绝。

      ④其他维度规则偏好为:均等不友好机会(Equal Effective Unkind Opportunities)、信息对称(Symmetric Information)和过程简化(Procedural Simplicity)。

      ⑤Nadine和Güth(2013)让被试面对最后通牒和独裁者博弈两个场景,提供其花费成本进入自己喜欢的场景进行分配。而我们的实验让全部被试处于独裁者博弈场景中,让被试选择是否花费个人成本购买决权,使得博弈结构变为独裁者实验,即从决策权分布极其不公平到相对公平的转换,个体对否决权的出价作为其对相对公平决策规则的喜好程度。

      ⑥本文采用了条件投入表格对个体的社会偏好类型进行识别,但这一识别结果并不是本文的重点,下文不再做详细的实验描述与结果汇报。

      ⑦采用1到7的李克特量表,表示从“非常不愿意”到“非常愿意”。作为旁观者C,被试为响应者B购买否决权之后,计算机会根据其否决权购买情况,为其提供一次对应规则下的提议者与响应者的分配过程,并要求其在这一过程后就分配进行评价。

      ⑧为了保证被试在Exp_P中决策是真实意愿表达,我们借鉴Fischbacher等(2001)的做法:程序会为四人随机生成编号(1,2,3和4),当组内私人完成条件投入表格后,程序随机在{1,2,3,4}中选一个数,没被选中的被试按照其u_contribution进行投入,计算收益,而被选中的编号被试则对应其他三人的平均投入值调用他在条件投入表中填写的c_contribution[,i]进行投入和计算收益。

      ⑨针对箭头①中规则偏好与社会偏好关系的讨论,另作他文详细论述。此次实验数据分析显示,规则公平偏好对个体社会偏好类型存在影响,持有对等规则偏好的个体,更容易成为条件合作者,且公平规则偏好程度越强,其对条件合作的对等性要求就越高。

      ⑩这些实验对象均自愿报名参加实验,并与实验方签署参与人同意表。

      (11)全部实验过程是第一阶段对被试进行了规则偏好测试和信任实验,对第一阶段数据进行初步处理后,我们对同一群被试进行了第二阶段的公共物品实验。在招募时被试已经知晓本实验的两阶段过程。

      (12)作为局中人B的否决权购买,只有21位(占总数17.9%)被试出价为0,64位(占总数54.7%)被试对否决权出价达到或高于5,有9位(占总数7.7%)被试将全部初始筹码用于购买否决权;作为局外人C的否决权出价,31位(占总数26.5%)被试对否决权出价达到或高于5,其中有5位(占总数4.3%)被试将全部初始筹码用于购买否决权;而作为C的无成本声援,只有7位(6%)被试选择非常不愿意对应的“1”,78.6%愿意程度达到或高于“5”,46.2%的被试选择程度为非常愿意的“7”。

      (13)作为第三方C的无成本意愿表态c_free的中位数为6,所以将c_cost>0且c_free≥6,以及c_cost=0且c_free>6的被试界定为对等决策规则偏好较高的个体,其他为对等决策规则偏好较低的个体。

      (14)估计方程中纳入

之后,period都不再显著,在此不再显示。

      (15)type_r作为分类变量表征规则偏好的取向,同时引入b_cost作为表示规则偏好程度的变量。

      (16)如为了诱导小组内的高水平合作信念和合作行动水平而选择较高的投入,这种诱导既可能因为自利动机,也可能因为利他动机。同时也存在为了避免失望,陈述信念存在自我欺骗(Self-deception)的可能,即被试实际所持信念高于其陈述信念。

      (17)period不再显著,后面的回归方程中将其剔除。

      (18)Ostrom,Walker和Gardner(1992)研究证明当实验提供被试更具建设性方法去惩罚的时候,他们愿意使用该方式以维持合作。

      (19)实验中,投入值与信念水平完全匹配(belief系数为1)的行为被定义为完美条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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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公平偏好对个人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影响:一项实验研究_公共物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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