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吴蜀宗室政策述论论文

三国吴蜀宗室政策述论

符丽平

(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四川 成都 610041)

摘 要: 三国吴蜀宗室政策是以皇族为宗室的两国封建诸侯的分封制及任用皇族的政策。吴蜀宗室政策的分封制为虚封,可能是基于管辖区域变小、当时人口锐减、需统一人力物力对抗他国的现实。蜀汉宗室政策做到了君臣较为和谐的共处;孙吴宗室政策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而设置合理的政策。

关键词: 吴蜀;宗室政策;分封;虚封;效用

关于宗室,顾炎武曰:“今人以皇族为宗室,考之于古,不尽然。凡人之同宗者即相谓曰宗室。”[1]548三国宗室政策中的曹魏宗室政策见于史书记载的相关诏书内容,学界也多有文章讨论;而吴蜀两国宗室政策缺乏史书明文记载的诏书内容,但缺乏不代表两国未有宗室政策,本文以皇族为宗室,从吴蜀两国任用皇族和封建诸侯的分封情况来分析两国的宗室政策。

一、吴蜀两国宗室政策

(一)孙吴宗室政策

孙吴宗室政策大致可分为孙权当政时期、孙亮孙休当政时期、孙皓当政时期三个阶段。

1.孙吴对诸侯的分封

(2)假设零售商向制造商的产品订购量Q可以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即不考虑客户需求的不确定性。且Q=D-kPr+θS,其中D为市场规模,即当零售价格为零且没有物流服务提供时的市场需求规模;k为零售价格敏感系数,θ为物流服务水平敏感系数,当k>θ时,即客户对产品价格比对物流服务水平更敏感;当k<θ时,则含义相反。

孙吴宗室政策在孙权当政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孙权立子孙登为太子伊始到其临死前一年,即黄初二年(221)至赤乌十四年(251)。这个阶段孙吴的分封制长时间混乱,未有规章制度可言。

一是表现为太子名号已定,却未给予太子与名号相符的礼秩。孙登是孙权的长子,黄初二年(221),孙权接受曹丕吴王的封号,孙登被立为王太子,后孙权称帝,孙登也成为皇太子。按说立为太子名号已定,孙登应一直在朝中,但黄武八年(229)孙权迁都建业后,孙登留守武昌由上大将军陆逊辅佐。黄龙三年(231)因建昌侯孙虑卒孙登才留在朝中。《三国志·吴书·吴主五子传》裴注引《吴书》还曰:“弟和有宠于权,登亲敬,待之如兄,常有欲让之心。”[2]1365孙和是孙登的弟弟,孙登待他犹如兄长,还有将太子位让与孙和之心,可见孙登虽有太子名号,却并未享有太子般的尊崇和礼秩,很有可能孙和受到的宠爱还高于他,才使他有将太子之位让与孙和的想法。孙吴未给予太子与名号相一致的礼秩,还表现在孙吴太子与藩王礼秩不分。孙登死后,赤乌五年(242)正月,孙权又立子孙和为太子,八月立子霸为鲁王。《三国志·吴书·吴主五子传》曰:“孙霸字子威,和弟也。和为太子,霸为鲁王,宠爱崇特,与和无殊。”[2]1371该传裴注引殷基《通语》又曰:“初权既立和为太子,而封霸为鲁王,初拜犹同宫室,礼秩未分。”[2]1369

二是表现为迟迟不封除太子以外其他皇子为王。孙虑是孙权的儿子,黄武七年(228)被封为建昌侯,时孙权未称帝仍为吴王,封自己的儿子为侯与旧制相符。过了两年孙权已称帝,丞相顾雍等上奏孙权应封孙虑为王,孙权不同意。后来尚书仆射曾上疏认为宜任命孙虑为镇军大将军,以光大孙吴功业。孙权才同意让他署理一方面的军务,并授予节杖,准许开府,治所在半州。孙虑虽掌有军权,却没有皇室藩王的封号。直到孙虑死,孙权都没封孙虑为王。赤乌五年(242)孙权在立子和为太子的同时,朝臣奏立其他四子为王,孙权不许。七月有司又奏立诸王,八月只封了孙霸为鲁王。赤乌十三年(250)他废掉了太子孙和,鲁王孙霸被赐死,同年立孙亮为太子。但还是没有封其他儿子为王。

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弃土存放和清运调配管理方案的概论…………………………………………………… 曹文昌(11-237)

ATB混合料碾压应遵循“紧跟慢压、高频低幅”原则,压路机应紧跟摊铺机后进行碾压,避免混合料热量散失过多,初压使用13T双钢轮振动压路机静压2遍;复压采用13T振动压路机振动碾压3~4遍,碾压温度控制为100~110℃;终压使用11T钢轮压路机静压2~3遍以消除轮印,碾压温度不低于80℃。

自光武以来,诸王有制,唯得自娱于宫内,不得临民,干与政事,其与交通,皆有重禁,遂以全安,各保福祚。此则前世得失之验也。……大行皇帝览古戒今,防芽遏萌,虑于千载。是以寝疾之日,分遣诸王,各早就国,诏策殷勤,科禁严峻,其所戒敕,无所不至,诚欲上安宗庙,下全诸王,使百世相承,无凶国害家之悔也。[2]1373

从诸葛恪的话中可知孙吴管理藩王严苛,也严禁藩王交接宾客。藩王权力也很有限,甚至受到地方官的侵犯。孙休被孙权封为琅琊王,居住在虎林,孙权死后,诸葛恪将他迁到丹杨郡。所在郡的太守李衡多次以事侵犯孙休,孙休没办法,就上书请求迁徙到其他郡,后来朝廷同意他的请求,将他迁徙到会稽郡。

孙亮孙休当政时期,孙吴在宗室政策分封制上,基本是延续孙权去世前设定的分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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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皓当政时期,孙吴分封制发生很大变化,孙皓开始大肆封王并给王兵。孙皓初即位时,即元兴元年(264)十月,封休太子为豫章王,次子汝南王,次子梁王,次子陈王。新皇即位,封先皇儿子为王,与旧制相吻合,依礼而行。后来就开始大肆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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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二年)秋九月,改封淮阳为鲁,东平为齐,又封陈留、章陵等九王,凡十一王,王给三千兵。[2]1170

(天纪)二年秋七月,立成纪、宣威等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大赦。[2]1172

(天纪)四年春,立中山、代等十一王。[2]1174

从上面可看出,孙皓当政时期,除封孙休四个儿子为王外,还封除太子孙瑾以外三十三人为王,与三国时期任何一个君主相比,他封王之数都算多的,并打破惯例还给前两次受封的二十二个王各三千兵。

2.孙吴对宗室的任用

《三国志》的《吴书》有专门的宗室传。在孙吴建国及孙权当政时期,孙吴宗亲为孙吴的建国及保卫孙吴是立下了功劳的,陈寿说他们“或赞兴初基,或镇据边陲”[2]1217。孙静是孙坚的三弟,孙坚刚举事时,孙静曾率领五六百人保卫家乡。后又助孙策攻破会稽。孙皎是孙静的儿子,开始为护军校尉,领兵二千余人,后升为都护、征虏将军,代替程普指挥夏口的军队,黄盖及兄孙瑜死后,又掌管他们的军队,在擒获关羽、取荆州的战役中是立有功劳的。孙韶的伯父是孙河,他十七岁时,统领孙河的军队,孙权称帝后,任命他为镇北将军。他为边将数十年,善养将士,将士也愿意为他效命,常常注意防备,打仗也很少失败。

孙亮、孙休当政时期,孙吴宗室成员曾一度全面掌握朝政,权力超过君主。孙峻,字子远,孙坚弟弟孙静的曾孙,与诸葛恪、孙弘、滕胤、吕据一起接受遗命辅政,为武卫将军。后诛杀诸葛恪,升为丞相、大将军,总管全国的军事事务,并授予节杖。太平元年(256)九月,孙峻死,任命堂弟孙为侍中、武卫将军,掌管全国军事。同年孙杀滕胤,升为大将军,授予节杖,封永宁侯。太平二年(257)夏四月,孙亮开始亲自执掌政事,对孙的表奏,多有责难。太平三年(258)九月,孙废孙亮为会稽王,迎立琅琊王孙休为帝。同年改元永安,十月,孙被任命为丞相、荆州牧、增食五县。孙弟孙恩为御史大夫、卫将军,孙据为右将军,二人皆封县侯。孙弟孙干封为杂号将军,亭侯,弟长水校尉孙闿也封为亭侯。孙一家五人封侯,都掌管京城的禁兵,权力能够左右当时的君主,是孙吴开国以来朝臣不曾出现过的情况。十一月,孙休与张布密谋欲杀掉孙。十二月,孙休诛杀孙及其弟孙恩、孙据、孙干。孙闿想逃到曹魏,被追杀,灭掉孙三族。孙休以与孙峻、孙为同一宗族感到耻辱,下令除去二人在宗族中的名字。

孙皓当政时期,给诸王兵的同时,也对掌有重兵的宗亲加强防御。孙秀是孙权弟孙匡的孙子,他为前将军和夏口督,孙皓对他感到不安,因他是宗室成员,又在外握有重兵,后派遣何定带五千人到夏口打猎,孙秀也因此事带着妻子儿女亲兵数百人投奔到晋国去了。孙楷为孙韶的儿子,被任命为武卫大将军,封临成侯,代替他弟孙越为京下督,也是宗室成员在外握有重兵,因有人告发他在永安县叛贼施但劫持孙谦袭击建业时打两种主意而不及时征讨,被孙皓多次派使者诘问。天玺元年(276)孙皓突然征召他为宫下镇、骠骑将军,他也因此带着妻子儿女亲兵数百人投奔到晋国。

(二)蜀汉宗室政策

1.蜀汉对诸侯的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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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咸炘在评价《三国志·吴书·宗室传》曰:“诸曹尚不称宗室,此何为称?当云诸孙,乃归一例。”[3]969这说明《诸夏侯曹传》与《三国志·吴书·宗室传》体例是一样的,既然《吴书》诸孙传陈寿把它作为“宗室传”看待,那《诸夏侯曹传》自然也可被看作是《魏书》的“宗室传”。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国志》没有专门《宗室传》的只有《蜀书》。《蜀书》没有“宗室传”其实很好理解,刘备虽为汉景帝儿子中山靖王刘胜之后,但由于他早年失去父亲,家族已衰败,宗亲对他建立蜀汉基本没有帮上什么忙,自然《蜀书》也就没有“宗室传”,当然也就谈不上对宗室成员的任用了。如果真要算蜀汉任用的宗室成员,或许只有刘封和刘琰算得上。

(延熙)十五年,立子琮为西河王。(延熙)十九年春,……。是岁,立子瓒为新平王。[2]89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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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没有制定严峻的制度管理藩王,藩王是可以朝见君主的。这可从刘永之事反推出来。刘永是刘备的儿子,他之前很憎恨宦官黄皓,黄皓后来受到信任掌握大权后,就在后主面前诋毁他,后主也逐渐疏远刘永,以至于他十多年都没有进宫朝见后主。刘永在受到黄皓诋毁后才不能进宫去朝见后主,可见他之前是有机会朝见君主的,并且刘永被诋毁后,后主也只是不让他进宫朝见,可见蜀汉对藩王管理也不严苛。

(景耀)二年夏六月,立子谌为北地王,恂为新兴王,虔为上党王。[2]899

2.蜀汉对宗室的任用

延熙元年春正月,立子璿为太子,子瑶为安定王。[2]897

刘封是刘备的养子,刘备平定益州后,任命他为副军中郎将。建安二十四年(219),孟达率军进攻上庸,刘备暗中担心孟达难独立胜任,于是派刘封去统领孟达的军队。刘封也因此升为副军将军。后关羽围攻樊城、襄阳,多次令刘封、孟达派兵相助,二人都找借口不去,刘封与孟达也争斗不合,孟达因害怕没有配合关羽出兵而受到惩罚,加之怨恨刘封,就率领所属兵马投降曹魏。从上面这些事可看出,刘封性格刚猛,不受人辖制,连与自己养父“恩若兄弟”关羽的命令都敢不听,与部下相处中缺乏容人之量。后刘封回成都,刘备责备他欺负孟达,又不救关羽,诸葛亮担心刘备死后刘禅即位很难管制他,劝刘备借此机会杀掉他。于是刘封被赐死。但从法理人情上看,刘封似乎还没有达到要被赐死的地步。《三国志集解》曰:“或曰:封虽有罪,然为孟达所诱,终无二心,脱身归蜀,不失为忠。亮劝先主除之,过矣。”[3]813那刘封为什么会被赐死?其实孟达在劝降刘封的信中说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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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足下与汉中王,道路之人耳,亲非骨血而据势权,义非君臣而处上位,征则有偏任之威,居则有副军之号,远近所闻也。自立阿斗为太子已来,有识之人相为寒心。……仆揆汉中王虑定于内,疑生于外矣;虑定则心固,疑生则心惧,乱祸之兴作,未曾不由废立之间也。……今足下在远,尚可假息一时;若大军遂进,足下失据而还,窃相为危之。[2]992

由于继承人的废黜常与国家祸乱发生相关,刘封的存在就严重威胁了刘蜀的安定,可能引起蜀汉内乱,因此刘封被赐死。

刘琰,与刘备同一宗姓而受到刘备的厚待。后主即位后,封都乡侯,位次排在李严后,为卫尉中军师后将军,后升任车骑将军,不参与国政,仅领兵千余人。建兴十年(232)与魏延不和被诸葛亮责备。建兴十二年(234),他妻子进宫向皇太后贺年,被太后特别留下住了一个月,他怀疑妻胡氏与后主刘禅有染,命令执行体罚的士卒殴打胡氏,以至于用鞋打胡氏的脸,后有司竟以“卒非挝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2]1002判决刘琰死刑。这个被杀的理由颇值得探究,《三国志集解》曰:“丞相未亡,遂有斯事,此固休昭之防制匡救意外所不及也。至弃市者,当别有丑恶之语。”[3]818刘家立曰:“刘琰因挝妻罪至弃市,不知主何律,得毋失刑?岂后主果与胡氏有私乎?”[3]819可见刘琰打妻之事让人怀疑后主是否有不良行为,影响了后主的声誉。

蜀汉的宗室政策相对比较简单。在分封上,刘备和刘禅都分封太子以外的儿子为王。《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曰:“六月,以子永为鲁王,理为梁王。”《三国志·蜀书·后主传》曰:

从对刘封、刘琰的任用上,可见蜀汉对宗室成员的任用相当有限,不仅如此,对宗室成员管理也很严格。因刘封很难辖制,可能引起蜀汉内乱,就不顾法理人情,将其赐死。因刘琰打妻胡氏的举动让人怀疑后主有不良行为,同时可能产生将后主不良行为昭告世人的后果,有损君主权威、声誉,就将其处死。因此蜀汉宗任用宗室成员既有限,也严格预防控制宗室成员对政权统治的侵犯和威胁。

二、三国吴蜀宗室政策分析

(一)三国吴蜀分封为虚封的原因透视

《晋书·志第四·地理上》曰:“刘备章武元年,亦以郡国封建诸王,或遥采嘉名,不由检土地所出。”[4]414可见蜀汉宗室政策的分封是以郡分封诸王,是遥领,也就是说这种分封是一种虚封,因为领土所在地是蜀汉名义上所有,实际上却不属于蜀汉控制范围。蜀汉建兴七年、吴黄龙元年(229),孙权称帝,吴蜀交分天下,《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曰:“豫、青、徐、幽属吴,兖、冀、并、凉属蜀,其司州之土,以函谷关为界。”[2]1134也因为这种交分天下,蜀汉将鲁王刘永、梁王刘理的封地及封号进行了改变,原因是他们之前的封地已属于孙吴名义上的领土范围。《三国志·蜀书·后主传》曰:“(建兴)八年秋,……。徙鲁王永为甘陵王,梁王理为安平王,皆以鲁、梁在吴分界故也。”[2]896

第二阶段为孙权去世那一年即太元二年(252)。在这一年,孙权开始着手建立一套完整的分封制度。一是开始封太子以外其他儿子为王,并让他们远离都城,居住在其他地方。太元元年(251)冬十一月,孙权生病,太元二年(252)春正月孙权封以前的太子孙和为南阳王,居住在长沙;子孙奋为齐王,居住在武昌;子孙休为琅琊王,居住在虎林。二是以严峻的制度管理藩王,严禁藩王交接宾客。这也是孙权去世前设立的。诸葛恪曾上笺劝诫齐王孙奋曰:

《晋书·志·地理上》曰:“孙权赤乌五年,亦取中州嘉号封建诸王。”[4]414可见孙权也是选取曹魏国土区域好的郡国名号来封建诸王,同样这种分封也是虚封,因为封地属于曹魏统治区域。三国吴蜀以郡分封诸王,都选取曹魏国土区域好的郡国名号来封建诸王。由于所封国土不属于吴蜀两国所有,各分封王对于所分封的领土只是名义上拥有,实际上并不拥有,因此是虚封。三国吴蜀两国采取实为虚封的分封制可能是基于以下三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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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管辖区域变小的影响

众所周知,三国承接东汉,因此吴蜀在政治制度上也多延续东汉。《晋书·志·地理上》曰:“光武中兴,不逾前制,东海王彊以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二十九县,其余称为宠锡者,兼一郡而已。”[4]414也就是说东汉是以郡分封诸王,吴蜀继承东汉这种制度,仍然以郡分封诸王。根据《晋书·志·地理上》记载,蜀汉先主刘备新设置九郡,后主又设置二郡,占有东汉王朝本来的郡十一个,共有郡二十二个。《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裴注引《晋阳秋》曰:“濬收其图籍,领州四,郡四十三。”[2]1177因此孙吴共有郡四十三个。吴蜀在政治制度上继承了东汉以郡分封诸王的制度,他们的分封若为实封,这里所说的实封还不是指恢复到周代和西汉初年分封诸王的制度,而仅是指各分封王封地在各自国家领土范围内且能享受到封地百姓上交租税收入。从吴蜀两国各有郡数量来看,没有用于分封归属中央政府管辖郡的数量就变得很少。以蜀汉为例,刘备封了两个儿子为王,刘禅封了六个儿子为王,蜀汉本身共有二十二个郡,若为实封,总共就剩下十四个郡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中央财政就将面临收支匮乏的情况。孙吴所辖郡数量虽比蜀汉多,但封王的数量更多,其结果也同样如此。因此,吴蜀实行虚封的分封制是受管辖区域变小的影响所致。

2.与汉末人口剧减有关

经过汉末军阀混战,中华大地人口剧减。《晋书·志·地理上》云:“至桓帝永寿三年,户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斯亦户口之滋殖者也。”[4]414唐代杜佑《通典》曰“当三国鼎峙之时,天下通计户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三十三,口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以奉三主,斯以勤矣”[5]卷7,也就是说东汉末年桓帝时期,天下有人口五千六百多万。而到了三国鼎峙时期,全天下即三国共计人口只有七百多万,人口数量的减少可谓骇人。人口的减少带来上交的租税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连三国统治区域最大、人口最多的曹魏都实行了虚封,《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裴注引《袁子》曰:“魏兴,承大乱之后,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始。于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2]591更何况吴蜀两国。因此,吴蜀实行虚封分封制与汉末人口减少有关。

3.与两国需统一人力物力对抗他国有关

吴蜀采取虚封还与当时天下未统一,两国都面临着他国的攻击,需要统一人力物力来对抗他国有关。孙权曾在赤乌五年(242)发布诏书否决大臣关于奏立诸王的提议,他在诏书中说:“今天下未定、民物劳瘁,且有功者或未录,饥寒者尚未恤,猥割土壤以丰子弟,崇爵位以宠妃妾,孤甚不取。其释此议。”[2]1145孙权发布此诏目的是让大臣不要再上奏让他分封诸王,理由虽说得冠冕堂皇,但也说出一定实情,那就是在天下未定、民力物力都缺乏的情况下,的确不适宜实封诸王来削弱国家的实力。

因此吴蜀的分封制是两国吸收继承前代分封制尤其东汉分封制基础上,结合当时情况,采取的一种变通做法,是特殊环境下的特殊产物。

(二)吴蜀宗室政策效用分析

评价古人一种政策效用时,不能站在今人的角度去菲薄古人,而应立足实际,这样才不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才会得出比较客观中立的结论。吴蜀两国分封制当时实施是为了发挥“封建诸侯、藩屏王室”的功效,正如《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裴注引《魏氏春秋》载宗室曹囧上书曰:“臣闻古之王者,必建同姓以明亲亲,必树异性以明贤贤……故博求亲疏而并用之;近则有宗盟藩卫之固,远则有仁贤辅弼之助,盛则有与共其治,衰则有与守其土,安则有与享其福,危则有与同其祸。”[2]592同样任用宗室当时也是为了发挥“宗子维城”的功效,陈寿在《三国志·吴书·宗室传》评曰:“夫亲亲恩义,古今之常。宗子维城,诗人所称。”[2]1217因此在评价吴蜀宗室政策效用时,应从两国宗室政策当时实施的预期目标与获得的具体结果来考量。

1.孙吴宗室政策效用分析

建衡元年春正月,立子瑾为太子,及淮阳、东平王。[2]1167

孙权当政时孙吴长期混乱的分封制一直以来被认为与孙吴灭亡有很大关系。陈寿认为孙吴后代衰败,最终导致灭国,源于孙权对儿子废的废,杀的杀。《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评曰:“至于谗说殄行,胤嗣废毙,岂所谓贻厥孙谋以燕翼子者哉?其后叶陵迟,遂致覆国,未必不由此也。”[2]1149卢弼也认为孙吴灭亡肇始于孙权当政时孙吴混乱的分封制,曰:“孙权二十八岁始生长子登,年六十而登死。赤乌五年立和为太子,赤乌十三年废太子和处故鄣,鲁王霸赐死,立亮为太子。孙权自登死后,信任谗间,杀戮忠良,老耄昏愦,倒行逆施,孙吴之亡,已肇于此矣。”[3]1080

孙权临死前开始着手设置一套较为规范完整的宗室政策,其总体架构与曹魏有相似之处。目前学界一般认为曹魏宗室政策的分封制过于严苛,是曹魏大权落入司马氏手中一个重要因素。[6]不能否认曹魏分封制的确存在对各分封王极其严苛以致兄弟亲戚情义被废等现象,但以此将曹魏灭亡归咎于分封诸王空有其名,没有掌握实权,那是忽视了其宗室政策对宗室成员的任用。曹魏从来都注意将大权尤其是军权掌握在曹氏宗亲手里,即便后来曹睿托孤于曹爽、司马懿,也将曹爽排在司马懿之前,并让二人分管军权。因此曹魏宗室政策设置的出发点是在制约诸王的同时,也在宗亲和异性大臣之间形成了制衡,其目的是确保皇权的巩固和绝对权威。但皇帝若过于弱小,宗亲和异性大臣的平衡关系就容易打破,从而导致新的权力集团产生。

现行教材的探究活动对地图的使用比例较低,除有的探究活动本身不需要地图外,很大程度上是受教材篇幅的限制。如果在开展探究活动时需要使用专题地图,建议使用配套的地图册或电子地图。另外,示意图能够突出关键信息,且所占篇幅相对较少,编写教材时可以考虑使用示意图代替专题地图。

孙权临死前设立的宗室政策与曹魏架构基本相同即对诸王管理严苛,在宗亲和异性大臣之间形成制衡。但同样因皇帝弱小打破了这种平衡。不同的是,曹魏是异性大臣取得胜利,而孙吴则是宗亲掌握大权。不同的情况导致不同的结果出现,曹魏是曹氏后来被司马氏取代。孙吴一方面伤了异性大臣之心,使异性大臣心生失望之感,不肯全力为国。《三国志·吴书·二孙传》裴注引《吴录》曰:“乃表以峻为丞相,又不置御史大夫,士人皆失望矣。”[2]1444胡三省曰:“汉承秦制,置御史大夫以副丞相理众事;今峻为丞相而不置御史大夫,则专孙吴之政,故国人失望。”[7]2412一方面又使国内纷争不断,孙废掉孙亮后立孙休为帝,孙休又杀掉孙,并灭孙三族。

后来孙皓继承帝位,可能鉴于吴国宗亲曾经威胁皇权统治及曹氏被司马氏取代的情况,他将孙权临死前设置的宗室政策基本废弃,开始大肆封王和给王兵,同时加强对宗亲的防御。他曾给二十二个王各三千兵,也就说这二十二位王就占有孙吴六万六千兵力。孙吴灭亡时,才有兵二十三万,诸侯王拥兵数量占孙吴总兵数超过四分之一。给诸侯王兵的分封制分散了孙吴军事实力,影响了孙吴的军事防务。陆抗临终上疏曰:

臣往在西陵,得涉逊迹,前乞精兵三万,而至者循常,未肯差赴。自步阐以后,益更损耗。今臣所统千里,受敌四处,外御强对,内怀百蛮,而上下见兵财有数万,羸弊日久,难以待变。臣愚以为诸王幼冲,未统国事,可且立傅相,辅导贤姿,无用兵马,以妨要务。……若兵不增,此制不改,而欲克谐大事,此臣之所深慼也。[2]1360

根据陆抗临终上疏还可知,孙皓给兵的王大多年龄幼小,根本没能力自己掌兵,这些兵主要还是掌握在他自己手中,可见他以此来削弱宗亲、异性大臣的权力和巩固皇权。其结果也影响孙吴军事防务,不能统一对敌。

其实孙权临死前设置的宗室政策发挥作用的前提是皇权足够强大,可能不适用孙亮当政时,但孙皓在自身掌握朝政的前提下,废弃孙权临死前设置的宗室政策应该说是不明智的。他重新架构的宗室政策,忽略了孙吴当时与晋并立且国力大不如晋这一本质情况,给王兵分散了军事实力,客观上加速了灭亡。因此孙吴宗室政策每个阶段设置看似是为了解决问题,其实却是没有看清问题本质所在。孙权当政时期没有看清迟迟不封王、不给太子与名号相配礼秩的危害性;临死前设置的宗室政策又忽略了君主弱小不能有效统御宗亲和异性大臣的情况;孙皓当政时期的宗室政策忽略当时国家弱小,又处于与晋并立的现实。孙吴宗室政策总体处于变动状态中,每个阶段其设想的预期目标和获得的具体结果往往不一致,反映出孙吴内部管理的混乱,也说明孙吴宗室政策大体上是失败的。

2.蜀汉宗室政策效用分析

自然边坡如按传统边坡治理,存在开挖支护范围大,对山体的扰动大,对环境的破坏大,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大,费用投入高、治理工期长等特点。目前,自然边坡治理问题在国内提出的时间较短,无详尽的治理措施及治理深度、无明确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与孙吴宗室政策尤其分封制,在孙权当政时期长期处于混乱状态,未有规范制度不同,蜀汉宗室政策虽然比较简单,但从一开始就建立起比较完整规范的宗室政策即虚封诸王,限用和严格管理宗室。

蜀汉对藩王的分封是虚封,也基于这种虚封,使得皇室藩王没有实力对政权产生任何分化的风险,管理也不严苛。由于宗室成员掌有实权,有分化统治的实力,对宗室成员的任用就颇为有限且严格管理,一旦发现宗室成员有分化统治的苗头,即予以坚决制止。蜀汉之所以杀掉刘封,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统治,何焯对蜀汉赐死刘封的行为持肯定态度,认为维护了国家统治的安定,曰:“先主无他枝叶,后嗣庸弱,封地处疑逼,又尝将兵,一朝作难,则祸生肘腋,国祚方危,故不得不因其罪速断也。后代如潞王从珂事,可相参鉴焉。”[8]466

因此蜀汉宗室政策设置的出发点既没有严苛管理诸王,也没在异性和宗亲之间形成制衡,它更多考虑的是避免皇族内部的争斗,其结果不仅维护了皇族内部的稳定,也减少了皇帝和异性大臣之间的猜忌之心,也基于这份信任和对宗亲的管理,在皇帝弱小的情况下,没出现异性大臣篡夺蜀汉政权和宗亲对政权产生危害的情况。在蜀汉灭亡时,还有藩王挺身而出维护政权。景耀六年(263),北地王刘谌哀国之亡,先杀妻子和儿女,然后自杀。后世史学家郝经认为刘谌的死阐发了分封诸王藩屏王室的意义,曰:“呜呼!亲王义兼臣子,国有难,犹当死义,以先诸臣,先王所以封建宗子,而故维城也。……及其遂亡,昭烈之一孙,孔明之一子及孙,慨然赴义,与国俱灭。巍巍义烈,高视两京,五百年所无有也。壮哉!谌也。”[9]卷70,从这个意义上说,蜀汉宗室政策实施的预期目标和取得的具体结果较为一致,是发挥了它的效用的。

通过对以往变电站改造期间临时供电模式的调查和分析,总结出几点常见的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部跳闸、开入回路、转接回路、直流接地、电动刀闸接入问题等。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流程不规范,并且施工过程混乱。其次,变电站改造过程中,为了保障正常供电,临时供电模式接入点往往会直接接入地下直流电,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另外,很多施工人员责任心或专业技术不强,接入临时供电模式时容易出现破坏开关、转接回路等问题[6]。

综上所述,蜀汉宗室政策总体上避免了在皇权不强大前提下,皇权旁落异姓大臣或宗亲手里的情况,做到了君臣较为和谐的共处;孙吴宗室政策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而设置合理的政策,因此就宗室政策而言,蜀汉无疑比孙吴清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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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晋]陈寿.三国志[M].[宋]裴松之,注.北京:中华书局,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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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永平.曹魏苛禁宗室政策考论[J].许昌师专学报,2001(3):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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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清]何绰.义门读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7.

[9] [元]郝经.续后汉书[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A Review of the Clan Policy of Wu and Shu Kingdoms in the Three Kingdoms Period

FU Li-ping

(Chengdu Wuhou Temple Museum ,Chengdu 610041,China )

Abstract :Based on the royal clans,this article mainly discusses the feudal system of enfeoffment and the royal appointment system of Shu and Wu kingdoms in the three kingdoms period.The system of enfeoffment under the royal clan policy of Wu and Shu kingdoms was a virtual jurisdiction.,which is probably because of the narrowing of jurisdictions,the sharp decline in population and the reality of needing to unify manpower and material resources against the other countries at that time.The clan policy of Shu and Han kingdoms achieved a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the monarch and the minister while the clan policy of Wu kingdom did not set a reasonable policy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Key words :Wu and Shu kingdoms;clan policy;the system of enfeoffment;virtual jurisdiction;utility

中图分类号: K23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9684(2019)06-0017-06

收稿日期: 2019-03-20

作者简介: 符丽平(1978-),女,四川巴中人,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副研究馆员,主要从事三国文化研究。

[责任编辑:杨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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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吴蜀宗室政策述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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