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升学机会地区间不平等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高等教育论文,区间论文,不平等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519(2007)03-0022-08
一、导言
众所周知,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的高等教育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一是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收费制度和毕业生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二是扩大了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指,通过共建等方式将大部分中央部委管理的高校转交给教育部或地方政府管理。收费制度的改革与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同时进行,从全面免除学费及住宿费、统一分配毕业生到全面征收学费及住宿费、毕业生自主择业。这些改革使我国高等教育有了一个较快的发展,但同时也使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地区间不平等问题变得越发尖锐。升学机会的地区间不平等问题有多种表现方式,其中之一是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① 的差异越来越大。全国统一考试而各省的录取分数线不同,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关注。2000年3月中国青年报发起了一场关于“倾斜的高考分数线”的讨论。同年全国政协会议关于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提案就有三份:《高考招生的地区不平等现象应该改变》、《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必须平等》和《高考招生应在全国范围内按分数高低统一录取》。② 2001年8月,三名青岛考生状告教育部侵犯了考生的公民权利。③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不平等问题已经超越了教育问题,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二、已有研究和本研究的框架
目前国内关于高等教育地区之间差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高等教育机会地区间不平等的研究,主要是从高考录取分数线的省间差异的角度,阐明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省间不平等。并进一步指出,分数线的差异是由于各省招生人数不同而造成的。④ 另一方面是关于高等教育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研究,主要通过各省每万人口中拥有大学毕业生数和在校生数,各省高等教育新生规模(新生人数与18岁人口的比例)来分析高等教育的地区间差异,同时分析这种差异与经济、人口、产业结构以及初等教育发展等因素的关系。⑤ 第一方面的研究大多停留在议论的水平,定量分析不够。第二方面的研究,虽然进行了大量的统计分析,但其分析的出发点是每万人拥有的在校生和大学毕业生人数、高等教育规模的地区之间的差异。这些指标反映了地区之间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平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间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不平等。笔者认为,由于在我国招生计划是事先分省制定的,各省的招生计划人数比各省拥有的在校生、毕业生或新生人数等指标更能反映各省高等教育的升学机会。同时,高等教育的地区间差异不仅与各地区经济、人口、产业结构、初等教育发展等因素有关,更重要的是与各地区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本研究从分析招生计划数的省间差异来分析中国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省间差异,并进一步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分析时我们将重点讨论高等教育升学机会与经济发展、户口制度、人口等社会因素以及高等教育制度之间的关系。
本研究首先利用各省的统计数据对各省间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差异进行定量分析。然后,运用多变量线性回归分析对高等教育升学机会地区间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通过文献分析、访谈调查对定量分析的结果进行考察和解释。最后从教育社会学角度对我国现行的高考招生制度及其改革进行探讨。
三、我国现行的高校招生制度和升学机会的省间差异
众所周知,80年代之前,中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高等教育也不例外。在高等教育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上,采取全国统一招生和统一分配的政策。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全国统一招生制度并没有根本的变化。这种全国统一招生制度必然会对中国的高等教育升学机会产生重要影响。本节首先对全国统一招生制度以及与此相配套的毕业生分配制度的变迁过程进行简要考察,然后对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地区间差异进行定量分析。
1.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和统一分配制度
我国的高校招生与毕业生分配制度,从50年代形成以来经历了以下三个主要的阶段:50年代至1985年的国家任务计划阶段(统一招生,学费减免,统一分配),1986—1997年间的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招收部分委培生和自费生)并存阶段(双轨制),1997年之后将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合二为一的并轨阶段(统一招生,缴费上学,自主择业)。在上述三个阶段中,学费制度和毕业生的分配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而统一招生制度特别是新生来源计划制度却没有根本性的变动。新生来源计划是指一部分高校(教育部及中央部委所属的高校以及少部分的地方高校)在招生考试之前将招生名额以省为单位进行分配,而大部分高校(主要是省属高校)则只能在所在省范围内招生。这样在招生考试之前,各省的新生名额(由省外高校分配给该省的名额和该省高校的招生名额两部分组成)就基本确定了。各省的录取线依据本省分配到的名额和本省考生人数以及本省考试成绩来确定。因此可以说各省的招生名额直接决定着各省考生的升学机会。
2.新生来源比例的省间差异的现状
下面,我们通过对各省招生名额与各省18岁人口的比例(下面简称新生来源计划比例)这一指标来分析省间升学机会的差异。本文选择了高等教育发生重大改革的90年代前后为分析的主要时期,具体选择了计划外招生(自费生和代培生)处于较低水平的1989年(所占比例为2%),计划外招生达到高峰的1993年(所占比例为39%),全面并轨的1997年,以及大规模扩大招生的2000年这四年来进行定量分析。分析时用极差(最大值-最小值)、标准偏差两个变量作为衡量地区间差异的绝对量度,同时引入变异系数⑥、基尼系数作为描述地区间差异的相对量度。之后通过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分析及上位5省和下位5省的变化情况,具体分析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新生来源计划比例的省间差异的变化。表1显示了这4年的新生来源计划比例的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极差、标准偏差、变异系数和基尼系数。从平均值的变化来看,1997年是1989年的2倍,2000年比1997年扩大了1.7倍。从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变化来看,到1997年为止最低值没有太大的变化,而最高值在1993年增加了一倍,2000年又翻了一倍。
从变异系数和基尼系数的变化来看,这两个系数都呈波浪形变化,1989年最小,1993年较1989年有所扩大,1997年较1993年有所减少,而2000年较1997年又有所扩大。这表明新生来源计划比例的省间差异在90年代初期有所扩大,1997年有所减小,2000年又有所扩大。
下面具体分析新生来源计划比例处于上位和下位省的变化。由于北京、上海和天津三个直辖市始终处于前三位,为了更清楚地分析新生来源计划比例排名比较靠前和靠后的省份的变化情况,我们在表2列出了除始终处于上位的三个直辖市以外的上位5省和下位5省的变化。始终处于上位的有辽宁、吉林和新疆自治区。80年代末期处于上位的还有宁夏、青海,但到90年代末期被江苏,浙江等沿海省份所代替。处于下位的省主要集中在四川、西藏、广西和贵州等西部省份,还有中部地区的河南省。
综上所述,90年代前后,中国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省间差异很大,并随时间有一定变化。这种变化与9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有着密切的关系。90年代初期由于计划外招生不断扩大,省间差异也扩大了。上面的分析表明这一时期的扩大主要是由于招生来源计划比例较高的省的增加较快而产生的。随着计划外招生比例的减少,到1997年全面实施收费制,省间差异也随之减少了。但随着1999年的大幅度扩大招生,到2000年省间差异又扩大了。90年代虽然整体规模不断扩大,各省的新生来源计划比例都有所增加,但新生来源计划比例较高的省比那些新生来源计划比例较低的省增加的相对较快。
四、招生计划的决定因素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高等教育的新生来源计划比例的省间差异很大,且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而有所扩大。是哪些因素影响招生计划的制定?一般而言,招生计划与该省的人口情况、经济发展状况及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状况等因素有关。本文选择了省内18岁人口作为人口因素,各省财政收入、第二产业产值占GDP的比例、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作为经济发展因素,各省大学数、普通高中人数占高中人数的比例作为教育自身发展因素,通过多变量线性回归分析来探讨新生来源计划的决定因素。
1.多变量线性回归分析的结果
本文选择了1989年、1993年、1997年和2000年4年的各省招生计划数作为被说明变量,并选择这4年的各省的财政收入、大学数、18岁人口数、普通高中人数占高中人数的比例、第二产业产值占GDP总值的比例、第二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7个变量作为说明变量,进行了多变量线性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作为经济指标的各省的财政收入、作为人口指标的18岁人口数和作为教育发展指标的大学数三个变量对招生计划数有显著的正效应。
2.对结果的讨论
多变量线性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对各省的招生计划有影响的是该省的财政收入、18岁人口数、大学数三个因素。这表明对招生计划数的制定产生影响的有经济因素、人口因素和高等教育自身发展因素。
一般而言,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对教育的投资也会增加,从而使高等教育得到发展。就人口因素而言,文献分析表明,中央政府要求面向全国招生的高校在制定新生来源计划时,对人口较多、生源较好的省市要多招生⑦,同时本人的调查⑧ 也表明,各高校在制定本校在各省的招生名额时,各省的人口多少也是被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这同上面的统计分析结果正好吻合。这说明政府和各高校在制定新生来源计划时已经考虑了人口因素,力求达到省间平衡。前面的分析表明招生计划比例在各省间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这个差距是由于什么原因产生的呢?这就要考虑另一个因素——各省高校数量对招生计划的影响了。
从多变量线性回归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到,另一个影响招生计划数的因素是该省内高校数量这个教育自身发展因素。即高校的省间分布直接影响着各省的招生计划。下面我们分析一下我国高校分布的情况。
以1998年为例,从表4可以看出,各省的高校分布很不均衡。拥有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较多的是北京、上海、四川和重庆、江苏、湖北、陕西、辽宁等省。没有或较少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的省则集中在西部的内蒙古、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
为什么高校的分布会造成省间新生来源计划的差异呢?前面曾经提到,中国的高校依其所属不同,招生范围也不相同。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主要面向全国招生,省属高校主要面向本省招生。但这两类高校的数量和规模都会对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数产生正向影响。就省属高校来说,其数量越多、规模越大,其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数越多。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虽然面向全国招生,但各省的名额却不尽相同。根据笔者调查,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在所在省的招生名额都高于在其他省的招生名额。以表5所列的5所大学为例,其本省招生比例(所在省的名额占该校招生总数的比例)低的超过10%,高的竟达到50%左右。因此,省内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数量和规模,也会对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数产生正向影响。
数据来源:各大学的网页
上面的分析表明,在实施新生来源计划的情况下,高校地区分布的不均衡是造成招生计划数省间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新生来源计划制度的利弊
现行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采取的是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试卷⑨ 全国统一),按新生来源计划分省录取(分省阅卷,分省制定录取线)。新生来源计划是分省制定的,并在学生报考之前就制定好了,这就造成了一系列的升学机会不平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虽然是全国统一考试,但由于各省新生来源计划事先制定,各省的报考人数不同,造成全国各省的录取比例不同,因而可能会导致各省录取分数线有很大差异。第二,对同一所大学来讲,各省的录取分数线也不相同。如2001年北京大学理科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浙江省(668分),最低的是新疆(600分),二者相差近70分。⑩
正如导论中所指出的,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本文认为,录取分数线的省间差异实际上反映的是不同省之间学生个人升学机会的不平等。由于分省的新生来源计划是事先制定的,且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计划进行,因此可以认为分省的新生来源计划决定了各省的高等教育升学机会。又由于中国现行的严格的分省、分城乡的户口制度的限制,学生的出身省地对其高等教育就学机会有很大的影响。
50年代初期形成的新生来源计划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其原因在于我国的地区间差异始终没有消失。新生来源计划制度与毕业生统一分配制度联合起来,起到了缩小地区间经济、教育发展差距的作用。这种作用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促进不同地区之间高等教育升学机会均等化。在我国高等院校分布不均、各地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的条件下,部属院校的招生名额预先在各省之间进行分配,使教育发展水平较低、大学较少地区的考生,也有机会进入在全国范围招生的大学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地区间的均衡。
第二,促进教育落后地区的教育普及化和提高教育质量。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高校的招生对各地区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引导和刺激作用。高校招生名额向教育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适当倾斜,会在整体上增加这些地区考生的入学机会,有助于促进其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从而缩小教育的地区间差异。
第三,为教育和经济落后地区培养人才的作用。改革前实行的高等教育招生与毕业生分配相配套的体制,使得相当比例的毕业生仍被分配回原籍工作。这就为经济发展、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培养了一定数量的高学历人才。毕业生回原籍工作具有以下两个作用。一是他们在学校学到的科技知识和管理方法,对落后地区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会起到重要作用。二是毕业生在学校形成的社会资本对地区间的信息交流会产生重要作用。
但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收费制度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以及毕业生自主择业政策的实施,毕业生大量流入三大直辖市和沿海发达地区(见表6),新生来源计划制度所具有的为教育落后地区培养人才的作用逐渐减弱,而它对个人升学机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即考生的户口所在地不同,其升学机会就不同)则日益凸显。新生来源计划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缩小地区间升学机会差异的作用,但同时却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个人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平等。
数据来源:瞿振元.2001-2003年中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分析与预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07.
六、结论
教育机会的分配问题是社会分配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没有一个既公平又有效的选拔基准,就会导致政治上的不安定,政治上的不安定又会导致经济发展基础的动摇。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一般必须通过一定的标准对入学者进行选拔。选拔的基准一般有以下两个,一是以能力(achievement)为基准,另一是以归属(ascription)为基准。能力主义的基准,是按照普遍主义的原理,依据个人的能力来进行选拔。归属主义的基础,是依个人的社会属性来进行选拔(11)。一般而言,在经济、社会趋于同质化的国家,往往倾向于采用能力主义的基准,追求个人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平等;而在经济、社会的同质化程度较弱的国家,往往倾向于采用能力主义与归属主义相结合的基准,寻求在不同社会群体或地区间升学机会的平等与个人升学机会的平等之间的平衡。前者如日本、韩国等,通过统一的入学考试进行选拔,或如欧洲许多国家,通过严格的中学毕业证书等竞争性选拔来选择合格者。后者除中国外,在一些发达国家,亦有采用能力主义与归属主义相结合的做法。例如美国也有一些大学,从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角度考虑,为处于弱势的黑人和西班牙裔的人设立一定的特殊名额。前联邦德国一些大学的学院或系也曾采用定额制来选拔入学者(12)。
我国的情况是,首先将招生名额分配到各省,而后再举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各省依据本省分配到的名额,确定本省的分数线,依考生的成绩进行录取。也就是说,在户籍制度之下,首先按照归属主义即按省份来分配招生名额,之后再采用能力主义的基准来选拔合格者。可以看出我国实际上是结合了归属主义和能力主义两个基准。按省份来分配新生来源计划的招考体制,实际上是在中国地区间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在地区间升学机会平等与个人升学机会平等之间做出的权衡和选择。在过去以至现阶段,在中国地区间经济、教育存在较大差距的国情条件下,这种体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缩小地区间高等教育升学机会差异、促进落后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作用,但却是以牺牲个人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平等为代价的。随着我国地区间经济、教育差距的逐步缩小,人们关于教育机会的价值选择及政府的政策目标亦会发生变化,即从注重地区间升学机会的平等转向更为重视个人升学机会的平等。而与此相适应,高校的招考体制亦应随之进行调整和改革。
注释:
①目前我国的高考招生采取的是“全国统一考试,分省录取”的政策。全国统一考试是指高考在统一的时间、采用统一试卷进行(近年个别省份采用了本省试卷)。而分省录取是指阅卷、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是分省进行的。附表1给出了1978年恢复高考以来,部分年度的部分省市的高考分数线。
②郑琳.全国政协委员建议高考应统一分数线[N].中国青年报,2000—03—15.
③三考生的代理律师认为,教育部2001年4月16日制定《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受教育权。教育部在该行政行为中,根据不同地区范围对招生人数做了不同的限定,这种限定使得不同地区的考生被划分成了高低不同的等级,并在这不同的等级中参加高考。等级之间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河北日报,2001—08—23)。
④胥晓莺.倾斜的高考分数线[J].中国青年研究,2003,(1);郑若玲.考试公平与地区公平:高考录取中的两难选择[J].高等教育研究,2001,(11);朱向东,贝清华.关于高考分数面前不平等问题的思考[J].唐山师专学报,2000,(7);张尚武,周红安,封晓红.对倾斜的高考分数线的再思考[N].教学与研究,2003—02—01;刘建.怎样看待倾斜的高考分数线[N].中国青年报,2001—08—01;杨曾宪.统一高考不统一录取公平吗[N].中国青年报,2001—07—26;杨东平.对建国以来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回顾和反思[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
⑤杜育红.教育发展不平衡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8;窦心浩.中国にぉけゐ高等教育拡大の地域間格差につぃて[J].教育と社会研究,2003,(13).
⑥变异系数(coefficient of variation)是描述一组数据对平均值的偏离程度。该值大说明数据分散,差异大。通过对变异系数的比较可以分析不平等程度随着时间的变化。
⑦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招生研究会.199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年鉴[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99.
⑧笔者于2002年到2004年间曾4次累计5个月对教育部及北京、浙江、山东三省的招生委员会和部分部属高校的招办进行了访谈调查。
⑨1985年开始上海,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2001年开始北京采用了本省试卷。
⑩北京大学2001年各省(区、市)录取分数线一览表[EB/OL].http://www.eol.cn/article/20020619/3059322.shtml, 2002—06—19.
(11)柴野昌山,菊池城司,竹内洋.教育社会学[M].1992,有斐閣.
(12)中島直忠.世界の大学入試[M].东京:時事通信社,19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