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辩证法确定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史观论文,辩证法论文,逻辑论文,起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何建构唯物史观理论体系是很值得探索的一个问题。恩格斯认为,建构唯物主义历史观,“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①而借助辩证法建构唯物史观理论体系,首先就要确定它的逻辑起点。因为只有从正确的逻辑起点出发,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的概念、范畴才能有序地展开,各个概念、范畴间的联系及其规律才能有序地表达出来。但是,关于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多年来哲学界是有不同意见的。下面,我们从方法论角度,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粗浅意见,以求把这个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深入下去。
一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把自己的辩证法思想规定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②。国内外许多论著都肯定了这一点,并对此作了具体的论述。
作为辩证法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进行科学研究、建构理论体系的科学方法。黑格尔曾经深刻地指出,辩证法是推动科学进展的“灵魂”,运用辩证法来建构科学的理论体系才能使科学的理论体系中范畴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和必然性”③。他自己就是运用他的否定性的辩证法建构了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理论体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辩证法“把历史当作一个十分复杂并充满矛盾”的过程来研究,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在《资本论》,马克思把辩证法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经过抽象到具体,创立了具有“内在联系”的政治经济学范畴体系,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运动的特殊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理论基础”。
在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阐述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他说:“认识是从内容到内容向前移动的。首先,这种前进是这样规定自身的,即:它从单纯的规定性开始,而后继的总是愈加丰富和愈加具体。因为结果包含它的开端,而开端的过程以新的规定性丰富了结果。”④在这段论述中,黑格尔阐明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主要思想。即理论体系的构成是从抽象的、单纯的、普遍的范畴开始,经过概念转化、范畴运动,达到有多项规定性统一的具体。在这过程,先行的、简单的概念、范畴被抛弃,包容在后继的范畴中。但是,由于唯心主义的局限,黑格尔把思维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运动看作脱离客观现实的纯粹的概念自身的运动。
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关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⑤因此,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中的抽象,也叫思维抽象。它是反映客观事物一般属性和关系的抽象思想和抽象规定。这种抽象规定是从复杂的表象整体中抛开其他属性和关系而抽象出来的。由于它只是反映客观事物整体的本质,而舍弃其它属性和关系,因而它在认识过程中不能作为一个认识的终结,而必须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才能避免片面性,才能再现客观事物的整体。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中的具体是思维具体。这种思维具体是对客观事物各种一般规定性的统一反映,是由各种抽象思想所组成的完整思想体系,它再现客观事物的整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⑥。马克思以人口为例说明这一点,他说:“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⑦。因而在逻辑行程中存在着两个“具体”。第一个具体是指作为认识之外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当它作为认识的对象时,它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⑧,是感性的具体。第二个具体是“作为思维总体,作为思维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⑨
由上所述,感性具体是客观事物复杂的、多样规定性的整体,是认识中混沌的表象,因而只能作为认识的起点,而不能成为思维的起点。思维具体则是逻辑综合的结果,是思维再现感性具体的理论形式,是思维活动的结果,因而也不能成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对此,马克思作了深刻的说明。他说:“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⑩十七世纪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应用的正是这种方法,他们考察某一国家的时候,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开始,其结果总是从分析中得出一些个别的、分散的抽象概念,如分工、价值、货币等等,并认为这就是认识的终点。
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十七世纪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创立了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是把具体的、多样的“商品”作为逻辑起点,而是抛开了“商品”的具体形式,从“凝结着社会一般劳动”的商品入手,分析商品的两重性。可以这样说,以商品范畴的开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是马克思《资本论》叙述的逻辑起点的真正内容。我们在确立唯物史观逻辑起点时,也要从人类社会抽取一种最简单、最一般的关系,找出蕴含这种最简单、最一般关系的范畴作为逻辑起点。因此,对于唯物史观来说,只有具备如下三个方面特征的范畴,才能成为逻辑起点。
第一,是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最本质、最一般的规定。那么,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诸范畴中,那一个范畴具有这种性质?毫无疑问,应该是“劳动”。因为劳动是人的本质,社会生活的本质也是劳动。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1)。生产劳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社会生活最本质的东西。一切社会构成的因素归根到底都是劳动实践的产物,都能从劳动实践中得到理解。
第二,是唯物史观领域中最普遍的范畴,它不需要对象的其它抽象规定加以规定,它渗透在对象的各个方面。这种范畴也只能是劳动。因为劳动不仅生产物质生活资料,而且生产人类自身。劳动不仅是生产物质形态的东西,而且在劳动的基础上创造意识形态的东西。人类社会中的诸要素无不是通过“劳动”产生、发展起来。因而“劳动”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普遍的意义。
第三,是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诸范畴由以产生的前提和出发点。“劳动”是人改造自然、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过程。生产力是人改造自然界的实践能力的结果,生产关系是人在劳动过程中结成一定的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劳动生产中的对立统一构成了矛盾运动。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经济基础,它决定上层建筑,又受上层建筑制约,也形成了矛盾运动。这说明,这两对矛盾都是在劳动中产生的,而其它社会矛盾又是在这两对矛盾基础上产生的。所以“劳动”范畴是整个唯物史观理论体系诸范畴由以产生的前提和出发点。
由于“劳动”范畴具有以上三个特征,所以它是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应当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劳动总是具体的、现实的活动。我们当然不是把具体的现实的劳动作为逻辑起点,而是从这种具体的活动中抽象出具有一般性的“劳动”范畴作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马克思说:“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因而,好象只要一说到生产,我们或者就要把历史发展过程在它的各个阶段上一一加以研究,或者一开始就要声明,我们指的是……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可是,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12)接着又说:“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13)的确,劳动生产总是一定劳动部门所进行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如工业、农业、畜牧业等等。但是,作为唯物史观逻辑起点的“劳动”这个范畴就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生产。因为它已经撇开了生产劳动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生产形式,而抽取出各个历史阶段生产劳动的一般性质。因此,“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是社会生活最本质的抽象,是“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14)。因而是制定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二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进程的客观基础是历史的运动,因而逻辑和历史是相统一的。黑格尔把历史运动逻辑化为范畴运动,否认范畴运动的客观基础,从而把历史的运动变成为“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15)。马克思认为,作为思维具体是理解的产物,但是它绝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的概念自我运动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的结果。因而作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既不是历史运动的“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也不是概念自我运动的产物,而是来自历史运动的“具体本身”的“直观和表象”的抽象的结果。因此,我们确定唯物史观逻辑起点必须坚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
那么,什么是逻辑的,什么是历史的?
逻辑,既指逻辑的东西又指逻辑的方法;历史,既指历史的东西又指历史的方法。逻辑的东西,是指反映客观对象历史发展的理论,也指认识史的总结,其具体形态是范畴体系和思维规律。历史的东西是指对象自身的发展史,即对象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也指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即“认识史”。逻辑的方法,是以抽象的逻辑形式在思维中重建对象的历史过程,揭示对象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历史方法,是通过追踪对象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揭示历史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因此,逻辑与历史的一致表现为以下二个方面:
(一)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的统一。历史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固然属于不同的领域,但历史的发展与逻辑进程在本质上是相一致的。这种一致表现为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和必然性是从简单的东西发展为复杂的东西。复杂的东西由简单的东西发展而来,并建立在简单的东西之上。而逻辑的东西的最根本的联系,同样是由简单的东西一层层组成复杂的东西,复杂的东西是建立在简单的东西之上。恩格斯在谈到经济范畴的运动同历史的发展相统一时指出:“既然在历史上也象在它的文献的反映上一样,整个说来,发展也是从最简单的关系进到比较复杂的关系。那么,……经济范畴出现的顺序同它们在逻辑发展中的顺序也是一样的。”(16)
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也是从最简单的范畴开始。而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与现实历史发展的过程是一致的。在人类历史,“劳动”毫无疑问是人类社会历史的起点。这是因为,“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17),它既是人类社会从自然界分离出来的基础,又是人类区别于自然界的特殊本质的标志,在人和人类社会形成的过程中,劳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人类出现以前,存在着两个历史前提:一是自然界、一是猿人。但这两者都不能成为人类历史的起点,它们是自然的存在物,只能作为人类历史的前提而存在着。在人和人类社会形成过程中,起初,古猿的活动是一种本能的活动,孕育着劳动的萌芽。当他们在长期活动过程中逐渐掌握了创造和使用工具,猿人也就变成了人,猿手也就成为人手。恩格斯指出:“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18)而人手的形成,直接促进了猿人能直立行走,伴随着直立行走和手脚的分工,猿人的视听范围不断扩大,从自然界和群体内部获取大量的信息,这促进了人脑的形成。由于人脑的形成,他们逐渐产生了对外部自然规律的认识。与此同时,随着劳动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交往和共同协作也发展起来,这就使得人们的信息交流和经验交流达到“彼此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了”(19)。于是,经过漫长的进化,发音器官逐渐形成,猿人能发出抑扬顿挫的音节,这样语言产生了。“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了新的因素——社会”(20),猿群的社会联系也就变成了人类的社会关系。这说明,劳动是人类最终从动物界分化出来的根本标志。而造成这一分化的推动力量和决定因素也是劳动。正是因为如此,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21)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定劳动是人类历史的起点。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史看,劳动不仅促进人类社会的形成,而且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说过:“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22)离开了劳动人类就不能存在下去,也就不可能有什么人类社会生活。恩格斯说:“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础上;一个很明显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哲学等等”(23)。所以人类历史归根到底是物质生产劳动的历史。而根据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方法,思维对历史的把握也要从这个历史起点开始。恩格斯对于这一点作了深刻的说明,他说:“历史从那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那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24)。
(二)历史的方法与逻辑方法的一致。历史方法是按照事物发展历史的自然顺序,考察和记述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及其连续性。历史方法总是从事物发展的结果开始,把它的过去作为它的发展阶段加以研究,从而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达到全面的认识。历史方法不得不追随事物发展历史过程,不得不掌握大量的、具体的、活生生的材料。但是在分析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偶然的、突发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在运用历史方法的同时也要运用逻辑方法。逻辑方法是以客观事物的有关结构为依据,揭示事物自身的必然性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逻辑方法摆脱了历史的偶然性,以纯粹状态的形式把握事物的本质,并遵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原则,通过范畴的运动,形成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呈现为一种抽象的理论形态。由此可见,历史方法与逻辑是相辅相成的。在进行理论叙述时,可以根据需要以一种方法为主,适当地运用另一种方法。
建构唯物史观理论体系既要采取历史方法,也要采取逻辑方法。因为只有运用历史方法,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才能有事实依据,才能如实地反映历史过程;只有经过逻辑的分析与综合,才能从中抽出一般的、普遍的东西。但是,唯物史观不是编年史,它不需要罗列全部历史事实,而是要从历史事实中抽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对历史进行高度概括。所以,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论述主要是以逻辑方法为主。
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作为历史过程的总概括虽然是思维的产物,是把直观和表象材料进行分析和综合逻辑加工的结果,但其内在的逻辑结构必须在本质上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为此,在表述过程中,必须通过简单范畴到复杂范畴的运动来再现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是,人类认识史告诉我们,比较简单的范畴虽然在历史上可以在比较复杂具体的范畴之前存在,而“它的充分深入而广泛的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25)。马克思在谈到“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时说:“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的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26)。资产阶级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只有对它的内在结构以及各种关系的理解,才能揭示社会的发展规律,“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27)人体解剖对于猿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28)马克思正是从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十分发达的实在劳动种类的总体”抽象出来“劳动一般”这个“最抽象的范畴”,作为“现代经济学的起点”(29)。因此,我们必须从现代社会入手确定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这也就是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方法。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认为,劳动这个“适用于一切时代”的“最抽象范畴”不仅是“现代经济学的起点”,而且也是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
但是,历史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的统一不能理解为简单的等同。逻辑不是对现实的机械反映,而是有其自身的规律。恩格斯说:“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30)。这就是说,逻辑的东西是以理论形态反映历史发展规律,反映历史发展过程的必然性。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是十分复杂的过程,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不是以纯粹形态表现出来,因而必须排除无关的细节,撇开偶然性,才能发现历史的客观规律。在这里,逻辑发挥了特有的功能。这就是以纯粹形态再现历史过程。更进一步说,逻辑既撇开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细节和偶然因素,它也就是对历史进行修正。在这个意义上,逻辑就是修正,但是这种修正是重建而不是对历史的背离和歪曲。因此,历史上的最初的东西不能成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只有孕育着社会矛盾以及发展方向的“劳动”这个范畴才能作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
三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具体是范畴的体系。借助辩证法建构唯物史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具体就是唯物史观的范畴体系。下面,我们从唯物史观理论体系范畴之间的内在结构来确定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
任何理论体系中的范畴都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处在流动的推演过程。这种流动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纵深方向的运动;另一个方向是横向的运动,但主要是纵深方向运动。在纵深的逻辑推演过程中,每个后继范畴都比先行范畴深刻、丰富、具体,因而我们把这个过程称之为范畴的深化运动。任何理论体系都可以通过范畴深化运动来描述。在范畴纵深运动的同时,还存在着横向的从属推演。因为事物是呈层次性结构的,作为对这种层次性结构在思维中反映的范畴,必然也呈现出层次性。但由于同一层次又有主次方面,所以范畴之间也就有主属关系。其中主导的范畴代表该层次的性质及其运动趋向。可见,任何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是由纵横两个方向的范畴运动交织成经纬网络。每个范畴都在这个纵横交织的网络之上,处在纵向因果关系及横向主从关系之中,成为这个网上的“纽结”,表明它在总联系中的地位。
唯物史观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它的范畴也是处在纵向深化和横向组合的运动之中,形成错落有致,具有层次性的理论体系。在确立唯物史观逻辑起点时,我们可以通过从纵向方面考察,理清各个范畴的因果关系;同时,也可以通过从横向方面考察同一层次各范畴的主次关系,把其中属于最基本的,起主导和基础作用范畴抽取出来,作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已经基本确定了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轮廓。这就是,第一层次,现实的人(肉体、生存、需要),他们生产活动以及生活物质条件;第二层次,分工、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总和);第三层次,上层建筑(社会意识、政治、法律等等);第四层次,阶级、国家、革命。我们按照范畴的纵向运动和横向主次从属运动,可以从这四个层次中找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很明显,第三层次的上层建筑是由第二层次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是在生产方式基础上生长起来的;第四层次的阶级、国家、革命又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运动所决定的;第二层是作为唯物史观所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当然不能成为逻辑起点。可见,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是在第一层次。那么,究竟在第一层次中那一个范畴能成为逻辑起点呢?“现实的人”作为历史的现实前提,是不能成为逻辑起点的。只有“劳动”才能成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因为只有通过劳动,人才能成为“现实的人”,所以“劳动”作为历史的起点,当然也就成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但是,应当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劳动”是从现实的人抽象出来的范畴。也就是说,是从第一层次抽象出来的抽象规定,我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唯物史观逻辑起点是在第一层次。也就是说,唯物史观逻辑起点的客观基础在第一层次。
下面,我们就以“劳动”作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用图表示意唯物史观的范畴体系:
这个图表概括地说,就是“从现实的人以及他们的活动和物质生活条件这个现实前提出发,抽象出“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劳动一般”(“生产一般”)的抽象规定,并以此作为逻辑起点,经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范畴运动,形成唯物史观的范畴体系。
注释:
①(17)(18)(19)(20)(21)(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77-378,508,509,511,512,508,41页。
②⑤⑥⑦⑧⑨⑩(12)(13)(14)(16)(24)(25)(26)(27)(28)(29)(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103,103,103,104,102-103,87-88,88,107,122,122,106,107,108,108,107,122页。
③黑格尔《小逻辑》第176页。
④黑格尔《逻辑学》下卷,第549页。
(11)(15)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1988年版第85,17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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