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制度变迁对东亚经济一体化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试论论文,制度论文,经济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4.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73(2007)06—0022—05
目前,在亚太地区的区域合作中,亚太经合组织居于最高层次,因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此非常重视。但是APEC毕竟是个庞然大物,拥有21个成员,其政治、经济、文化、历史背景差异巨大,要把它们整合在一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对中国来说,除了重视亚太地区的区域合作外,还必须关注东亚区域合作。而当前东亚地区发展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以经济合作为主,尽管东亚经济一体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还存在许多障碍因素,制度变迁与经济一体化的脱节是其中之一。很多学者认为,在东亚,特别应该强调改革创造效应所带来的整体上制度趋同的效果,因为正是制度的多样化和差异性使得东亚区域合作的制度成本过高。正如青木昌彦所指出的,日本及东亚其他国家的制度变迁与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有着互补性关系,制度转变将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互相促进[1]。更进一步地,东亚经济一体化与东亚制度变迁之间存在一种良性循环关系,未来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将与东亚国家的制度变迁互动发展。
一、制度变迁对经济的影响
认为制度变迁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实际上是经济增长的制度决定论思想。要分析制度变迁对经济的影响,首先要了解何为制度和制度变迁。
在社会化进化的过程中,那些能够减少不确定性,有助于人们对未来建立长期预期,保护经济行为主体的利益不受不合理的侵害,有利于经济行为主体合作,能够保证个人利益,从而保证社会整体利益实现的行为规范,就被筛选并固定下来,成为制度[2](P23)。当然,制度并非单纯指经济制度,而是涉及到经济发展的各方面的制度。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经济发展史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相互交织的历史,从中可以概括,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实质,制度则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制度变迁就是制度为了更好地促进创新而不断调整的过程。
下面以经济制度对经济增长作用作为实例来论证制度决定论思想。从生产要素在不同的经济制度下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程度上看,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生产要素是劳动和自然力;在封建经济条件下,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生产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生产要素是资本和劳动。这种影响经济增长的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要素,随经济制度的演变而不断变换角色的史实,已经隐含着经济增长的体制决定论的朦胧真理。与自然经济体制和封建经济体制相比市场经济体制是迄今为止最具效益,同时又是相对公正的经济体制;由于它的基本经济结构是市场经济,故而保持了市场经济的高效性;它融入了宏观管理机制、社会保障和法律保证制度,因此,又保持了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国民收入的相对公平性及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这些优点不仅有效地克服了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个别企业的计划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而且在集中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各自优势的同时,又较好的克服了各自的内在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增长不仅取决于制度,更重要的是取决于经济体制的优劣。如何使经济体制向好的方向来发展?毋庸置疑,制度变迁是一个好方法。制度变迁归根到底是政府决定的。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政府的经济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并不能因危机的发生而抹杀政府先前的功绩。另一方面,政府本身也存在着策略调整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要大跨度地浓缩工业化的历史进程,所依赖的最根本的力量就是最具生命力的现代化体制,即进行制度的变迁。制度创新或制度变迁的过程,既不是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也不是诱致型的制度变迁,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就是政府与市场主导力量之间建立在收益互相递增和风险共担基础上的互惠性制度变迁;对于区域经济发展来说就是各国制度有一定的趋同性,这样才能使各国均得到实惠,从而减少合作的成本。
二、东亚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制度变迁的必要性
东亚经济合作意义重大,两位澳大利亚学者李瑞智、黎华伦认为“东亚的经济活动将迫使世界各国进行内部大调整……”[3](P101)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东亚一直缺少强大与持久的国际团结,各国之间寻求与接受某种共同性的步伐相对缓慢。
东亚的区域经济合作是从东盟的合作开始起步的,东亚在传统上一般指的是东北亚,东南亚各国则强调东盟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曾说过:“当提到东亚时,我指的是韩国、朝鲜、日本、中国、越南,它们与东南亚不同,后者是一个中国和印度文化的混合物。”[4](P113) 1967年,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立,虽然它是亚洲一个重要的区域组织,但其真正的经济一体化进程直到90年代初才开始。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东亚经济团体”的设想。1992年组建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1993年1月正式启动。1995年,东盟国家首脑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正式提出了召开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倡议。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东南亚和东北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美国对危机的态度冷漠,使东南亚国家感到失望,从而与其关系有所疏离;二是东盟各国经过这场危机的冲击,群龙无首,力量大为削弱,在国际舞台的声音显得微弱;三是这场危机不仅把韩国卷了进去,也让日本、中国以及香港、台湾地区备受冲击,这既显示了东亚经济互相依存度颇高,也暴露了“东亚模式”所存在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东盟再强调“东盟意识”是不行的。为了整合并充分利用东北亚的力量,东盟不再局限于原来的“东南亚整体”,而是主动把自身当作东亚的一部分,中、日、韩三国为自身的利益也需要重视东南亚,由此,东南亚与东北亚开始经济合作的新历程。同年12月,东盟(当时是9国)—中、日、韩第一次领导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东亚领导人就应付亚洲金融危机、深化地区经济联系达成了许多共识,对加强东亚地区经济合作发出了明确的政治信号。1999年11月,第三次东亚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会议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列出了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政治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合作重点。这次会议在推动东亚合作的原则、方向和重点领域上达成了共识,是东亚合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2000年11月,第四次东亚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新加坡召开。这次会议就落实1999年领导人声明的合作重点提出了具体措施,同意就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和全面经济合作问题进行研究,并决定成立由各国高官组成的“研究小组”,就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和“东亚合作展望小组”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和落实。东亚各国已经确定了重点合作领域,落实了开发湄公河流域等一批具体合作项目,达成了进行货币合作的“清迈协议”,区域经济合作开始步入实质性阶段。2003年10+3会议上,中日韩3国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标志着三方合作进入新阶段,原来10+1的对话机制正在向3个10+1的自由贸易区模式发生变化。
目前,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已经遍布了各个领域。东亚13个国家迄今已在双边货币交换,资本流动监控,早期金融预警,经济评估与政策对话,亚洲债券基金方面开展了有效的双边或多边合作,2004年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总额达3224亿美元,中日韩与东盟各国之间的贸易总额也接近3000亿美元,东亚区域内的贸易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5]。可以预期的是,在贸易和金融领域的引领之下,东亚经济地区主义的脚步会越来越快,但是依然需要深层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这是因为:
首先,从经济上看,东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和各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缓慢。
日本是发达的后工业国家,2005年人均GDP达到34510美元;新加坡和韩国是新兴工业化国家,2005年人均GDP分别为21230、12020美元;越南、缅甸、老挝都属于低收入国家,2005年人均GDP仍然低于1000美元[6];其他国家则是处于工业化阶段的中等收入国家。因为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对关税、产业保护等政策取向不同,对开放市场的承受能力也不同。东亚各国目前的任务是发展本国的经济,但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制度,使各国面临的问题不太一样,在国家合作时承担的经济责任和义务也有所不同,因此对相互合作达成共同目标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二战以来,东亚政府普遍比较重视国有企业和大私营企业,中小企业受到约束和限制,国营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显示其弊端。泰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其他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或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对国营经济的扩张采取了限制措施,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加快了私有化的步伐,从竞争性领域到传统上认为的应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领域都有了进一步私有化的取向。但是,由于政权力量的介入、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以及大量的寻租行为,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以私有化为标志的经济自由化体制是不完全的,有的甚至仅仅是使公共垄断权力从国家转移到与政府官员有密切关系的私人手中。
其次,从政治上看,东亚各国的政治制度呈现多种形态和政府主导型的创新压抑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日韩等国建立了西方式的资本主义民主体制,一些新兴工业化、准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正在形成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与自身传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还有一些经济较落后的国家政治体制尚不成熟和稳定。政治制度的不同不仅使各国的利益和要求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使各国彼此之间的信任度也大为削弱。中日就因为政治制度的差异造成意识形态的分歧,加之历史因素,难以相互合作充当东亚区域一体化的领导人。而政府指导型创新在初期促进经济发展后,暴露了不少弊端。一方面,难以保证政府政策选择的最优化,因为社会经济的日益复杂必然对政府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提出严峻的挑战,而政府及其官员也必然受到有限理性的限制,不可能全知全能,所以政府协调失误在所难免,一旦错误酿成,则损失巨大;另一方面,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直接协调压抑了社会经济的自我协调能力和社会的自组织能力的发展。最重要的是,国家包办代替最终会压抑微观经济主体乃至整个经济的创造力。
最后,从文化教育上看与北美和欧盟普遍以基督教文化为背景相比,东亚地区文化呈现多样性,文化认同感的相对缺失增大了经济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难度。在东亚地区,东方固有文化与西方外来文化兼有;佛教、儒教与伊斯兰教、基督教影响同在。在印支三国和泰国佛教文化是主流;缅甸和印尼是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并存的国家;日本居民多信仰神道教和佛教等。与此同时,东亚民族构成复杂,有“民族博物馆”之称,宗教与民族问题交织,形成的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如,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因种族问题,紧张状况时有发生。民族问题又加大了文化认同的难度。
东亚国家和地区一向有重视教育的传统,教育优势和劳动力素质较高也是东亚经济成功的重要基础。然而东亚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以至文化传统也有严重的弊端,那就是注重知识的灌输,而忽视创造力的培养和发掘;提倡“中庸”,不愿冒险等。这种制度和文化特质随着东亚的迅速崛起,其经济中创造力不足的缺陷变得越来越突出。
三、如何在制度变迁中促进东亚经济一体化
东亚历史上的社会结构、制度和文化方面与西方存在巨大的差别,因此在学习和吸收现代文明的要素方面,需要付出更为昂贵的代价。因此,在东亚社会结构、制度以及文化信念朝向适合经济增长的方向变化的过程中,要经历更多的痛苦和磨难。因而总结过去、立足现在、展望未来,是东亚各国在体制变迁中推动经济一体化的必修课。
第一,东亚各国在经济制度变迁中要注重金融和企业的变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所以进一步完善金融体制,推进金融交易自由化,金融监督法制化、规范化势在必行。1997年金融危机以来,各国首先对原有的金融机构进行整顿和改革,如泰国的金融公司从1997年底的91家削减到1999年3月的24家[2](P226)。金融风暴并没有使东亚各国和地区在金融自由化的道路上退缩,相反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加快了金融自由化。韩国放宽了外资持股比例,提前开放债权市场,并且从1999年4月到2000年年底两个阶段开放外汇交易,中国则计划在2006年底将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
东亚地区大企业结构存在不少弊端,直接影响国家经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但其抗风险能力弱,两者都需要实行制度变迁。各国十分重视大企业的结构重组,例如,韩国1997年开始着手进行企业结构调整,这些调整可归结为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取消相互间的债务担保、改善财务结构、确立企业集团的核心产业、明确控股股东和经营主管的责任,而到1998年8月已经有11家大型公有企业被宣布出售。东亚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积极设法解决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问题,帮助它们进行债务重组和结构调整。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多种形式,从转换经营机制和规范运作两个方面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通过努力,中国中小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世界银行及其下属民营经济发展机构国际金融公司发表的《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列举了前一年商业改革取得突出成绩的前十名国家和地区,中国名列第四,是东亚地区唯一进入前十名的国家。中国的改革成绩具体表现为简化了企业登记程序,新的公司法把注册时间从48天缩短到35天,并调低了开办企业所需的最低资本金额,方便了创建新企业[7]。
在着力改革的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东亚国家在金融自由化后,政府若完全放弃对银行、公司债务的风险承担,会使公司面临巨大的压力,因为原来的高负债是政府与民间合作的产物,现在政府撒手不管,让企业单独承受改革的代价是不公平的,公众对企业的信心也必然会丧失,加之利率的迅速上升,企业将面临破产的边缘。
第二,即使在全球化时代,也很难要求各国政治体制趋于同化,因而东亚各国应该尊重他国的选择,把政治体制改革重心放在国内——继续减少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致力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在政府主导型制度下的政府过度干预使东亚经济和制度的创新能力受到损害,市场机制发育迟缓。金融危机发生后,人们对政府主导型体制进行更深刻的反思,认识到在新的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上,建立和维护有效率的市场比产业政策更能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日本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政府对经济的指导和干预政策促进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然而,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正是在政府对经济的判断错误及政策的失灵下才一步步走向长期萧条。而过度的“经济自由化”又是东亚各国必须避免的,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并不等于完全的权力下放。香港地区经济自由化程度很高,曾被认为是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可是在周边急风暴雨的危机中也未能独善其身。所以,完全超然的政府也是不适当的,在任何情况下,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环境,都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第三,文化和教育要双管齐下。
文化是制度赖以生长的土壤,是决定制度演变方向的一种无形而又无所不在的力量,制度的演变是从习惯的边际演变开始的,任何制度的演变归根结底都是文化的发展和重构。政府是文化的发展和重构的关键因素之一。首先政府在制度变迁的作用体现在整合社会意识形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从事经济建设,保证经济能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发展。权威主义和集体主义都是东亚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涵,两者为东亚早期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随着经济科技特别是现代高科技及其产业化的迅速发展,以市场选择为手段、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动力、以个体为主体的自主创新等西方文化传统显示了一定的优势。因而,东亚政府要引导本土文化在保持自身文化色彩的同时,吸收西方文化的优秀成分,使各国文化有一定的趋同性。其次,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产权的改变、各利益集团中相对收入状况的变化都会引起意识形态的变迁[8],依此原理,政府应保证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分配公平,以此来维持社会的稳定,这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尤为重要,因为这样才能在保证国家稳定的前提下,促进各民族文化融合。
在教育领域,发展和改进科技教育事业,增强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为了使经济充满创新的活力,除了要有鼓励创新的经济制度环境以外,还需要建立能够大量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教育制度。东亚金融危机暴露了东亚各国在新科技革命条件下创新能力以及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的不足,缺乏高新技术产品参与国际竞争。事实证明,一个经济体如果没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它在国际经济和科技分工中将永远处于不利地位,永远只能生产低附加值的产品,甚至被别人掌握经济命运。教育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使人们获得了知识,提高了技能,从而增加了人们对新的工作机会的适应性和在工作中发挥专门才能的可能性,这是教育的知识效应;另一方面,人们在接受高级教育之后,可以改变不正确的价值判断,提高纪律性,增强对社会和工作的责任感,促进受教育者在参与经济活动中提高工作效率,这是教育的非知识效应。这两种效应的综合作用,是通过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劳动生产率,进而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向前发展。
收稿日期:20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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