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与相似流通渠道的异同及构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异同论文,供应链论文,渠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是我们近年来学习的国外一种先进物流经营管理思想。但是,我们在供应链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方面,还存在许多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就供应链的有关概念与构建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供应链管理的概念研究
(一)供应链管理概念表述的杂乱与产生原因
关于供应链管理概念的提法,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表述,现将一些主要的观点简述如下:
有理论认为,供应链管理是指在生产及流通过程中,为将货物或服务提供给最终消费者,联接上游与下游企业而形成的组织网络。
还有理论认为,供应链管理是对商品、信息和资金在由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和顾客组成的网络中的流动的管理。如,供应链是通过相关的物流和信息流,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商品流通模式。
还有理论认为,供应链管理是能够在优化整个产销环节中资源配置的基础上,高效全面满足顾客需求的产供销体系。
还有理论认为,供应链管理是对商品流通过程的一体化管理,相应地把供应链管理定义为“对从最终消费者到最初供应商的商业过程的整合”。
我认为,对于供应链管理方面的概念表述比较杂乱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许多表述却将“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在一起,有些表述侧重于“供应链”本身,有些表述侧重于“管理”,有些两者兼有之,因此很难进行科学准确地表述,也不可能使表述统一起来。二是,我国有关供应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都还刚起步,大量的相关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只有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才能够逐渐形成比较科学完善的概念。
(二)科学划分与准确表述供应链的概念
1.区分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的理由
无论从科学研究的逻辑关系方面看,还是从实践运行的操作方面看,“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都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决不能混为一谈。因为,第一,供应链属于经营组织机构范畴,不属于管理范畴,而供应链管理,是保证供应链高效运行的内在的、客观的规律与要求的外在的规章化、制度化与具体管理方式,属于管理范畴。两者绝不能混为一谈。第二,有了供应链的组织机构框架,并不等于就“自动”有了良好的供应链管理方法;同样,只有供应链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而没有现实的供应链组织机构框架,这些管理思想和方法便没有实施的载体或者平台。所以,只有将“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划分开来,才能对这二者进行更科学准确地定义与表述,得出的概念和表述也才能对实践有更现实、更科学的指导意义。
2.供应链的概念研究
从国内外有关供应链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与现实运行实践要求看,供应链的构建必须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从实施主体看,供应链的构建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起主导作用的主体实施企业。
从构建目的看,主导企业是为了更科学地利用和协调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物流运行效率和效益,更有效地适应市场需求与提高竞争能力。
从构建内容看,供应链包括了生产、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的整个物流运行过程的所有相关企业、环节、过程和机构,以及在主导企业主营业务的物流要求下的比较稳固的物流业务关系与组织体系。
综上,供应链的概念是否可表述为:按主导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对物资(商品、原材料、零配件等)供给的要求,将相关的企业、环节、过程等,通过契约关系构成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物资供给的链式组织体系。
3.供应链管理概念研究
从管理的内容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主要包括管理思想、管理制度、管理规章等内容,通过这套方法的管理,达到在快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提高生产经营所需的物流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第二,要有一套现代化的管理技术与管理手段,主要包括供应链系统内网络、管理软件、储运、条码等设备和技术的现代化通用化设计与管理,以及通过这些设备和技术对整个物流过程的采供、仓储、配送、流量、流速和结构等进行高效、科学的控制与管理。第三,要构建一套能使供应链系统内各企业、各环节、各机构“共赢”的利益机制。
综上,供应链管理的概念是否可以表述为:为了及时准确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在完善的供应链组织体系基础上,主导企业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管理手段,对生产经营所需的物流过程的采供、运输、仓储、配送、流量、流速和结构等进行高效、科学的控制与管理,使物流过程达到高效率、低成本,并能全面提高供应链系统内相关的企业、环节和机构的市场竞争能力,取得经济利益“共赢”的目的。
二、物流管理、营销渠道管理、商品流通渠道与供应链管理之间的异同
(一)供应链管理与物流管理的区别
供应链管理与物流管理都强调对商品从生产至消费的物质实体移动过程进行全程管理,即:都是强调对物品的实体移动,包括运输、储存、包装、装卸、配送、加工、信息处理等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但在具体内容和范围方面两者却有很大的区别:
物流管理强调的是单个企业内部的物流系统的优化。即:对涉及企业内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运输、仓储、包装、装卸、加工、配送的物流过程,实施一体化管理,一般不涉及或者很少涉及与外部其他企业的关系。在供应链管理中,仅对单个企业的物流活动进行控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整个供应链所涉及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和过程中的各个企业和机构的物流运行活动实施一体化管理。英国物流学家马丁·克里斯托夫认为,供应链管理是物流管理在企业外部的延伸。因此,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企业多、环节多,要求供应链成员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才能使供应链发挥最好的效益。
在供应链管理中,由于涉及到的企业、环节和机构较多,所以它比单个企业的物流管理复杂,操作难度大。但是,通过供应链管理带来的商品流通全过程的总体效益要比单个企业在物流管理中所带来的效益要高的多。
(二)供应链管理与营销渠道管理的区别
著名的营销学专家菲利普·考特勒认为,营销管理是为实现组织(企业)目标而对旨在建立、加深和维持与目标购买者之间有益的交换关系的设计方案所作的分析、计划、实施及控制,包括管理需求、管理顾客关系等。中国学者一般认为,营销渠道管理是指产品在其所有权转移过程中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途径,以及相应的策略、计划、组织、控制等管理过程。
供应链管理与营销渠道管理区别之处在于:
从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看:营销渠道管理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比较宽,比较复杂,其中包括:产销过程中不同环节不同企业之间的营销渠道关系的建立、商品在营销渠道中运行的控制与管理、营销方法的策划与实施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而供应链管理只涉及对生产经营所需的物流过程以及在供应链系统内的采供、运输、仓储、配送、流量、流速和结构等进行高效、科学的控制与管理。
从管理的中心或者重点来看:营销渠道管理的重点或强调的是商品的经营、竞争与销售。例如,确定渠道策略、选择渠道成员、评估渠道业绩、策划营销方法等。而供应链管理的重点或强调的是在生产经营的物流环节或过程中,对物流运行的协调性、合理性、效率性的管理与控制,不直接涉及物流环节之外的最终商品的渠道、销售、客户等问题。
从实施方法看:在市场营销管理中,常常根据商品流通的不同环节和过程,分为不同的营销渠道,对这些不同的营销渠道进行管理。例如,小麦从农户到面粉厂营销渠道的构建与管理,面粉从面粉厂到面包厂营销渠道的构建与管理,从面包生产商到零售商的营销渠道的构建与管理,以及面包从零售商再到消费者营销渠道构建与管理。同时,所涉及的营销渠道中的各企业、机构和环节的关系比较复杂、结构比较松散。在供应链管理中,按物流运行的体系化过程要求,一般只设计和构建一个供应链系统。同时,该供应链的构建是通过契约关系,将所涉及的各企业、环节、机构联接成一个体系化的、较紧密的、较固定的链条型组织系统,主导企业对这个供应链体系内的物流进行比较精细的管理。
(三)供应链管理与普通商品流通渠道关系的区别
普通商品流通渠道关系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流向消费领域所产生的厂商与批发商、批发商与批发商、批发商与零售商、代理商与用户、储运企业与商业企业等等大量的、各种类型的商品交易关系。
从组织体系方面看,普通商品流通渠道中所涉及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比较松散,短期合作多;而供应链内各企业和机构的关系比较紧密,有比较规范的约束制度,合作关系比较稳定。
从经济利益关系看,普通商品流通渠道内所涉及的企业、环节和机构之间的经济利益往往是对立的,不可能考虑整个流通过程的总体经济效益;而供应链内部的企业、环节和机构是主导企业在考虑总体物流关系基础上的“共赢”的关系。
从物流管理特征看,商品流通渠道内各企业之间由于缺乏系统的协调与管理,为了保证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各商业企业之间的订货盈余量较大,商品流通的结构也缺乏系统管理;而在供应链管理下,由于主导企业能够按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对商品或物资流通在数量和结构方面进行科学、即时的协调、控制与管理,因此,供应链条件下各环节中各企业的商品订货盈余量小,商品结构比较合理。
三、供应链关系的构建条件、适应范围与构建步骤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商品流通的内容、范围、特点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商品流通的渠道和相应的管理方式也必然是复杂的、多样的。即:普通商品流通渠道方式、物流管理方式、营销渠道方式、供应链流通方式是并存的关系,供应链流通方式不可能适应所有的商品流通要求,也不可能替代其他商品流通方式。不同的商品流通内容、条件和环境必然要求有相适应的商品流通渠道及管理方式。
(一)供应链关系的构建条件与应用范围
1.供应链的构建条件是,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主导企业和相应的主导生产经营项目。该主导企业可能是一个生产企业,也可能是一个商业企业。主导企业为了提高主要生产经营项目的劳动生产效率和商品的市场适销水平,降低经营成本,便对生产经营项目所需的商品成品、原材料、零部件等的供给,提出十分具体、严格、规范的要求,才会产生构建供应链的内在要求。如果没有主导企业和相应的主要生产经营项目,供应链的构建便失去了操作的“领导”企业、失去了构建的目的、失去了构建的统一要求。
2.供应链的应用范围是,适合在主导企业“上游”各环节、企业和机构的范围内应用供应链方式。例如,我们可在为一个大型制造企业生产某种产品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上游”各企业、环节和机构范围内构建和应用供应链方式,而不是该产品生产出来之后,从出厂、批发、运输、零售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下游”商品流通范围之内构建和应用供应链方式。或者,可在为一个大型超级市场提供其销售所需的各类商品的厂商、代理商、批发商等“上游”的企业、机构范围内构建和应用供应链方式,而不是在该超市的销售对象——顾客与用户等“下游”各环节构建供应链。
理由是:“上游”各企业、环节和机构是按主导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求构建的,其商品供给的目的、内容、方式是由主导企业来设计、控制和管理的。这种“可控性”决定了构建供应链关系成为可能。相反,由于“下游”市场需求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复杂性,以及无主导性(由于销售对象的广泛性、复杂性,任何下游企业、用户或者消费者都不可能控制住所有商品销售去向、流量和方式),使得构建供应链关系的“可控性”条件不存在,因此,不可能构建出供应链关系来。
(二)构建供应链关系的实施步骤
构建供应链关系,一般按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主导企业将自己的业务目标同现有的能力进行分析比较,寻找和发现企业现有物流运行或者进销渠道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物流运行效率的供应链的构建模式。
第二步,主导企业按设计的供应链模式要求,寻找“上游”各环节合适的相关企业,并进行协商、谈判,拟定组建供应链关系的各项事宜,如管理原则、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技术配套要求和方法等等。
第三步,在供应链的各企业之间建立信息系统和技术兼容系统。如,日常采供、库存等业务的数据交流系统,商品编码、货柜、托盘等的统一技术等等。
第四步,围绕主导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按供应链的方式进行物流运行或者进销业务管理。
第五步,根据供应链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与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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