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质”是“实践”的基础_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论“物质”是“实践”的基础_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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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物质的本源地位是唯物主义理论的基础。唯物主义对物质的理解曾经历过不同的阶段。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对物质的理解各有不同的缺陷,但是它们共同的错误可归结为一点,即它们都以猜测的理解方式对物质进行直接的设定。这样一来,它们对物质的理解就难免带有独断论的色彩。另一方面,旧唯物主义对意识的理解同样是不深刻,不全面的,更缺乏足以揭示意识本质的材料,因而,物质和意识之间的关系理论,很难说是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马克思主义哲学,随着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而诞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意识到旧唯物主义的积弊所在,认为对物质的理解不能依靠猜测而要依靠科学。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学说之初把主要精力放在历史观领域,侧重于揭示社会历史领域的物质性,恩格斯明确提出对物质的理解要建立在自然科学的成就之上,对整个世界的物质性作了详尽的论述,列宁则在认识论领域对物质观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这便承认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厦是建立在物质观之上;承认物质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处的基础地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它认为物质范畴是科学和哲学长期发展的理论产物,而且还在于它在历史观领域引入实践范畴,通过对生产实践活动的分析,揭示了社会关系和社会发展的物质性,把社会运动当作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使唯物主义原理得以运用于人类社会,因而唯物主义便能够第一次以完整、彻底的形式出现。

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这并不是指它像自然科学那样研究问题,而是意味着它总是力求像自然科学那样,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揭露现象背后的客观实在性,揭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本质,归纳和总结整个世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规律,并以此为出发点或前提研究具体问题。正是因为以物质观为基础,才能保证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整个世界而不仅仅是对人类社会领域认识的科学性。换个角度说,只有把物质观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才能准确地描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是完整的,它绝不像旧唯物主义牺牲历史观那样牺牲自然观。可见,恩格斯说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是大有深意的。

我们强调物质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础地位,并不否认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应有的地位,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实践观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哲学,就在于它充分肯定实践的地位和意义,可以说是实践观的本质变革,才使新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与旧哲学划清了界限。这集中体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那里批评旧唯物主义忽视人的实践活动: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理论依赖于实践。恩格斯把“提纲”称为“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请注意不是“唯一”的文件),列宁认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请注意不是“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他们并没有像有些人那样比这走得更远,无限夸大实践观的地位和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们的认识来源于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只能是实践,实践观是驳斥哲学史上的先验论和不可知论的有力武器。实践观也科学地说明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在历史观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将唯心主义从最后一个避难所驱逐出境。马克思借助于实践的观点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可以说,没有实践观就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因为对旧唯物主义者来说,忽视实践只能导致对单个人的直观,即只能看到无差别的个人,而看不到人与社会的客观辩证关系。实践观对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意义,就在于它使马克思认识到不是思想、精神主导着社会的生活,而是人们的实践改变人们的生活环境,使社会不断进步。因而马克思才能从社会生活的现实出发解释观念、原则,而不是从原则、观念出发解释社会生活。

可以说,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非同一般的、无可替代的意义。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我们看到马克思对实践的强调;同时,马克思本人积极投身于共产主义运动,关注人的解放和社会的变革,他既要在理论的层面上阐述自己的观点,进行理论的批判,更重要的还在于在现实的革命斗争中改造世界,而这一任务是在理论范围内所无法做到的。因此,马克思称自己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从事着人类解放和社会变革的唯物主义者,也就是共产主义者。

正确地认识和评价物质观与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无疑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之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唯物主义理论,这个理论不同于旧唯物主义之处,就在于它充分地认识到实践的意义。然而它仍然是唯物主义,物质观仍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我们反对以实践观贬低乃至取代物质观的错误作法,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观比实践更为根本。

首先,人们虽能在实践中认识物质、把握物质,进而改变物质的形态,进行“物质的变换”,但不能创造物质,消灭物质。物质本身的性质,不是由实践所能给予的;实践本身的结果,也并不依赖于实践。另一方面,人们的实践在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各有不同的内容、形式和目标,实践的历史性需要他物对它的解释,因而离开了人的实践物质仍然存在,而离开了物质,实践只能成为空洞的活动。

其次,实践具有可还原性,而物质是不可还原的。任何实践都可还原为主体、客体和活动。实践本体论的错误根源之一,就是它不理解实践的可还原性,因此在世界的统一性问题上,实践是持多元论的观点,这样便为唯心主义大开方便之门,唯物主义坚持物质的本源性才能使唯物主义理论具有彻底性。

再次,实践是人的活动,人及人的活动当然应该是哲学所要研究的对象,但是哲学是不是只能研究与人及人的活动有关的东西?人的活动所及之外是否与人无关,是否因此就不值得研究?

人的存在和活动都有一个时间上的起点。因而人的活动是有限的,人的活动或实践之外的物质存在则是无限的。物质同时是标志着世界的无限性的范畴。哲学既要研究有限的存在,更要关心无限的存在。况且有限的存在,大多已成为各门具有科学研究的对象。把与人有关的对象、现实和感性理解为客体固然是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所在,但是把无限的客体理解为或限定为对象、现实和感性这一与实践活动有关的人类世界,且认为哲学只能研究有限人类世界,则是唯实践主义狭隘性的表现。

最后,我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组成部分来看,物质观是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和发展观的基础,而实践观则无法充当这一基础。

唯实践主义的观点与之相反,在对本体论的看法上,它认为“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还得靠实践来证实。只有实践才能证实通过我们感官感知的物质,确实是不依赖我们感觉而存在的客观实在”[①]这种观点是不是旧唯物主义的观点大有可疑,以有限的人的活动来论证无限的物质本体是否可能暂且不论。即使这种观点能够成立,我们也只能说,本体论是一回事,论证本体论又是另一回事。即使本体论需要实践的证实,也只能说明实践的从属地位;同样,唯心主义本体论如果需要证实的话,感官也能像上面的证实那样提供证据,比如贝克莱就是如此依靠感官的感知证明其唯心主义的。

从认识论上看,认识的起源、动力、标准依赖于实践,但这些都是认识本身的外在方面,认识论当然要讨论,但是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认识过程的阶段性、认识何以可能、感性与理性的关系等等问题,是无法通过实践来说明的,这是认识论理论本身所要探讨的内容,需要依靠理论思维的作用,而不能靠诉诸于实践来解决。如果实践能解决所有的认识或理论问题,那么哲学家们就用不着探讨问题,澄清是非;物理学家也只要做实验就够了。

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路线的分野,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呢?还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列宁语)这一关键问题也无法从实践去说明,物的先在性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前提。认识论还要说明认识的本质是否是对物的反映,坚持认识是对物的反映是确保认识正确性的必要条件。因此实践并不能解决认识论的所有问题,过分抬高实践的地位,有导致取消理论存在价值的可能。我们过去一直强调理论依赖于实践,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绝不能走向极端,认为实践可以说明、解决一切问题,实际上,实践也不能脱离理论。

在社会历史观上物质与实践何者更为根本,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从“不是所谓物质这抽象体,而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性才是唯物主义理论的真正对象和出发点。”[②]到主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是人。[③]再到最近王若水先生在香港发表的文章,贬低物质抬高实践的做法,可谓渊远流长,王若水先生旗帜鲜明地称“‘历史唯物主义’的‘物’,就是哲学上讨论的‘心物关系’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的‘物’吗?否。马克思指的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生产、生产方式、社会存在,但所有这些都是离不开人的。它是指人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人的生活活动和生产方式、人的社会存在,是指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人不是纯粹的物质,人有肉体和精神,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因此,马克思的哲学便是“实践唯人主义”。王若水先生进一步得出结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不是像斯大林说的那样,是把一般唯物主义原理‘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而得出来的。”[④]

我们否认历史唯物主义是一般唯物主义的简单“推广”就能达到的结论。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确实是借助实践观的形成而创立的,是从认识到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意义而来的。实践观的引入确实是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的必要条件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并不是一回事。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唯物主义的一种形式,本质上仍然是主张物质的第一性、意识的第二性,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生产、生产方式”等等都是在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要遇到的一定的“物质结果”[⑤]它们作为社会存在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只能在现有的历史条件下开始自己的生活,人们也只有在历史所给定的生活条件的基础之上创造未来的生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具有客观的规律性。所有这一切构成社会生活的基础框架,决定着社会历史的基础,而这一基础是客观实在的。马克思得出结论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⑥]马克思由此称自己的学说为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建立在社会存在的物质性基础之上,我们才能发现社会历史进程的规律性。列宁深刻地指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有可靠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⑦]否认历史唯物主义的物质基础,必然导致对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性的否定。

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的。社会存在都与人有关,从这一角度来说,物质生活条件,生产方式等,都是不能脱离人的存在,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否认这一点,但也绝不停留在这一肤浅的认识水平之上。社会存在虽然离不开人,但人却不能随意地决定社会存在。人的自由仍要受社会必然性的制约。进而言之,人的活动,实践都是在既定的前提之下的活动,人们无法超越于自己的历史时代。人当然不是物,人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现实的个人。马克思对人、实践及其所受制约性作了明确的阐述:“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的。”[⑧]历史上的唯物主义精神或特色正是从社会存在的物质性阐释人及其活动,而不是相反。

总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观与实践观各有其相应的地位,我们强调物质概念的基础性,丝毫不意味着否认实践概念的重要性,实践概念的引入使唯物主义在历史观领域向上发展了,成为彻底的科学的理论,但这不等于说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的基石,因为是实践统一于物质,而不是物质统一于实践。

我们认为,片面地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必定会偏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路线。实践唯人主义的主张已经是十分明显地、直截了当地放弃了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践唯物主义者致力于对以往许多观点的“重新理解”后猛然发现,原来认识论、历史观和辩证法,都是与人及其实践不可分离的,实践概念是它们的基础。他们一再重申“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⑨]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包括本体论(它们也承认),因而实践的观点,便也是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物质观似乎还有次要的、非基本的地位,但已经是岌岌可危了。

王若水先生从“马克思说的‘存在’是社会存在,它并不是脱离人以外的东西”。得出了“实践唯人主义”的结论,实践唯物主义者认为人在存在论意义上就是实践性的:“对于人而言,把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改为‘我实践故我在’是再恰当不过的。”[⑩]在实践唯物主义者的著作中,我们还可以读到“人的实践才是人类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源泉、根据和基础,在人类世界的运动中具有导向作用,即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天地立心’,在物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重建世界,换言之,实践是人类世界的本体”(11)在另一个地方,实践唯物主义者宣称“不能对无限的世界说三道四。”(12)与人无关的世界便被逐出人类社会之外,被逐出人们的视野之外,剩下来的只有“人类世界”,而实践又是人类世界的本体,那末,实践唯物主义与实践本体论的界限有谁能分得清楚呢?

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唯实践主义思想发展的逻辑。从人与外在世界的关系中首先是悬置与人及人的实践无关的东西(实践唯物主义),悬置后的遗留物便是人和人类世界(实践唯人主义),而人类世界的本质又是实践,本体论当然无法讨论人的视野之外的东西,实践本体论的结论便在所难免。实践唯物主义者说:“确认人以自身的活动所引起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构成了现存世界的基础,这才是新唯物主义的‘新’之所在。或者说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唯物’之所在。”(13)至此,唯实践主义完成了对“物质”的彻底清洗。

实践唯物主义认为人对物质、自然的把握只能是以实践为中介的,人不可能没有中介而把握“纯粹自然界”或“物质”,因此纯粹自然’在对人的‘意义’上来说,它是‘不存在的。”(14)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实践唯物主义是如何以实践观去论证物质观的:

人们通过实践去认识或把握认识对象,这个认识对象是由实践所中介过的客体,在实践范围之内,认识的对象才可能存在,人们不可能在实践范围之外去获得认识对象,即认识的对象是实践所提供的,离开实践,认识对象的存在对人而言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客体的存在离开人的实践,对人而言就是“不存在”。

从认识的对象离不开实践因而离不开人,到客体的存在离不开人及人的实践,实践唯物主义从认识论到本体论,作了一个很不合理的跨越。我们知道,在认识论中,认识的对象是对主体而言的,因而没有认识主体就谈不上认识的对象,认识主体是第一性的,认识对象是认识主体选择的产物,即认识主体决定认识客体。近代哲学自笛卡尔开始重视对认识论的研究,结果导致了从认识论出发来论证本体论的倾向,这种论证方式无法摆脱认识论中心主义的阴影,因为它无法摆脱主体认识的先在性地位,任何可感知,可领悟的对象都是对主体而言的,人们在认识活动中总会发现自我的先在性。是我感觉到、思想到、体会到,等等。哲学家们在“论证”本体论的时候,无法摆脱主体或自我的先在性。美国新实在论者R·培里首先发现这一方法论层面上的困境,他把它称为“自我中心困境”。这一困境对认识论中心主义者来说是无法消除的,主观唯心主义却利用这一困境来论证其理论,从认识论直接进入本体论,把认识论问题当作了本体论问题。

注释:

[①][⑨]《新华文摘》96年第10期。

[②]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第31页。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③]H·马尔库塞:《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参见《西方学者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④]王若水:《我的马克思主义观》

[⑤][⑧]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单行本),第37页;第15页。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

[⑦]《列宁选集》第一卷,第8页。

[⑩](11)(13)(14)《实践唯物主义》第471页;第210页;第37页;第63—6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2)参见《哲学动态》199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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