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管理机制的实现目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贷论文,管理机制论文,资产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进入市场经济以来,金融业也面临着诸多经营风险,这些风险在不断的深化改革中日益凸现出来,遏制和防范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信用风险。这是银行最大的风险。由于企业改革不配套、不规范,不良贷款难以化解,造成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高,流动性差,严重制约着银行经营,银行贷款大多不能盘活。
(二)投资风险。要提高资产质量,必须优化贷款投向,确保贷款投向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和企业,这就要求有充分的贷款自主发放权,各地方政府协管金融部门干部,各商业基层银行行长的任命均需通过地方党委同意,否则不能任命。地方政府往往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而干预银行贷款,形成不良贷款。
(三)财务风险。根据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凡是应在本期的收入和支出,无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这种帐务核算办法对生产性企业的核算比较科学合理,但对金融业在处于应收未收利息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形成了银行应收未收利息占用的长期性,特别是这部分资金长期挂帐,会形成较大的资金风险。
(四)经营风险。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办法,基层银行的资金大部分上缴上级行。当基层商业银行出现支付不足,向上级行拆借资金或占压上级行的汇差资金时,基层商业银行上缴资金的利率大大低于向上级行拆入资金或汇差资金的利率,这对整个商业银行系统来说虽然不影响利润,但对基层行却减少了经营效益。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银行为完成任务,擅自违规经营,采取帐外放款,低利率向外拆借或高息揽储,加大了自身经营风险。
(五)诈骗风险。由于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加之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各类金融案件不断出现。
二
面对金融风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行资产风险管理,建立资产风险管理的防范、监控、保障和补偿机制,从而降低资产风险,提高资产质量,保障金融资产安全运行。
(一)建立贷款风险防范机制
从目前一般性的金融风险看,贷款风险所占比重较大。贷款风险直接威胁着商业银行的运营安全。因此,防范信贷资产的安全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普遍关心的问题。
1、建立健全信贷调研信息系统,加强贷款风险预测。 银行信贷部门应搞好贷前调查,对申请贷款企业的资信指标,如规模实力、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要进行认真调研分析,为切实掌握贷款对象的综合情况提供准确依据。应经常分析银行内部信贷资金利润指标、资产负债比例、贷款质量比例、贷款收益率等,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从贷款投放到收入全过程及资金家底、经营受益等情况,为信贷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防止因决策失误而造成资金损失。
2、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评估系统,选择好贷款对象。 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取舍,以贷款安全为基点的贷款投放原则,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要坚持公正、科学、具有权威性。要建立健全权威评估机构,规范评估程序,严格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以经济效益为取舍,选择贷款对象。在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和测算企业贷款风险度。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贷款政策。通过信用评估,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贯彻“效益优先、择优扶持”的原则。坚持选优劣汰,将经济效益好、信用等级高、风险度低的企业作为商业银行贷款的重点客户。
3、建立健全贷款投放企业和投放区制度,控制高风险投放。 在众多的信贷关系中,要测定单个企业的资产风险度,从中找出企业、产业、区域贷款风险度的区别和差异,以信贷优化的结构调整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把有限的信贷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产业,投向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能源、交通、重要材料生产等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逐步形成集约化经营态势。
(二)建立资产风险监控机制
要推进金融调控和监管手段的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调控和风险监管的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金融机构自我调节、自我约束为基础的金融间接调控系统,把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相结合,以风险性作为风险监督的主要目标,建立风险性为主,合规性与风险性并举为目标的风险监管机制。
1、坚持重点监控。对风险系数较大的贷款实施重点监控。 在方法上,可以采取蹲点指导、条件性贷款、局部注入资金等形式,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2、坚持贷款分散性原则。 应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多元化分散资金的作法,在贷款方式上,尽量做到分散化,实行信用、贴现、抵押、担保等多种贷款并举的办法,也可以采取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的方式,分散贷款风险。避免贷款过于集中于大客户和同质产业的倾向。
3、强化金融机构自律管理。 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管理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和关键,要完善内部稽核检查和内部控制,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使其有权查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建立储蓄、证券、信用卡、信托等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储蓄、利率、保险等同业公约,尝试对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和星级管理,设立结算、信贷、理赔等业务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增强自律管理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
4、抓住“金融法人”这个中心。 通过监督规范“法人”的行为来实现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制约。要把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在选配干部时,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选拔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干部。对那些工作有重大失误、品行不端的干部坚决不用;二是对法人行为要经常进行监督考核;三是考核后要奖惩分明,对法人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能不了了之。
(三)建立资产风险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信贷审批制度。在审贷工作中, 要建立审贷分离制度,制约人情贷款和以贷谋私现象,形成严格调查、批贷、审查、相互制约的贷款发放机制。要实行分级审批责任制。通过制定贷款发放数额限制,确定各级审批贷款的权限,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并将经济收入与其挂钩,强化信贷风险管理,促使信贷人员就贷款支持项目提出公正意见。还要建立贷款集体审批制度,成立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组成的贷款集体审批小组。对贷款数额较大的企业所提供的资料要进行认真调查分析论证,以保障贷款资金安全。
2、建立健全贷款“三查”分离制度。 为增强信贷部门或信贷人员的责任感,必须实行三查分离或岗位分离。形成个人负责与群体负责的网状体系。当某环节出现问题,容易分清责任,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要作好贷后跟踪检查,对企业实行季度考核,测算企业资信指标,注意风险信号,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建立健全贷款法律审查制度。 对贷款合同内容要进行认真审查,如内容是否齐全、有没有无效成分。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担保人的经济实力、偿债能力和担保资格进行审查,了解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是否投保,确定其价值及贷款期内的损耗折旧。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应在司法监督和贷款公证下进行。
(四)建立资产风险补偿机制
1、增强银行自身为主体的风险补偿能力。 应实行资本金占风险资产的比例约束机制,对资本金达不到风险资产一定比例的要实行停业整顿。在查实银行风险贷款沉淀量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信贷风险基金提取的比例。提足呆帐准备金,及时做好呆帐贷款的核销工作。还应建立风险贷款清收上报制度,将清收情况如实上报,以便定期检查考核。
2、增强贷款户为主体的风险补偿能力。推行全员风险抵押, 引导企业参加保险。对风险度较高的贷款必须参加保险,使银行资产在回收上有保障。实行贷款制度保险后,企业中请贷款涉及到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两家,银行提供贷款有资产风险,保险公司承担着一定的赔偿责任,经济利益的一致性促使双方都会共同关心信贷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企业贷款时需支付银行本息,还需支付保险公司的保险费,使企业的经济压力加大,迫使企业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维护金融合法稳健运行。 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因险制宜,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正确规避各种金融风险,使金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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