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场地建设的发展历程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历程论文,启示论文,我国论文,体育场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9)02-0012-05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体育场地建设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迅速与多样化、标准化发展的过程。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的体育场地情况与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情况相比较:全国体育场地占地面积增加了11.8亿m[2];场地面积增加了5.5亿m[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增加了0.38m[2],增长58.46%。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体育场地平均每年的增长率为52.4%,[1]场地设施总体数量大幅度增加。
虽然现今我国体育场地的现状相对于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其改变的历程却非一朝一夕之间。历史是一面镜子,我国体育场地发展的历程必然折射出诸多对现实与未来我国体育场地发展的有益启示。鉴于此,梳理我国体育场地的发展历程,不可否认乃具有一定的历史与现实价值。
1 建国初期至“文革”前我国体育场地的建设与发展
统计资料表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体育场地仅有4982个。[2]总体而言,建国初期至“文革”前时期,我国体育场地在改造与建设并重中发展。
1.1 各级政府积极保护和投资修复、改造原有体育场地,并与兴建新体育场地齐头并进 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明确要求:“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规定提倡国民体育;1952年6月10日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成立,毛泽东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国民体育方针;1955年1月1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关于开展体育运动暂行办法纲要》中对体育场地、设备的修建、保管和利用做出了规定等等。在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与制度陆续的颁布与实施下,使已有的体育场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与此同时,为了配合这些政策和规定与制度的实施,给群众提供更多的体育活动场所,中央和各地政府投资积极兴建体育设施。
但是,这一时期我国经济建设任务繁重,又肩负着“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担,尤其是1958年以后,受“大跃进”浮夸风、连续3年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国体育场地的建设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如1958-1961年新建的体育场减少,而在1962-1965年国家发展调整后的经济增长时新建体育场地数又回升(表1)。
表1 1958-1965年新建体育场地的统计[3]
1958年 1959年 1960年 1961年 1962年 1963年 1964年 1965年 总计
1000134005573295349355466
7939963349900
1.2 培养革命接班人,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锻炼学生的身体,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了学校体育场地的改造与建设 1951年8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中提出“注重体育、娱乐活动”,“尽可能地充实体育娱乐的设备,加强学生体格的锻炼”;1954年5月4日,国家体委颁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和项目标准》,同日,国家体委、高教部、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单位发出了《关于在中等以上学校中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从而掀起了全国中学和大学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热潮。1956年2月16日,高等教育部会同国家体委、卫生部和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进一步开展高等学校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中对高校体育运动的场地提出“4000人以下的,平均每人有15平方公尺,4000人以上的平均每人有12平方公尺。”凡“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学校,必须积极设法增设体育运动场地”。对“风雨较多和寒冷季节较长地区的学校”,要求“在不可能建筑体育馆时,可修建简单的能避风雨的体育场”等。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各级学校特别是体育院校加大了体育场地的改造与建设。
1.3 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广泛开展各行各业的群众体育活动,促进了我国各行业系统体育场地的改造与建设 1951年11月由体总筹委会、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9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广播体操运动的联合通知》;1954年1月8日,中共中央批转原国家体委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批示中指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同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活动的通知》以及《劳卫制》的正式颁布;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提出:“在全国人民中,首先在厂矿、学校、部队和机关青年中,广泛地开展体育运动,以增强人民体质”和同年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开展职工体育运动暂行办法纲要》等。这一系列法规条例与要求的颁布与实施,在全国范围掀起了开展体育活动的高潮,促进了我国各个城市体育场馆的改造与建设和各行业系统的体育场地的快速发展。
不仅如此,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也得到了有效的促进,特别是简易体育场地的建设。青年团组织在各地农村根据“服从生产,坚持业余、自愿原则,开展简单易行的体育活动”的基本思路,发动青年自己动手开辟体育场地,自制体育器材。随着高级农业社的发展,在平原、经济作物区和文化发达的地区基本达到了乡乡有体育场地与设施,其中尤以篮球场地为主。
但是,随着后来的“体育大跃进”,如提出“在5年内每乡要有2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和1个游泳池的标准”等,这种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和浮夸风影响了农村体育场地的健康发展。加之接下来的三年经济困难,导致农村体育场地的建设与发展一度停止甚至原有的场地设备遭到破坏。
1.4 积极参与国际竞技体育比赛活动和开展国内体育竞赛,促进了我国竞技体育场地的改造与建设 1949年新中国派出的第一支出国代表队——中国学生篮球队,参加了第10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并从1950-1957年我国体育代表队先后出访与接待了东欧和亚洲等多国及外国体育代表队;从1953年在国际体育舞台上的第一次升起五星红旗到1956、1957年我国运动员第一次打破世界纪录和创造世界纪录[4],以及1959-1965年我国运动员又在国际竞技体育舞台上共获得13个世界冠军[5];1951年5月新中国在北京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篮、排球比赛大会;1959年、1966年分别举办了两届全国运动会,其他各省市也相继举行了全省的运动会等等,这些在国际竞技体育舞台上取得的成绩和国内体育赛事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促进我国体育场地的建设。1953-1957年,全国共建成体育场地18191个,仅1956年一年就建成5494个,超过了解放前体育场地的总和[2]。
另外,建国初期,海外华人在我国体育场地的建设与发展中做出了重大贡献,捐献巨额资金兴建了一大批体育场馆,致使新中国的体育场地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向前发展。例如,侨乡的体育基础设施主要都是由华侨助建的。以福建晋江为例,19世纪50年代有篮球场705个,其中76%是由华侨捐资修建的。
2 “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体育场地的建设
“文化大革命”初期整个体育战线陷入瘫痪状态,体育场地建设的速度减缓,甚至停滞下来,原有的体育场地有的被占用,有的被毁坏,一些建成的体育场馆变成了政治集会的主要场所,体育场馆被划为禁建之列。但这一时期为适应政治需要,仍然建设一批带有“政治性”建筑并力图进一步与国际建筑潮流相接轨体育场馆建设。如1968年建成的首都体育馆,1970年建成的上海宝山区大场体育场;又如山东省仅1968年就建设了544个体育场地[6]等。
1971年,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充分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前体育工作的成绩;“乒乓外交”的成功,使国际间体育活动增多;1973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在1975年第三届全运会上,打破了一些全国和世界纪录;我国一些体育组织陆续返回国际体育组织,并在国际比赛中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等。这个时期我国学校体育、城市职工体育和竞技体育工作有了转机与复苏,不少大中城市和县级城镇与大中型厂矿建设,扩建和修整了运动场。
“文化大革命”后期体育战线再次落入低谷状态,体育场地建设工作再次遭到破坏。
另外,“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曾出现一度畸形而流于形式的“兴旺”。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相对城市要小、文化娱乐生活贫乏,加上大批“知识青年”到农村接受“再教育”开展体育活动很受农民欢迎,使农村的空地、山水、田间、晒粮场成为体育活动场所,农村的社(乡)队(村)为“知识青年”“开辟篮球场、砌乒乓球台、编织排球网、用小车轴做单干”等;“文革”后期,农村体育活动被政治利用,全国多数农村社队突击修建球场。如四川温江县农村158个大队有球场200多个。[4]
总体来看,“文革”期间,体育场地的建设基本停滞,且体育场地被占和被毁现象严重。
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场地的发展
3.1 我国体育场地建设的全面恢复与快速的发展期(改革开放初期到1995年底)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经济得到了全面稳定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国体育飞跃发展的时期,体育体制也在逐步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截至1995年底)间,我国的体育场地建设全面恢复,进入快速发展期。如山东省“五五”期间增加体育场地4566个[6],比“四五”期间的增长了近3倍。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显示,到1995年底,我国共有符合普查标准的各类体育场地已达到615693个,占地面积10亿7千万。1981-1995年间,我国共新建体育场地403347个(含新建、拆建的体育场地),体育场地数量平均增加26890个[7]。
3.1.1 “举国体制”与“全运体制”的体育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各行业系统的体育场地建设成为我国体育场地建设的主体 20世纪80年代,我国体育总体战略以发展高水平竞技体育为先导,带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体育纳入国家计划“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大家办体育”,体委系统主要任务是在国际赛事上夺奖牌和将群众体育逐步转向各行各业与各部门。改革开放后,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同时,随着经济结构和体制的转变,人们的余暇时间增多,人们的健身意识增强,对体育场地设施的需求也更大。在这种形势下,新建体育场地设施的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显示,到1995年底,我国以教育系统为主流的各行业系统体育场地建设成为我国体育场地建设发展的主体(表2)。
表2 1995年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各系统体育场地数据
体委系统 工矿系统 农业系统 学校系统其他系统总计
数量/个 14410 4508165781 41358376838 615693
比例/%
2.34
7.3210.68
67.17 12.48 100
注:1.其他系统:包括解放军、武警、铁路系统的场地个数;2.表2的数均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
3.1.2 体育体制的改革与商业性、娱乐性和高档次等新兴体育项目兴起,使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场地成为建设热点,较大地促进了体育场地的建设与发展 80年代后期我国体育运行机制的变化与90年代初体育体制的改革,初步形成了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格局。
随着商业性、娱乐性、高档次的新兴体育运动项目的兴起,如高尔夫球和保龄球、滑雪运动等以及民间资本和外资的介入使这些新兴项目的场地的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95年底,高尔夫球场已达47个,其中22个是在1995年建成;保龄球场有291个,其中199个场地是1994年、1995年建成。台球房、轮滑场、健身房、室外网球场等群众喜欢的健身场地成数十倍增长。1980年末-1995年末,全国台球房由40个,增加到3409个;室内轮滑场由5个,增加到345个;健身房由172个,增加到2720个;室外网球场由44个,增加到1401个。[7]又如随着国家冬运中心滑雪部提出的“北雪南移”的战略规划、滑雪运动得到了人们广泛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滑雪场数量大幅度提高,已由东北向全国扩散,私有经济性质的滑雪场已占主流,出现了外商经济性质和港澳台经济性质的滑雪场,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还建立了室内滑雪场。
3.1.3 各地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各地体育场地建设,但体育场地的建设与发展受当地经济发达程度的影响,各区域和省市出现了体育场地建设发展的不平衡 由于全国各省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了体育场地建设发展的不平衡。
尤其是在“八五”计划期间,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财政实行“分灶吃饭”,在体育场地的建设与发展中,经济实力较差的省市发展速度明显慢于经济实力雄厚的省(区、市)。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的资料显示:体育场地数量最多的是广东省,有42111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数的7.13%。最少的是西藏,有体育场地253个,仅占全国体育场地数的0.04%(图1)。
3.2 体育场地建设与发展的多样化时期(1996-2000年)
3.2.1 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发展,促进了群众体育场地的建设与发展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国务院于1995年6月20日正式发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该纲要提出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作出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定。此间,原国家体委通过发行体育彩票所获得的公益金修建了一大批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如在“九五”期间,教育系统场地是体育场地的主要增长点;又如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用近1亿元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全国各地修建的500项全民健身工程相继落成,建设的项目有健身路径、各类球场及活动中心[8];再如上海、广东省、北京市等把加快“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作为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体育场地的类型从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的48种基础上不断增加,如地保龄球场、攀岩馆,卡丁车场、射箭馆、健身馆(房)和健身路径、大众滑雪场等等如雨后春笋出现。
图1 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时部分省、自治区体育场地总数
资料来源: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报告。
3.2.2 《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94-2000)》的实施,使主要用于竞技体育的体育场馆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995年7月6日原国家体委发布《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94-2000)》(以下简称《纲要》),全国各省市围绕《纲要》和以大型运动会为契机,建设和改造了一大批的体育场馆。如上海以承办第八届全运会为契机,新建、改建了38个体育场馆;广东为筹办九运会共新建、改建、维修122个场馆;1999年11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全国体育场地维修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各省级体育部门所开展的18个奥运会重点项目的体育场馆的维修与改造”和“国家体育总局与地方共建的体育训练基地体育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改造。”同时发行体育彩票所获得的公益金大部分也用于竞技体育,这样我国用于奥运重点项目以及其它运动项目训练和比赛所需的体育场馆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3.2.3 基层体育事业的发展,使基层县市和农村体育场地的建设得到改善 1996年6月21日原国家体委下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的意见》,要求体育场地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计划,乡镇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体育场地。1985年原国家体委决定开展的全国先进体育县活动(2002年底终止),在1998年和2000年进行了第六批和第七批先进体育县的评选,并提出“两场”、“一池”和“一房”的评选要求。通过这个评选活动和《意见》精神的落实,全国相当一部分县(市)城镇和农村的体育场地建设与发展得到了改善。
3.3 体育场地建设的科技化、标准化与国际化发展时期(2000年至今)
3.3.1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高新技术进入到体育场地建设领域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一些高新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体育场地的建设中。如广州新体育馆的建设中,地质勘查阶段采用跨孔电磁波透视技术、主场馆的观众席和比赛场中座椅下送风置换通风空调系统等大量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与新工艺,[8]如在北京奥运场馆的国家体育场和国家游泳中心建设中,采用了多种更为广泛的现代高新技术能源和新型建筑材料等等。
3.3.2 体育场地的建设考虑多功能利用的同时注重节能、环保以及人文设计 近些年来,体育场地的建设设计理念在不断地得到更新,在考虑多功能利用的同时,注重将节能、环境与生态保护以及人文设计等理念落实于体育场地的建设中。尤其用在申办北京奥运会成功后用于奥运会的场馆,如北京的奥林匹克公园将建设成一个集体育、文化、旅游、商业、休闲于一体的为广大市民服务的综合性大型社区。又如在奥林匹克公园和场馆的工程设计中,大量采用了太阳能照明及绿色节能灯具;奥运村将在奥运会历史上第一次全面采用世界先进的太阳能光热系统,为满足运动员的洗浴需求,同时还采用地热、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3.3.3 体育场地建设向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方向发展,并进入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现代体育建筑已是公益性和商业性的融合体 2002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重视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规划。新建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新建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要向社会开放,正确处理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第二章中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规划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等。
以2008年奥运会场馆项目法人招标为标志,我国体育场馆建设和经营管理进入了一个“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筹资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鼓励社会机构参与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活动,建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新模式”的新阶段。[9]另外,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奥运村、会议中心、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奥林匹克水上公园6个项目总投资约205亿元,其中85%的资金是运用市场机制融资完成的。因此在近期内我国的现代体育建筑只是公益性和商业性的融合体。
3.3.4 体育场地的建设步入标准化的行列,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2002年4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成立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以下简称“体建办”)。2003年2月26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与日本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在京签订“体育设施标准研究合作伙伴”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体育设施标准制定工作开始全面启动。
到2004年底,“体建办”完成并向国家体育总局上报了7项体育设施标准报批稿(其中5项为国家标准,2项为行业标准),如《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1部分:足球场地天然草面层》(国家标准);《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1部分:LED显示屏》(行业标准)等等。
2005年,“体建办”共有8项标准任务,在年底之前应完成标准报批稿6项,完成征求意见稿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2项。如《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3部分:运动冰场》(国家标准);《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意见)(行业标准)等。[10]
这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建立,为我国体育场地的建设朝着国际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成都体育中心2004年获得欧洲的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阿法卡(AFAQ)公司颁发的ISO9001:2000认证书,从而成为中国第一个通过国际质量认证的体育场馆。[11]
3.4 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以来,以“健身路径”为标志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1996年9月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建成的我国第一条健身路径,标志着我国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并筹集资金,把建设人民大众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此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还扶持各地建设以综合性室内场地设施为主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自1997-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助各省、市、自治区共建设路径工程4097个;配建“健身路径”22261条,乒乓球台58304个,小篮板12106副,体质测试器材2692套。总面积达17874878[12]。1997-2003年国家实施的7批健身路径工程大部分建在城市社区。从2004年开始把实施的第八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将主要用于农村。特别是2005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提出了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计划,以改善农村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基础条件。
截至2007年年底,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共建设了11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路径工程9497条;命名资助“中心”106个、20个全民健身活动基地和32个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设“全民健身路径”30000多条,使全国公共体育场地增加了将近2000多万[13]。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定下发的《“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提出,到2010年中央和地方投资30亿元,支持全国10万个行政村完成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使全国1/6的行政村都建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截至2008年底,中央和地方总投入资金超过26亿元,全国将建成870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4]。
4 我国体育场地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现有体育场地总体数量较少、区域发展不平衡,难以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表明:我国现有各种体育场地850080个,体育场地面积13.2亿m[2],仅从数量上来看,已相当规模,但相对于我国13亿的人口而言,还远远不够,每万人才拥有6.58个体育场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有1.03m[2];东部地区无论是在场地数量、规模,还是在资金投入上,均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而中部地区又高于西部地区。而且我国现有体育场地质量普遍不高,多以篮球场等室外的低档次的体育场地为主,远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群众健身活动的需要。
4.2 体育场地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表明:我国现有体育场地中,多以室外场地为主,室内体育场地较少,体育场地面积是建筑面积的17.7倍。在各种体育场地中,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和小运动场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各种场地之间的比例失调,致使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同时也制约了部分运动项目的全面开展。
4.3 体育场地布局不合理、开放率低,公共体育场地不足从第四、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字来看,我国体育场地绝大多数场地分布在校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楼院内等,且一般不对外开放的场所。如较长时期以来,我国体育场地的建设模式主要还是属于从属型,多是为大型国内外体育竞赛活动而建造的,很少对外开放;占我国体育场地绝大多数的教育系统的体育场地开放率普遍不高,开放率仅为29.2%,完全开放的体育场地仅占14.9%,不利于附近居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我国目前公共体育场地不仅数量较少,而且规模也比较小,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仅有0.29m[2],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健身活动的需要[15]。分布在乡(镇)村的体育场地比例较低,与我国广大的农村人口比例不相适应,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体育运动的开展。
4.4 各地政府部门在体育场地建设上追求大而全,民间资本和外商的投入不足 在体育场地的建设过程中,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呈现出追求建设大而全的大型体育场(馆)的态势,并将其建成城市的形象工程。有的地区建全运会体育设施甚至投入150亿元,与大多数奥运会举办城市的奥运场(馆)建设投资相比也毫不逊色。我国一般的露天体育场和体育馆占地面积均超过20000m[2]以上,使这些政府部门背负了较沉重的财政负担。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民间资本和外商对体育场地的投入有了一定的增加,但在我国现有体育场地中,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兴建的体育场地数量还比较少。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表明:国有经济的体育场地总数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79.4%,国有资金投入数占总额的67.9%。这说明民间资本和外商的投入有待进一步提高。
5 对未来体育场地建设发展的几点启示
5.1 体育场地的建设规划要以国家宏观调控为主,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并分类发展 体育场地既是国家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战略”的必要物质基础,也是我国综合国力和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体现,其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城市面貌和发展水平的窗口,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国家应从宏观上采用多种调控手段,对新建体育场地建设规划应由中心城市逐渐向非中心城市发展,由经济发达城市或地区逐渐向经济欠发达城市或地区方向发展;对大型体育场馆的布局、项目结构进行重点规划,使之既配合全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又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社会劳动、文化与经济的发展。中小型体育场地的建设规划要在开发、挖掘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与市区改造、新区开发相结合,并向居民社区周围发展,与城市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协调共进。
5.2 体育场地建设要进行多元化规划并与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相结合 体育场地是体育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既是重要的社会生产要素,也是基本的社会生活要素。体育场地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发展联系非常紧密。一方面体育场地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规模化和多元化,另一面体育场地在很大程度上带动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民间经济和外商经济对体育场地的投资飞速增长,部分体育场地逐步向产业化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而一些高标准的体育场馆则在承接大型赛事的过程中无形带动了当地商业、旅游业、娱乐餐饮服务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各地应重视本地区体育场地的建设,使体育场地的多元化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的序列之中,并在规划、建设、开放使用等方面充分考虑走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
5.3 体育场地建设发展应符合体育事业发展实践的需要,并注重“个性化”设计与高科技应用 体育场地是体育事业发展的物质载体。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地位在世界上的提高和我国体育在世界体育舞台上的高歌猛进,人们对高品质生活方式和对健康的追求将与日俱增,国家或地方承办各种大型体育赛事也将日益频繁,作为载体的体育场地也应随之得到快速发展。
此外,体育场地的建设规划不仅与全民健身、竞技运动、学校体育、商业运作的需要有关,还与现代社会发展中城市的规划有关,尤其是具有“个性化”的体育场地,其建设(建筑)风格有着深刻的社会与文化内涵,也是艺术的凝聚,更是本地区或都市的象征或标志。随着科技水平提高,未来体育场地的建设规划必定注重高科技的应用,具有“个性化”建筑风格或造型的体育场地本身就是凝固了的艺术和高科技应用的结晶,如北京奥运会赛场的“鸟巢”和“水立方”等。因此,未来体育场地的建设还应重视“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和高科技的应用。
投稿日期:200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