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良性发展的理论启示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深圳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良性发展的理论启示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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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都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深圳特区经过20几年的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实践,公有制经济得到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获得充分的发展空间,形成了国企、外资、私营三分天下的局面,实现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良性发展。深圳经济的繁荣,给我们以深刻的理论启示。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对待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必须把思想从传统的僵化认识的窠臼中解放出来,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研究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新机制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理论。

一、无论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应有充分的生存发展空间,不能把一种所有制“神圣化”,更不能把另一种所有制“妖魔化”。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一个看似一般而实际上难以真正解决的问题,即要不要发展公有制经济,或者是要不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能否真的要做到给不同所有制经济成份以平等发展机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有20多年了,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认识倾向和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因此对于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树立对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科学认识,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它们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不看具体经济条件而把公有制或者非公有制经济看作先进的经济成份或者落后的经济成份;不能提起一种所有制经济就肃然起敬,也不能碰到另一种所有制就漠视厌弃;不能把一种所有制“神圣化”,也不能把另一种所有制“妖魔化”。在实践中要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对一个地区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成败得失的评判,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1.抽象地看,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各有特点,没有优劣之分。

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前者比后者优越,或后者比前者先进,现实中很多人把它作为一个理论前提来看待。从纯理论的角度看,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作为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类型,二者具有截然不同的特点。比如在经营决策上,相对而言,公有制企业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高,但决策效率较低;非公有制企业决策随意性强,但决策效率较高。再比如在新创造价值的分配上,公有制企业对新创造价值共同占有,利于实现均富,但不利于刺激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而非公有制企业对新创造价值实行私人占有,可能导致较大的贫富差距,但利于刺激劳动者积极性(这里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分析判断,基本上以当前经济环境为前提)。由此可见,抽象地分析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二者是各有长短,没有优劣或者先进落后之分。必须结合具体的社会生产力条件来评判其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

2.发展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成败得失,要以“三个有利于”标准来评判。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不看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强调发展公有制经济或者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形式的选择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同样,评判一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的成败得失,也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标准,取决于它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一个地区的所有制结构是否合理,公有制或者非公有制经济应该占多大比重,取决其国民经济是否快速健康的发展;一个企业应该实行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以及各占多大比重,还要看企业怎样能实现良好效益,怎样能使企业得到发展壮大。一句话,要根据社会生产发展需要来发展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要注意克服片面理解所有制经济性质的错误倾向,比如把公有制经济“神圣化”,不顾实际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地把企业搞成公有制企业,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来提高公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或者是把公有制“妖魔化”,不管某些领域已经有相当高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不管某些企业已经处于一个效益良好地发展状态,也不顾对既已形成所有制形式改制要花多大成本,一定要把公有制经济私有化。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要科学,特别是公有制经济,它既不应享有“特权”,也不应承担“特别义务”。

平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地位的确定,应毫无例外地遵循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作为平等与市场竞争的一分子,公有制经济应该起到的、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完全应由市场机制与其自身特点决定的。它不遵从我们的主观愿望,我们也不能把我们的主观愿望强加给它。具体说来,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受制于其自身特点,尤其是所有权公有这一特点,及由此所决定的公有制经济与全社会存在根本利益的一致性特征。因而在实际运作中,公有制比较注重长远的、根本的、全局的经济利益;与此相对应,非公有制经济(对于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更注重短期的、直接的和局部的经济利益。这种各自不同的特征决定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有不同的角色定位。

1.公有制经济是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成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关键在于市场主体的塑造、市场机制的形成、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的建立与完善,这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对传统经济体制进行彻底地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不取决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壮大,相反,公有制经济发展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作为市场经济的一员,公有制经济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革调整。

另一方面,在与政府的关系上,公有制经济不应享受政府的保护和持有特权,也不应成为政府的政策工具。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角色是管理者、调控者,它对市场经济中各经济成份应一视同仁,而不应有特殊关系。如果政府赋予任何一种经济成份,比如公有制经济的特权,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自由平等原则,就干扰平等竞争的市场竞争秩序。与不应享有特权相对应,作为公有制经济,也不应承担特殊责任与义务,不能沦为政府政策工具,为政府政策付出代价,它应与其它经济成份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在这方面必须建立的一种认识,即在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公有制经济应独立自主地发展,公有制经济行为应与政府行为相分离。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追求平均利润,实现保值增值,这是由市场经济规律所决定的资本的最基本的要求。任何经济成份,如果它不追求正常的经济利润,其经济主体行为会成为有悖于市场经济的法则的“无赖行为”,进而困扰市场运行机制。因而对于公有制经济,必须要求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样,努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否则既危及其自身生存,又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

有一种提法,叫做公有制经济应“让利于民”。从本质上说,这是把公有制经济凌架于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之上的错误认识。一方面,它没有认识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不是“官”与“民”的关系,不存在“与民争利”问题。另一方面,它没有认识到,人为地实施公有制经济“让利于民”,只允许公有制经济存在于利润空间有限的若干领域行业,甚而以公有制经济的萎缩来换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是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整体发展的。

3.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应分别在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中担当相应的角色。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要主动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要依据自身特点,担负相应的角色,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尽快建立与发展成熟起到应有的作用,做出相应的贡献。作为公有制经济,它追求的应是稳定可靠的效益,因而会在投资大、周期长、但效益稳定的许多基础产业领域中占主导;而非公有制经济,它追求高风险高回报,因则更多地分布于投资少,见效快,可能存在很大利润空间的竞争性产业领域。如此公有制经济以其在基础产业领域中的投资行为,来防止市场上出现过渡投机,对经济的均衡健康发展起保障作用,对有关方面可能发生的市场失灵起抑制作用,而非公有制经济则以其在竞争性产业领域进行投资运作,对繁荣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相应的重要作用。

另外,较非公有制企业来说,公有制企业有着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经营行为的内在要求。首先公有制企业与全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程度上利益一致性,这一点勿容置疑;其次,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决策中信息披露较规范(不象私营企业决策行为私密性强),这使公有制企业面临更强有力的公开监督。由于公有制企业经营行为比较规范,因而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抑制各种恶性竞争,减少市场欺诈行为,有着不可忽视的贡献。虽然现在我们经常发现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一样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有过之无不及,但这是受“内部人控制”的一时的表现,是社会转型期的产物,不能将其看作公有制经济内在特征。

三、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有赖于产权制度创新。

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是现代产权制度,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良性竞争与合作,共同发展,依赖于产权制度创新。

1.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是现代产权制度。

以现代产权经济学的观点来研究市场经济,我们可以说,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就是现代产权制度。首先,产权就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对象,市场交易本质上就是产权交易。长期以来人们把市场交易只看作商品交易,而没有看作产权交易,是因为长期来的市场交易往往总是伴随着实物商品的转移,掩盖了其背后产权交易的本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伴随着产权交易兴旺发达,它们往往没有实物商品转移相伴随,较典型的例子是证券、期货交易及多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这促使人们逐渐认识到种种市场交易行为背后的产权交易本质。其次,产权体系的变化决定市场运行机制的形成及其运作效率。产权作为一种经济权力的统称,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在内的各种产权形式,各种产权在经济上都是平等的,其产权主体都享有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和相应的收益权,以保证得到高效率的经营。由各种产权形式构成复杂的产权体系,必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以此来决定市场经济运行,提高市场经济运作效率。最后,产权作为一种经济权力,决定市场经济运行的动力机制。在现代产权制度中,产权就是一种经济权力,从本质上看就是使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力。正因为产权是一种能给其拥有者——产权主体带来利益或损害的权力,就内生一种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产权主体对其进行科学合理地经营。基于以上一些基本原则,现代产权制度成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

2.产权制度创新的核心在于促使企业形成灵活高效的产权经营机制。

产权制度创新,就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传统的产权经营模式,促使企业形成新的高效率的产权经营机制,以此来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传统的产权经营模式,指的是对产权进行分解与整合,改变产权集中于所有权主体的传统产权格局,形成由不同产权主体分别经营不同产权的产权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并通过对产权主体的利益激励,使其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动力,使不同产权主体跨越不同所有制局限的经营行为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通过这样的产权制度创新,构筑决定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行为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基础,进而使处于其中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能够取得更高的效率。

产权制度创新,关键是要改革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以形成高效率的产权经营机制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有制企业产权经营管理模式,或者说传统的产权制度,由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的决策体制,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单一,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必须相应地进行彻底地改革。公有制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要根据公有产权的特点,努力形成以授权经营和委托-代理经营为主的产权经营机制。探索公有产权的有效经营机制,就是要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建立起科学的公有产权经营管理体制,提高公有产权主体经营管理效率,要通过与公有产权之外的其他产权主体的有机结合,给公有产仅创造“搭便车”的机会,使公有产权得到更为充分有效地经营。至于实践中具体的公有制企业所应当采取的产权经营方式,应立足于公有制企业的资产组织情况与经营管理素质,可以进一步实行公有产权的授权经营与委托-代理经营,将更多地企业经营决策权转交给企业法人或非公有产权主体经营管理,实现在不改变原始所有权分布及其相应的收益分配格局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有产权的经营管理水平。

3.产权制度创新没有动摇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犹如市场经济一样,作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现代产权制度也同样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所利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利用。现代产权制度是决定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经济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为所有制所制约,并籍此可以划分为具有不同的所有制基础上的产权制度。但是从总体上看,不同所有制基础上的产权制度又是具有最广泛共同的原则与特征的,无论哪种性质的产权制度,它在影响和决定市场经济运行时又遵循共同的、最一般的市场经济原则。这就好比是足球比赛,比赛队伍可以有不同的队旗队服,可以有不同的战术打法,但遵守的是同一的比赛规则,服从同一的比赛裁判。正因为如此,现代产权制度可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制度基础。

现代产权制度是建立在所有制基础上的。所有制作为最根本的经济关系,它决定着产权制度的性质,如果说产权制度表示各种产权在经济主体间制度性安排,那么所有制则表示这种制度性安排的整体倾向或特征。与产权制度相比较,所有制是体现社会经济性质的更为深层次的经济制度,体现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最为根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产权制度则是决定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权力之间关系,是决定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经济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为所有制所制约,建立在不同的所有制基础上的产权制度有不同的性质特征。

产权制度的不同性质特征,根源于所有权的主导地位。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产权体系的复杂化,并不排斥所有权的主导地位,所有权仍然是产权体系中最根本的产权,其它产权都是派生的,具体体现在所有权主体仍然会促使整体产权安排对自身更有利,所有权主体会使其在产权经营收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即掌握最根本的利益分配权力。正因为如此,反映所有权分布特征的所有制,就成为最根本的经济关系,在产权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所有权的分布特征,决定了相应产权制度的性质特征。鉴于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产权制度创新,只要不以改变所有制分布为手段,只要没有改变初始所有权分布,就没有改变所有制关系,没有动摇社会根本经济制度。无讼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创新,其着眼点在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在于建立灵活高效的产权运行机制,目的是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竞争与合作,促进其共同发展。

4.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的变化以及新经济带来的传统所有权弱化,在根本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产权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使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成为更为强大的经济力量,从而使所有制结构调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相对变化。这种变化的决定力量本质上看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任何人为的力量。就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层面看,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增长的快慢,影响全社会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影响它们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的变化,具体变化轨迹取决于它们各自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活力和运作效率,如果公有制经济更适应这种市场经济环境或者是以后高度繁荣的市场经济环境,则它就会成为所有制结构中主体成份,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更大比重,否则就是相反的情况。就企业层面看,对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追求,对高效率的追求,决定企业的股权结构的变动,决定企业的成长,从而使不同所有制企业有不同经营状况,有基于具体经济条件的发展变化方向,会向着更适应经济发展的所有制形式演变。

而新经济的来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带来所有权地位的变化,或者说是所有权弱化,进而引起所有制结构的深刻变化。人类社会生产资料的稀缺性,或者说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在产权体系中主导地位和作用。一股意义的所有权是指物质财富形式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实际上不仅是物质资源,还有科学技术,人的智力与创新能力等都是社会生产中稀缺的资源或要素,只不过它们是非物质财富形式的资源,它们的稀缺性及稀缺程度决定了它们在产权体系中有同样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而随着经济发展,各种非物质性资源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如此相对就造成了物质财富形式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地位和作用的相对弱化,即一般说的所有权弱化。这也说明,所谓所有权弱化,是科学技术与人力资源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高,是物质资源的地位和作用的相对降低,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不是一时的制度安排。它是一种必然趋势,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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