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实施我国银行业新巴塞尔协议_银行业论文

如何理解和实施我国银行业新巴塞尔协议_银行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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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的生存必需

现代商业银行在全球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职能说明,风险管理能力是核心能力之一。面对日益多元与波动的全球金融市场,现代商业银行必须学习在更为复杂的风险环境中生存。商业银行是否愿意承担并且妥善管理风险,将直接决定银行的盈亏和生存。

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可以归纳为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从国外金融业的实践来看,现代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普遍原则是:不消极回避风险,而是积极地度量风险、管理风险,并通过合理地承受风险来获取与风险相匹配的风险回报。

国外银行业在风险管理领域的最佳实践也表明,国际先进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构建成了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其风险管理的范围,就地理概念而言,覆盖其全球范围内面临的所有可控风险;就业务流程而言,贯穿银行业务的整个过程,并且利用大量的数据模型等工具对风险进行实时和定量的分析,在整体上提高了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并获取相应的风险回报。在这些国际先进银行内,风险管理的方法和理念已经日益凝结成一种文化,渗透到员工的日常决策和行为,巴塞尔协议正是国际银行界全面风险管理普遍遵循的一个重要文本。

二、商业银行需要理解巴塞尔协议原则

巴塞尔协议自1988年颁布以来,已经成为全球银行普遍认可的国际惯例与游戏规则。从1999年开始,为了适应银行业务发展不断变化的要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开始对原协议进行修改,至今已发布了三次征求意见稿。虽然业界对于新协议仍然存在不同争议,但是总体而言,新的巴塞尔协议提供了相对比较完整的银行内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了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与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与包括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在内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框架。针对信贷风险提出了内部评级法,并且将内部评级法分为初级法与高级法。风险管理水平不同的银行能够根据自身的情况选用标准法、初级或高级法,使得整体框架更加灵活、完整与科学,有助于构建更加灵活、科学的金融监管框架,对于全球银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的巴塞尔协议主要是针对“十国集团”成员国的“国际活跃银行”,因此对于非协议针对范围内的银行没有约束力。特别是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其银行业本身基础比较薄弱,风险管理能力距离世界领先的银行还有相当的差距,无法在短期内具备实施新协议的条件。

当然,继续执行老协议并不代表对新协议采取被动的态度。事实上,我们欣喜地看到许多国内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或正在准备实施新资本协议。这是因为,巴塞尔协议代表了世界银行业监管发展的大方向,反映了当今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是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和指引,实施巴塞尔协议有助于国内商业银行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银行业的竞争限制逐步取消,国内的商业银行将同时面临来自国内及国际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尽早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将为中国的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内部评级法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使得发展中国家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迅速赶上发达国家成为一种可能,也提供了一条捷径。若要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应该从何处入手呢?笔者认为,实施内部评级法(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简称IRB)将是一个比较可行的突破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银行也根本不具备采用外部评级法的条件,由于其外部评级所覆盖的企业范围比较小,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根本无法获取标准法要求的外部评级报告。相反,如果实施内部评级法,由于银行需要获得的都是客户方面的基本资料,因此在信息获取方面不存在阻碍。

内部评级法是新协议最主要的创新之一,IRB法与标准法的根本不同表现在把银行对重大风险要素的内部估计值作为计算资本的主要参数。该法以银行自己的内部评级为基础,以内部评级的结果作为计提拔备的依据,有可能大幅度提高资本监管的风险敏感度。内部评级法鼓励银行自主研究风险的测量和管理方法,既强化了银行进行风险管理和建立内控机制的责任,又增加了银行风险管理手段的灵活性。

内部评级法作为新协议的核心技术,正在成为全球领先银行进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主流模式。据英国《银行家》杂志统计,在2000至2001年间,已采用内部评级系统的50家大银行,其综合竞争实力平均增长率高达6.1%,而未建立内部评级体系的同类型银行,其综合竞争实力的平均增长率仅为2.3%。由此可见,如果运用好内部评级法这个工具,将有可能显著增长银行精确管理信贷风险的能力,进而提高银行的业务实力,内部评级法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开展集约化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

四、中国商业银行业应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现实问题

对于中国的银行业而言,一方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可以有助于培育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业也面临着各种的现实问题,其中很多来自于历史缺陷与不足:(1)公司治理的缺陷,即委托代理机制不健全,由于经营者不是产权所有者而产生的道德风险,这在国有商业银行中表现得尤为突出;(2)经营方式的缺陷,经营方式相对落后,经营手段缺乏多样性;(3)资产质量的缺陷,由于企业客户的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历史资产质量低下,潜在的不良贷款包袱沉重;(4)贷款自主性的缺陷,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受到各级政府干涉较多,使得银行有时不得不牺牲贷款质量和经济效益;(5)信息技术的缺陷,缺乏有效的信息技术手段,无法对客户信息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和管理。

目前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总体现状并不令人乐观,缺乏建立整合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来看,一个完整的信贷风险管理应该包括信贷风险战略和政策、信贷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工具、组织架构以及配套信息系统。然而国内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缺乏一些必要的组件,同时各个组件之间亦缺乏有效的整合:(1)没有明确的、具有操作性的风险战略和政策,并且难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而适时调整;(2)缺少科学的风险管理工具,在监控风险时只能采取多设部门和人员的方式,导致效率的降低而并不能真正有效增强风险控制的力度;(3)风险监控部门与业务部门没有相互独立和制衡;(4)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处理技术的落后无法支持流程和工具的要求。

鉴于国内银行业的历史缺陷,国内银行业在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时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先进性原则,应以新资本协议为契机,通过实施该协议来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银行在风险管理领域的宝贵经验;二是操作性原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信用、市场与操作风险的度量和管理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国内的商业银行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循序渐进,从管理信贷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入手,创造性地实施新协议。对于中小规模的商业银行而言,还可以采用几家银行联合开发、共享内部评级系统的方式,来分摊和降低实施该新协议的成本。

五、中国商业银行业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途径

1、信贷风险管理

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一项旨在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系统性工程,需要采用如下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框架,包含以下五个因素:风险策略、分析工具、组织架构、管理流程和信息系统。

一是风险策略。银行的风险策略是根据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客户、员工)的价值取向、银监会和巴塞尔协议的监管要求制定的。风险策略直接关系到银行的风险偏好、要求的风险回报水平等,因此风险策略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银行会采取怎样的组织构架、管理流程与风险工具。

二是分析工具。根据风险管理策略,结合银监会和巴塞尔协议的具体规定,银行选择所要采用的分析工具(如信贷风险内部评级模型),设计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

三是管理流程。分析工具可以在监控点对管理流程提供定量指导,而执行管理流程的人员也可根据其经验对分析工具给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以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分析工具和管理流程之间存在互动作用,即在使用过程中不断优化模型的准确性,而模型准确性的提高又可以提高信贷管理流程的效率。

四是信息系统。根据分析工具所采用的模型和数据需要有先进的信息技术予以支持,如评级规则引擎和数据集市等。否则,先进的分析工具只能停留于书面,很难付诸实践,同时管理流程也需要在系统中进行固化,可以提高流程效率与质量,降低流程成本,同时系统本身也可以在流程中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

五是组织架构。无论多么先进的分析工具、管理流程与信息系统,都必须运作于合理的组织架构(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等)之上。因此,组织架构的设计与实施也是建设全面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

2、操作风险管理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明确了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从全球范围来看,操作风险已经给不少金融机构造成了相当严重的损失。尽管国际活跃银行在操作风险的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迄今为止已经构建出有效完善的操作风险体系的银行却为数寥寥。银行界在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体系、流程、方法和工具等方面的探索远远落后于信贷风险管理领域。

与国外先进银行的水平相比,国内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更是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但是,国内商业银行在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大有可为。具体的步骤包括:首先,要求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从战略上重视对于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把对于操作风险管理的认识提升到应有的高度,制定出操作风险管理的整体框架;其次,要求对银行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检查与评估,识别容易产生操作风险的环节,采取流程优化、部门与岗位职责调整等手段,从系统上杜绝或减少操作风险的滋生点;再次,还应该注重技术创新,积极设计操作风险的管理工具,在技术手段上强化对于操作风险的实时管理与追踪;最后,还需要在人员培训与激励方面构建出重视操作风险管理的技能与文化,从而全面提升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3、市场风险管理

相对于全球市场,国内银行由于处于相对稳定和封闭的金融环境,以及面对相对有限的金融产品的选择,其承受的市场风险压力比信贷和操作风险为弱。然而伴随着国内利率、汇率逐步自由化的步伐,原来并不突出的市场风险的重要性将会逐步放大。一方面,波动更大、变动因素更多以及种类更加丰富的金融衍生工具意味着更丰富的市场风险控制手段,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对于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时候,国内商业银行应当未雨绸缪,为即将要承受的各类市场风险做好准备。银行需要重点监控体现其市场风险暴露的VaR指标,通过有效的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分析与监测、风险报告、风险确认和审计等过程进行市场风险的管理。特别在今后设计与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时,一定要提前考虑银行是否能够衡量与管理推出该新产品所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如果缺乏相应的考虑或控制手段,则应该慎重推出。

六、中国商业银行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框架

由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涉及到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时要策略性地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以期达到更好的实施效果。

具体而言,在设计跟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总体实施框架时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实施的内部条件是否成熟,包括内部的人员素质、数据基础、信息系统支持等是否支持实施工作;二是实施的外部条件是否具备,包括外部的金融环境、金融产品和工具是否具备;三是是否在国际上已经存在可以借鉴的实施经验;四是在实施后是否可以迅速见效,显著改善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

综合考虑以上要点,笔者建议国内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在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从内部评级法入手,建设对公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随后进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并进一步构建对私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最后全面建设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管理体系之间的衔接,并随时检查是否与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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