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体制改革透视_科学论文

科研体制改革透视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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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科研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入手,分析了科研体制与科技规律、经济需求、产业特点的关系,提出了以三者的协调统一做为科研体制改革的视点,并在科研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两个核心问题上贯穿这种统一的观点,以此保证改革政策的合理性,促进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

关键词 科研体制

总结剖析我国十几年来的科研体制改革,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科研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对构成科研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结构上的重新组合,通过各要素间有序的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个系统的科研能力。也就是调整科研结构,转换运行机制。“稳住一头,放开一片”做为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方针,这里的“一头”与“一片”实际上也就是个结构问题,“稳”与“放”实际上就是机制问题。如何确定“一头”与“一片”的范围,如何进行有效的“稳”与“放”,目前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科研机构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如何恰当地把握这个“度”,我们认为,在科研结构和运行机制上体现科技规律、经济需求与产业特点的协调统一,应该是科研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也是制定体改政策的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科研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科研体制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关系。赵红洲在《论科研关系与科学能力的对立统一》一文中把这种特殊的生产关系称为科研关系,并提出了“科学能力是科研关系的物质基础,科研关系必须适合科学能力的水平;科学能力决定科研关系,科研关系强烈地反作用于社会的科学能力”的观点,对科研体制改革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关西普等对“体制”一词的定义和解释,我们认为,蕴含在科研体制中的科研关系既包括科学家在科研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也包括国家为达到一定目标在构建科研体制时加入的政府意志。科学能力既包括一定科研体制下科学(和技术)本身的发展水平,也包括科学技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动作用。科研体制改革就是国家通过变革科研关系促进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科学能力。

1 科研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科技规律

科研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是促进科技发展,而科技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只有遵循这些规律,才能促进科技繁荣,因此,科研体制改革必须考虑以下问题:

1.1 科学发展的动力问题 国内外一些学者认为, 科学发展的动力来源于科学主体的行为动力或科学家的心理动力、科学内部的矛盾运动或科学活动系统的内部动力、社会系统对科学的需求与支持或科学系统的外部动力。法国学者让一克劳德·巴塞龙指出,科学界对未来研究领域的决策权力是科学全部历史的动力。国家对研究的支持应该是激励性,而不是干预性的。“科学界要做的,只是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把激励政策中包含的提示变作科学目标”。陈士俊认为,科学系统的外部动力即社会需求与支持只有通过科学系统内部的各动力因素才能起到推动科学发展的作用。可见,科学的发展动力来源于科学系统的内部权力与社会系统的政府意志的协调统一。前者是内因,后者是外因。换言之,科研体制的改革就是要调动科学发展的各种动力因素,促进这种协调统一。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内因的作用。过分强调政府意志对科研活动的干预,而忽视科学内部的客观规律和自然法则,势必影响科学发展。实际上,政府意志最终也要统一到科学的自然规律上来。以农业科学为例,由于生物—环境的交互影响,作物的品种改良一种性退化—品种改良、作物对病虫害获得抗性—丧失抗性—获得抗性,将是农业科研永恒的课题,无论农业科研的体制如何,这是由生物界的自然法则决定的。因此,在科研体制改革中,必须充分尊重科学家的权力和科学自身的逻辑需求,体现科技发展与经济需求兼顾的原则。

1.2 科研结构的层次性 从大科学的角度来讲, 随着科研活动的社会化和不同学科领域的相互渗透,前沿科学、边缘科学对整个科学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关系到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如环境、能源、人口等问题,需要多学科的协作进行综合性研究才能解决。我国的三峡工程、区域性农业综合开发治理等,都是需要大科学研究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在科学结构上,就形成了边缘科学、前沿科学与传统科学、“大科学”与“小科学”之间的层次配置。国家在科技政策上应该充分注意到这种结构的需求,并体现对新兴学科和综合性学科研究的支持。

从一个学科或研究领域来讲,又有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层次配置。基础性研究是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基础性研究的重大进展会带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重大突破,而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成果又给基础性研究提出新的课题和目标。这种辩证统一不仅反映了科学研究的层次性,也反映了其连续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基础性研究,并给以不懈的支持,才能保证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不断推出新成果。反之,忽视基础性研究,由此给整个科研体系带来的滞后的不利影响将是巨大的。因此,科研体制改革中的科研结构调整必须充分注意这两个层次性问题。

1.3 科研关系的特殊性 科学研究是创造性劳动。 与一般的生产劳动不同,科学劳动过程是通过探索性实践产出知识和技术的过程,因此,科学活动中形成的科研关系也就不同于生产劳动中的生产关系。

科学劳动成果是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科学研究必须着眼于未来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这种目标的超前性,决定了一个时期的科研关系必须超越同一时期经济活动中的生产关系,才能有助于实现科研目标。而科研成果为经济和社会所应用,需要有一个转化过程。换言之,为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是此前多年科研积累的结果。因此,这个时期经济活动中的生产关系并不代表同一时期科研活动中的生产关系。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英国正值产业革命阶段,物质生产的资本关系并不落后,而科学却一度衰落。本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这种“趋分”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同期农业科研组织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协作攻关,这种“趋合”的科研关系也促进了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和科研成果的不断涌现。所以科研关系的特殊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把生产关系与科研关系等同,不能用生产关系代替科研关系,更不能用经济规律代替科研规律。在科研体制改革中,变革科研关系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2 科研体制改革必须适应经济需求

科研体制改革的另一个目的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的转化,促进经济发展。这是政府意志在科研工作中的反映。科研体制的改革应该体现这种意志,适应经济发展给科研工作提出的需求,这也是政府办科研的一个基本特征,大科学研究尤其如此。为此,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2.1 全面理解我国科技工作总方针的内涵。 “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这是我国新时期科技工作的总方针,也是国家指导和约束科技发展的基本准则。按照我们的理解,“依靠”的含义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科学技术,只有科学技术的长足进步,才能充分发挥其第一生产力作用,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科学研究。“面向”的含义是,科学研究的目标必须着眼于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使科学技术服务于经济建设。实际上,现代经济活动本身就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过程,科学技术研究是整个经济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技术已渗透到生产力各要素之中(如具有一定科技水平的劳动者、具有科技含量的生产资料等)。科学技术与现代生产力要素的统一构成了科技—经济大循环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讲,科技与经济是一体的。片面地把科技与经济割裂开来,把“依靠”和“面向”割裂开来,过重强调科技工作进入有形的市场和经济过程,甚至把盈利多少做为评判科研单位好坏的标准,单纯用市场利益刺激科研,从长远来看是相当危险的。

2.2 正确认识科技经济一体化问题。科技经济一体化有它的层次性。如前所述,从一个国家或一个经济区域来看,科技是经济的依托,与经济融为一体。从一个系统来看,生产系统有研究,科研系统办产业,科技与经济融为一体。但我们不能把这种“一体化”无选择地推演到一个研究所、研究室或更小的单元,而应通过人员分流和机构分化进行科研组织结构的重新分工和整合,从而使科研结构在不同层次上适应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需求,总体上实现“一体化”结合。我国六、七十年代把“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宏观方针无选择地推演到微观的各个农业类型区,曾给农业乃至国民经济造成相当严重的损失,这一历史教训值得我们在今天的科研体制改革中吸取。因此,国家对科技工作的引导应更注重与经济的宏观结合,把科技系统与经济系统实现长久的协调运转作为科研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赵营波〔4 〕论述的认识事物的“小时空尺度”和“大时空尺度”以及“大时空协调”原则对于制定科研体制改革政策有重要指导意义。

2.3 注重发挥经济需求对科研结构的导向作用。 一个时期的科研结构的形成是科学自身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两方面需求在科研工作中的综合反映。从大科学结构的角度来看,事关科学发展,对多个学科领域或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有重大影响的前沿科学、边缘科学和基础科学要按照科学的逻辑需求构建其科研体系。而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的实用技术科学则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通过调整研究方向和专业布局,构建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科研结构体系。以农业为例,从农村工业化道路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从种植业内部的“粮—经—饲”三元结构到农业自然资源与生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等,要解决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中的这些问题,就要求农业科研在不同层次上做出方向性和结构性调整,这也是农业科研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任务。

2.4 充分体现市场机制对科研管理的强化作用

市场经济是通过价值规律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经济。在科研体制改革中,以市场经济规律代替科研规律的做法固不足取,但是,运用市场机制来管理科研,通过科技需求、经济需求和科研竞争等的交互作用带动和制约整个科研体系的运行和发展,实现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乃是激活科研内涵、提高科研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也就是科研体制改革应该吸收市场经济理论的“合理内核”,这是大经济环境给科研工作提出的要求。在社会地位平等、竞争公正的前提下,以提高科研效率为核心的项目招标、人才流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措施都是市场机制在科研体制改革中的“合理”体现,在今后的改革中,这种机制还应不断强化。

总之,科研体制适应经济需求是以科研与经济协调发展为前提的。调整科研结构,转换运行机制,都要统一到这个前提之下。具体改革措施上应该体现“近期与长远统一,微观与宏观协调”的原则。

3 科研体制改革必须体现产业特点

不同的产业,作为经济系统中的组成部分,有不同的特点。服务于不同产业的科学研究在体制改革中要有政策上的差异,这是由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派生出来的一个观点。比如工业,其产业特点表现为产品种类多,品种更新快,新技术应用有地区间的一致性,生产形式为规模化和产业化,能实现较高的直接经济效益。而农业则不然,生产周期长,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品种更新慢,生产形式以家庭单元为主体,生产的区域性对同一类技术有不同的需求,生产效益比较低。从这种产业特点的差异出发,工业上的大科研结构可以按不同行业(如电子、纺织等)实行全国范围内的纵深配置,搞好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的衔接,开发研究机构和部分应用研究机构可以进入企业,科研经费来源可有国家、企业等多种渠道。而农业科研的组织结构,除了注重在重大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内容上由国家重点配置外,区域性的农业技术问题必须也只能以地方科研院所为主进行研究,因此以解决区域性技术问题为主要目标的省级农科院所间的横向配置就显得至关重要。农业弱质低效的产业特点、以基本生活资料和初级工业原料为主的产品特点以及农产品消费总体上以农村内部为主因而商品化程度低的市场特点,决定了农业科研难以从生产上获得足够的自身效益,从而构成了农业科研有较强的公益性特征。加之我国目前以家庭单元为主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对农业科研的支持也只能是主要依靠政府。政府应该象保护农业那样保护农业科研。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农业科研机构原则上不属于社会公益科研机构,但同时也承认,出于农业的战略地位和农业科研的自身特点,世界各国的农业科研机构大多由政府出钱来办或资助,否则难于发展,更难于在国际上竞争。因此,鉴于农业的特殊性,农业科研体制的改革也要体现出有别于其它行业的不同政策。

总之,科研体制改革既要尊重科技规律,又要适应经济需求,在科研结构调整和运行机制变革中,兼顾科技与经济的共同发展,并针对不同的产业采取不同的政策,实现科技与经济宏观的、长久的协调统一。

本文引言部分提出了在贯彻“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科技体制改革方针中掌握适“度”的命题,这个“度”就是科技政策的合理性。科研体制改革必须在科研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两个核心问题上贯穿科技规律、经济需求、产业特点的高度协调统一,才能保证体改政策的合理。我们认为,这也是科研体制改革的一个比较科学的视点。由此引伸开来的一些具体问题,如科研与转化的关系问题,科研单位进入企业问题、“稳”“放”范围与机制问题、人员分流与机构分化问题、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科技投入问题等,都应以此为基本遵循,并在研讨与实践中不断完善。

收稿日期:199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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