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在市场上走好路:对当前生产资料流通秩序的调查

你必须在市场上走好路:对当前生产资料流通秩序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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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整顿流通秩序,规范交易行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是今年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今天,我们编发这篇调查报告,旨在通过披露当前我国生产资料流通秩序混乱的现状,分析其原因,让人们了解和认识到生产资料流通秩序如此发展下去会产生的严重后果,以及我们顺利完成中心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同时,给那些至今在“搞市场经济不能限制经营”的幻想中沉眠的人们以警醒。

众所周知,自从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钢材管理的决定》至今,整顿生产资料市场的钟声已敲了8个年头。如今,混乱的生产流通秩序已经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已经到了非立即整顿不可的时候了。

混乱的现状

1992年以后,随着商业系统推行的经营“四放开”,物资行业受到了很大冲击,形成了国家本应控制的一些重要生产资料也完全放开经营的状态,流通领域出现了建国以来最为混乱的状况。其具体表现在:

1.生产资料经营单位过多过滥。由于生产资料有些品种、规格周期性短缺,价差大、获利高,同时生产资料主要靠商流交易,不需要多大的场地、设施投入。因此,近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包括机关、街道、医院、学校等)办起了各式各样、各种名目的经贸公司。这些经贸公司有许多是无资金、无设施、无管理人员的三无公司,他们不管是否具备条件,大都把生产资料列入自己的经营范围,这些部门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参与煤炭、成品油、钢材、有色金属、汽车等重要生产资料的经营活动,与当地早已存在的国有流通企业如燃料、石油、金属材料、汽车贸易等公司争资源、抢市场,社会上一下子冒出了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生产资料经营单位,形成了“工农商学兵都在搞流通”,全民经销生产资料的混乱局面。据牡丹江市工商局生产资料分局的同志介绍,按实际情况,该市有40—50家生产资料经营单位就足够了,但现在该市至少有600多家单位在做钢材生意,其中不少经营单位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出了问题、连人都找不到;长春市原有450家单位经营生产资料;1993年后猛增到3000多家;在哈尔滨市一条不足200米的街道上,聚集着近百家钢材经销户,这里的副食店、百货店、理发店、小饭馆及一些住户的门口都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钢材,就连一家经营殡仪用品的小店门前,也摆放着各种规格的钢板。

2.个体经营盲目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个体户是不能经营重要生产资料的,实际上据各地物资部门反映,自1992年以来,个体经营重要生产资料发展非常快,有的一个城市少则千家,多则上万家,他们估计个体户约占当地生产资料经营单位的80%以上,并仍有上升势头。个体经营者除社会上无业人员外,还有很多是工厂、机关等离退休干部、职工和开工不足企业的离岗人员。这一方面是由于办生产资料经营手续简单,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对个体经营给予支持。江苏省1991年经营废旧金属材料的个体户和无照经营者2万多个,到现在已发展到十几万个;苏北某县1991年经营金属材料的单位只有11家,到1995年上半年就达到600多家,其中国有企业只有12家(仅占2%),其他均为个体或集体单位。有相当部分的个体生产资料经营者以承包的名义,借国有和集体的牌子经营各种重要生产资料;他们有的挂靠在机关、学校、街道,有的租用国有或集体单位的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及公章;许多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负责人不相符,实际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与营业执照规定的不相符。他们不负任何社会责任,不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经营活动。面对这种情况,物资部门想管没有手段,有些部门有手段却采取“无为而治”的方针,仅仅靠个体私营经济的求利动机去自然导向,任其自由发展。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从保护地区利益出发,对个体经营重要生产资料采取保护甚至放纵的态度,助长了经营秩序的混乱。镇江市1992年假集体真个体的物资流通企业在街道企业中占35%,在校办企业中占40%,近几年发展更为严重,无从统计。

3.非法交易手段猖獗,偷漏税款严重。社会上普遍反映,给私人回扣是个体户争夺资源和市场的主要手段,他们“进货靠行贿、赚钱靠偷税”,采用种种卑劣手段,如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哄抬物价、伪造发票、涂改数据等办法从事违法的经营活动,牟取暴利。据陕西省西安市有关材料介绍,该市目前有3000多个煤贩子常年活动,他们与一些企业或用煤单位的业务人员内外勾结,通过虚报吨位、大小车互换、煤中掺石头、炉灰、黄土等手法损公肥私、坑害国家,如一车载重量为15吨的煤炭,被签收为26吨,多出的11吨由用户单位的采购人员与煤贩子共同瓜分,一车煤就坑国家1000多元;山东潍坊市金属材料公司的2800元/吨的钢材无人要,而个体户手中的4200元/吨的同样钢材则销路很好;在河北省黄石市,国营物资企业卖的BV25型铜塑线8253.6元/公里,而有的购买人员却宁愿以25600元/公里的价格从个体经营户开票,再到国营单位提货。我们曾以采卖人员的身份实地调查了沈阳市皇姑区工商局办的有500多家个体经营单位进驻的塔湾钢材市场,从进场开始,我们连续与20多家经营单位做了“业务洽谈”,这里的每个业主均以开不开发票,要多少回扣来决定钢材价格。通常开发票比不开发票在价格上每吨要高出200-300元。回扣数量则由购货人自己来定,既可以在价格上变通,又可以在数量上找齐;湖北省仙桃市有一个个体型煤生产厂,每月生产型煤150吨,仅缴纳定税100元,吨煤0.7元,而国营燃料公司按国营燃料公司纳税标准,以1994年实际生产3.5万吨计算,需补交88.6万元,大量的国家资财落入了个人腰包。

原因及危害

目前我国生产资料流通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除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期间,新的工商关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原有的流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产需衔接的渠道比较混乱之外,还有以下主要方面:

一是市场管理主体多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对商品流通与商品市场管理的争论较多,一些部门对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由谁管理意见很不一致,形成有利益抢着管,无利益就不管,出了问题谁都不负责的局面,最终导致出现管理真空。

二是生产资料流通的管理体制不顺。随着我国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调整,各级物资部门的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上到下消弱了行业管理工作。1993年国内贸易部组建以来,没有专门机构调查了解生产资料流通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有关政策;地方的物资厅局陆续退出了政府系列,转变为经营企业,不再具备管理职能,有些地方新组建的流通主管部门如贸易厅、财贸办等的职能又迟迟不能到位,上下很难对口,出现了行业管理上的断档。

三是管理法规不健全,监督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法制建设严重滞后,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至今尚无一个统一的管理法规。国务院于1988年和1989年曾发布过关于加强钢材、有色金属管理等规定,虽未废止,但也未得到一些地方执法监督部门的支持。有些部门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出发,制定了一些部门规章,也因互不衔接甚至有个别的互相矛盾而无法执行。

四是在思想、理论、认识上极不统一。有的部门认为,搞市场经济在经营范围上不应有任何限制,谁想经营什么就经营什么,经营放的越宽越符合改革开放精神,他们不加区别地将重要生产资料的经营同一般日用消费资料的经营混同起来,以放代管,任其自由发展。在牡丹江市,申请经营钢材、煤炭等重要生产资料比申请经营鸡鸭要容易的多,江苏等地个别领导还明确表示,当地个体经营发展还不够快,规模还不够大。对经营资格和范围不必审核,在税费上还应减免。

钢材、汽车、煤炭等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直接影响着国家生产建设的健康发展。生产资料流通秩序照目前状况发展下去,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1.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参与生产资料流通,必然造成渠道不畅、环节过多,加大社会储备,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

2.重要生产资料大都属于国家生产建设的基础性原材料,属于工农业生产的上游产品,从事流通的单位过多,必然使流通环节和费用增加,导致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加大了生产企业产品成本,牵动全社会消费品价格上涨,对抑制通货膨胀形成潜在的压力。

3.大量个体户参与经营重要生产资料,造成大量应上交国家的资金流入个人手中,产生了“暴富户”,加剧了分配不公,增大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调查中,我们看到不少个体钢材经营者手拿大哥大、腰挂BP机,脖子上套着金项链、手上戴满了金戒指,形成明显对照的是不少国有生产企业开工不足,国营物资流通企业亏损严重,职工收入下降,群众不满情绪很大。

4.目前经营的混乱局面,肥了不法分子,助长了腐败行为。不少个体户经营重要生产资料主要靠回扣支撑,搞贿买、贿卖,并与国有企业的个别业务人员内外勾结搞体外循环,扭曲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污染了社会风气,诱发了经济犯罪,形成了大量经济纠纷,使守法企业和经营者蒙受巨大损失。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志介绍,目前的经济案件中,有50%以上是因为钢材纠纷造成的。

整顿流通秩序,规范交易行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是今年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从当前情况看,整顿生产资料流通秩序势在必行,但难度非常大,靠国务院那一个部门都无法独立完成。只有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委的支持配合下才能开展起来,坚持下去,取得成效。

你必须在市场上走好路:对当前生产资料流通秩序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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