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是在长期的农耕文明传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凝结着历史的记忆,反映着文明的进步。传统村落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而且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价值。为此,本文描述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现状、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保护传统村落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发展;文化传承;新型城镇化
前言:宣城市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中国文房四宝之乡”盛誉的乡土城市,在这片青山绿水之间,散落着大量的传统村落,作为皖南悠久徽文化的结晶与产物,如何传承与保护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何发掘与利用传统村落潜在的文化旅游资源,是宣城传统乡土文化保护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现状及成效
近年来,宣城市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推进传统村落的发展。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推荐多批古村落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等村镇荣誉称号。旌德县江村、泾县查济村等4个村落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录,绩溪县龙川村、泾县黄田村等31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广德县甘溪村、绩溪县石家村等6个村落入选安徽省历史文化名村,郎溪县姚村村、宁国市白茂村等59个村落入选安徽省传统村落名录。全市古村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居安徽省第三位。
(一)强化日常管理,健全保护机制。为切实做好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发展,相关县市区也成立了保护机构,有关乡镇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镇、村保护工作负责人,强化对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管,压实责任,形成了县、镇、村三级保护管理,保障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部分县先后出台《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管理办法》、《泾县非国有古民居保护维修暂行规定》、《旌德县古村落和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强对所辖传统村落、古民居的保护。
(二)科学编制规划,建立村落档案。依据相关规划要求,部分县先后编制了《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等古民居整体保护规划,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编制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12个中国传统村落编制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全部建立村落档案信息。
(三)合理利用资源,发展文旅产业。积极申报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如泾县宣纸制作技艺成功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一批传统村落依托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这两个载体,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目前,全市依据古村落资源建成的景区已达11个,其中国家5A景区1个(绩溪龙川)、国家4A级景区5个(泾县云岭、查济、桃花潭,绩溪湖村,旌德江村)、3A级景区5个(泾县黄田、赤滩、王稼祥故居,旌德朱旺,绩溪上庄)。
二、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意识不强。一是部分居民对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知之甚少,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导致古村落中的民宅、祠堂等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二是年轻劳动力多半常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妇女和小孩无力维护古村落,以至其各种设施处于自然损耗和失修状态。三是古村落中民宅作为私有产权,民宅所有人有使用处置权。富裕起来的农民为改善居住条件,不断以新代旧、以洋代土、以今代古,使古村落建筑遭到“自主自建性破坏”。
(二)维保资金不足。一是维修费用高。古民居不同于一般建筑维修,其木砖石等建筑材料有特殊的要求,维修费用高。如泾县黄田村一至二期工程维修20处古建筑,就投入了上千万元。二是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维保资金大多数来自国家项目资金投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三是资金缺口较大。全市众多的古村落、古民居基本没有专项保护经费。
(三)专业人才缺乏。一是宣城市大部分乡镇缺乏土木、规划、文物等相关专业人才,绝大部分是由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兼任。二是对于专业要求高的古村落文物保护、古建筑设施修缮(如泥工、木工、雕工等)和文旅资源发掘利用及创意设计等人才严重不足。
(四)开发利用不深。一是部分古村落历史名人等特色资源在开发保护中存在“浅表”、“单一”问题,发掘利用深度不够。二是少数古村落也兴办起农家乐、住宿连锁服务的民宿业,但是管理也不规范,与文旅业整体发展不相匹配。宣城市古村落民宿总体情况与浙江省及省内黄山市等地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三、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意识。传统村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体现着皖南乡村风貌的魅力与特色,是传承和发展宣城特色历史文化的基础,也是加快皖南文化旅游示范区发展的根源,更是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依凭,古村落建设发展与精准扶贫亦是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充分认识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着对历史和子孙负责的态度,应科学合理并有效地保护和传承这些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同时将古村落保护的重要性宣传到每一位古村落村民和游客中,营造保护发展古村落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建档,规划引领。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遗漏的传统村落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整的传统村落档案,录入全国传统村落信息管理系统。对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以外的其它传统村落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重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明确规划保护区内土地利用和住房建设要求,通过规划引领古村落的建设和发展。
(三)健全队伍,培养人才。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培养现有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增强理论知识。在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应每村明确1名驻村专家和村级联络员。另一方面要根据发展需要引进土木、建筑、文物等专业人才,通过配备专业人才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四)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应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同美丽乡村建设、文化旅游、民俗经济发展、养老养生等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保护与开发利用良性循环。根据苏浙等地经验,建设新区、保护老村是解决民居保护并改善居民生活的较好方法,相关部门应从政策上鼓励建新不拆旧,结合农村宅基地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允许集体或个人购买保护建筑,真正做到谁使用、谁维保,使村民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主体。
结束语:传统村落体现着宣城皖南地区传统文化、建筑艺术和村镇空间格局,反映着皖南村落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随着人们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认识的提高,要想保护好这些活化石,还应该采取健全保护机制、加大保护力度等措施,最终促进传统村落在得到保护的同时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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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殷杨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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