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进展与发展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趋势论文,进展论文,党内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八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问题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巩固党的团结统一,更好地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形成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合力。这表明我们党对党内民主建设越来越重视,认识也越来越深刻。
一、正确地理解民主与我们党的党内民主
我国是一个曾有着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封建社会当然谈不上民主。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发动了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但是由于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封建势力的强大,辛亥革命的成果很快被封建军阀窃取,建立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努力归于失败,这个时期民主同样无从谈起。俄国十月革命,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五四”运动的爆发,带来了全民的觉醒,中国的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走上了历史的舞台,始终高举科学和民主的大旗,走在了全国人民的前列,中国的民主事业才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中国的大地上,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说,中国大地上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是中国人民经过近百年的浴血奋斗才换来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民主制度的深层含义。
民主用于国家形式,即成为一种国家管理制度,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当家作主的愿望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形式。从这个基本的概念出发,我们理解民主,有三个问题需要把握:第一,民主是有阶级性的。既然民主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一种形式,它必然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体现。第二,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我们所讲的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从这个角度讲,民主是目的。正如我们党所强调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等,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人民当家作主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要求执政党和政府要实行科学的决策,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发扬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就成为实现决策科学化的一个手段。第三,民主的实现形式没有统一的模式。民主有内容和形式之分,我们说的民主的内容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需要采取各种形式,如选举、参与、协商、监督,等等。可见,民主的形式是多样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
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即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时候,就把党内民主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党完全有权把民主一词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列宁也明确地讲,“俄共整个党组织是建立在民主原则基础上的”。可见共产党从一开始,不仅性质是工人阶级的民主政党,而且政治架构、组织原则就是民主的。
就中国共产党而言,一方面,我们党是在反对独裁、追求民主的时代浪潮中产生的,始终高举着科学和民主的大旗,并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成为中国民主进步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领导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人民享有了历史上从未享有过的民主,而且我国的民主制度是与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另一方面,我们党始终致力于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我们党88年的奋斗历史,也是不断追求、不断发展党内民主的历史。党成立之初,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基本的组织原则,把发展党的民主作为提高党的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毛泽东同志指出:“扩大党内民主,应看做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跃,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斗难关的一个重要的武器。”他反复强调,要在党内努力形成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纪律,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那么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进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迅速恢复了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严重破坏的党内民主,继续积极探索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路径,观念不断更新,思路不断拓展,方法不断创新,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第一,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取得了重大成果。党的十六大作出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论断。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等等。这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反映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广大党员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期盼,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二,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党内民主不断地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党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文件。
第三,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逐步提高。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重大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决策之前,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积极讨论后才作出决定。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的范围,由过去的省部级领导班子,扩大到党的十六大代表和新当选的党的十七大代表。党组织作出的决策,凡涉及到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广泛地实行听证、公示等制度,集思广益,集中民智,使决策既符合客观实际,又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对那些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使决策更加科学化。
第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用前公示、试用期和地方党委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已经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透明,干部考察更加全面。近年来,江苏、云南、四川、重庆、吉林等地广泛地推行了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公推差选、差额直选等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第五,党内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增强。中央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开展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依据。近年来,中央和省一级普遍实行了巡视制度,加强了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大批案件就是通过巡视组发现的。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同时,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使各级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领域更加广泛,重点更加突出,操作更加具体。
第六,基层党内民主形式丰富多彩,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实行了直接选举。在此基础上,各地还探索了一些发展基层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比如说江苏省的淮安市、湖北省的鄂州市等,全面推行了党员议事会制度,受到了党员群众的普遍欢迎。党员群众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中,行使了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加快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党内民主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们党对党内民主建设越来越重视,认识也越来越深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这个概念,意味着我们党把党内民主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加以部署、加以实施。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未来党内民主建设有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第一,更加重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这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党务公开是指党的工作、党内生活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对外的公布,它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向它所属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公开。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还应该面向社会公开。
第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最重要的载体。当前,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需要着重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任期制。实行代表大会任期制,有利于各级党代会代表,在参与重大决策和监督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方面发挥作用。党的十七大以后,中央已经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暂行条例》,对实行任期制条件下,党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履行职责的保障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各级党代会代表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改革党内的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扩大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完善差额选举制度,候选人的提名权由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全委会讨论决定。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
第三,各级党组织内部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委会的功能进一步强化。党的十七大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这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安排,它有利于全委会充分发挥党内的重大决策主体和监督主体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全委会、常委会的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的规定,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都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全委会来讨论决定。完善全委会、常委会表决制度,坚持人事问题无记名投票表决,其他重大事项有记名投票表决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要进行合理的权力分解,防止权力过多地集中在个人或者少数人的手中,并对权力的运行进行有效地监督。
第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扩大。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基本的趋向就是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继续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制度。在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知识性等方面继续探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对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的满意度。
第五,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的使用以及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及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的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时效。还要进一步地实行和完善巡视制度。
当然,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由点及面,由易及难的方针,不能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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