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跨域协同研究
陈晓运,郑佳斯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行政学教研部,广东 广州 510003)
摘 要: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需要跨域协同推进。当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成长中的资源稀缺、青年流动中的制度区隔、青年互动中的观念冲突构成跨越协同的基本需求。粤港澳三地也已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框架协议》、构建粤港澳青年行动联盟、创制青年工作阵地品牌,但仍存在制度建设不充分、管理体制不健全和运行机制不系统问题,亟须制定出台中长期专项规划和短期行动计划,充分联动粤港澳三地和党政团社四方,推进协商交流、资源共享和吸纳融合。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跨域协同
一、导 语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具有重大的经济、政治和治理意义。众所周知,大湾区建设日趋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新型载体,旧金山湾区、纽约湾区、东京湾区三大世界级湾区以其集聚创新、资本、人才资源成为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中国不外如此。同时,与之不同的是,由于“一国两制”的制度设计以及香港、澳门、广东在中国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特殊地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还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治理指向,特别是,国家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谋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根本目的是要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这意味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联动粤港澳三地推进跨域协同,青年工作正是其一。具体而言,粤港澳三地将在中央支持下打造互利共赢合作关系,推进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在此过程中,深化内地和港澳交流合作是关键举措。由于粤港澳青年群体是粤港澳大湾区当下和未来发展的重要主体,跨越粤港澳三地的制度边界、地理边界和文化边界推进青年工作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必然要求。
建立该项机制应结合本地实际,确保出现灾害时重点部位和区域遭受灾害的损失最小,主要是对重点防控对象、重点防控措施、重点防控责任、信息报送等进行细化。
那么,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如何协同?本研究从跨域协同的理论视角出发,分析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跨域协同的基本需求、主要做法与存在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对策。
二、跨域协同:一个理论视角
跨域协同可以理解为多元治理主体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1]103从理论研究和经验分析的既有文献看,学者们普遍认识到,跨域协同源于联动的需要,而制度、体制和机制是影响跨域协同建构的三个核心要素。
跨域协同的建构逻辑为分析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分析框架。原因有四:其一,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政府具有联动需求。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逐渐形成珠三角城市群,但跨越城市的治理问题和挑战随之而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求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从而进一步推进未来城市和谐发展和提升城市竞争力,必然需要强化粤港澳城市间互助协作,促进大湾区城市集群化发展。其二,粤港澳大湾区跨域协同需要建构制度。粤港澳大湾区与我国其他区域合作的最大独特性是“一国、两制、三个独立关税区”。这一特殊情况导致的多方面区隔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加以消除,最大化“一国两制”和三地的独特优势。其三,粤港澳大湾区跨域协同需要创设体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受到行政分割的影响非常突出,三地存在三种类型的行政区域,港澳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广州市是副省级的省会城市,深圳是副省级的计划单列市,深圳、珠海是享有一定立法权的经济特区,其他城市属于一般行政区域。这种不同类型行政区域间既得权力位阶和优势地位的取舍将在客观上提高大湾区协作的难度,城市“行政级别”将一定程度上加剧原本存在的“行政分割”,必然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体制[9]。其四,粤港澳大湾区跨域协同需要建立机制[10]。粤港澳地区各城市既有共同利益也有不同诉求,区域合作一直以建立协调机制为重点,而当前跨域协同主要通过周期性的粤港、粤澳联席会议,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法律、利益等领域协调合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综上,粤港澳大湾区跨域协同具有现实需要,亟待建构制度、创设体制和建立机制,粤港澳青年工作跨域协同同样如此。
(一)跨域协同基于联动需求
民乐铜矿样品中的安山岩轻重稀土分异非常明显,其ΣREE介于114.20×10-6~119.29×10-6之间。矿区玄武岩也基本上都在123.96×10-6-202.09×10-6之间(李学军,2009)。
从图1可以看出,三种不同激素在相同浓度下对金叶风箱果扦插生根率的影响,在四种浓度下IBA的处理的插穗生根率均高于同浓度的NAA和ABT处理的插穗,NAA处理的插穗在50 mg/L、100 mg/L、150 mg/L的浓度处理下均高于ABT处理的插穗,只有在200 mg/L浓度处理下ABT处理的插穗生根率有较大提高,超过同浓度NAA处理的插穗。
(二)跨域协同需要建构制度
地方政府间跨域协同治理是典型的集体行动,因而不可避免地面对“搭便车”“责任规避”和“机会主义”的困境,特别是利益“部门化”“地方化”催生治理碎片化,难以对地方党政和职能部门的行动选择形成有力规范和常态约束,产生跨域协同治理的需求与制度体系的供给不匹配问题。从制度主义的视角出发,由于制度规则的主要功能体现为“使得个体意识到只有通过制度行为才能最有效地实现自己的目标,不仅如此,明确规则的存在最终有利于组织中的所有成员,甚至会有利于整个社会”,协同治理的有效路径建构需要对充分考虑推进合作的制度设计[6]。因而,跨域治理以顶层设计为根本要义,加强地方政府间跨域协同相关制度规则建设显得十分必要[7]。
(三)跨域协同需要创设体制
由于“区划”的边界永恒存在,行政分割是区域治理的典型难题。尽管地方政府在某些治理议题上采取通力协作的方式,但它们常常出于本位主义、地方主义等因素而难以拓展跨域协同的范畴和质量。在此背景下,突破区划的边界而创设横跨地方政府的组织体系,从中弥合原本松散的权力架构和利益格局,需要在管理体制上予以优化,从而使得跨域协同具有更高层次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力道。
(四)跨域协同需要建立机制
相关研究认为,政府间关系的纵向体系接近一种命令服从的等级结构,而横向的地方政府间关系则可以被设想为一种受竞争和协商动力支配的对等权力的分割关系[8]。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间跨域协同是一种纵向、横向、斜向相互交织的复杂的合作关系,其中的人、财、物及活动的勾连需要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图1 跨域协同的建构逻辑与分析框架
总之,本研究使用WGCNA构建加权共表达网络,筛选得到与肾透明细胞癌进展相关的6个枢纽基因(TOP2A、CDK1、CDC20、KIF11、CCNB2、BUB1)并对其进行初步验证,同时发现枢纽基因可能通过细胞周期相关通路来影响肾透明细胞癌进展及预后。
当前,港澳青年群体向外发展的需求正在逐步凸显。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2018年发布的《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主题性报告:青年》,香港青年人口77 670人,占全港人口的11.1%[11],2019年1至3月份失业率为2.8%[12]。澳门公布2016年人口报告显示,澳门13岁到29岁的青年有14.7万人,约占澳门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2016年青年群体失业率为3.5%[13]。可见,港澳地区仍有为数不少的青年群体面临就业需求和生计问题。然而,面对大规模的青年群体发展需要,港澳日趋放缓的经济增长和略显饱和的经济空间无法提供给港澳青年足够的发展机会,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港澳青年赴内地发展的动力。香港广东青年总会和明汇智库的联合调查显示,在粤的香港青年更加积极认同和接纳国家,包括普遍认同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14]。香港青年联会属会“香港青联学生交流网络”访问调查香港大学生,发现超过90%的香港青年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前景),近80%的青年愿意在内地就业创业,特别是大湾区政策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红利[15]。
生物序列数据复杂多样、格式各异,因此序列数据集成的关键是如何建立统一的数据模型,并实现与数据源映射对应。结合流感病毒数据自身特点和远程数据源的数据结构特点,我们选择关系数据库模型,设计了FLUDW的集成数据库概念模型(如图2)。
三、粤港澳青年工作跨域协同:基本需求、主要做法与存在问题
(一)基本需求
1.经济层面:青年成长中的发展需要与资源稀缺
(98)齿萼羽苔 Plagiochila hakkodensis Steph.熊源新等(2006);杨志平(2006)
尽管如此,粤港澳大湾区的青年群体特别是港澳青年发展仍然面临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信息资源的充分供给需求。目前,粤港澳三地青年获取信息途径不尽一致,港澳青年对内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未来走势判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特别是对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政策规划和发展动态了解不充分。同时,尽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顶层设计业已出台,但相关理念、思路、规划的落地仍然有待宣传和推进,而粤港澳青年群体在相关信息的理解、认知和把握层面也缺乏充分的渠道,导致青年群体信息供给碎片化、粗浅化和间断化。二是发展机会的能力匹配需求。目前,港澳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港澳青年适应内地某些工作岗位需求方面还存在能力匹配问题。比如,当下珠三角地区大力加强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信息化、智能化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发展将使得“智慧湾区”日渐成为未来趋势[16]。在此背景下,内地产业体系升级将直接要求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提升,从而对港澳青年的竞争力和适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里首先提供两个在中国中部某省农村采集到的纠纷社会文本。在严格的司法研究看来,这两起社会纠纷类似于“纠纷金字塔理论”所描述的处于纠纷解决层级最低端的日常纠纷[20];但就本文的行文重心而言,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冤情”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以下是其中一起乡村纠纷的事实概述[注] 根据学术规范,按照惯例,本文已对相关人名进行了匿名处理。: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青年群体的跨域流动必然带来一系列青年组织、青年个体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广泛联系,也衍生融入地方的需要。特别是,粤港澳三地由于现实的制度差异和长期的地理区隔,导致广东赴港澳、港澳赴内地的青年群体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不同的工作生活和权益保障需求。
以港澳青年群体赴内地为例,广大港澳青年除了经济层面与地方发生关联,同样重要的还有社会层面、治理层面与地方要深度融合。然而,由于粤港澳三地制度差异及港澳青年普遍缺乏在内地长期生活经验, 港澳青年的融入过程依然遇到不少困难,特别是因制度区隔产生的融入制约问题较为突出。比如,购买社会保险问题。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珠三角地区的就业人员日趋普遍购买社保,其中的费用由劳资双方共同承担,而国家规定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也需购买社保。只是,内地居民购买社保的费用大约占了工薪阶层个人月薪的三成以上,这对港澳青年而言是一个较高的比例。与此同时,由于港澳青年未必在内地城市退休、或者因其他情况返回港澳,相关的社保项目(比如养老、失业、生育保险等)的配置需求相对而言有所降低甚至不再需要。再如,医疗保险问题。港澳人员因没有缴交内地医疗保险而无法享受内地的医疗福利,其医疗费用支出也会相应提高。再有,内部大部分医院并未对接境外医疗保险,港澳青年在就医时的保险费用申请和赔付流程更为复杂繁琐。又如,购房入户资格、从业资格认证等问题也将一定程度制约港澳青年的融入[17]。
伴随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发展,资本、劳动及各类生活要素等跨区域流动日趋频密,不同领域的社会主体的交流互动日益密切。不仅如此,原本以区划为切分的公共事务开始穿透行政的边界,渗透或外溢至其他区域和领域,导致传统“内部化”的公共事务趋于“跨界化”甚至“无界化”[2]。在此背景下,“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九龙治水”的行政方式难以适应日趋复杂化和不确定的治理环境,难以精准高效回应公共事务及公众需求[3]。由此,地方问题的复杂性、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政策诉求的回应性,要求反思政府治理[4],作为治理模式的优化与创新的跨域治理与协同发展成为“精明政府”的现实选择[5]。
3.政治层面:青年互动中的交流需要与观念冲突
2.社会层面:青年流动中的融入需要与制度区隔
部分学者的研究指出,粤港澳三地具有地缘的临近性、血缘的亲近性和文化的同源性,改革开放以来更是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诸多领域频密联系。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粤港澳三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上各具特色,举例来说,比之香港全面开放的自由港形态、中西交融的多元文化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广东具有偏居南隅的有限开放、传统单一的岭南文化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种源自制度体系、价值观念、经济水平和社会状况的差别一定程度上导致粤港澳三地存在诸多差异。相关的实证调查为此提供了佐证,比如,穗港澳三地青年发展观调查显示,在社会发展观方面,广州青年重点关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但对社会和政治参与的关注不足。相对于经济发展和国家秩序,香港青年更加关注言论自由、决策参与等政治权利,关于“发展什么”的价值取向上更倾向于政治权利发展要优先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澳门青年在“发展什么”的价值取向上则偏重“稳定经济”和“维持国家秩序”。从中可以看出,广州青年更加关注国家稳定和经济增长,而港澳青年特别是香港青年更加关注政治权利[18]。这也与港澳地区青年从小接受西式的精英教育理念、奉行个体自由和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念有一定的联系[19]19。
正因如此,随着粤港澳青年群体密集互动,文化和价值观的碰撞将更频繁,其中衍生的冲突也会在一定时间内特别凸显出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观念的柔性对接与冲突化解必将是粤港澳三地跨域协同开展青年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做法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推进粤港澳人流、物流、技术流、政策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充分融合,实现要素优化配置和区域能力提升。面对当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发展的多元需求,近年来粤港澳三地相关部门和机构正推行一系列措施,共同营造港澳青年在珠三角及中国内地区域发展的良好环境,调动广大港澳青年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1.制度安排上形成《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框架协议》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之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国家重要战略部署。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上述顶层设计指引下,2017年7月23日,广东省青年联合会、香港青年联会、澳门青年联合会等30家粤港澳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青年社团共同签订《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框架协议》,协议既有具体的实施措施,也有系统的机制设置,主要内容包括:一方面,重点推动青年个人成长、青少年交流合作、创新创业、培养专业人才、公益服务等7大重点合作领域的青年工作。在深化三地青年交流方面,建设一批大湾区青年国情教育基地,在“青年同心圆计划”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年交流活动;在搭建青少年成长平台方面,启动“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对基层青年的帮扶力度;在培养大湾区建设青年人才上,建立青年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发现和培养大湾区建设所急需的金融、规划、科技创新、互联网+等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建立大湾区青年行动联盟、举办青年发展论坛、组建大湾区青年发展研究智库、建立项目实施评估机制等4大机制安排从而推动相关具体工作开展[20]。
本次研究的82名手术患者中,共有32名患在心率失常方面出现了不同的状况,其中包括了5名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患者,8名Ⅲ°房室传导阻滞患者,10名频发室早、短阵室速患者,9名心室颤动患者。另外还有29名患者出现了血压下降的情况,25名患者出现了恶心呕吐的状况,30名患者出现了胸痛加剧的状况,通过使用药物治疗,电击除颤,临时起搏器安置,主动脉球囊反搏等紧急处理之后,手术成功并且送回病房。
由图4可知,当三聚磷酸钠含量小于0.4%时,随着三聚磷酸钠含量的增加,其抑制大豆制品褐变效果逐渐增加。由于三聚磷酸钠对大豆有一定的脱皮效果[11],加入三聚磷酸钠后,大豆拌料后由浅黄色变为亮黄色。但其添加量为0.5%时,其抑制褐变效果反而略微减小。且通过品尝发现三聚磷酸钠添加量超过0.3%时,大豆制品口感较硬,故三聚磷酸钠的添加量应在0.3%以下。
2.管理体制上建立粤港澳青年行动联盟
在此基础上,城市间跨域协同制度化举措陆续跟进。2017年底,香港青年议会、香港广东青年总会、香港青年联会、香港五邑青年总会、香港潮属社团总会青委会、香港广东社团总会青委会、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及港漂圈、香港青年协进会等9个团体与中山市青年联合会、中山市海外青年联谊会、中山市侨界青年联合会签订《共和国之旅青年筑梦基金——青年发展战略意向书》,推进深化中山、香港和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区域合作。2018年,横琴新区团工委、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协会和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签订《粤港澳大湾区珠海横琴基地联合创新创业合作交流协议》,共同搭建粤港澳青年专业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服务平台。2018年7月珠海青联与澳门青联、香港青贤智汇共同签订和实施“新时代大湾区青年启航计划”,重点推进“青年学生思想引领”“青年就业及创业”“文化创意及新媒体”三大领域交流合作[19]8。
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框架协议》,广东省青年联合会、香港青年联会、澳门青年联合会等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联盟。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联盟成立后,以共建平台和互享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部署和推动行动联盟发展有关事项和重大合作项目工作,实现联盟健康、规范运转,推动重大项目和重要研究成果合作共用。自联盟建立以来,各成员机构积极统筹粤港澳三方资源,探索开拓领域合作新形式,推动重大项目合作,促进区域融合纵深发展,多家青年社团已取得在志愿服务、创业就业等领域的合作和成果。目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联盟先后召开两次联席会议,不断扩大吸纳粤港澳有影响力、号召力的青年团体进入联盟,丰富联盟成员构成,壮大联盟力量行动,联盟成员单位已达53家。联盟通过汇集粤港澳青年团体资源,深化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搭建青少年成长平台、鼓励青年创新创业、积极投身绿色大湾区建设、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重点领域团结协作,创新粤港澳青年互利共赢合作机制。
3.运行机制上建设青年阵地和品牌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香港)新家园协会和澳门中华新青年协会联合打造面向粤港澳青少年的实体服务机构——大湾区青年家园。根据大湾区青年需求,三方整合当地政策、社会组织资源,发挥社工、法律、心理咨询等专业性力量作用,通过开展分享会、专题讲座、课程、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港澳青年融入内地社会,为新赴港澳青年提供服务。与此同时,广东共青团着力开展“青年同心圆计划”粤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合作发展品牌项目,以“三情”(亲情、友情、商情)为核心开展交流活动,贯穿在寻根问祖、返乡交流、志愿服务、国情探索、文体交流、实习见习、就业创业、商贸合作等多种形式中,迄今累计1 164项,人数覆盖达19.9万人次。其中,重点组织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青年高峰论坛”“寻访大湾区青年使者”“情义两地行粤港青年志愿服务合作营活动”“展翅计划港澳台青年来粤实习项目”“北京故宫博物院及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粤港青年专题内地实习计划”“爱我中华两岸四地青年大汇聚火车团”“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除此之外,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也推动建立多种类型的交流平台和活动。比如,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深圳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工场(福田)、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以及南沙自贸区港澳青年学生实习“百企千人”项目、广州“2018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与创新”青年人才广州交流会、珠海“珠港澳青年珠海名企行”“珠港澳大学生领袖交流营”“珠港澳青年文创汇和港澳大学生珠海实习计划”等。
(三)存在问题
1.制度建设不充分
粤港澳大湾区从概念提出到高规格的规划推进,其雏形已经在顶层设计中逐渐明晰。尽管如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可能通过一个规划解决从宏观到中观、微观的所有问题,顶层设计仍需配套法规政策、战略安排和行动方案予以推进落地,目前仍缺乏包括港澳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政府、珠三角各地级市落实顶层设计和规划纲要的充分细致的制度框架与具体政策,以及据此提出各自在重点领域合作与重点区域合作中的具体作用与相互关系协定[21],青年工作同样如此。当前,青年群体在粤港澳的发展机会逐渐涌现,青年流动日趋升温、青年交流日趋频密,但面对的制度、地理和文化壁垒仍然较为突出。在此背景下,粤港澳三地为青年人提供创业、就业、实习和志愿工作等机会,以及推动青年人交往交流交心交融进而推动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和参与国家建设,仍需落实到具体政策安排、方案设定和行动部署之中。
2.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国家层面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及广东层面也有相关协调组织建设,比如,广东成立了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设有相关办公机构,主动加强与中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汇报衔接和港澳的沟通对接,紧密与省有关部门、珠三角九市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尽管如此,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工作对象的数量规模庞大的青年群体,粤港澳三地仍然缺乏与之匹配的青年工作管理体制,青年工作仍然缺乏充分协调联动。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共青团牵头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联盟以及开展“青年同心圆计划”一定程度上实现省级统筹。但是,一方面,广东共青团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联动仍然缺乏相关工作机制支撑,并限于共青团在党政体系中的权力位阶和资源禀赋而存在动员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广东各地市共青团也在分别开展与港澳青年组织搭建联系的活动,省级和地市各有各的做法,政策无法上下贯彻统一,也缺乏充分的资源整合。
3.运行机制不系统
在总体建筑工程中,计算机的引用可以有效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利用计算机编排的程序,可以快速检测建筑的各项数据以及对建筑的实际情况做具体研究。在建筑建设过程中,计算机对整体建筑系统的运作起着不小的作用。把建筑信息化,有利于建筑的整体规划,不妥的地方都可以直观地展现出来,并且在一些特定的地方,信息化的建筑还可以为工程师提供灵感,使建筑的综合性能得到提升。
高效的跨域治理包括治理共识的达成、治理过程的畅顺、治理结果的科学评估和治理行为的常态推进[1]107。当前,处于“一国、两制、三个独立关税区”框架之下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其中的青年工作尚未建立支撑和保障跨域协同的多元主体协作机制,导致党委、政府、共青团、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对青年工作的推进仍然囿于传统方式,导致产生一系列不足。比如,对象凝聚上高低不平衡,粤港澳青年交流凝聚活动以中高端人才为主要对象,具有精英主义特征,忽视了数量最为庞大的基层青年、一线青年,缺乏面向群体广泛、准入门槛合理的多元化活动,导致凝聚的群体充分性不足。再如,举措建构上虚实不匹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凝聚活动仍然一定程度上处于以“活动式、宣传式”为主的初级阶段,注重的是“活动有没有办、参加人数多不多、影响力大不大”,对于活动在实际开展过程中的质量和效果、参与者的体验与评价等尚且缺乏充分的评估指标设定和监测机制,亟需推进“虚功实做”从而提升活动效能性。
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跨域协同的对策建议
(一)制度上完善出台中长期专项规划和短期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青少年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规划,对接《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的战略部署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青年工作要求,出台《粤港澳大湾区中长期青少年发展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区域发展的框架下出台具体政策议题的府际协议,逐步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基础的“1+N”青年工作政策体系,以扩展覆盖面、活跃度和效能性为重点,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青年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关键举措、地市布局和政策配套,着眼长远、有步骤、按计划推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青年喜爱的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活动质量。
(二)体制上充分联动粤港澳三地和党政团社四方
一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领下,建立粤港澳青年工作的执行协调体系,总体统筹粤港澳青年工作力量,通过三地建立联席会议总体规划、指导和协同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发展,定期研究解决政策落地过程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政策的适应性与协同性,形成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发展的政策合力[19]11。
二是考虑共青团在青年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和独特优势,以及广东青年工作的特定基础,广东省委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珠三角地区以及全省其他地市青年工作力量。另外,充分联动党委系统和政府职能部门(与之相关的比如政法、组织、民政、人社和教育等系统),形成以党委为领导核心、政府为力量支持的青少年工作体系。
三是整合各层次行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美好生活需要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把握青年工作的供给侧变化;结合粤港澳大湾区青年组织情况健全“青年需求——组织供给”的调适体系;以共青团、青联等青年组织为主体,以合理的工作目标设置和科学的评估考核指引,健全粤港澳大湾区覆盖、省市贯通、地市对接、层层联动的青年组织协同体系,达到体系整合和资源统合的目标。
(三)机制上推进协商交流、资源共享和吸纳融合
第一,健全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协商交流机制,使青年群体的基本需求及时有效得反馈至政策过程,促进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青年群体在同一平台上的利益沟通、价值碰撞和行动协调。
第二,健全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全面规范的粤港澳青年群体大数据库和协作平台,打破“信息垄断”和“信息孤岛”,为粤港澳青年和青年工作开展提供及时、真实、可靠的信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技术资源、政策资源等的有效整合、统一调配和综合使用。
第三,健全吸纳融入机制。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工作的专项政策和资源支持,倡导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工作中的拓展以及“三社联动”等在相关服务中的应用,学习借鉴港澳青年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手法,在综合评估当前粤港澳青年群体现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粤港澳三地青年组织直接联系粤港澳青年机制,在青年工作上建立组织与个体的“强联系”。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国家修建了大量水利设施,而这些设施,大部分都是从各个生产队抽调人员进行建设的。由于这些劳力从事的工作与生产队的农业生产并没有直接关联,所以有学者称之为“无效劳动”[注]张江华:《工分制下的劳动激励与集体行动的效率》,《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 。正是这些“无效劳动”极大稀释了生产队工分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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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rdinated Governance of Youth Work in Guangdong -Hong Kong -Macao Greater Bay Area
CHEN Xiao-yun, ZHENG Jia-si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Guangdo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53)
Abstract : Youth work in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needs to be promoted through coordinated governance. At present, the basic problems for coordinated governance lie in scarce resources for youth growth, institutional divisions in youth mobility, and concept conflict in youth interaction. Although some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such as the signing of Guangdong -Hong Kong -Macau Greater Bay Area Youth Ac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 the building of Guangdong-Hong Kong-Macau Youth Action Alliance, and the creation of youth work brands, there still exist some problems: insufficient institutional construct, defective administration system, and unsystematic operation system. As a result, it is urgent to formulate medium and long term specialized plans and short-term action plans, so as to promote consultation, communication, resource sharing and cooperation among Guangdong,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among the Party, the government, the Communist Youth League,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Key word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youth work; coordinated governance
中图分类号: D66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446(2019)03-0005-07
收稿日期 :2019-04-22
基金项目 :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2018MSJ019);2018年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107);2018-2019年度广东青少年研究重点资助课题(2018WT001)
作者简介 :陈晓运(1985-),男,广东汕头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副主任,副教授,博士,从事党的建设、群团改革、城市治理与风险管理等研究。
郑佳斯(1991-),女,广东潮州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副教授,博士,从事社会组织、基层党建研究。
[责任编辑: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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