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塞与达伦多夫的冲突论社会学思想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多夫论文,冲突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50年代中期后,东西方力量对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欧洲和日本开始壮大,第三世界国家兴起,美国国内社会冲突加剧。当时盛行的功能理论对这些现象无法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摆在理论社会学面前的抉择是:要么坚持功能理论不放,要么顺应新情况,创造新的理论。现代社会学冲突理论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现代冲突论思想家科塞(L·Coser,1913—)和达伦多夫(R·Dahrendorf,1929—)研究的同 为社会冲突现象。〔1〕他们的思想在理论渊源、理论前提和分析方法 , 以及研究内容等方面都有诸多异同。本文力图通过对这诸多方面的 比较考察,以加深对社会学冲突理论的把握。
一、思想渊源
科塞与达伦多夫的冲突理论,出现在本世纪50年代末期,但社会学关于社会冲突的思想却要早得多。或许是偶然的巧合,这两位德国籍社会学家的冲突论思想渊源一直可以上溯到19世纪的另外三位德国的重要思想家:马克思(K·Marx,1818—1883)、齐美尔(G·Simmel,1858—1918)和韦伯(M·Weber,1864—1920)。
马克思对人类历史,特别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后指出,人类的文明史是一部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历史。他始终认为只要阶级存在,阶级斗争就不会停止,阶级冲突也不可能间断。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斗争的结果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即推翻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人剥削人和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进而最终消灭社会阶级的对立和冲突。〔2〕
马克思关于社会冲突与社会变迁的思想,无疑对科塞和达伦多夫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这表现在,科塞注意从宏观层次分析社会冲突,达伦多夫甚至更多地使用了马克思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的一些名词术语。但是,作为资产阶级的学者,他们从维护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立场出发,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和接受马克思的观点。
齐美尔的有机功能论思想是科塞思想的直接理论渊源。在齐美尔宏大的思想中,科塞最感兴趣的是关于冲突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积极作用的论述。齐美尔关于冲突在社会生活中所起作用的论述,不同于马克思。他认为冲突是社会互动的一种形式,同时冲突这个概念与整合概念并不是相对的。与整合相对的概念是“不介入”,它意味着人们相互之间没有任何互动。作为一种社会互动的形式,冲突永远存在,不会消亡,也谈不到对社会的有利与否。只要有人群,就会有种种社会差异,也就会有社会冲突。人们难免不陷入冲突,有时还会渴望冲突。冲突能使个人最大限度地施展其才能,也是社会整合不可缺少的成份。〔3〕
在关于冲突的论述中,齐美尔对关于群体内部的冲突、群体外部的冲突、冲突的暴力程度等问题都有所涉及,所有这些思想都为科塞采纳。因此,科塞的贡献在某种程度上只不过是对齐美尔的这些思想加以条理化,使之清晰而已。难怪科林斯把齐美尔和科塞的名字连在一起,称这一理论为“齐美尔——科塞冲突论思想”。〔4〕不过, 科塞的思想源出于齐美尔又不完全同于齐美尔思想,二者之间在许多方面也是有差别的,其最大的差别就是:齐美尔讨论的主要是社会微观层次上的冲突,而科塞则着眼于分析冲突在社会宏观层次的影响。齐美尔的注意力是把冲突看作社会人际互动关系中若干基本形式的一种,探讨它与合作、团结等其他社会互动形式并存及其相互间的影响。〔5 〕科塞则致力于反驳帕森斯等人关于冲突是社会系统功能失调、对社会起破坏作用的观点,为冲突正名,指出它对社会系统整合的积极作用。科塞的冲突论思想,可以说是既吸收了马克思关于冲突的宏观分析框架,又着重发扬了齐美尔微观冲突论思想而建构的。
达伦多夫的思想,无疑也受到了马克思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的影响。然而,他的主要思想却是直接来源于韦伯,是在韦伯关于权威的理论基础上展开的。
韦伯认为,社会中的人们可以按照三种标准进行分层,即财富、声望和权力。依照这三种分层标准,人们可以被划分成三种不同性质的等级群体,整个社会也可以划分为经济、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三种类型的结构。这三类结构,可能是重合的,也可能是不重合的,其中(政治)权力结构是一种强制性力量,它能够左右其他两类结构,因此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会为了加强自己的经济实力或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谋取权力机构中的权力。权力,被韦伯看作是一种不顾他人的反对而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可能性。〔6〕同时,韦伯还提出了权威概念, 认为权威是一种“一群人会服从某些特定的(或全部的)命令的可能性”,〔7〕其中“包含着最起码的自愿服从成份”。〔8〕权威与权力不同的根本所在就是,权威的运作中有“自愿服从成份”,而权力的实施只是强迫。换句话说,权威是一种人们自愿服从的或合法的权力。因此,人们自愿服从或合法的权力结构也就自然是权威结构。
正是在关于权威结构的论述中,韦伯表达了他的冲突论思想。他认为,权威结构内的权威依社会行动类型的不同可划分为三类:传统权威、个人魅力权威和法理权威。传统权威是建立在人们对古老传统的神圣性以及实施权威者的合法性观念基础上的权威类型。个人魅力权威是依赖于人们对其崇拜的权威类型。法理权威是一种建立在遵守正式制定的、非个人专断的法规基础上的权威类型。韦伯认为,这三种权威类型实际上是在一个时间序列中权威结构变化的不同表现形式。传统权威终将要为法理权威所代替,而个人魅力权威只不过是这种替代过程中的一种过渡类型。他认为,在传统权威向法理权威过渡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冲突,因为在传统权威结构中存在产生冲突的社会条件。这就是,第一,在三类社会结构中都占有社会资源的人们具有高度整合性,即财富、声望和权力集中在较少的社会成员中;第二,在对社会资源占有不同的社会等级之间有较大的间断性,即上层占有过多而下层几近于无;第三,社会垂直流动程度较低,使社会等级中的下层难以进入上层获取社会资源。这三种客观社会条件都会使占有较少社会资源的社会成员对某种既成权威关系的否认。若同时出现富有个人魅力权威的领袖,社会必然发生冲突。富有个人魅力的权威领袖善于激发起那些缺乏获取社会资源机会的人们,使他们对占有过多社会资源的人们充满仇恨和反抗精神。这时,传统权威的神圣性和合法性将受到严重的挑战,居于权威地位的人们与无权威的人们之间必然发生严重的冲突。冲突一旦取得成功,个人魅力权威通常要迅速使其制度化,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这可能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采取因袭的形式,这就会重新造成一种传统权威结构类型,其结果是,当原来导致冲突出现的各种条件形成时,新的冲突又将出现。另一种是以法理形式制度化,使权威的行使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冲突会不能避免,但却能得到缓和。〔9〕
不难看出,韦伯关于社会冲突的思想,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印象。其实,这正好说明达伦多夫的思想与韦伯这方面的思想源流关系。达伦多夫冲突论思想中的许多论述,在韦伯思想中都能找到某种原初的阐述,象“权力”、“权威”、“权威结构”等等。当然,达伦多夫的观点对韦伯的观点并非毫无创新的一脉相承,它是以只言片语的形式汲取马克思的观点并重点发扬韦伯关于冲突的观点而形成的“达伦多夫辩证冲突理论”。
二、理论前提及分析方法
作为现代冲突论代表人物的科塞和达伦多夫,他们的理论矛头所向是显而易见的。在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中,尤为突出的是关于社会整合作用的论述。象其他社会学家一样,帕森斯也把社会利益看为一种稀有资源。他认为,虽然这种稀有资源为每个人和每一社会组织所追求,但是,在整个社会中,对于获取或分配的方式却有一种社会整体的共识。这种共识可能表现为人们自觉地限制自己的行为,也可能是社会为达到某种程度的整合而对人们实行的强制。由于社会系统对整合的需要和整合功能在社会系统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因而社会生活总是秩序井然,有条不紊。不论什么时候,只要社会中出现了破坏正常秩序的现象,社会整合功能机制就会发挥其作用,对之加以制止和校正,使之恢复到原有的状态上去。也就是说,在一个运转正常的社会中,不应有社会冲突,应该设法避免出现冲突现象。
科塞与达伦多夫没有象帕森斯那样,对战后宏观理性与自由将至充满信心,因为他们都置身于战后相对乐观的美国经历之外。生活的经历和体验使他们不认为社会的动荡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而是把它看作常态。由此出发,他们反对“秩序理论”,公开提出以冲突现象作为自己理论的研究重点。在他们的理论中,他们开宗明义强调社会是在冲突中存在与发展的。社会必然会由于资源的稀缺和分配不均而导致发生冲突。权力分化也将带来一些享有权力的群体可能剥夺其他群体而形成的社会紧张和冲突。总之,现实的社会是一个存在着因社会利益分配不均而彼此争斗的社会。社会在本质上就充满着各种矛盾,社会系统是一个交织着各种矛盾与冲突现象的统一体。由此,他们得出了社会在本质上就存在产生冲突的根源,在社会生活中冲突具有不可避免性和永恒性的冲突理论前提。〔10〕不过,由于所要强调的内容不同,他们各自对冲突所作的阐述角度不同。
科塞侧重于讨论社会并非是一种协调而平衡的存在,它每时每刻都有不协调因素发生,现实的社会总是处于一种非平衡的状态之中。为此,他从功能理论“内部”,即从功能分析的角度对秩序理论进行批评。科塞认为,社会整合并非只有在无冲突的均衡状态中才是最佳的,即使从强调功能的观点来讲,社会冲突也能被视为对社会具有建设性的东西,它对社会的整合具有促进的功能。沿着功能分析方法的思路,科塞把社会冲突这种社会行为的功能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他强调指出,冲突在社会生活中有破坏社会整合、甚至导致社会解体的功能,但同时又“决不仅是‘起分裂作用’的消极因素,它可以在群体生活和其它人际关系中具有某种决定性的功能”。〔11〕由这种思路出发,他从诸多方面论述了社会冲突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功能。可以说,科塞整个理论的建构及其对帕森斯均衡理论发动的猛烈批评,都是为了肯定社会冲突对社会整合的积极功能。为了强调冲突对于社会生活的不可缺少性,科塞以功能分析方法区分了冲突这一社会现象的正向功能和反向功能,使他的“一定程度的冲突是群体形式和群体持续的基本要素”〔12〕的观点得以成立,更重要的是,证实了他关于冲突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可避免性和永恒性的理论前提。
达伦多夫强调社会是一个动态的非稳定过程,社会变迁常在。因此,他把着眼点放到了社会的结构变迁问题上,用结构分析观点分析冲突问题。按照这种观点,在任何社会中,不论是什么人或组织,都被“安置”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之中,其行为不可能是绝对自由的。他们的一切行为都受到特定社会结构的制约。达伦多夫在他的理论中所提到的“强协体”、“支配角色”、“被支配角色”等一系列概念,无一不是从结构分析角度着眼的。在他对“强协体”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这种特点。强协体结构中存在的统治被统治的关系,必然导致冲突,而冲突又将最终引起社会发生结构性变迁。结构变迁消灭一种社会的权威结构,又将带来一种新的权威结构,新的权威结构还将导致新的冲突。就这样,达伦多夫以结构分析的方法,把社会的变迁描述为一个由社会内在冲突导致的社会权威结构不断更替的过程。〔13〕
三、冲突研究
冲突研究,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既有冲突存在的内在根源,也有冲突产生的直接起因,还有客观效应等等。科塞与达伦多夫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研究,由于立足点的不同,他们对之的阐述有同也有异。
科塞与达伦多夫都视社会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为社会冲突现实存在的内在根源,并以此为出发点探讨冲突现象。利益问题在人类社会中始终存在。利益由谁占有?怎样占有?这样的问题自古以来就为人们所关注。他们注意到了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位置,看到群体冲突的根源实际上是群体利益的对立,是群体利益的不平等占有。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人们所获得的利益不尽相同,为此,必然会产生种种争端和冲突。实际上,这些争端和冲突,都是为利益的分配不均所致,都根源于社会利益的不平等占有。
对于社会利益的不平等占有是社会冲突存在的内在根源的观点,科塞与达伦多夫都予以充分地肯定。科塞在对社会的假设中就承认社会是一个不平等系统。但他认为这种系统是一种“规范和角色分配系统”。〔14〕由于他的着重点是探讨冲突的功能,他未在此问题上多着笔墨。其实,“规范和角色分配系统”无非就是一个制度化了的社会利益分配系统。正是因为不平等的存在,才需要按角色进行分配。从科塞的整个论述中,“规范和角色分配系统”只能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统治者所制定的,要求社会全体成员、特别是被统治者服从的社会利益分配系统。虽然按照科塞的研究,社会利益的不平等占有不会直接产生社会冲突现象。但是社会冲突的产生肯定与此有关,而且还有相当大的关系。为此,社会冲突现象的出现,寻根究源最终只能归之于社会利益的不平等占有,它是社会冲突产生的前提条件。对社会利益问题的讨论,达伦多夫要比科塞明确些。他直接讨论了社会利益问题,认为社会利益是一种与一定社会地位相联系的、对地位占有者行为取向的某种期待形式,〔15〕并通过“强协体”这种权威结构概念具体阐述了潜在利益转化为外显利益的过程。〔16〕他始终强调,人们对社会利益的占有在本质上就是不平等的,在权威结构中的支配角色始终以一种强权压制被支配角色,剥夺他们的利益。对这种压制和剥夺,被支配角色必然会起而反之。因此,照达伦多夫的观点,社会冲突就根源于由社会压制造成的社会利益分配不平等。
科塞对冲突直接起因探索的焦点集中在主体方面。他承认社会结构的特征会影响人们冲突行为的发动,但强调直接激发冲突行为的是一种心理原因。在他的论述中表明这样一种倾向,现实社会中的不平等往往都为一定的社会结构制度化,居于统治地位的人们总是制定出一系列制度性的规范使社会不平等“合法化”。只要现存的社会制度对被统治者不是压制到不能容忍的程度,冲突一般不会发生。但是,若这种压制超过了被统治者的容忍度,冲突必然发生。这种必然性在于当社会中被统治者难以忍受统治者所制度化的各种规范时,他们就会从内心深处对现存制度的合法性表示怀疑,而当人们群情激愤地投入这种对现存制度的合法性表示怀疑和不满的运动中时,冲突就在所难免。〔17〕
达伦多夫对冲突直接起因的解释从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角度入手。他认为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强协体”这种强制性权威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作为统治者和作为被统治者对利益的占有不同,具有权威地位的统治者拥有期望的利益,而无权威地位者则无此种期望的利益,由于任何人都不愿使自己永远居于一种受支配、受统治的地位,因而在这种结构中对立的两种角色之间必然会为自己的利益或维持或争夺权威结构中的支配权。在通常情况下,拥有权威者能通过权威结构对无权威者施以权威力量,因而即使是社会中存在一种极端的不平等状态,这种权威结构也能得到维持。但是,社会总是变动不居的,强制性社会结构中的权威地位会由于结构内部双方力量的消长而受到威胁。当某一既成的权威结构中居于统治地位者的权威地位失落时,冲突就将出现。由此,达伦多夫寻找到了冲突产生的直接起因,这就是由居于权威地位者的权威地位失落导致的既成权威结构解体。〔18〕
冲突的发生,必然会导致客观效应。对此,科塞与达伦多夫各沿自己的思路作了陈述,前者认为冲突促进社会整合,后者强调冲突导致社会变迁。
科塞有关冲突的观点,旨在说明维持一个社会系统继续存在的问题。他把社会理解成一个充满不协调因素的系统,认为正是各种不协调因素的存在才使社会充满活力,为此,他认为冲突在社会系统中也具整合作用。他关于冲突效应的论述实际上提到两种相对立的效应。他看到了冲突破坏社会整合的效应,但更强调冲突促进社会整合的效应。由于考虑的是维持一个社会系统的存在问题,科塞对冲突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不会破坏社会结构的弱冲突上,因而几乎未提到任何关于冲突调节的问题。实际上,科塞是把冲突功能效应归结为这样一种机制:由于社会结构的原因,使得社会心理失调,于是冲突产生;冲突可使人们降低心理压力,回复社会心理平衡,进而起到维持现实社会结构的作用。正因为此,他提出了诸如“社会安全阀机制”这一类促进社会整合的观点。
在达伦多夫看来,冲突的后果表现为社会变迁。他认为社会中必不可少地要有某种强制权威结构,冲突就是在某种既成权威结构解体时出现的,由于社会始终只能以权威结构形式存在,因而冲突的效应是建立新的权威结构。这种新的权威结构是一种对旧有结构的更替,因而是一种变迁。同时,由于任何权威结构的本质都是压制,所以新建立的权威结构还将会解体,形成更新的冲突,建立更新的权威结构。由于从强制性理解社会,他把冲突视作一种具有破坏性的强冲突,为此而特别提出了冲突调节的问题,对冲突调节的前提条件和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四、理论意义
以科塞和达伦多夫思想为代表的现代冲突社会学理论,作为独树一帜的西方社会学理论出现在本世纪中叶,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也有其久远的理论渊源。它在社会学发展史中有着独具的地位和重要意义。
从社会学学科本身而言,社会学与其他诸多社会科学学科相比有着明显的不成熟性。这与其产生的时间有关,也与其创始人的初衷有关。社会学本身发展历史的短暂,自然不会太成熟;而其创始人的初衷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后人的思维。孔德创立这门学科的目的,是要建立一门关于社会秩序与进步的科学。可以说,孔德关于社会只有在病态时才会出现冲突等混乱现象的思想延续到本世纪中叶——现代冲突社会学理论出现之前,一直在社会学理论中占据主导地位,帕森斯的功能理论社会思想不过是一种较精深的孔德思想之学问罢了。功能理论思想曾在社会学领域中独占鳌头,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社会学理论的学术代名词。其实,任何理论都应是实践的概括,社会学理论更不能例外。社会生活中不仅存在着和谐与一致,也同时充满了冲突与混乱,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不会有特例。如果漠视社会生活中的混乱和冲突,这样的社会学理论就是片面的,也是不成熟的。
科塞与达伦多夫的理论实际上是对早期社会学冲突思想的发展。然而为什么这种发展中间会出现约半个世纪的断裂呢?这有许多方面的原因。马克思的思想,由于其矛头直指资本主义制度,为无产阶级的解放作出了预见并指明了道路。意识形态上的对立,使资产阶级社会学家长期不愿接受这一照亮社会科学、特别是照亮社会学发展前进之路的圣火。齐美尔的思想,一方面由于其论述的主要是微观人际互动中的冲突问题,况且冲突研究还不是其主要内容;另一方面,还由于他一生几乎未获得与其学术成就相应的职称,因而在社会学界的学术地位一直是边缘性的。〔19〕这就使他的冲突社会学思想未为社会学家普遍接受。韦伯的思想,则被他宏大的文化学和独特的社会学方法论所淹没,而为人们长久淡忘。
现实的社会冲突要求社会学家从理论上加以解释。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种种冲突现象,强调秩序的社会学家不能作出圆满的解释。很显然,道路只有两条:要么是肯定社会已经失去秩序,处于严重的病态之中;要么是否定现有的秩序理论对社会根本特点的解释。科塞与达伦多夫选择了后者,他们从现实社会生活的实际中探求答案,开创了新的社会学发展之路,使社会学不再囿于功能理论。此后,在西方社会学、特别是美国社会学领域中,各种学派纷起,以功能学派为“稻草人”,或者更新旧有学派观点,重新建立新的学苑,或者直接提出新的学术观点、开辟新的学术领地。社会学领域中出现了一种百家争鸣的局面。
科塞与达伦多夫继承早期社会学家关于冲突的思想,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实现的。他们提出的许多思想极大地丰富了社会学,特别是冲突社会学。冲突在社会生活中是一种必然现象,有社会生活就避免不了冲突。科塞与达伦多夫对此深信不疑并同时认为,关键的问题是怎样理解和对待冲突。为此,他们主要从维护社会生活的意义上探讨了影响冲突剧烈程度和暴力程度的各种因素,以及建立各种冲突制度化机制和冲突调节机制的问题,使社会学理论不仅能解释社会生活,而且增强了其应用性。
关于影响冲突剧烈程度和暴力程度的各种因素问题,科塞所作的探讨主要涉及到参与冲突者的主体因素,达伦多夫强调的则是冲突存在的社会条件。两个人的研究,各有所长,互有所补。这不仅拓宽了冲突研究的范围,而且深化了关于冲突问题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为合理利用冲突和寻求对冲突的有效控制找到了途径。
关于冲突制度化机制的问题为科塞发现。他提出的“社会安全阀制度”〔20〕观点是他关于社会冲突促进社会整合思想的直接体现。他始终强调,在社会生活中若无冲突的存在将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只有存在冲突的社会才具有生命力。科塞提出的在社会中建立安全阀制度使冲突制度化,以降低由于压制导致具有破坏作用的突发性冲突出现的可能性的思想,不仅前人未有,而且已为社会实践所证实。
关于冲突控制的问题,主要是由达伦多夫提出的。比较科塞与达伦多夫关于冲突的思想,前者较为重视的是不太剧烈的冲突,因而探讨的是利用冲突促进社会整合这一类问题;后者考虑的则是较剧烈的冲突,因而着眼点也就放到了关于冲突调节的问题上。达伦多夫把冲突的调节问题分为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前提条件,二是具体方式。〔21〕这就使得冲突调节具有了操作性。也就是说,什么样的冲突是可能调节的,怎样才能实现冲突调节等等问题,他都作了具体的研究。
另外,他们提出的关于冲突存在的根源、冲突产生的直接原因等等问题,虽然由于其阶级局限性所囿,不能从本质上作出科学的回答,但是,他们对之所进行的细微探讨仍不失为对冲突社会学思想的有益贡献。
科、达冲突论的理论贡献在社会学发展史中是不言而喻的,它对我国的社会学建设也有着深刻的启迪意义。我国的社会学建设,本身就起步晚,还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断了几十年,因而时至今日仍未达到它应有的水平。我国的社会学理论建设要符合我国的社会生活,要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就不能限于某种既定的框架,应该象科塞与达伦多夫一样,不囿于功能理论的旧域,而是根据我国社会生活实践而有所突破,从丰富的中国古代和国外社会学思想中汲取有益的成份。在此基础上,才能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适合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社会学理论。同时,就他们的理论在社会学理论中增添的理论观点而言,也是极有价值的。社会生活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其间有协调稳定的一面,也有不协调、甚至冲突的一面。社会学应在承认冲突现象存在的基础上对之进行全面研究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今天,我国的社会学理论建设之路应该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实际,兼容百家,大胆探索,以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注释:
〔1〕关于两位思想家的理论观点之详述已见于许多文章, 本文不赘述。
〔2〕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 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思想为我国众多人士所熟悉,本文从略。
〔3〕〔19〕参见约翰逊《社会学理论》,第337页、第316页,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
〔4〕科林斯《理论社会学》,第120页,哈考特印刷出版公司,纽约,1988年版。
〔5〕同〔3〕,第336页。
〔6〕〔7〕〔8〕〔9〕参见韦伯《支配的类型》,第24、25、25、47页—87页,台湾新桥出版公司,1987年版。
〔10〕参见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第196页, 雷瓦特出版社,纽约,1987年版。
〔11〕〔12〕〔14〕〔17〕〔20〕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前言,第16页,第41页、第45页、第24页,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13〕〔18〕参见达伦多夫《工业社会中的阶级与阶级冲突》,第232—233页、第133页,斯坦福大学出版社,斯坦福,1957年版。
〔15〕参见詹火生译编《新冲突的开拓者—达伦多夫》,第94页,台湾允晨文化实业公司,1982年版。
〔16〕参见达伦多夫《关于冲突的理论》,载《国外社会学》87·3期第14页。
〔21〕参见范伟达《多元化的社会学理论》,第163—174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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