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教育——谈谈家庭情感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庭论文,情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年3月,武汉众多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81 岁的老人夏仙枝“有儿有女有屋,却无一寸栖身之地”的遭遇,引起江城人的诸多关注。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还基于法律和道义,免费代为诉讼这场官司。愤慨、叹息之余,老太太的一番申诉却不由得让人深思:“我生了四个儿子,就活了他这一个,含到口里怕化了,抱到怀里怕掉了,4岁多还给他扎揪揪辫,穿绣花鞋,不让他下地走路, 生了病给他买最好的药,还给他做庙会,想不到他对我这么绝情!”
正如夏老太所诉说的那样,普天下父母没有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孩子既可能给父母带来欢愉和幸福,也可能给他们带来苦痛和辛酸。正如乌克兰谚语所说的那样:“人有三个不幸——死亡,衰老,子女不好。”死亡与衰老无法抗拒,而子女不好带来的悲剧原是可以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避免的。儿子的情,也许正绝在夏老太所塑造的娇宠的育儿环境里。
我们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与终生的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是培养人的摇篮,因为人的性格大都是在一生最初几年内形成的,而这也正是孩子和父母接触最为密切的时候。亲子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情感关系将会形成儿童对以后社会关系的期待与反应。那么怎样的家庭教育、怎样的母爱才有助于人的健全发展呢?
在孩子较小的时候,母亲一般都以完全的、无私的爱来对子女实施养育。正由于这种爱最无私、最不求回报,因此一直被视作最高尚、最神圣的情感。但是母爱并非只是希望养活孩子。而宠爱过度,只宠不教,只能造就出一个不知爱为何物的娇儿。这样的家庭教育,鲁迅先生就认为不是培养“人”的教育:“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成不了人。”(《热风》)
母爱的实质是关注孩子作为一个人的成长,把孩子作为未来的公民来培养,当作未来的父母来培养,要像教育一个“人”那样教育孩子,不仅爱孩子,还要教孩子感知爱并学会爱他人。要让孩子懂得,他的生活与别人休戚相关,他的快乐与满足,都是与别人为他付出的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力量,为他操劳、忧虑、焦急和思念分不开的。一位60多岁的老作家在回忆自己的母亲给予的爱的教育时,仍忍不住热泪盈眶:母亲牵着孩子的手上街,遇到出殡的队伍,教孩子感受肃穆与同情;遇到救火的消防车,引发孩子对勇士们的崇敬。这些纯洁的感情,一直激励着他做一个富于爱、坚持正义的人。
爱,与其说是一种本能,不如说是一门艺术。爱的情感只能在感受与给予中得到强化与升华。孩子给予爱的行为通常也是始于对其母亲或父亲的,一副歪歪斜斜的送给父母的涂鸦,就能够给家长带来多么巨大的喜悦啊。正是当他去爱人们的时候,孩子开始发现自己作为人的力量,在给予中,孩子体验到自己的生命力和潜能,并由此感到快乐。
对父母的爱的情感和行动,通过移情,还有助于发展儿童的亲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是通过对他人情绪的共鸣体验所产生的一种利他行为。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性情感能力,亲社会行为包括援助、抚慰、转让、合作和分享等。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非常重视孩子由对母亲的爱而移情到对祖国、信念的爱:“如果他不会为他人的快乐奉献出自己的爱和精力,那他就说不上是个爱国者,也说不上对信念和理想的忠诚。”“情愿为自己的信仰、自己的信念而牺牲的公民、战士、英勇不屈的人,都是从对母亲的忠诚、无私而慷慨的爱开始的。”在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帕夫雷什中学,进门就可以看见这样一幅字——要爱你的妈妈。联想起我国“文革”时期揭发、控诉父母隐私与“罪证”所造就的悲剧,我们不能不对中国儿童所欠缺的爱的教育、人道主义的熏陶做出反思。
母亲及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潜在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明智的、基于培养“人”的母爱方能有助于孩子形成健全的情感,造就正直的公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甚至认为,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操纵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手中。
用弗洛姆的一段论述作为对母亲们的要求也许是合适的:“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只有她能够爱丈夫、爱他人的孩子、爱陌生人、爱全人类,只有她能够爱,她才是一个真正爱着的母亲。”但愿母亲们学会爱,并教孩子学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