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城市化:动力约束与适度进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人口论文,进程论文,动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中国人口城市化的动力约束
未来中国的城市化过程面临着经济、政治、文化及人口多方面的动力约束,而且这些约束力往往相互作用,凝聚合流,共同制约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
1.经济约束
世界城市化的发展历史表明,城市化过程及其发展规律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具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关于中国城市化的动力约束,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资金制约。我们利用国民收入这一综合性的经济指标分析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资金约束问题。
世界各国人口城市化的发展历程表明,人均国民收入是制约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多,需要转移的劳动力也多,城市基础设施差,居民消费水平又呈刚性提高,因此在国民收入总体水平及人均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人口城市化速度必然受到限制。1993年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2663元,人均国民收入为2111元,与其它国家相比水平是很低的。在此情况下,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必然会降低居民消费水平,影响城市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要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就必须在资金有限的条件下,逐步吸收农村人口,使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实现城市化适度平衡地发展。
第二,农业基础的制约。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农业对城市化的制约主要表现在:
(1)人均粮食及主要农产品占有量低对城市化的制约。从农产品总量来看,中国大多数农产品产量都位居世界前列,但由于人口众多,因此人均量则位于世界低水平之列。而这种情况就决定了:其一,粮食剩余较少,为提高城镇人口所需要的基本生活用粮难以满足,近年来粮食消费状况及粮食价格上涨,引起居民恐慌的情况就足以说明问题;其二,粮食生产的潜力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提高。因为近年耕地面积已呈刚性减少,1978-1993年我国人口净增2.2亿,耕地却减少了6432万亩(相当于一个四川省的耕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由1978年的1.6亩急剧下降到1993年的1.2亩。粮食播种面积1994年为16.4亿亩,比1993年减少了1600万亩,这种状况迫使我们不得不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以保留庞大的粮食生产队伍,保证并促进粮食生产的增长,而这就要阻止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延缓人口城市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又由于大量农村过剩劳动力无法转移,反而会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加剧人口与耕地、人口与粮食产量增长之间的矛盾。
(2)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低下对城市化的制约。按农业净产值计算的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1952年为190元,1990年按扣除乡镇企业和到城镇务工经商的农业劳动力之后,计算的农业生产率为338元,38年间仅增长77.9%,年均增长率为1.5%。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仅200多斤,只相当于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33%、前苏联的17%、前西德的8%、美国的1.5%。农业生产率水平的低下,又造成了农业劳动力供养水平的低下。中国粮食的商品率只有40%左右,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也十分落后,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增长中的比重偏低,直接导致了农业粮食的低产出,在此基础上,价格体制的不合理,更使工农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如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4:1,1984年缩小为1.7:1,1993年这一比例反而上升为2.55:1,超过了改革前1978年的水平。农村经济的低效益和比较利益偏低的现实,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又形成了一种“反推力”,使人口城市化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有悖正常状况的扭曲现象。
第三,劳动力市场制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需要充分借助于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进行,且在这种人口转移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市场当属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发育完善与否,对人口城市化的顺利进行有着很大的影响。从中国实际来看,1986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企业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并相应改革了企业招工办法,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劳动用工制度开始转入市场化轨道,劳动力市场由此开始建立起来。但与此同时,由于受到部门、企业之间所有制不同,城市和农村及各地区之间的差异,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等因素的制约,现在的劳动力市场并未彻底开放,并存在着不完善、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其发展明显滞后于其它要素市场,普遍存在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混乱,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法律手段较为缺乏,劳动力质量较差,与社会需要不符的矛盾较为突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劳动力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和程度,企业和劳动者行使自主权的范围也受到各种限制。
2.政治约束
第一,人口迁移政策的制约。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形成的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典型的二元社会结构,城市和农村采取了两种不同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
建国以来,从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我国的城乡人口迁移是在严格的政策控制下进行的,政府所制定的有关城乡人口迁移的多数政策都是以限制农村人口向外流动为主要目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通道基本上被堵死。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从农业中分离出了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面对这种农业劳动力急需转移的强大压力,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提出了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落户的要求,1984年中共中央有关文件也终于在城乡之间这堵铜墙铁壁般的闸门上开了一个小口子,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但同年10月,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允许农民进入县城镇,对此全国各地反响很大,纷纷表示了不同意见,要求放宽有关政策。
可以说,在中国城乡之间,政策屏障极大地阻碍了人口的正常迁移,影响了城市化的正常进行。因此,在今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拆除这种政策屏障,让城乡人口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顺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正常地、良性地流动起来,对城市化的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第二,不合理制度的制约。新中国成立以后,数十年来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制订和实行的将城乡分隔开来的政策,人为地把社会成员分成了城市居民和农民两大阵营,由此,在二元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强化了二元社会结构。有学者曾系统地把二元社会结构具体化为十三种不同的制度,即户籍制度、粮食供给制度、副食品与燃料供给制度、住宅制度、生产资料供给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人才制度、兵役制度、婚姻制度和生育制度。这十三种制度上的城乡差异,包含着不利于经济发展,进而不利于城市化发展的巨大弊端,主要表现为:
(1)人为地扩大了城乡生活水平的差距,并加重了国家负担,造成财政困难。因为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对城市居民要实行很多补贴,而这种在二元社会结构基础上产生的巨额补贴,反过来又强化了二元社会结构,扩大了城乡不同人口之间经济待遇上的差距,并进而使城乡之间观念的对立加剧。
(2)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二元社会结构下的粮食及各种生产和生活用品的供给制度,极易导致对粮食及各种农产品和工业品的巨大浪费,统包统配的城镇就业制度,又易导致企业人浮于事的弊端,造成严重的浪费,且这种浪费是双向的,即财政上的巨大浪费和劳动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3)将城乡分隔开来的不合理制度,一方面将大量农村人口人为地束缚在土地上,小城镇得不到发展,不能起到城乡经济网络中间环节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得到大的提高。
3.文化约束
第一,观念制约。美国经济学家利普顿(Mihel lipton)于1968年在其《为什么穷人总是穷?--关于世界发展中的城市偏向问题研究》中提出了城市偏向理论(Urban bias),认为在许多不发达国家,由于受到来自城市各阶层(工商业家、中小资本家和城市工人等)的压力,政府所制定的投资、税收、价格及其它政策均有利于城市,在城市和农村之间不合理地偏向城市,由此造成城乡生活水平的差距,且这种差距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主要吸引力,是城镇化的动因。这种重点发展城市的政策,虽然可以一时促进经济落后国家的经济增长,但是,如果一直偏向城市发展,则会使经济效率停留在很低的水平,阻碍经济长期稳定地发展。城市偏向理论虽然是针对一般发展中国家的城乡关系而言的,但对于说明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在处理城乡关系中的政府行为也不无道理。中国人口城市化过程中所面临的观念约束,其根源就在于新中国建立后,由政府行为所引起并形成的城乡之间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国家对城乡所采取的不同的管理办法。这种观念约束主要体现在偏向于城市的政府行为逐渐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即城市才是政府工作的重心、管理的重心和改革的重心。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基础上,很多人对于伴随改革开放而加速的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迁移感到难以接受,加上管理方法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未能及时跟上,在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这就更使得人们在思想上对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产生抵触,认为现阶段城市中的很多问题,如交通拥挤、治安恶化等都是由此引起的。这种观念在政策方面也有所体现,如一段时间我们曾把大量涌入大城市以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称作“盲流”而采取强制堵截的办法。
第二,动力机制制约。我国城市化的动力机制紊乱,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正常转移,也造成了城市中大量流动人口的产生,给城乡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重大影响。
首先分析城市拉力。城市拉力本应源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农业劳动力的巨大需求,而我国的现实是:(1)城市产业结构不合理。从我国工业总产值的构成状况变化来看,1952年,我国工业产值所反映的城市所有制结构是比较合理的,但此后由于城市工业政策的失误,导致国有工业和集体工业的片面发展,而且集体工业又主要是以乡办和村办工业为主。从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来讲国有工业的成本远远高于个体和集体工业,这就加大了城市工业发展对农村人口的吸收难度。(2)城市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就业结构不合理。如从城市市区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看,第一产业占37.18%,第二产业占36.39%,第三产业占26.43%。如果我们以农业和工业作为城市的主体经济系列,其它产业作为内需经济系列,则上述就业结构表明,我国城市的就业构成是比较落后的,大体上只相当于50-100年前发达国家的城市就业构成。国外大城市内需经济系列的就业比重为60%-85%,而我国北京、广州、上海、沈阳等4个城市只有28%-47%,平均比国外低30-40个百分点。内需经济系列偏低,主体经济系列偏高,加重了城市的负担。从就业结构上讲,我国的城市已经是“负债而行”,第三产业的发展严重滞后。再从工业分行业职工人数看,1993年我国按经济类型划分的职工人数,国有企业占了67.88%,集体企业占25.54%,其他经济成分企业仅占6.58%;按轻重工业分,重工业占57.79%,轻工业只占37.88%,这足以说明我国城市传统工业结构和以生产性城市为主的特征并没有发生更大的变化。城市自身工业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困扰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城市工业无力为农村人口的涌入提供就业机会。(3)我国城市新增劳动力过多,城市自身所面临的就业压力大。如1993年我国城镇失业人数达到420.1万,其中失业青年就达331.9万人,占整个城镇失业人口的79.0%,并且每年城镇失业青年仍以巨大的规模递增,在此情况下,如果城市化速度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增加,显然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力有限。(4)虽然我国城市已经面临就业困难的局面,但由于就业结构不合理,城市人口择业观念的错位以及城市中就业渠道的增加,形成了一种虚假的劳动力需求信息,造成大量农村人口盲目流向中心城市。如据1986年统计,全国至少有1500万农民在城里做城市人的工作,而同时城市中的在职失业者也有1500万,一些企业的一线工人缺口也达1500万。对于农村人口来说,城市经济的“繁荣”成为其进入城市就业的驱动力,尽管我国城镇失业率已达3.1%,但大城市中流动人口的比重平均仍占城区人口的1/4左右。城市人口就业结构的扭曲,造成城市就业拉力的虚假现象。
其次对农村推力进行分析。农村推力源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多。农村劳动力剩余,城乡之间形成正常的就业“洼地”效应。而我国农村的现状是:(1)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不高。长期采取的工业化倾斜政策,使我国农业的“贡献”地位没有根本改变,大部分农业仍然是以手工劳动为主的自给、半自给性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并存,农产品商品率只有40%-50%。(2)剩余劳动力规模太大,远远超过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的吸纳量,导致人口压力,形成挤压型的农业人口过剩,从而迫使农村人口转移,在城市无力承载的情况下急剧涌入城市,这种状况反过来又必然会影响城市拉力作用的正常发挥。(3)城乡人口的收入差距太大,且近几年这一差距还在逐步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在个人选择上就形成为一种巨大的推力,加上与城市虚假繁荣所形成的拉力结合,加剧了人口转移,形成转移热潮。(4)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农民对土地的心理依赖减弱。在这种状况下,即使城市拉力已经很小,但与农村更低的收入相比,仍能促成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的“反推力”现象产生。
4.人口约束
人口多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建国以来,中国人口从1949年的54,067万人,增加到1995年的119,850万人,46年间净增加人口65,783万人,增加了1倍以上,使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达到了21.9%。中国的众多人口作为生产活动及消费活动的主体,其数量、素质和构成状况对人口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
第一,人口数量多,增强了人均经济指标中的分母效应,从而导致人均产量的降低和消费力量的增强,其结果是国民收入中用于新增人口投资部分的比例增大,而积累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受到限制,由此又加剧了资金约束。
第二,劳动力数量大,城乡“双重剩余”的出现增加了劳动力就业的压力,一方面造成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排挤现象,另一方面又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盲目转移,使人口城市化难以正常、良性地进行。
第三,人口素质低下,特别是劳动力素质低下,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向外转移,即使城镇对农村劳动力产生了需求,有就业岗位,也会因农村劳动力素质太低而无法转入城镇就业。
第四,失业人口基数大,所需社会保障基金增量大,限制了城市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深化与发展,使企业亏损局面难以扭转,城市的经济效益难以充分发挥,与此同时,农村推力及“反推力”又在不断增强,从而造成了农村人口向大城市盲目集中,形成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向的单一化、集中化现象,极大地增加了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承载压力。
二、中国人口城市化的适度进程
面对上述种种约束,中国未来的城市化道路到底应该怎么走?笔者认为在此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1.必须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来指导中国未来的城市化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人类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准则,它要求人们在发展经济、增长财富的过程中必须以资源的不被破坏为前提,以遵循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相互协调共同前进的关系来决定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策略。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环境会议上曾提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城市化作为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过程,在其战略实施过程中就既要有利于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又要保证资源、环境的有效利用和持续利用,还要保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从我国来看就是要求保持社会稳定,保证农村人口有序转移,既不破坏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也不破坏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
2.中国人口城市化的区域选择必须做到均衡与非均衡的统一。就区域人口城市化而言,我们认为均衡与非均衡的统一,是中国未来人口城市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所谓均衡是就区域内部来讲的,任何一个区域都可能构成一个环境生态系统,比如成都平原的都江堰灌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一个经济区可能就是一个生态系统,也可能是一个经济循环系统,在系统内部的人口城市化就应该是均衡的,它必须保持系统(区域)内部的人口变动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之间的协调发展,使环境生态系统、经济运行系统和人类社会系统之间保持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区域内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因为同一区域内的农业基础、工业化水平、风俗习惯、消费水平、科学技术以及生产状况等等大体相近,人口城市化的起步和进程也具有一致性。
不同区域之间,有可能形成不同的环境生态系统或经济系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市结构体系不同,中心城市的产业特征不同,经济区的性质不同,或者消费水平不同,消费方式不同,必然会出现人口城市化水平、模式和选择重点的差异,形成不同的人口城市化特征。
从微观上讲中国的人口城市化是均衡的,不同的区域内部都必须保持本区域内三个系统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发展,但在不同区域之间,为了保持区域内各自的三大系统之间的平衡,就会出现不同区域在人口城市化的速度、农村人口转移方式以及转移重心等方面的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人口城市化模式。因此,从全国来看这种人口城市化战略选择,就既是一种均衡与非均衡的统一,也是总体水平的均衡与结构均衡的统一。
3.坚持适度增长这一中国人口城市化的基本规律。对于未来中国人口城市化的速度问题,学术界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口城市化速度太快,这种速度是一种超常规的、不正常的速度。从我国城市人口已经饱和、乡村工业发展需要政策推动的局面以及农业生产增长乏力等现实情况出发,应放慢我国人口城市化速度,即“放慢速度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过去几十年来中国人口城市化速度不是太快而是太慢,已经低于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工业化的发展水平,鉴于目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的繁荣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已为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应加快人口城市化的进程,以取得人口城市化的速度效益,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即所谓的“加快人口城市化论”。除以上两种观点外,第三种观点即“适度人口城市化论”认为,人口城市化进程应与由人均国民收入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所反映出的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相适应,与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工业化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变化,特别是城市第三产业发展对农村的吸纳能力相适应。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并将其视为中国人口城市化战略选择的基本前提,上述前两种观点对中国人口城市化现实进程的认识都存在偏颇之处。就第一种观点看,其主要是针对80年代城镇人口大量增加,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城市病”的加重而认为中国人口城市化进程过快,主张放慢人口城市化速度。但实际上,80年代城市人口的增长,更多的是由于当时以市代县、以市管县、以镇代乡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使大量农业人口划入城镇人口范围的结果。就第二种观点看,其主要是根据80年代中国人口城市化水平只占总人口的20%,既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状况,认为中国人口城市化进程过慢,应加快人口城市化的发展速度;但实际上这种低下只是一种表象,现实中中国人口城市化的实际发展速度并不慢,如从1987-1993年,中国市镇人口由17,245万人增加到33,351万人,年均增长速度达4.50%。中国总人口的大量增长和农村人口的大量增长是密切相关的,正是由于农村人口的大量增长,抵消了新中国成立以后城市工业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所消化掉的大量新增劳动力,从而使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得不到较大提高进而使人口城市化呈现出发展较慢的表象。
中国人口城市化的现实进程表明,中国人口城市化速度既不是太快,也不是太慢,而大体与国民收入、工业和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增长是协调一致的。如50年代国民收入和工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增长较快,城镇人口比例也提高较快。但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1959年比1958年减少64亿元,1960年又比1959年再减少44亿元,同城镇人口比例的继续上升发生矛盾,结果出现了60年代前期城镇人口比例下降的局面。“十年动乱”期间,经济发展受阻,,国民收入增长不快,人口城市化也踏步不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较快发展,国民收入1985年比1978年增长1.27倍,农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增长1.66倍,工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增长1倍,从而才使得同期城镇人口得以增长1.22倍,城镇人口比例从17.9%上升到36.6%。可见,中国人口城市化进程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其发展是适度的。
在中国未来人口城市化进程中,必须努力保持人口城市化水平的适度提高,在此前提下,才谈得上对人口城市化战略的正确选择。从人口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来说,中国人口城市化进程应是一种从不协调走向协调、从非均衡走向均衡的渐进过程。因此,我们既不能因为现在人口城市化水平不高而试图通过加速人口城市化的办法来改变这一状况,也不能因为改革开放,人口城市化加快而放慢人口城市化进程。从总的发展来看,中国人口城市化水平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同经济增长相适应,保持一种适度增长的状态,也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城市发展、农村人口转移和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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