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比较优势--马克思关于产品社会运动“中间环节”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的社会主义应用_政治经济学批判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比较优势--马克思关于产品社会运动“中间环节”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的社会主义应用_政治经济学批判论文

社会主义意义的市场经济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比较优势——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关于产品社会运动“中间环节”——理论的社会主义运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马克思论文,导言论文,政治经济学论文,资本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马克思的《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我们可以读到当时没有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总的导言”。我之所以重视这篇导言,不仅是由于导言虽属未完成的手稿,却比马克思在其他任何论著中更详尽地阐明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方法问题,而且是由于一个多世纪后的当今世界发展形势,已为这篇导言所说的结论提供了历史证明。这就是说,这个结论在后来的社会实践中被证明是正确的。从而使我们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著作的基本原理,更具有科学性和现实意义。

1993年,我以《产品社会运动的轨道与动力——〈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社会主义运用》为题,谈了一些学习体会。〔1 〕现在联系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在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对产品社会运动“中间环节”的地位和作用加以分析研究,再谈一些个人观点。

理论依据:交换、分配在产品社会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商品从产品交换中产生,发达的商品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商品经济消失之时,商品还原为产品。产品社会运动仍然存在。对此,马克思恩格斯进行过深入的分析研究,特别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论述,对我们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作理论思考,很有现实指导意义。

在导言中,马克思对产品社会运动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进行了十分详尽的分析研究。我的理解,可归纳如下:

总的说来,马克思的独到之处,在于联系产品社会运动的起点和终点,来考察“中间环节”。这一来,引人注目的是,生产这个概念的内涵更充实、确切了。从而,使消费的概念也更清晰。从而使分配、交换的地位和作用也更显示出来。

首先,马克思指出:“在分配是产品分配之前,它是(1 )生产工具的分配,(2 )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段论述,包含两个层次的意思,即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要素的分配是在生产的内部、是生产本身的条件和前提。马克思把这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的要素分配称之为“生产的分配”。他认为,如果在考察生产时把这种分配撇开,生产显然是一个空洞的抽象。这是一层意思。另一层意思是,有了上述这种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马克思精辟地指出:“在社会中,产品一经完成,生产者对产品的关系就是一种外在的关系,产品回到主体,取决于主体对其他个人的关系。”换言之,从总产品上看,“在产品和生产者之间插进了分配,分配借社会规律决定生产者在产品世界中的份额,因而插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类比生产环节中生产资料的消费,马克思称之为“原来意义上的生产”。消费环节中生活资料的消费,马克思称之为“原来意义上的消费”。我们可以称分配环节中的“产品分配”为“原来意义上的分配”。据此,马克思在区分了“要素分配”和“产品分配”之后,进一步指出: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同时举例说:“分配上出现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而在生产上作为生产要素出现的是土地、劳动、资本。”由此可见,在生产中,如果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所具有的规定性是雇佣劳动,那末,在分配中,参与产品分配的形式就表现为工资;有了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经此分析,一看就清楚,“产品分配”作为一个独立环节,虽然处于“要素分配”之外,但是,二者之间是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的。“产品分配”由“要素分配”决定。

其次,同样的道理,交换环节的情况也应分为两类考察。马克思指出,“从总体上看,产品交换过程只有在最后阶段上,当产品直接为了消费而交换,从而进入终点的时候,交换才表现为独立于生产之外,与生产漠不相干。”我们可以称这种情况的“产品交换”为“原来意义上的交换”。至于在这最后阶段以前的产品交换,又有三种情况。一是只要产品交换是用来制造供直接消费的成品的手段,在这个限度内,交换本身是包含在生产之中的行为,因为此时产品作为半成品,从一个生产环节“流通”到另一个生产环节,不论多少次数,产品社会运动总是由起点重新开始。二是“所谓企业家之间的交换,从它的组织方面看,既完全决定于生产,而且本身也是生产行为。”我把“企业家”理解为“中间商”,所以,这种情况是产品从一个交换环节“流通”到另一个交换环节,不论次数多少,总是在交换环节之间“流通”而没有进入终点——消费环节。三是“在生产本身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直接属于生产,并且从本质上组成生产。”这种情况发生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协作活动,我们可以称之为“生产的交换”。当然,分工不止限于直接生产过程之中;在社会中,除了自然经济,生产直接获得产品,不是他们的目的。实际上,随着分工发展,交换日益扩大,正如马克思所说的:“(1)如果没有分工,……也就没有交换;(2)私的交换以私的生产为前提;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由此可见,“交换如同分配一样,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

末了,我们应当看看分配和交换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如上所说,产品分配(“原来意义上的分配”)是“依照社会规律把它们分配归个人的比例(分量)”,而在产品社会运动最后阶段的交换(“原来意义上的交换”)是“依照个人需要”“决定分配给自己的一份所要求的产品”。据此,马克思甚至把交换称为“再分配”。由此可以看到分配和交换的内在联系。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马克思在对产品社会运动四个环节辩证关系的分析中,又以三段论法,相对于“生产是一般”、“消费是个别”,而分配和交换则被并列为“特殊”。这个“特殊”插在起点和终点之间,成为“中间环节”。

“中间环节”的一端接联起点;起点包括“生产的消费”(“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和“生产的交换”(“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以及“生产的分配”(“要素分配”);“要素分配”也就是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也就是围绕着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而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三者合一,总称之为直接生产过程的狭义生产关系。产品社会运动由此起点开始,反复循环周转形成的轨道受此支配、制约,“是整个过程借以重新进行的行为。”马克思的结论说:“因此,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

“中间环节”的另一端联接终点;终点的情况看来比较简单,从起点经过社会运动轨道到达终点的产品——生活资料,在此被消费也就是“在人中,物主体化”,“被看成最后目的的结束行为。”产品社会运动终止了。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结论说:“消费不能是起支配作用的东西,那是自明之理。”然而,他从反作用的角度又指出,这是一种“消费的生产”,“它又会反过来作用于起点并重新引起整个过程”。对此,他还加以充分论证并强调说:这种消费的“产品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它在消费中才证实自己是产品,才成为产品。”而且,“因为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因而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作为决定目的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又说:“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2〕这是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的决定性。

“中间环节”的分配和交换就其自身来说,虽然也都是不能对生产起支配作用的东西,但是,如同消费一样“就其片面形式来说”也对生产起反作用、决定着生产。二者处在两端之中,一方面向终点传导生产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向起点传导有时甚至有决定性的消费的反作用。

有趣的是,产品社会运动过程四个环节都出现两次:一次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如前面所说的:生产的分配、生产的交换、生产的消费,三合一形成狭义生产关系,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为基础。另一次在直接生产过程之外,包括产品分配(主要指“原来意义上的分配”,形成狭义分配关系。总产品分配形成广义分配关系)、产品交换(主要指“原来意义上的交换”,形成狭义交换关系。总产品交换形成广义交换关系)、产品消费(主要指“原来意义上的消费”,形成狭义消费关系。总产品消费形成广义消费关系)。总之,不断再生产的整个产品社会运动过程形成了社会经济关系,也就是广义生产关系。广义生产关系或称社会生产关系总和,是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以社会生产力作为物质基础。

政治经济学是结合社会生产力并联系上层建筑,研究社会生产关系发展规律。产品社会运动轨道表现为螺旋式上升的“辩证逻辑圆圈”。其中,分配和交换在四个环节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内部的差别中,发挥“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表现在交换环节上的市场经济问题,必须依据分配、交换、消费最后决定于生产的基本原理,绝不可以在交换或分配上兜圈子。这是我研究的理论依据。

历史和现状的验证:交换、市场、市场经济;计划经济、计划、交换

上述理论依据是马克思所说的“合理的抽象”,属于一切时代。他以“生产一般”为例,一方面指出,“没有它们,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同时,另一方面又指出,“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这是警语!我们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历史过程和当代社会实践,运用、发展之。

一、交换、市场、市场经济

从历史上看,大家知道,原始公社之间偶然的物物交换,可以说是辛苦地孕育着商品;产品转变为商品的交换逐渐形成市场,商品交换的发展也就是市场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交换侵入公社,从而使产品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甚至土地也“成为出卖和抵押的商品”,逐渐完成了“向完全的私有财产的过渡。”从而,原始公社瓦解为大小不等的家庭集团,“瓦解为小农的乡村。”马克思恩格斯把商品交换的这种作用称为商品经济的“解体作用”。同时指出,历史事实表明:商品交换先于商品生产出现,最初促使以私有制和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为条件的商品生产出现,并在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基础上,商品经济发展起来了。不过,小商品生产基本上是自给自足,属于自然经济。奴隶制和农奴制社会是以自然经济为主,因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发展,还只是长期存在于自然经济的隙缝之中。

当然,我们会注意到,那时候,在贵金属成为货币之后,它好像促进瓦解的因素渗入社会,创造了一种整个社会都要向它屈膝的社会力量;它是可以任意变为任何随心所欲的东西的“魔法手段”。第三次的、有决定意义的社会大分工出现了商人;商人掌握了“魔法手段”,统治了生产世界。这一来,买卖和抵押不仅促使了土地财富的转移,而自由人也沦为奴隶。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用不着多久就又发现了一个伟大的‘真理’:人可以成为商品,人们刚刚开始交换,他们本身也就被交换起来了。”〔3〕我的理解,我们可以把这种在土地商品化之后,促使人商品化的情况,称为商品经济“解体作用”的第二次显示。

不过,作为古老的资本形态的人格化——商人,虽然“对于以前一切都停滞不变、可以说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要素。”在从封建生产方式开始的“三重过渡”和“两条途径”中,“产生过压倒一切的影响”。但是,它毕竟“并没有引起旧生产方式的变革”。换句话说,“商人资本的发展就它本身来说,还不足以促成和说明一个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的过渡。”〔4〕事实上, 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愈是发展,它对主要是直接满足自己需要而只把多余产品转化为商品的任何一种旧生产方式,愈是起解体作用。特别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它首先是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这个转变的关键在于劳动力转化为商品。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如果把人变为奴隶,人力也是可以交换和消费的”。马克思说:“产业资本侵入,到处促进这种转化,同时又促使一切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据此,他更进一步断言:“一旦依靠雇佣劳动进行的生产普遍化,商品生产就必然成为生产的普遍形式。”从此时起,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普遍化了,商品经济才取得了支配一切的普遍性质,才表现为标准的、占统治地位的形式;生产剩余价值或用这种形式剥削别人劳动来发财致富,才成为绝对规律。这就是说,“发达的商品生产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5 〕这标志着社会生产发展过程的一个新时代。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商品经济代替自然经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从而,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基础上的商品交换,马克思主义者才称之为市场经济。我的理解,我们可以把这种促使劳动力商品化的情况,称为商品经济“解体作用”的第三次显示。

总的说来,经过历史上三次商品经济的“解体作用”,古代世界从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役制,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役制。换言之,整个交换过程也就是生产要素——土地、人、劳动力的商品化过程商品普遍化的顶峰也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个半世纪前,马克思恩格斯就高度肯定了“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在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这是众所周知的。当然,同时,他们也严肃地提醒我们:“几十年来的工业和商业的历史,只不过是现代生产力反抗现代生产关系、反抗作为资产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条件的所有制关系的历史。只要指出在周期性的重复中愈来愈危及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生存的商业危机就够了。……资产阶级用什么办法来克服这种危机呢?一方面不得不消灭大量生产力,另一方面夺取新的市场,更加彻底地利用旧的市场。”〔6〕这也是众所周知的。 不仅历史事实是这样的,现状也可以证明。从理论上分析更是深入而彻底。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指出:“直接剥削的条件和实现这种剥削的条件,不是一回事。……前者只受社会生产力的限制,后者受不同生产部门的比例和社会消费力的限制。但是社会消费力既不是取决于绝对的生产力,也不是取决于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决于以对抗性的分配为基础的消费力,这种分配关系,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消费缩小到只能在相当狭小的界限内变动的最低限度。这个消费力还受到追求积累的欲望的限制,受到扩大资本和扩大剩余价值生产规模的欲望的限制。……因此,市场必须不断扩大,以致市场的联系和调节这种联系的条件,越来越采取一种不以生产者为转移的自然规律的形式,越来越无法控制。这个内部矛盾力图用扩大生产的外部范围的办法求得解决。但是生产力越发展,它就越和消费关系的狭隘基础发生冲突。”〔7〕

这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资本主义意义上的产品社会运动所无法根治的痼疾。长期以来,我们许多人常常把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无政府状态”仅仅从现象上进行肤浅的分析,或者仅仅抓住分配以及交换兜圈子,徒劳无功。诸如著名的国家干预政策、福利政策以及经济计划化等等,一律无济于事,这就是一个证明。最后,只得无可奈何地怨叹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在行动上,只能如同马克思恩格斯所预言的继续在浪费和破坏生产中发展生产;在经济、政治、军事以及各种冷战中争夺新市场。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现状。

二、计划经济、计划、交换

面对这种同样摸得着、看得见的历史事实,当时,马克思恩格斯还曾指出,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以日益增长的威力,要求消除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迫使资产阶级本身在资本关系内部一切可能的限度内,愈来愈把生产力当做社会生产力看待。”股份化、国有化先后出现,这就是证明。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十分关注,从不同角度加以考察。他们把股份公司同合作社比照时,认为在前者所遇见的社会化形式,虽然可以成为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点”,但毕竟不如合作社积极、彻底。如果同国有化比照起来,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情况下,他们断言:“虽然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然而,生产力的国家所有毕竟“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8〕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新世界就是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9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是:“一切生产部门都将逐渐地用最合理的方式组织起来。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由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基础,这些生产者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自觉地从事社会劳动。”〔10〕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是:“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参加下来经营。”〔11〕。据此,他们科学预见的未来社会“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12〕不言而喻,未来社会的产品社会运动,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对抗性分配和表现在交换上的生产过剩经济危机这个痼疾。从而,社会主义的产品社会运动比资本主义的产品社会运动必然会运转得更好。所以,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计划经济(指原来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优越于市场经济。

当然,这是科学预见。这样的论断,是以当时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英国为根据,而且认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将首先在西欧几个发达国家同时发生为条件。不过,大家知道,第一个实践者是俄国的列宁,他在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前后,把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代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无政府状态的“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产品社会运动状态称之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我的理解,列宁的用词是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原意的。可是在实践上,他逝世过早,斯大林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更加上主观认识不准确,没有继续坚持新经济政策,急于求成,超越阶段,实行中央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从而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偏离。以致我们大家所看到的“计划经济”现状,只是前苏联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前被扭曲了的传统的计划经济。在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纠正了超阶段发展、确定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在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把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现代化建设上举世瞩目的成就。

事实胜于雄辩,同是“市场经济”,同一概念,内涵不一样: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之所以会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优越、运转得更好,我们之所以能够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从而成为一个伟大创举,关键在于建立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换言之,经过本文上述的理论分析以及历史和现状的验证,可以肯定地说,这样论断的根据无疑地在于从广义上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统称:在初级阶段,它的基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尤其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在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国家的宏观调控覆盖全社会。从狭义上理解,国有经济实行公司制(主要是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控股公司);公司制的内部贸易,即使是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也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商品交换了。

展望:趋同乎!

从理论依据、历史和现状的证明中,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商品经济“解体作用”第三次显示之后出现的。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对作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最新形式的股份公司,已经很注重了。他们指出股票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股份化把资本当作商品买卖;资本商品化,是商品经济“解体作用”的第四次显示。但是,把股份化同合作化、国有化对比,他们还是肯定了国有化。然而,到了九十年代初,情况不同了。股份化的发展超过了国有化。原来,马克思说股份化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极的“自行扬弃”;现在,恩格斯更进而指出,股份公司内,个人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同时,“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13〕随后,他在整理《资本论》第三卷时,在第二十七章中补充说:新的工业企业的形式发展起来了,“这些形式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方。”最后,1895年,他在《资本论》第三卷增补中写道:作为“资本家们互相夺取他们积累的资本的地方”——“交易所的作用大大增加了,并且还在不断增加。”这个趋势不仅表明国内的股份公司普遍化,而且,“一切国外投资都已采取股份形式。”这一来,殖民地也可以说“纯粹是交易所的附属品。”从而,“交易所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最突出的代表。”〔14〕“最突出的代表”有取代“理想的总资本家”成为“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的趋势。

这是1895年的历史,也是1997年的现状。今天的股份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仍然有强大的生命力!

那末,我为什么把这种情况当作展望?道理很明白,商品经济“解体作用”的第四次显示,资本商品化了;人人都有机会,也都愿意出力支持“夺取资本”胜利的资本家。可是,在交易所里,我们既看不见商品,也摸不着货币。在庞大的垄断组织——跨国公司中,既摸不着商品,也看不见货币。走进大零售店,虽然商品琳琅满目,而几乎不用手点数钞票。这是怎么回事?不奇怪,这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奥妙所在!他们的国有经济由“理想的总资本家”掌管,居二线守住阵地。在政府的经济、政治、军事等力量支持下,国家垄断资本、大垄断资本集团在国际范围内争夺、开拓新市场;目标是实现全球自由化!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分析,商品形式的普遍化过程——土地商品化、人商品化、劳动力商品化以至资本商品化,是按一定的辩证规律发展的过程。开始是产品辛苦地孕育着商品;商品交换先于商品生产出现。末了是资本关系、货币关系、商品关系逐渐淡化;商品生产将先于商品交换消失。虽然这是属于未来的展望,但是,当今垄断经济公司的内部贸易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商品交换,而是商品关系淡化的形式。

话说回来,我国经过近20年改革实践探索,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控股公司,可以作为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主要形式。这是我一贯的观点。不过,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在当今世界环境中,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我们必须两种形式兼用、双管齐下;国有经济是基本的力量,一个力量,两种形式,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在世界市场上尤为重要。我们应当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如同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和私人大垄断资本组织似的,庞大的集团是一个整体,其中的各母公司以至分公司、子公司不论是各自的内部贸易,亲兄弟明算帐,抑或是对外的真刀枪决死活,都是为了执行总计划、实现总利润;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常胜的独立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有经济公司内部贸易还不是完全意义的产品交换,而是产品关系未浓的形式。但是,由于国有经济有量的优势和质的提高,有强大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我们也是要走向全球!

最后,我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强调,本文主要是阐明社会主义意义的市场经济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比较优势,关键在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自然而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为了使国有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应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改革方向,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实践已证明以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控股公司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主要形式,既能够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动力,又不改变社会主义性质。而且,这种活力和动力不是分散孤立的,而是从整体上说的。一个公司是整体的,各个公司一起也是整体的。整体的活力和动力,自然表现出统一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自觉行为。我们是否还可以考虑在国有经济(主要包括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控股公司)范围内,试行原来意义的计划经济〔15〕这样,有计划、有组织的自觉行为在市场竞争中观察供求情况,遵循价值规律办事。追求利润是正当的,积累是社会进步最重要的职能。然而,我们不是唯利是图,我们的动力是求解放、求发展;通过国际市场我们要吸取人类社会经济文化的先进成果,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谋求全人类解放和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将会得道多助!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采行同样的实现形式和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种趋同现象。但是,我们的国有经济是由人民共和国,依靠劳动人民群众来掌管的。所以,从内容上看,如全文所阐明的二者存在着根本性质的差别,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意义的市场经济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比较优势。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应当也完全可能比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运转得更好。”所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一件伟大的创举。”〔16〕

注释:

〔1〕请参阅《〈资本论〉与当代经济》,1993年第2期。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33—750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1、187、199—200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9、376、366、494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4,127,43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68、471、471—472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2—273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2、303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89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7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65页。请参阅拙作:《论社会个人的所有制》,《经济学家》1990年第1期。 《商品经济“解体作用”的分析》,《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1年第1期。 《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福建学刊》1992年第1期。 《现代社会主义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2期。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7、308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0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28、1030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28、1030页。

〔16〕请参阅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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