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证监会新出台的“办法”的观点交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证监会论文,中国论文,观点论文,办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速与国际会计业接轨
陶景洲:中国证监会对中国上市公司作出这一限定的出发点是十分明显的。这种双重把关将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同时也有利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直接接触和合作中,迅速与国际会计业务接轨。
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审计,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真实,这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之本。“安然”事件对安达信在信誉上的损伤事实上已经造成,而且还会间接影响到其在中国市场所拓展的业务,甚至连潜在的客户也很可能会因此而对其望而却步。这一点连安达信自己都不否认。
但是,从整体上看,无论如何,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水平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大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仅因为安达信这次的严重过错就否认了证监会要求聘请外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补充审计的必要性。
对中国会计是一种伤害
王巍:中证会的这一规定,是对中国会计师行业的一种不信任,伤害了整个的中国企业家阶层,伤害了整个中国投资银行界同行,伤害了整个中介机构的信誉。实在是匪夷所思!
对中国股市层出不穷的虚假信息,不应把责任全推到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头上,这是非常不公平的。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制度不健全的产物,而不是引进的结果。一个“安然”事件,就足以反映外国中介机构也可能有造假行为。那么中国资本市场中中介机构的造假现象,当然也是从业者素质问题,但更是历史和制度的产物。这么看,我们政府机关就不应只采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传统医疗处方。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有中国律师做假了,那我们是不是也要求外国的律师来确认?更进一步地讲,出现了如此之多的上市公司垃圾,中国的上市公司是不是也要让美国证监会或香港的权威机构先审批一下呢?中国近20年的发展,中国市场正在走向成熟,中国的中介机构也是这样,这是主流。为什么出了几个坏公司,我们就要打击一大片,并对整个中国的会计师不信任呢?以为所谓国际标准和外国专业人士就可以提高国内市场的水平,是有问题的。
双重审计并非中国首创
陶景洲:事实上,这一做法并非中国首创,其他国家,如法国,就有类似的主审计和副审计的规定,无非也是为了起到双保险的作用。尽管安然事件的发生,令业内外许多人对安达信这样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了信任危机,但客观地讲,这毕竟只是其所代理的千千万万个业务中的一起。当然,这也并非说做其假账、帮客户销毁资料这样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做法可以原谅,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恰好说明了行业监管和自律的重要性,说明了加强会计审计工作透明度的必要性。相比之下,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中类似上述违规操作的情况可能更多,情况可能更为严重,这也正说明了上述证监会要求双重审计的必要性。
这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王巍:中证会作出的是个排他性的规定。监管机构不应该动辄就请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中国自己家里的事情做最终裁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种丧失管理主权的行为。因为1200多家中国的上市公司是国家脊梁,是国家的关键部门,更是主流市场,若将这些公司的所有财务处理都交外国公司来审计并加以裁决,那么,国家的经济安全将从何谈起?我很难设想中国的公司在本国上市必须由境外机构打理财务,而且不容本国机构置评所带来的信用危机。依我看,中国允许他们来参与并接受它们的结论,这已经给了很多特权了,为什么还要来个排他性的规定?我觉的这是个让人很难以理解的事情。
诚信,关键是制度
陶景洲:鉴于会计师事务所以赢利为目的的职业特点,有些国家规定,一旦聘请了某一家会计师事务所,3年之内不能更换。这样就免除了会计师事务所因做出不利于客户的财务审计结果而被炒的后顾之虞,从而在法律上保证其能够独立地做出公正、客观的财务审计报告。
当一旦发生安然这样的类似事件,人们最关注的就是对造假者的处罚和对受损股民的赔偿问题。而作为赔偿保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保险,恰恰在中国为人们所忽视。
安达信由于在对美国上市公司Watermanagement的审计工作中的过错而被美国证券及交易委员会罚款700万美元,并为此和Watermanagement向受损股东支付了高达2亿美元的赔金。相形之下,中国会计师行业遭到查处的造假者却少之又少。以为银广夏出具虚假财务审计报告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为例,据有关报道称,中天勤除了2名主要责任人员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外,其余14位合伙人都相当轻易地在其他事务所找到了职位。
显然,不对造假者重罚,就不能起到有效的惩戒作用,这可能正是中国会计师行业造假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而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赔偿能力的有效途径则是保险。中国应大力倡导甚至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投保,以确保一旦因其过错而对客户和股民们造成损失时,能够具有一定的赔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