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深圳实践之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圳论文,紧密论文,启示论文,经济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90年代开始,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长足发展。1995年至2000年6 年间高新技术产品年均递增40%;2000年,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1064.4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1%;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为51.33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速度、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产品出口额均居全国第一;微型计算机、液晶显示器、磁头、集成电路、程控交换机等高科技产品的产量大幅增长。在深圳的高新技术企业中,64%是中外合资企业,其中外资占主导地位。众多的外国高新技术大公司成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目前,深圳在微型计算机、程控交换机、打印机、计算机硬盘、电脑显示器、干扰素、生物乙肝疫苗、镍氢电池等产品的产量均居全国第一,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机电一体人和激光五大主导产业群,拥有华为、中兴、科兴、长城、安科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
深圳高新技术获得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圳成功探索了一条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科技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路子。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过程中,深圳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工作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方针,紧紧抓住技术开发体制建设这核心,在全国率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顽症。
21世纪我们面临着知识经济、网络经济的严峻挑战,科技能否与经济紧密结合、能否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对我们能否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以科技振兴经济有巨大的影响。因此,总结深圳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综观深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实践,我们得到以下启示:
启示之一:政府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为科技与经济结合提供组织保证和政策支持。
深圳科技与经济之所以能紧密结合,政府的决策和政府的支持是关键因素。搞科技开发工作,深圳认识早、行动快、措施到位。深圳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发展高新技术产品,领先于科技进步,高速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关键,是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实现经济从量向质的飞跃的保证。1990年5月,市委、 市政府就制订颁布了《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深圳高新技术产业进入全面的启动阶段。1995年市委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先进工业为基地,以第三产业为支柱”的产业发展战略,提出“把深圳建设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生产基地”的目标,2000年在深圳市第三次党代会上,张高丽书记指出:“高新技术产业是深圳的第一经济增长点,是抢占21世纪发展制高点的关键”。这些政策措施强化了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市经济、科技和社会中的战略地位。
多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的同时,还从资源配置、人才引进等方面向企业科技开发活动倾斜。为了促进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活动,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如提倡奖励企业技术开发人员、鼓励企业提取技术开发经费等,在深圳科技开发初期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1998年,深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在政策上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内容最全、力度最大的一个政府文件,其中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给予了更优惠的条件,即“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的3%至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其中对集成电路、程控交换机、软件和电子计算机四种产品提取比例可达10%”、“技术成果转让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这些规定促使企业掀起新的技术开发高潮。
为了加快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的引进,进一步加强与内地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使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开发更具意向性和针对性,深圳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赴内地高校科技招商、创建了“深圳虚拟大学园”,吸引了大批高校科研机构来深设点。到2000年度,深圳虚拟大学园成员单位已有37所院校和17个国际网络成员,其中26所院校获准在深圳设立研究院;22000平方米的虚拟大学园孵化器已经启动,13所院校的16个项目已经入驻;目前,已有10多所院校与深圳的政府部门、企业和金融、风险投资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引入60多个科研项目及成果在深孵化和投产。
1999年金秋,深圳市成功地与国家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对外经贸部和中科院共同组织了被西方媒体称为“中国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一次科技盛会”——中国国际高新科技成果交易会,总成交额64.94 亿美元。2000年10月又成功举办了第二届高交会,成交总额达85.4亿美元。此外,深圳市政府还在拟建高新技术产业园二区。
启示之二:加强企业技术开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
深圳在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逐步建立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社会依托的技术开发新体制。
1.办好企业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在内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一直是科技开发活动的主体,但在深圳,企业则是技术开发活动的主体。深圳在一开始就放弃了花费人力物力建大批独立研究所的方案,而把重点放在企业组建工程开发中心,形成以生产力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科研生产一体化的研究开发新体制。在企业组建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时,注重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提高到更高的档次,突出依靠企业、面向企业、服务企业的特色,并且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布局。目前,深圳市727家研究开发机构中有679家在企业,占总数的93.4%;全市有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5个,全部设在企业;全市的研究开发人员中,90%集中在企业;全市每年科技三项经费的80%投向企业。
2.建立企业专利工作机构,完善企业专利工作网。近年来,深圳把专利工作的重心放在企业,及时介入并帮助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工作,把它作为构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的重要一环来抓。经过几年的努力,华为、奥沃、安科等20多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组成的深圳企业专利工作网,完善了企业的技术开发体系,成为全国少有的以企业专利为主体的城市。
3.建立企业博士后流动站。1996年5月开始, 深圳继上海宝钢之后成为全国第二个建立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的城市,并颁布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现已建立13个企业博士后分站,累计有26名博士后进站工作,其中10名经考试已顺利出站。在深圳进站的博士后,多数成为挑大梁的科研骨干和技术项目的领头人,在深圳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大显身手。企业设博士后流动站,不仅实现了产学研的结合,而且提高了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与“863”专家组合作。深圳企业把“863”科研项目拿回来,主动承担国家高科技项目,由企业出资开发研究,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1997年,深圳更进一步实施“双进入”的战略(即深圳专家进入863专家组,863成果进入深圳实现产业),使深圳与内地的科研合作关系达到一个新的水平。目前,“863”成果在深圳已有25 项实现了产业化或已进入准产业化阶段。“863”成果在深圳成功产业化后, 在科技界引起强烈反响,为更多的高科技成果进入深圳发挥了极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启示之三: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
产学研一体化的开发模式,是深圳企业同内地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建立起的一种新型合作关系。深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数量较少,因而需解决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的技术依托问题,为此,深圳企业积极与内地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目前已与130 多所内地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内地的科研力量成为深圳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的重要依托。主要的合作方式有:
1.出资搞项目合作。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合作方式,由企业投入一定数额的经费给高校或科研机构,作开发研制费用,待成果出来后交由深圳企业生产。如三九药业集团一次性向沈阳药科大学投入500万, 签订合作协议,校方15年内优先将其研究成果转让给三九集团,并就新产品的选题、立项、科研等密切合作。
2.与科研人员结合在一起。采用技术入股、专利入股、项目入股等方式,将科研人员与企业联系在一起,成为深圳企业吸引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的主要形式之一。深圳奥沃公司生产高科技产品伽玛刀碰到关键问题,他们就以重金聘请华中工学院的学科带头人加盟。如今,这位教授已成为奥沃伽玛刀的攻关带头人,并为这项产品的研制成功作出了突出贡献。
3.在深圳设科研机构或生产基地。深圳是个新兴城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创办几十所大学或研究院,因此,深圳在构筑以企业为主体的研究开发体系时,便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国内实力的大企业或内地科研院所来深设立研究开发机构,使深圳逐步成为区域性研究开发中心。在制定和落实技术政策时,不分地域、不分企业性质,从而吸引了一批国内大公司来深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如联想、长城、方正等。此外,深圳还与中科院合作开发了科技工业园,成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基地;与国家科委合建了中国科技开发院;深圳还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军事医字科学院等内地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创建了深圳清华研究院、深圳北大科技城、中国生化工程中心深圳分中心等科研机构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落户。
4.在内地设科研机构。深圳同国内130 多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华为、中兴、康佳、迈瑞、康泰、奥沃、创维、开发科技等企业不断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西安等地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吸引当地大批高科技人才为深圳市企业进行科技开发。如中兴公司在上海和南京成立的两个研究所研制的ZXJ10 程控交换机和会议电视等系列产品已经为中兴公司带来10多亿元的效益。
5.将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向境外延伸。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深圳技术开发体系建设必须参与国际间的科技资源配置,开展与国际高新技术大公司间的合作。中兴公司与美国最大的数字信号处理器(DSP )供应商——美国德州仪器有限公司在深圳合办了“数字信号处理器联合实验室”,共同进行DSP产品的研制开发。另外,深圳还鼓励和帮助重点企业在发达国家设立研究开发机构,企业研究开发网络开发始向发达国家延伸。迄今已有6 家企业在国外设立了研究开发机构。华为、康佳等公司在美国硅谷设立了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雇佣外国高水平的研究人员,跟踪世界市场最新的科技成果、技术信息,抢占科技制高点。深圳市通讯企业泰丰公司还收购了韩国一个技术公司,开创了深圳市企业收购海外科研开发机构的先河。
6.提前介入重大科研项目。即当内地科研机构的某项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课题在立项之初,深圳企业就主动为其提供科研经费,以保证项目成功后先在深圳实现产业化。这种提前介入重大科研项目的发展战略,率先在国内冲破了科技资源配置条块分割的界线,为培育科技创新机制开辟了一条新路。
7.买断内地科研机构。深圳华怡电脑有限公司一次性买断收购了南京理工大学的一个研究所,为企业技术改造注入了活力。
启示之四:强化法制建设,健全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法规体系。
多年来,深圳市下大力气加快法规建设,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配套法规,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政策法规体系。为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深圳市先后颁布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推动我市技术进步的决定》、《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深圳市“九五”科学技术普及规划》等,有效了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针对知识产权的纠纷问题,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件》、《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实施条件》等,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市中级法院还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为了激发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开发的积极性,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奖励企业技术开发人员暂行办法》、《深圳市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提取和使用暂行办法》、《深圳市企业科技人员技术入股管理规定》;为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来深工作,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民营科技企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使民营科技企业成为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支生力军;为形成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结合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在政策上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内容最全、力度最大的一个政府文件。深圳市制定的一系列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法规,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使企业在增加投入、保护知识产权、推动技术交易、科技人员持股经营等方面有章可循,使科技与经济结合逐步转移到法制的轨道上来。
启示之五:加快风险投资进程,推动高科技风险投资市场体系建设。
风险投资是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孵化器”。更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助产师”。深圳在全国最早开始尝试风险投资。深圳的风险投资起步于1993年,从一开始,市政府便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明确风险投资公司要市场化运作,按经济规律办事,不塞项目不塞人。目前,深圳共有16家境外风险投资机构,2家国有风险投资机构。 另有若干其他地区的风险投资机构在深圳开展业务。深圳市政府出资的三家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共对25家高新技术企业的50多个项目进行了投资,投资额达2亿元人民币,吸引社会向高新技术投资达4亿元;同时为 200个企业的400个项目办理了22亿元的科技贷款担保, 外资风险投资基金也非常活跃,先后参与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资产重组和海外上市,对深圳市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99年1月,经国家科技部同意, 深圳成为了全国第一个风险投资试点城市。在《公司法》没有修改之前,深圳市出台了一部地方性法规《深圳市创业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两种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这部法规,为创业投资与国际惯例接轨创造了条件。另外,还成立了深圳市第一家具有投资银行功能的专为高科技企业服务的投资顾问公司——深圳市中科融投资顾问公司。成立了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服务的公司——国成公司。
总之,经过10余年的探索,深圳在使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但也必须看到,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整体技术开发能力不足、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总量低、高科技风险投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特别是缺乏风险投资家队伍人才等。因此,深圳还要不断学习借鉴国际、国内新经验,不断改革创新,使科技与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推动高科技产业快速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