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自由化与国民生活--利率自由化的影响不容忽视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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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迎接最终阶段的利率自由化

很多人曾用“奔腾向前的河流”来赞美我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但在以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为开端(即银行业与证券业的业务不能交叉,也叫“隔墙”问题——译者注)的金融体制改革的讨论刚刚正式开始,而利率自由化的进程却临近尾声。从今年6月小额MMC(市场利率连动型存款)被引入市场时起,就连一般的家庭也被卷入自由化的浪潮中。那是去年12月,大藏省和邮政省达成协议,将存款的最低限额定为300 万日元作为小额MMC,6个月期和1年期的,从今年6月开始出售;3个月期,2年期以及3年期的,从今年10月开始出售。

小额存款自由化的意义很大。在利率自由化的进程中,存款利率限定可以说是限定利率体系中的最后障碍,但到了小额存款阶段,由于受到利率自由化的冲击,崩溃中的堡垒的最后一个角落正被逐渐拆除,则利率自由化的推进速度越发加快。金融机构通过利率刺激相互之间的竞争,必然会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此之前的自由化进程中,企业等大额存款者享受着市场利率的特殊待遇,而小额存款者却被摒于自由化的门外。从这种考虑出发则受市场利率联动的小额MMC的出台,无疑有助于确保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 况且,在自由加入的公开市场迅速扩大,企业和家庭的利率偏好显著提高的现状下,企图将小额存款永远封闭在限定的框框中,恐怕会招致大量的存款流失,金融机构运用储蓄投资的中介职能也会受到损害。

从前一段时间的情况来看,可以说小额MMC 的出售是比较顺利的,但作为商品并不是没有问题。 最低存入单位尽管是不算高的300万日元,但在普通的家庭仍不容易购买;此外,最大的问题就在其利率的确定方式了。

3年期小额MMC的利率是以长期国债的名义利率为基准,其余的则以CD(转让性存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为基准来决定的,因此,各金融机构都不能独立地决定利率。即使是同期的小额MMC, 金融机构也一律按同一利率支付,在这方面,还是不能跳出现存的限定利率存款的框子。

还有一个特征,2年期以下的小额MMC的利率,不允许超过3 年期利率这种规定利率上限的措施,也就是拉开利率档次差额。出发点是认为长期国债的名义利率比CD的利率变动要小,因此规定3 年期利率为上限,可以防止2年期以下利率的过分高涨,避免出现长短期利率倒挂(比如1年期比3年期利率高)的现象。

在这种小额MMC的利率决定方式的背景下,由于市场利率上升, 金融机构的筹资成本增大,而行政当局的重点是对收益基础薄弱的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给以更多的关照,也就是无论如何要防止对其产生负面影响。总之,即使是小额存款利率自由化,也不外乎是装上了“安全装置”的自由化。

西德在1967年,英国在1972年,美国在1983年,全面实现各种存款利率的自由化,各金融机构都根据自己的裁度独立地决定存款利率。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滔滔洪流中,世界最大的债权国日本,怎么说也不能停留在不正规的自由化阶段。我想,小额MMC 是在利率完全自由化之前的一种过渡“商品”,今后就连最一般的活期存款的利率也要完全自由化的。

存款利率完全自由化,使得金融机构的筹资成本急剧增加,因此对其经营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笔者早先对于用所谓自明之理作出解释的“一般说法”就持怀疑态度。由于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在下文我想结合小额存款利率的自由化对金融市场参与者带来的影响来说明这个道理。

二、存款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在这里我们设立一个由银行部门同企业、家庭等民间非银行部门组成的简单模式。

首先,银行部门持有作为其资产的贷款和保有作为其负债的存款以及短期市场性负债这两种负债。这儿的所谓短期市场性负债不用说有从银行同业市场筹措的资金,还有CD,大额定期存款,欧洲日元存款等各种从公开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其次,在这里为了集中讨论小额存款利率自由化的影响问题,我们假定大额存款利率已经完全自由化了,将其包括在短期市场性负债中,同时,该利率通过活跃的利率仲裁交易,由短期金融市场利率水平来决定。

另外,企业、家庭等民间非银行部门持有作为资产的各种短期市场性资产和小额存款这样两种资产,持有负债即银行借款。

图(1)是我们在上述前提下, 对小额存款利率自由化条件下所产生影响的归纳。

小额存款利率自由化的效应(图1)

首先,假定图(1)上的曲线L[D]表示企业等的借款需求, 面向具体银行与贷款利率相关的需求右下方的曲线。这个假定意味着在贷款市场,银行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垄断支配权。这里,对应曲线L [D]的贷款的边际收入表示为曲表MR的话,则短期金融市场利率通过市场竞争决定其水平。假如这一水平在图中给定为Y [,c1]的话,贷款额和贷款利率都由L1和Y[,L1]决定。

再次,曲线D[D]代表对民间非银行部门尤其对家庭部门小额存款的需求曲线;MC是表示与前者相对应的银行吸收小额存款的边际费用。正如右上方D [D]曲线所示,各家银行如果要吸收到更多的小额存款,就必须制定更高的利息,这个假定,依然是以银行垄断行为为前提的。这里,假如各家银行都能自由地制定小额存款利率,其利率水平就是曲线MC和Y[,c1]相交点的利率Y[,D1],小额存款吸收额就为D[,1]。

可是,实际流通情况截然不同,这里就小额存款而言,对利率上限进行限定,其利率上限设为图中Y[,D2],结果,小额存款从D[,1]向D[,2]减少,因此银行为了补充减少的存款,就增加了向短期金融市场的拆借。因此,市场供求就趋于紧张,市场利率就会上升。假定从原来的Y[,c1]水平上升到Y[,D2],结果贷款额就从L[,1]减少为L[,2],而贷款利率则从Y[,L1]上升为Y[,L2]。

将以上理论反过来思考的话,小额存款利率自由化的效应就不讲自明了。第一,会导致小额存款利率的上升和小额存款的增加;第二,与其存款利率的增加相对应,由银行市场性负债所筹措的资金减少了;第三,市场性负债的减少,诱发了包括大额存款利率在内的市场利率的下降;第四,以市场利率的下降为导火索,就产生了贷款利率的下降和贷款额的增加。

根据以上结果,不一定能说小额存款利率自由化会对银行收益带来严重的影响。的确,在最初实行自由化阶段,由于存款利率的上升会产生上述的成本增加效应。以往的“一般说法”只是单纯地看到了这一方面,而在以后的进程中,利率自由化还表现出了促进银行收益增加的效果。

效果之一是银行吸收小额存款的能力增强,这也是人们所期待的“容量扩大效应”资金筹集能力的增强,是扩大国际业务和证券业务不可或缺的,这也是为谋求多方面经济利益,提高经营效率的前提。效果之二,在小额存款增加的同时,银行对昂贵的资金市场的依赖性降低了,这也是包括大额利率存款在内的短期金融市场利率下降的结果。效果之三,受到市场利率降低的诱发,也就可以预料会出现贷款等收益资产增加这个效果(只是有必要打着折扣考虑贷款利率降低的原因。)

小额存款利率的自由化,难道仅仅可以通过其利率上升,使消费者利益受到保护吗?从稍长一个时期的观察可以得出结论,它也是银行收益好转的主要原因。这个比较全面的结论,丝毫也不是笔者的牵强附会。这里想附带说一下,在美国的存款利率自由化过程中,这样的思考方法就具有有力的根据。

三、利率变动风险的增大

存款利率的完全自由化,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是应该给以积极的评价的事情。但除了短时间的摩擦以外,由它带来的最大问题是金融机构的利率变动的风险增大了。反映金融政策的姿态和景气,物价的市场利率,或者反映汇率动向的市场利率上升后,存款利率紧跟着就上升了;相反,市场利率下降,则存款利率也降低。因此,通过资金筹集成本的大幅度变动,金融机构的收益基础变得很不稳固。

图(2 )中是表示各金融机构按营业分类的长期贷款比率(贷款余额中一年期以上贷款所占比率)和自由利率筹集比率(在资金筹集措余额中,自由利率资金所占比率)最近的变化情况。从该表中看出,各行都在争先向能使自己获得最大收益的个人以及中小企业推销长期贷款,结果长期贷款比率确实上升了,城市银行和第二地方银行(包括互济银行)方面,今年3月未突破60%。长期贷款比率的上升, 尤以城市银行为突出。这正是因为以大企业为中心的企业的“银行分离”加速,加之自由资本比率上升,因此银行就把个人、中小型等作为对象,着力开展收益大的小额金融业务。

贷款的长期化和资金筹集自由利率化 (图2)

(注:)①第二银行中包括相互银行。②长期贷款比率是长期贷款占日元资金贷款余额的比率。③自由利率筹集比率是指扣除活期借款,售出票据和向日本银行的借款后的借款部分再加上外币存款、非居住者日元存款、MMC、大额定期存款、CD 这些自由利率资金在资金筹集余额中所占比率。

资源来源:1989年7月29日《日本经济新闻》。

一方面,不管在资金筹集方面各行情况如何,限定利率方面的资金筹措量大幅度下降,而代之以大额定期存款、CD,欧洲日元等期限较短(大部分不足一年)的自由利率存款吸收量大大增加。今年3月末, 城市银行的自由利率筹集比率竟高达55%。随着小额存款的自由化,今后其比率还会进一步提高。

资金筹措和资金运用期限上的不协调将会扩大,还会直接增加利率变动风险。长短期搭配失衡的扩大,在确保长短期利率差的情况下,则会带来银行收益的增加。但在短期利率超过长期利率那样的利率上升情况下,收益会大大减少。尤其是由自由利率形成的短期资金的筹集比率增高。而固定的长期贷款比率增高,则在银根紧缩时期,会使收益大大减少。

和城市银行相比,这种利率变动的风险,在经营基础薄弱的金融机构中就更加现实。一旦风险管理失败,不仅具体金融机构经营会出现损失,还会牵连到其他金融机构,形成恶性循环,这里隐藏着动摇国民生活稳定基础的严重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金融机构要强化ALM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风险管理制度,增加自由资本比率,努力提高自身经营水平。但是作为私人企业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也有能力限度。从这方面来看,由通货当局强化检查监督体制,日本银行充分发挥“最后贷款者”职能和灵活运用存款保险机构等,加强这些公共“安全保护网络”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四、利率自由化对国民生活的影响

就货币而言,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高下是储户储蓄的选择标准。而在个人金融资产稳步增长,一次付清的养老保险金,庞大的中期国债基金,抵押证券以及黄金储蓄帐户等多种金融商品充斥市场的情况下,人们注重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倾向更加明显。许多消费者的金融意识非常强烈,难怪他们对各金融商品的“质量优劣”有十分出色的判断力。

消费者对利率越是敏感,金融机构越要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这种需求,于是金融机构之间新的商品开发竞争也就活跃起来了。银行将国债、抵押证券、一次付清养老保险金等兑换成指定日期定期存单,进行新的资产开发,加上证券公司和信用金库的密切合作,在普通存款和中期国债基金之间进行自动转帐服务,提供“资金综合帐户”,这些都有助于消费者利率偏好的提高。今后,跳出金融机构的樊篱,追求更高质量金融服务的竞争将更加活跃。

利率自由化的发展,使得能享受市场利率“优厚待遇”的消费者的投资领域扩大,对各种能适应消费者需求的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选择机会也就相应增多。这些都是广受欢迎的。但利率自由化,不一定就能保证消费者利益持续增加。例如一旦存款利率自由化,由于是受市场供求制约而自由变动,无论是上升还是下降都就应当保持警惕。因此,存款者需根据对市场利率行情的看涨或看跌的预测,来决定选择哪个合适的时期或选择哪种适宜的金融商品(例如,是选择在存入时确定的利率到期满为止一直没有变动的固定利率商品呢,还是选择存入后就发生变动的变动(浮动)利率商品)。这就要求消费者必须具备和金融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专业知识,这个时代已经到来了。

利率自由化推进后,一方面,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内容丰富多彩;另一方面,其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存款利率的高低也随金融机构的不同而存在着微妙的差别。这样一来,消费者精心选择金融机构,同时金融机构选择消费者的现象会越来越普遍。

事实上,美国在存款利率完全自由化的进程中,银行曾对存款者规定最低存入额,增加帐户开立费以及其它服务的手续费等,造成部分存款者望而却步。自由化过程中伴随着各种矛盾,前述的利率变动风险明显存在,会引起国民生活的基础发生动摇,因此自由化带来的副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还有随着存款利率自由化的进展,金融政策的影响渠道也会逐渐变化,因此,近来可以发现货币供应量调控能力渐趋降低。今后如果这种趋势继续下去,即使掌握着金融政策的“加速器”和“制动器”,如果对市场物价和国民经济活动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的话,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自由化给国民生活带来的间接的影响已较明确,而有关金融政策的有效性问题也有必要进行重新研究了。

王勇译:河南金融管理学院金融系 译自《经济学人》199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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