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国际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经济论文,对策研究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终极指向是金融国际化。金融国际化是金融自由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金融业务国际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两方面。在理论上,金融国际化有正面和负面双重影响,何种影响居主导地位取决于金融国际化的前提准备、次序及相关制度安排。此次亚洲金融危机及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快速推进意味着金融风险的积聚而不是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同时面临着国际化和市场化的挑战和压力,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必然蕴含着更多的风险。因此,对金融国际化方案的设计更须小心谨慎,以对内改革来防范和化解开放的风险,以对外开放促进改革的深化。稳妥的渐进式开放比较符合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现状。
一、金融全球化浪潮对我国开放金融服务业的压力和挑战
当前,金融全球化加速发展,各主要工业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放松了对金融业的管制,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加大、速度提高,金融资产日趋证券化,衍生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在这样的国际金融环境下,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和新考验。
(一)不完善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有可能诱发经济动荡和波折
金融全球化的兴起,与金融自由化理论的繁荣发展密切相关。70年代以来以罗纳德·I.麦金农和爱德华·S.肖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金融抑制(主要指负实际利率),抑制了储蓄,浪费的投资,因此,必须实行金融深化即金融自由化来增加储蓄,引导合理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在此理论的指导下,7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逐渐放松了国内利率管制、汇率管制、资本流动管制,从而为资本全球流动扫除了障碍。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自由兑换的成员国数目,1970年只有35个,占成员国总数的30%,到1997年初增加到137个, 相应比重上升至76%。到1995年初所有工业化国家都实现了资本项目下货币自由兑换。发展中国家从80年代开始对资本自由化倾注大量热情,许多国家在宏观经济条件尚不具备时,就实行了资本项目的自由化。然而80年代以来经济发展实践表明,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带来的不是持续的经济繁荣,而是接连不断的动荡和危机,80年代拉美的债务危机和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一再表明金融自由化理论在实践中的破产。
金融自由化理论与实践的悖论原因有三:
第一,金融自由化理论脱离实际。金融自由化理论是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情况高度抽象的基础上推演而出,忽略了各国间的千差万别,忽略了金融自由化应具备的前提条件,另外也过于夸大了金融抑制的不利影响。90年代初麦金农对其金融自由化理论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在他的《经济自由化的顺序》一书中,指出“经济的自由化有一个最佳的顺序,由于各个国家最初的国情不同,因此这种顺序可能依国家的不同而各异”(注:罗纳德·I.麦金农:《经济自由化的顺序: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金融控制》,第4页,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第1版。)。麦金农强调以低财政赤字和低通货膨胀为保证的宏观经济稳定对金融自由化至关重要。1993年世界银行在其著名的《东亚奇迹》报告中,指出实际优良的亚洲经济体(HPAES),除不多的短暂特例之外, 金融抑制的程度相对较为温和,并没有造成持续的实际负利率,并认为较为温和的金融抑制,保持正值利率水平或许从实际上促进了HPAES投资总量和经济增长(注:世界银行:《东亚奇迹:经济增长与公共政策》中文版,第161 页和第163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金融自由化实践表明, 金融自由化理论对自由化的益处夸大有余,而风险却估计不足,金融自由化到底是促进经济发展还是断送经济发展,在实践上没有定论。
第二,金融自由化理论的发展滞后于国际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衍生金融工具爆炸性发展,二是国际游资急剧膨胀,三是国际金融交易日趋电子化,而这三者的结合如同“变形金刚”,横冲直撞金融自由化后弱小的发展中国家市场,但金融自由化理论却对国际金融监管毫无建树。只倡导开放,却不提供监管措施的自由化理论,在实践中必然要产生投机狂热和金融恐慌。
第三,金融自由化理论立论的出发点缺乏历史感。金融深化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还是外生变量?经济发展不达到一定水平、经济市场化不达到一定程度能有高度的金融深化吗?金融自由化理论只强调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抑制,那么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发展历程中有没有金融抑制呢?金融自由化理论不曾、不能、不愿回答这些问题。事实上,30年代大危机后,美国针对金融服务业实施的一些管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金融抑制(如限制利率的Q条例,银行不得跨州设立分支机构等)。因此,不能脱离各国具体的现实、不能脱离经济发展阶段、不能脱离国内外经济环境而孤立地谈论金融自由化。
80年代金融自由化理论传入我国,90年代成为金融改革理论的主流,但许多人在理论上不加分辨地全盘接受,在实践上主张快速地推进我国金融自由化,如1996年底实现了人民币在经济项目下的可兑换后,一些人提出2000年左右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全然不顾我国的国情和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亚洲金融危机促使我国各界能够冷静地看待金融服务业的改革与开放。但急躁冒进的开放思想仍有滋生的土壤,轻信金融自由化理论说教,迅速推进金融自由化有可能使中国经济发展出现大的倒退。
(二)衍生金融工具发展很快,我国在引入与监管间面临两难选择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货币、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商品为基础,以杠杆或信用交易为特征的金融工具。它既指一类特定的交易方式,也指由这种交易方式形成的一系列合约。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期权和互换四种基本类型。70年代初衍生金融工具在美国诞生,80年代末以来呈爆炸性发展之势。目前,国际衍生工具的品种已达1200多种,每天全球成交的衍生工具交易的合约额度高达8390亿美元,全年的合约成交总额已超过40.7万亿美元。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风波不断,大多与衍生工具投机失败有关。由于衍生交易技术非常复杂,来自各方面、各层次的投资人往往缺少对风险的全面认识,加之部分投资人以投机为目的,所以,衍生交易风险难以全面纳入有效管理之中,并已成为世界性难题。我国以自由化为目标取向的金融改革与开放,在溶入国际金融市场的同时,必然要引入衍生金融工具,但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规模小、金融机构经验少等诸多原因,我国在衍生工具有效监管方面将面临更为艰巨的考验。
(三)国际游资规模巨大,并难以从引入的外资中有效地挑选或剥离出来
国际游资或称国际投机资本是指那些没有固定的投资领域,以追逐高额短期利润而在各市场间移动的短期资本。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目前在各市场中频繁出入的国际游资大约有7.2万亿美元, 相当于全球每年经济总产值的20%,每天约有1 万亿美元的资金在全球各类市场中寻求出路。由于国际游资天然的逐利性、投机性,它给国际金融市场常常带来巨大的不稳定性,墨西哥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都可以看到国际游资的身影。我国金融自由化、国际化改革将越来越有利于引进更多的国外资本,同时国际游资也必然通过各种合法的或不合法的渠道一同涌入,而央行监管的困难之处在于不能有效识别国际短期资本中哪些是贸易资本,哪些是投机资本,难以对投机资本的消极影响彻底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我国金融服务业不得不直面过早到来的国际竞争
我国多年来一直积极要求加入关贸总协定(GATT )及世贸组织(WTO),无疑加入多边国际贸易体制将更有利于我国有形贸易的发展。然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后,服务贸易已纳入了世贸组织的管理和协调框架下,要加入世贸组织,就必须一同开放服务业市场。服务业是我国的比较劣势,特别是金融服务业,由于其与国有企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深刻联系而迟迟完成不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非银行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普遍,这些问题都有待深化改革而予根除,但我国“入世”进程的加快及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初步达成,意味着留给国内金融服务业的改革时间来日无多,跨国金融机构急欲在中国市场大显身手。时不我待,国际竞争近在咫尺,国内金融服务业即使实施幼稚产业保护,但又怎能隔开无处不在的国际竞争?
二、金融业务自由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8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务自由化浪潮大体包括四方面:一是打破银行业与证券业经营界限,发展“全能”银行;二是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允许外国金融机构来本国投资、开展业务;三是推进国内金融机构海外投资、跨国经营;四是表外业务成为银行经营的重点。从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取向看,对我国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影响的金融业务自由化主要是外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的扩大。因此,有关分析将主要围绕这方面展开。
(一)积极影响
1.促进竞争,提高效率。国内金融业多年来一直由四大国有银行高度垄断经营,管理水平低、服务意识淡薄、金融创新动力匮乏,整体发展水平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打破垄断、鼓励竞争势在必行。外国金融机构凭借其深厚的服务理念、金融技术和市场经验,将从多方面挤压国内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面对不进则退的竞争考验,国内金融机构必然要改善管理,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技术水平,不断进行金融创新。
2.引进外资,增加国内建设资金。降低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一方面使我国通过外资金融机构这一对外窗口,从国际金融市场拆入较低利率的资金,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有利于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增加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信心,形成跨国公司与跨国银行相互促进的投资格局。近几年跨国公司与跨国银行如影随形的投资区位选择,如二者都密集地投资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说明他们之间存在需求互补、投资联动的关系。
3.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及新的金融产品。跨国银行在资产一负债管理、资本金管理、营销战略、人才培训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他们在华开展业务,将通过示范效应、人才流动、业务交流等方式促进国内金融机构在学习、模仿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另外,随着外国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的拓宽和国内竞争的激化,外国金融机构势必要引入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如各种金融期货、各种货币掉换、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放款的各种浮动计息方法等。这些金融产品的引入一方面可促使国内金融机构在学习模仿中加快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对金融资产的不同需要,这无疑将大大促进金融服务业与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
4.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国外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来华投资有利于我国国内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资本重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注入催化剂。大型跨国证券公司凭其娴熟营销技巧和丰富的市场经验,将加快国内企业在海内外证券市场的包装上市,活跃企业直接融资活动,促进企业间的合并与收购,并为筹资公司、机构投资者等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二)消极影响
在1997年《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欧盟、日本、美国共有650家,一级资本占73%,总资产占78%, 亚洲(除日本外)国家占有179家,一级资本占13%,总资产占11%;拉美占64家, 一级资本占3%,总资产占2%。发达国家在金融服务领域占有垄断地位。我国开放金融服务业的关键考验是如何实现引入竞争而又不被挤垮。
按照WTO要求,落实国民待遇原则, 外资金融机构与内资金融机构从分业竞争转向同业竞争。如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竞争、以金融创新为核心的服务水平的竞争等将使内资金融机构在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险象环生,危机四伏。
1.国内金融机构面临巨大挑战,过快开放有可能导致全部被淘汰出局。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体弱多病”,竞争优势不足。第一, 不良贷款比例过高,资产盈利性差。1996年底,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分别高达25.66%、34.55%、17.48%和20.36%,如果考虑账外贷款和绕规模贷款因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不良贷款的比例还要比帐面高出10个以上的百分点。资产质量不良,必然要制约银行的盈利能力。1996年,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6.17%、1.44%、10.29%和5.7%(注:李欣欣:《从东南亚危机看我国金融隐患》,《经济研究参考》,1998年第46期,第2~15页。)。 另据《银行家》杂志按照一级资本排列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1998年度最新排行榜”统计,1998年中国工、中、建、农、交五家银行分列世界第22位、第27位、 第56位、第79位、第130位,1998年实际利润增长率分别为-48.9%、-29.4%、20.1%、-83.7%、-12.2%,资本资产率分别为2.39%、3.47%、2.95%、2.53%、5.20%。第二,服务手段落后,金融产品单一。外国商业银行老牌资深,实力雄厚,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发达的国际业务网络,电子化程度高,资金调拨灵活,广泛采用国际金融领域已有的金融创新成果。国有银行机构设置行政化,业务范围较窄,金融创新还处于初级阶段。第三,经营管理方式落后。外国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贷款头寸负债管理、资本金管理、表外业务管理、金融新产品营销管理等成熟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国有银行虽已开始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办法,但由于相应的机制尚未健全,造成整体功能协调性不强,优势发挥不够,尤其在国际业务方面经验不多,难以接受国际银行业的挑战。第四,人才严重缺乏。国有银行严重缺乏懂得金融工程学、熟悉各种资产定价模型的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另外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机构非常注重人才的选用,为开展业务,往往以较为优厚的工资待遇和其他条件从国有银行“挖走”优秀人才。第五,政策环境不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得税率为55%,股份制商业银行33%,外资银行15%。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急于引进外资,外资银行营业税大多获减免,使其享受超国民待遇的优惠,税收负担明显轻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过多过滥,是金融风险的多发地。1996年底,我国共有信托投资公司244家,证券公司96家,财务公司64家, 金融租凭公司16家。小规模、低水平竞争的结果导致大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违规经营。如以信托存贷款名义从事一般性贷款业务,以拆借名义做短期贷款业务,公开或变相提高利率,超范围吸收存款,挪用客户资金自营、拆借、投资,以回购、返售名义买空卖空,等等。由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运用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等高风险领域,资产质量低已成为全行业的“通病”。据统计,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中不良资产的比重约占50%。目前,城乡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已构成金融安全的最大隐患。1998年央行相继关闭了“中创”和“广国投”, 标志着国家开始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整治力度,1999年一大批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将被撤消、改组或移交,金融风险随之显著化解。然而,非银行金融机构规模小、金融工具少、高素质人才匮乏等竞争劣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理顺经营机制也需时日。因此,在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整合尚未完成之时,过快过急降低外资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的市场准入限制,只能抑制民族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3)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相比,竞争力明显不足。 中国银行是国有四大独资商业银行中的佼佼者,美国花旗银行是国际著名跨国银行的“旗舰”,二者之比大体能够反映我国银行与外国银行在竞争所处的位置及发展趋势。下表说明,以多项指标衡量,中国银行与美国花旗银行竞争力差距很大,中国银行的盈利能力大约是花旗银行的1/3, 资产风险防范能力大约是1/2,只有流动性大致旗鼓相当。另外即使在存款业务、放款业务、结算业务等传统业务领域,中国银行服务水平远远落后于国外著名跨国银行,更不要说在金融创新能力方面差距更大。总体而言,国有商业银行与国外著名跨国银行相比,不属同一“重量级的选手”。
(4)中资银行在与外资银行的有限范围内竞争中已处下风。 目前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可以开展的业务受到严格限制,中、外资银行间的竞争限于一定范围,但是即便是在有限的竞争中,外资银行的竞争优势已明确显现。1996年12月央行允许上海浦东部分外资银行有条件地经营人民币业务后,上海大多数外资企业纷纷把融资对象转向外资银行,同时外资银行利用其利率低、金额大、期限长、条件宽、服务好的优势,把经营触角伸向上海附近地区。与国有企业、乡镇企业相比,外资企业一般都在较好的经营业绩,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的主体,一旦外资银行承揽了外资企业的全部业务,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将更差。
2.外商投资企业在外资金融机构的支持下,更容易形成市场垄断和产业垄断。到1998年底,我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超过32万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超过2670亿美元,在轻工、电子、化工、机械等行业的部分产品生产与销售方面占据了主导地位,并有向几家大跨国公司集中的倾向。近年来,随着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步伐的加快及其业务范围的拓宽,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在我国形成了强强联合的局面。跨国银行凭借其与跨国公司在海外多年的业务联系,轻车熟路地在我国境内为跨国公司提供从资金融通到业务咨询的一揽子服务。因此,外资金融机构的引入,将促使跨国公司更快地扩张,进一步强化竞争优势,同时,对内资企业发展形成更大的挤压,将有更多的行业由外资企业控制,少数外资企业寡占或垄断行业市场的速度趋于加快,范围趋于扩大。
3.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失误可能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目前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措施五花八门,且缺乏国际协调机制,跨国银行东道国分行及其他非东道国分行的经营失误必然要引起东道国金融市场的巨大波动。90年代以来由于对跨国银行监管不力而导致的国际金融风潮此起彼伏,与发生危机的跨国银行有关联的各国金融市场不同程度受到冲击。我国引入外资金融机构同样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两个挑战,一是由于跨国银行总行或设在其他国家分支机构经营失误而负的连带清偿责任,二是跨国银行在我国的分行违规经营导致的金融动荡。从国际经验看,1991年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危机和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对香港和新加坡金融市场的巨大震动极具启发意义。
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是一个总部设在卢森堡,分支机构遍及全球各地的跨国银行集团。1990年总资产达135亿美元,在世界排名184位。1991年7月英国等14 个国家的中央银行以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涉嫌金融诈骗等问题颁令该集团所属银行停业,并冻结其资产,当年12月对该集团进行清盘。国际商业信贷银行被清盘导致其在世界70个左右国家或地区的分行停业或被迫停业。香港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在全港共有分支机构28家,存款余额70亿港元,由于受到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其他机构清盘人的索偿,1992年3月香港国际商业信贷银行被迫停业, 从而引发了一场提款风潮,先是道亨银行、港基国际银行和第一太平银行等几家有外资的中小型银行遭到挤提,接着渣打银行和美国花旗银行也受谣言所累而遭到挤提。港府、汇丰银行、中银集团先后发表声明支持被挤提的银行,才逐步控制了险情。
1995年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总经理兼首席交易员尼克·里森擅自从事巨额的金融期货交易,结果因投机失败造成约10亿美元的亏损,并导致英国声誉显赫的巴林银行倒闭。巴林银行事件一方面暴露了新加坡在衍生金融工具监管方面的缺陷,另一方面说明金融监管机构不能一味地信赖声誉较好的跨国金融机构的诚实性和可靠性。巴林事件公布后,新加坡金融市场受到巨大震荡,股市出现大幅度下跌,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人们心目中的良好声誉也大打折扣。
上述两个案例说明,防范外资金融机构所引致的风险,一方面依赖于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备,另一方面依赖于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密切配合,而这两方面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是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核心问题之一。
4.货币政策的调控难度加大。外资金融机构可以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以抵制货币政策的影响。例如,为抑制通货膨胀,中央银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减少基础货币的投放量,人民币信贷紧缩。然而,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拆入资金,投放国内,货币政策对其约束力受到削弱。
三、资本流动自由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996年12月,我国成功地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后,外汇体制改革的下一个目标指向开放资本项目,最终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
关于资本项目的开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积累了一定经验,国外经济学家在资本项目开放的前提条件、次序安排等方面有很多争论,然而,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理论界对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项目的意见渐趋谨慎。
(一)积极影响
国外经济学家和国际经济组织关于资本项目开放与否的讨论,主要集中于资本管制成本,如降低国内金融体系的效率,增加调整经济的成本,资本项目交易许可证制刺激了寻租活动的发展。然而,对资本项目开放究竟有哪些潜在益处,则大多研究成果语焉不详。他们要求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帐户的理论逻辑是,由于经济发展及金融创新,维持资本管制的成本越来越大,效率越来越低,因此,开放比管制更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有利于体现各自的比较优势。国外较具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取消资本管制可以带来如下四方面的效用和福利增加(注:马西森、苏亚雷斯:《资本帐户自由化:经验和问题》中文版,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第19页。)。
1.资本自由流动可以使国际经济获得由金融服务专业化带来的效率增加。同商品贸易一样,各国会发现,进口某种金融服务比生产该种金融服务效率更高。许多需要通过经济规模和风险分散(如海事保险)来创造经济效益的批发金融服务业务,通过进口获得,效率可能最高。
2.资本帐户的可兑换会加强金融部门的活力。国外竞争者的加入将迫使国内金融服务业提高效率,并将促进创新,提高生产力。
3.资本帐户可兑换使居民能在全球范围内将资产多样化,降低收入和财富受国内金融和实际部门冲击影响的脆弱性。
4.取消资本管制有助于一国进入国际金融市场,降低借款成本。
一般而言,放松资本项目管制,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除可获得上述四点积极效应外,还可取得如下收益:第一,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使我国更加全面地溶入全球化浪潮;第二,增加外商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第三,有利于外资投资于国内资本市场,活跃股市、汇市、期市及债券市场等,扩大国际间接融资的规模;第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使人民币在更多的国家或地区发挥交易手段、支付手段、储备手段等功能,从而在国际范围内获得铸币税的好处。
(二)消极影响
解除资本项目管制、实行资本流动自 由化,必须具备一些前提条件,例如以低财政赤字和低通货膨胀为主的宏观经济环境,完善和发达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贸易自由化、利率自由化及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造基本完成。在这些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贸然开放资本项目,必然导致曲折,甚至出现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具体而言,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实现自由兑换,可能出现以下一些新问题。
1.实际汇率升值,国民经济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下降。资本流入与流出限制的取消、利率自由化后较高的正实际利率以及其他与资本管制解除相伴的结构改革措施,往往导致资本净流入的迅速增加。大规模的资本流入,在浮动汇率制下,会引发各义汇率和实际汇率的同时升值,在固定汇率制下,则迫使央行入市购买外币,以冲销人民币汇率上浮的压力,这种干预将引起本币供应量的增加和通货膨胀,并最终导致实际汇率升值。
实际汇率升值将削弱出口品的国际竞争力,并诱发进口需求的增加,贸易出现赤字或赤字增加,国际收支经常项目恶化,资本流动对宏观经济政策的逆转保持高度警惕,一旦某些经济指标触及风险警戒线(如经常项目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或国内外市场因素发生重大变动而使投资者信心动摇,就会引发大规模的资本外逃,实际汇率被迫大幅度贬值,货币危机爆发,进而触发金融危机,经济发展出现大的倒退。泰国金融危机印证了这种机制的全部传导过程。
2.金融美元化:货币替代和资产替代。金融美元化是指居民持有的资产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以外国货币计值的资产。以持有外国资产动机的不同,可把美元化区为两类,即货币替代和资产替代。当以外国货币计值的资产作为一种支付手段使用时就产生了货币替代,这通常出现在高通货膨胀期间,此时出于交易目的而持有本币的成本非常高。当以外国货币计值的资产作为储藏手段使用时,产生资产替代。资产替代往往是资产组合决定的结果,它反映出国内资产和国外资产相对的风险和回报特征。
资本管制的解除使我国国内居民持有外国资产的渠道、规模、避险工具等都有了便捷条件,同时,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预计至少在未来的30年时间里,我国仍攀行于发展中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市场经济的成熟度难以与发达国家比肩而立,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货膨胀率、利率、汇率等影响资产价格走势的变量都难以与发达国家趋同,国内居民从防范国内宏观经济风险的角度出发,在资本流动自由化的条件下,大量持有外国资产是必然趋势。
在货币替代的情况下,国内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很高,人民币和外国货币频繁的、难以预料的转换,加剧汇率的波动,而高利率弹性使IS-LM模型中的LM曲线变得平坦,运用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回旋余地狭小,汇率的剧烈波动,将损害资本流动和实际经济部门的产出。
在资产替代的情况下,国内居民可能会把外币存款在国内银行和国外银行间进行跨境转移,或者把国内银行的本币存款与外币存款相互转换,这些资产替代一方面加强了国内美元存款利率、国际美元利率和人民币利率间的联系,另一方面使国内银行获得外币存款的能力增加,资本流动性提高,这两种结果都会导致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效力的下降。
3.银行信贷膨胀,不良贷款增加。资本流动限制的取消,促使国外资本大规模涌入,国内银行可贷资金迅速增加,但原有的信贷决策机制、风险评价和控制能力往往难以适应膨胀的信贷业务,特别对于涉及外国资本流动和汇兑事务的信贷活动,更是缺乏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如果此时政府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缺乏严密的审查和监管,银行有可能放松信贷条件或将信贷用于投机性目的,如将贷款直接投向房地产和有价证券等具有高回报率的领域。银行资金的大量流入,使这些部门的资产价格迅速膨胀,而房地产、股票价格膨胀,又使利用这些资产进行的抵押贷款进一步膨胀,如此恶性循环,导致泡沫成分加速放大,当泡沫破裂时,就会出现巨额不良贷款,银行危机一触即发。
4.国际游资流入和流出导致股市暴涨和暴跌,证券市场动荡不定。在资本项目开放的条件下,外国资本的流入和突发性撤出几乎没有任何障碍,这增强了国际游资投资于国内证券市场的信心。由于国内证券市场规模有限,加之证券监管体系不能及时得到改进和提高,股票价格将会随着国际游资的流入和流出而出现巨大起伏。另外,国内外证券市场一体化的加深,使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迅速传递到国内证券市场,并引起股市的巨幅波动。股票市场价格走势不能准确反映国内基本经济因素的动向。
5.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难以协调。在资本完全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困难增加。首先,如果实行固定汇率制或联系汇率制,则货币政策难以发挥效力。以抑制通货膨胀目标为例,央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提高利率,利率升高将吸引外资流入,本币受到升值压力,而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央行不得不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实施冲销措施,投放本币、收购外币,货币供应量增加,利率下降。其次,如果实行浮动汇率制,则财政政策难以发挥效力。仍以抑制通货膨胀目标为例,实行从紧的财政政策,财政支出减少或税收增加,总需求减少,利率下降,资本外流,汇率贬值,出口增加,对国内产品的总需求扩大。因此,在资本完全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固定汇率制,则必须牺牲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反之,如果采用浮动汇率制,则必须牺牲财政政策的灵活性。显然,资本自由化是以丧失部分宏观调控能力为代价的。
四、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一)中长期金融服务业开放宜分两阶段推进
从1999年到2010年金融服务业改革开放依侧重点不同,分两步实施。第一阶段,从1999年到2005年,金融服务业以改革为主、开放为辅,重点抓好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国内利率自由化改革、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及金融监管的建章建制,有条件地向国外金融机构开放金融市场。第二阶段,从2006年到2010年,金融服务业加快开放步伐,重点抓好金融监管手段的完善和资本项目开放。
(二)保持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为金融开放创造前提条件
1.改革财政体制,减少财政赤字。完善税制,扩大税基,增设税种,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逃税行为,保证国家税收较快增长。严格控制并不断压缩财政赤字,逐步缩小债务收入和在银行的财政借款,以减少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取消预算外收入,并入国家税收征管范围。
2.在经济发展中保持较低的通货膨胀率。从严控制货币供应量,保证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制定货币政策方面的真正独立性,把维持物价稳定和人民币币值稳定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不搞以通货膨胀刺激经济增长的短视发展战略。
(三)用3~5年的时间完成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造
1.化解银行不良资产,御掉国有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包袱。可行的思路有,一是选择一部分有股份制改造前景的大中型企业,通过中介机构,实行债权转股权,二是结合“抓大放小”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向中外投资商拍卖一部分中小企业贷款的债权,三是鼓励效益好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兼并亏损或濒危企业,并承接其债务,实现债务重组,四是依法破产一部分企业,由国家、银行和企业共同承担破产损失。通过银企关系的重塑,优化银行负债结构,使中外资银行在大体相同的起点上公平竞争。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把国有商业银行改造为现代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改造必须走出目前的困境,同国有企业一样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塑造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真正成为产权关系明晰化、经营目标利润最大化、经营范围综合化的现代商业银行,把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贯穿于银行经营的全过程。
(四)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资本市场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监管手段都难以适应国际资本的大规模流入,而国有企业又迫切需要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经营机制的彻底转换,因此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十分必要。这主要包括稳步推进证券市场扩容,增加交易品种,培育和发展以投资基金为主的市场投资主体,在推动证券商重组基础上发展投资银行,加快证券监管基础设施和规章制度的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等。
(五)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1.严格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对最低开业资本、总行经营状况和引进外资的形式等制定严格标准,如跨国银行母行的资信级别至少排在世界前300名,资本充足率至少达到8%等。
2.制定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和对单一客户放款最高额、不同种类金融衍生工具敞口头寸最高额的限制,以及信息公开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完善等。
3.在《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制订《外国银行法》,全面规范外资银行在我国国内的经营活动。
(六)注意资本项目开放的次序安排
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放在一切对外开放政策的最后,并体现先易后难,宽人严出的原则。具体措施是先放开对资本流入的控制,然后放开对资本流出的控制,先放开长期资本的控制,然后放开短期资本的控制;先放开对直接投资的管制,再放开间接投资的控制;先放开对银行贷款的控制,再放开证券投资的控制;先放宽对金融机构的限制,再放宽对居民的管制;先放开对外汇指定银行的限制,然后放开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限制。资本项目开放时机的选择取决于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状况。
(七)在加入WTO后,灵活运用《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条款,对金融服务业实施有期限、有条件的保护
1.根据第二十九条“关于免除第二条义务的附录”,可以申请不超过10年的保护期。该条款允许缔约方经审查批准,在不超过10年的时间内免除承担最惠国待遇的义务。
2.根据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对发达国家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增设附加条件。该条款规定,“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应取决于各成员方相应的国家政策目标,以及各成员方包括它的整体和个别服务部门的发展水平,对各个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在少开放一些部门、放宽较少类型的交易和逐步扩大市场准入程度等方面,应根据它们的发展情况给予适当的灵活性,并当其有可能向外国服务提供者给予市场准入时,把重点放在这种准入条件方面,旨在达到本协议第四条所述的目标上”。
3.根据第十二条“对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限制”的有关规定,可以对金融开放引致的严重外部冲击采取短期保障措施,即短期内不承担已承诺的义务。该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发生国际收支严重失调和对外财政困难或因此受到威胁的情况时,一成员方可在其已承担特定义务的服务贸易,其中包括有关交易的支付与转让,采取或维持各种限制的办法。一成员方在经济发展或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如因国际收支平衡上受到特殊压力,则确认它有必要使用限制,以确保特别是为了保持一个适当的财政储备水平,以便实施其经济发展或经济过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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