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研院所改革的估价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研院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技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的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正确估价十年来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概况,对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找准深化改革的目标和切入点,不断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意义十分重大。本文基于一些科学技术指标以及其它相关数据,拟对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给出一个基本分析。
我国研究开发机构的基本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到1995年底,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已达1913万人,其中科技(活动)人员277万,研究开发人员约65.5万人。这些人员主要分布在独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构成了我国研究开发力量的主体。
独立科研院所是我国科技事业的主要力量。到1995年,全国共有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5856个,拥有职工103万、科技人员63万,包括研究开发人员20.8万。其中,中央民口各部委所属机构869个(含独立科研院所736个,高校科研机构34个),科技人员32万人。它们之中人才荟萃,设备良好,解决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能力较强,在工程化、配套化方面优势突出。
高等院校是我国科技事业的一支生力军。由于拥有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加上青年人才聚集,学术气氛浓郁,思想活跃,且大多工作在科学研究的前沿,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各类高等院校办科研机构共有2550个,科技活动人员78万人。
大中型企业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阵地。随着经济、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有所增强,机构和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到1995年,全国2.1万家大中型企业中已设立技术开发机构1.44万个,拥有占全国总数近一半的136万科技人员,其中研究开发人员约有13.9万;有2000多个企业实行了总工程师负责制,并设立了企业技术开发基金。
对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情况的基本分析
全国5856个县以上独立研究机构的情况差别较大。根据1995年科学事业费决算情况,我们在此仅对736个中央级民口科研院所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一)院所类型及人员构成分析
按照工作性质和运行机制把它们分为四类,即公益类、基础类、开发类和多制类。其机构和人员的组成情况如下:(见表1)
表1 中央级研究院所数量及人员构成分析(1995)
从上述数据中可看出,在中央级大院大所中,从事基础研究的院所和人员均仅占总数的6%,而占总数48%的(开发类和多制类)院所及69%的人员已经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从中可看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已取得很大成效,“稳、放”格局已基本定型。但对占总数46%的公益类院所和25%的相关科技人员来说,机构数量过多、人员力量分散等问题较为严重,调整结构、转换机制的任务仍然迫切和艰巨。
(二)院所科研经费及运行状况分析
按目前的状况,将人均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院所视为较好的所,人均2万元以下的所视为比较困难的所。它们在总样本中和本系统内部的情况分别如图表2所示:
表2 各类中央级科研院所经费情况比较(1995年)
从表2中可直观地看到较好的院所和人员分别占到总数的近1/4和1/3;较困难的院所和人员占到1/4和1/6左右。说明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科研院所的整体情况明显改善,实力有所增强;同时,一半以上的院所仍处在中间状态,生存尚可,发展较难。
在较好的院所中,开发类、多制类所占比例达71%,人员占到87%;而较差的院所中公益类的比例亦达到70%,人员占到58%。由此可见,大凡与经济发展结合密切的院所,经费状况大多较好。而目前公益类院所面临困难较多,这应成为今后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表3 736个中央级研究所人均科研经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状况(1995年)
从表3中系统内部的比较情况来看,基础类中,较好的院所大多人员精干(院所比例14%,人员比例20%)。这说明稳住一支精干的基础研究队伍,是提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关键。
(三)对事业收入状况良好的院所分析
在上述736个院所中,95年科研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超亿元的院所仅有17家(其中公益类1家,开发或多制类16家;且千人以上14家)。虽然较上年增加了7家,但仍是凤毛麟角。这17家仅占机构数的2.3%,人员数的10.6%,而收入已占到27.4%,其中有15家已经主要依靠科研成果、产品收入以及技术服务收入来获得科研经费。突出的院所其事业收入已达近5亿元,人均近30万。
几家名列前茅的总体特点是:1.产业特色鲜明,与国家、地方支柱产业紧密相关(金属矿产材料5个,电子通讯3个,化工3个,建筑3个,交通2个,公益1个);2.贴近市场,科研项目围绕产品和工程化搞研究开发;3.人才和规模优势显著。
从科研经营活动的性质看,这些院所实际均属开发类和多制类院所,其经费状况与人员规模呈现出一定的正比关系。说明工程建设和产业技术开发需要多学科专业人员的参与,需要适应其规模化、系列化、工程化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从发展势头来看,这些院所极可能发展成为高技术产业的龙头企业,并对中小企业和行业技术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原因之一就是它们的研究开发能力普遍较强;院所内部的“稳”与“放”的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给整体的院所改革以重要的启示。
几点结论和启示
(一)科技体制改革以来,以科技拨款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等手段,大部分研究院所的整体面貌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科技人员的力量分布及发展方向也发生了重大变化,70%以上的主要力量进入了经济建设主战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日益紧密。市场机制在科技运行中的作用逐步增强,一大批研究开发机构开始走上健康、自主发展的轨道。在实践中,“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正确方针得到了有力的佐证。
(二)分流人才、调整结构,促进更多的科技人员直接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仍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根据前面的数据推算,全国独立科研院所平均拥有175人,其中科技人员约110人;中央级院所的平均科技人员近400人,高校科研机构305人。从总体上看,还有一些研究开发机构的规模与所承担的项目相比仍略显庞大,人员数量过多,结构不尽合理。
(三)在中央级大院大所中,基础类院所及其人员的数量都仅占6%,说明改革已使基础研究队伍的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稳住这支队伍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下一步发展方向应在重点科研机构和重点学科方面加强扶持。但基础类和公益类科研院所仍是整个科技体制改革的难点,总体经济状况较为困难,人均经费强度低于平均水平,科研装备水平相对落后,亟需加大科技投入的强度和机制转换的力度。
(四)开发类和多制类院所适应市场经济的生存能力虽有所增强,但发展能力仍显不足。从目前情况看,技术储备不足、离退休职工比例高、财会体系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等问题比较突出。因此,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是提高其自我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能力。这一方面需要科研机构进一步苦练内功,不断提高科研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为科技的改革与发展继续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包括在政策、资金、金融、信贷、保险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
(五)推进企业科技进步是当前科技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虽然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力量已占到全国总量的一半,但至少1/3的大中型企业尚无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虽然1.4万个企业科研机构中平均每个拥有科技人员约为100人,但研究开发人员平均不到10人,企业的创新能力薄弱,开发机构功能欠缺,更妨碍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若能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将研究院所的研究开发力量同企业结合起来,这既可为深化企业改革、搞活大中型企业做出有力度贡献,也可为广大科技人员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
十几年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科技体制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到本世纪末,我们要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这是我们的近期目标。实现这样的目标,非常需要科技界和科技管理人员勇于改革实践,大胆制度创新,按照《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做好规划和部署,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统观全局,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