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内科 637300
摘要:文章主要从循证试验结论、β受体阻滞剂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与不良反应以及处理措施等方面对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的新进展作一综述,为临床治疗提供一定指导。
关键词:β受体阻滞剂;不良反应;治疗效果
β受体阻滞剂长用于治疗心力衰竭、高血压、心率失常以及急性心肌心肌梗死,其治疗效果显著,近年来临床医学实践过程中取得较大新进展,文章主要对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的新进展作一综述。
1、循证试验的结论
1.1 β受体阻滞剂的总体治疗效果
对左心室收缩功能存在缺陷的慢性心衰患者而言,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临床疗效已经得到证实。一项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卡维地洛与安慰剂对照的病死率研究发现,接受以上治疗能显著降低心功能Ⅱ-Ⅳ级所致的病死率、心力衰竭加重与心源性猝死、心血管病病死率、长期总病死率。研究同样证实接受β受体阻滞剂能进一步减少心力衰竭恶化,改善心功能病缩短住院时间,其疗效不受患者是否合并糖尿病、缺血性或非缺血性病因、LVEF、心功能分级、性比以及年龄等众多因素的影响。
1.1 单独使用β受体阻滞剂
有研究者[1]对比索洛尔治疗重度心衰的疗效,LVEF在35%及以下、NYHA分级Ⅲ级、Ⅳ级的患者接受ACEI、利尿剂治疗的基础上,随机接受安慰剂或比索洛尔,随访时间为1.3年,研究显示比索洛尔能显著降低病死率与猝死率。
一项关于美托洛尔治疗重度心衰的疗效的研究[2]中,纳入患者为LVEF在40%及以下,NYHA分级Ⅱ-Ⅳ且经标准治疗后病情稳定,随机接受安慰剂治疗或美托洛尔CR/XL治疗,结果显示美托洛尔组患者的综合病死率显著降低,其心力衰竭加重造成的病死率降低49%,猝死率降低40%。
1.2 β受体阻滞剂联合其它药物
一项对比慢性心绞痛短暂性缺血患者接受比索洛尔与硝苯地平的研究[3],治疗时间均为8周,随访1年,发现两种药物均能显著减少患者出现心肌缺血事件发生,但是比索洛尔的疗效较硝苯地平的疗效更优(P<0.01)。治疗1年发现,比索洛尔治疗1年的事件总发生率较硝苯地平的事件总发生率更低,P<0.05。
有研究者[4]对LVEF在40%以下的急性心肌梗死后早期患者随机给予安慰剂或卡维地洛,99%的患者均使用了ACEI,平均随访1.2年,发现治疗组所有原因造成的病死率显著降低,但是再次住院率对比,P>0.05。
1.3 不同β受体阻滞剂的疗效对比
一项研究卡维地洛(25mg,bid)与美托洛尔(50mg,bid)治疗慢性心衰疗效的研究[5]发现,卡维地洛各种原因病死率较美托洛尔组更低,认为心衰患者接受卡维地洛治疗能更有效地预防病死,该研究同样说明,β受体阻滞剂的剂量对治疗效果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心衰患者需要合理确定β受体阻滞剂的剂量与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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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β受体阻滞剂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与不良反应
2.1 使用方法
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患者可能出现心率、血压过度下降的现象,诱发暂时性的心肌抑制,造成心力衰竭加重,还可能诱发外周血管收缩、引起或者加重哮喘。早期给予β受体阻滞剂时可能造成心衰症状恶化,需要长期使用才能改善症状,因此初始剂量应小量,缓慢、逐渐增加用量,2周以上剂量倍增直至到达最大耐受剂量或者目标剂量之后长期维持。
2.2 注意事项
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的起始条件为患者的水钠潴留现象不明显,当不存在禁忌症时,先给ACEI治疗,病情稳定的患者可以门诊或院内用药;NYHA Ⅳ级的患者应在专家指导下用药,且需要避免同时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抗心律失常维拉帕米等药物。
当前只有美托洛尔、卡维地洛与比索洛尔这三种β受体阻滞剂治疗慢性心衰,其给药剂量见表1。治疗期间需要重视监测窦性心动过缓、低血压、水钠潴留、心衰症状等证据,同时指导患者每日均应测量体重,发现体重增加时酌情加大利尿剂剂量。当采用其它措施均无法控制不良反应或者症状时,考虑停用或减量β受体阻滞剂,待患者症状平稳后重新增加剂量或者加用β受体阻滞剂。
2.3 常见副反应
通常而言,β受体阻滞剂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但是偶尔也会出现严重副反应,这一现象在大剂量使用时更容易出现。常见的副反应包括:(1)性功能异常、抑郁、清晰梦境、失眠、睡眠障碍、头痛以及乏力等。(2)气道痉挛,这也是活动性哮喘患者禁忌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原因。(3)糖尿病患者低血糖症状可能受到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的掩盖,因此对此类患者建议使用高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4)β受体阻滞剂阻断血管β2受体,存在减少组织血流的可能,这将引起雷诺现象、肢端厥冷等。(5)房室传导阻滞与窦性心动过缓,此类副反应常见于存在房室传导减弱、窦房结功能减弱的患者,慢性心衰口服用药、心肌梗死静脉用药时较为少见。
2.3 处理措施
出现意识障碍、头晕、嗜睡等症状性低血压等时,先考虑使用血管扩张剂如CCB、硝酸酯类等,缺乏症状与证据提示充血时,减少利尿剂的使用量,之后再考虑减量使用β受体阻滞剂。当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出现体征或症状加重,如体重增加、水肿、乏力、呼吸困难等时,首先考虑加倍使用ACEI和/或利尿剂,疗效不理想时暂时减量β受体阻滞剂,随诊7-14d,发现仍无好转时,此时需要寻求专科医生的意见。症状急剧恶化时,减半使用β受体阻滞剂,当需要停用时,征求专科医生意见。发现存在窦性心动过缓时,心电图检查以便于将心脏阻滞排除,当早期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出现严重的病窦综合征、房室传导阻滞以及窦性心动过缓等时,考虑植入起搏器。考虑减少或停用地尔硫䓬、胺碘酮、地高新等减缓心率的药物,必要时可以减少β受体阻滞剂的剂量,通常不需要完全停用。
3、小结
综上所述,β受体阻滞剂治疗慢性心衰的效果弊大于利,这一点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但是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合理选型、缓慢增加剂量,合理选取药物种类。
参考文献
[1]霍礼超,李梦丽,乔成栋.β受体阻滞剂治疗射血分数保留性心衰的研究进展[J].中国现代应用药学,2019,36(07):888-893.
[2]翟忠锋.β受体阻滞剂联合他汀类药物在慢性心衰治疗中的疗效及安全性系统评价[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8,5(A4):187-188.
[3]蒋旭红.常规抗心衰药物加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的分析[J].中外医疗,2018,37(30):87-89.
论文作者:李石锐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学术版)》2019年第0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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