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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运事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工会的形象和地位不断提高,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但在此过程中,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严重影响了新时期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作为一名基层工会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认识,通过对工会机关化、行政化倾向的表现及危害的分析,就如何破除工会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浅谈几点意见。
关键词:工会;机关化;行政化;工会组织建设
中国工会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大潮中,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建立和新型劳动关系的出现,由于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企业是职工和国家所共有、三者利益一致的关系,出现了三者利益日趋多元和矛盾冲突的新形势,党和政府为了实现自己的执政目标,授予工会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需要工会在现有政治体制下扮演一定的身份角色,使工会在组织、协调职工与国家和社会关系时,更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因此,新时期工会在开展工会工作、管理工会事务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背离其“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的角色定位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宗旨,不恰当地移植行政手段和方法,受到行政控制或制约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作风官僚化、工会机关衙门化、工会组织附庸化的“三化”问题,进而衍生出在工会组织内部的各种“官场病态”,这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现象在工会机关的具体体现。其机关化、行政化倾向的主要表现及危害如下:
一、工作作风官僚化
工会工作行政化机关化总的表现是“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落实”。如不考虑基层实际,有的工会上级部门习惯于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给下级部门的行政命令太多,这些文件、指令往往脱离了实际的需要,造成工会系统层层发文件、发指示、下报表,并以检查考核施加压力,使得基层单位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完成任务指标上,上边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多头绪的工作、不特定的任务、刚性的考核指标,使基层单位疲于应付。有的职工群众经常“被领导”、“被代表”、“被维权”,很多事情还没有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就由基层工会包揽“大功告成”、“班师凯旋”了。一些工会机关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效率低下。有的工会干部“官气”十足,高高在上,脱离实际、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结果工会工作成了自说自话、自拉自唱,对职工群众缺乏应有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工会机关衙门化
一些工会领导机关和基层工会参照行政机关的模式,下设了不同层级的部门,整个工会组织成为等级森严的机关“金字塔”体系,突出官本位。办公时间机关化、工作方式衙门化;习惯于坐班制,坐等职工上门投诉,而不主动下去调研,即使上门为职工群众服务,却不了解职工的愿望和要求。有的工会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恰当地照搬行政领导的工作方法和行政机关的管理方法,片面强调“行政首长负责制”,助长了官僚主义风气,恶化了本为鱼水的干群关系,逐渐疏远了职工和工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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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会组织附庸化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因体制及自身原因,工会的维护职能发挥不够突出,反而热衷于搞“篮球赛”、“乒乓球赛”和各类文艺活动等,而对于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则关注维护不够。此外,由于有的地方和企业为降低成本,随意撤并工会机构、任免工会干部,裁减工会机关专职人员。有的虽然保留了工会名称,但工会活动受行政支配,工会组织必须按照行政领导人的意志办事,承担大量本属于行政部门的工作,沦为行政的“三类科室”。从工会组织财务看,有的单位以财务管理“一支笔”为名,取消了工会的独立账号,剥夺了工会主席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权。
一是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工会法》规定,全总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经费独立,工会主席是法人代表,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决策的领导,支持工会按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包揽和干涉工会的日常事务。工会与企业行政是经济关系的双方代表,存在着伙伴关系、协商关系和合作关系,是职能属性相异、法律地位平等的法人主体。协调好各方关系,关键环节是要解决党政分开、政企分开问题。只有党政真正分开,人们才不至于把听党的,等同于听行政的;只有政企真正分开,政府没有了既得利益,不至于把工会为维权与企业争权益,等同于与政府争权益。要推进工会机关改革。改革的重点是调整管理体制、划清职责、理顺关系、规范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改变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倾向。
二是转变作风,服务职工。工会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职工群众。职工群众参加工会就是希望工会能为自己说话办事,如果我们不能与职工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就会失去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就必然会被职工群众所抛弃。因此要着力整改工会机关及工会干部队伍在“四风”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根植于工会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对文山会海、弄虚作假、不求实效等形式主义问题,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官僚主义问题,对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享乐主义问题,对铺张浪费、节庆泛滥、违规配车占房等奢靡之风问题,要坚决整改。要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将工作重点真正放到为基层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上,对工会工作职责所在做到了如指掌,进一步密切与广大职工的联系,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真正把工会组织建设成“是工人信得过的、能替工人说话和办事的组织,是不会对工人说瞎话、拿工人的会费做官当老爷、替少数人谋私利的组织。”进一步深化“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形成服务职工群众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学习,建设队伍。随着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的深入,职工群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工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会的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职工群众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如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成为各级工会的当务之急。各级工会干部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成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行家里手,成为帮助职工排忧解难的实干家。此外,各级工会组织既要着眼当前,又要谋划长远,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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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工会章程.[Z].2013.10.22
[6]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会法.[Z].2013.10.22
论文作者:李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8
标签:工会论文; 机关论文; 工会组织论文; 行政论文; 职工群众论文; 职工论文; 基层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