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创新对策研究_村民自治论文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的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论文,对策研究论文,基层党组织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从而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理论与时俱进。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应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1、创新观念,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思路

一是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城市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去思考。在我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城市文明及其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向农村渗透,农村已经开始从过去单纯、封闭的农业社会,逐步向开放、多样的城市社会转化。但是农村人口和资源的集聚程度远不如城市社区,它地域更广、人口更分散,居民相对来说文化更低。因此,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对的是带有转型趋势和特征的农村社会,既要继承和发展农村传统工作职能,又要应对城市化发展的要求:从过去单一抓农业、抓经济,逐步把党的建设和工作渗透到居住物业、环境卫生、社区教育、文化生活、社会治安等全方位的社会生活中,为协调和整合包括村民和外来居民在内的各种社会利益力量,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从传统的以管理为中心的模式中转到以服务为中心的模式中,通过发展村级经济和争取政府部门的扶持和支持,不断夯实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农村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为农产品结构调整提供信息、疏通渠道、开辟市场,为农村弱势群体解决各种实际困难等,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在村民中的凝聚力。

二是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系统中去思考。当前,农村基层党建中的大量问题已不是局部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推进全局的、整个上层建筑的改革。如村级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村级民主建设的推进、村干部的管理和教育,这些问题涉及的不只是乡村局部性的问题,而是涉及镇村关系,涉及整个农村管理体制,甚至涉及城乡发展的战略问题。在目前的农村管理体制下,村级组织不是一级政权,但却承担着大量的政府行政职能,特别是在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化进程中,村级组织公共事务大量增加。为此,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的财政公共支出,增强其服务功能,同时也要转变以往对村级组织考核的机制,尊重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强化对农村稳定、文明建设、民主建设、干群关系的考核。

三是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放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中去思考。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及村民自治组织的完善,促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干部在民主政治实践中提高能力,以比过去高得多的执政能力去实现党的意志;同时,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带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兼有国家“代理人”和农村“当家人”双重身份的角色变化,面临着如何使这双重身份和两种权力和谐相处的执政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革党的执政方式和执政理念来思考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依法按程序管理农村事务,积极支持和引导农民当家做主,推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地位;从制度上理顺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关系,着力推进两委关系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推进村级民主建设,转变党的工作职能,运用民主的方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创建组织设置,构筑新农村建设的组织体系

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必须突破过去的地缘和行政区划限制,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化,按行业、企业、新农民组织及党员自身等情况灵活设立党组织,使党组织的设置从单一走向多元、由行政区域型向产业型和功能型转变,以利于更好地实现对农村不同利益群体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和分类指导。

一是设置产业型党组织。适应农业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围绕农业产业化目标,按照区域经济布局,在农业产业化链条上建立具体产业的党组织。

二是设置行业型党组织。农民就业形式日趋多样化,形成了许多行业协会,依托行业协会设立党组织有利于党员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三是设置引导型党组织。大力支持、鼓励更多的农村党员、村支部成员积极参加与党组织目标一致的农民组织的活动,在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党员也较多的农民组织中建立党支部、党小组,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带动各类农民组织健康发展。

四是设置地域型党组织。在地理位置相近、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村,建立强村弱村联合党支部、村企党支部,达到富村带穷村、企业带乡村共同进步的效果;在地域相对集中或兴办某项公益事业、或发展同一产业、或调处某一矛盾需要涉及的几个村建立党总支。

五是设置流动党员党组织。在加强对本地务工的农民党员进行组织化教育管理的同时,以流出地和流入地联建党组织、或派驻党组织、或建立临时党支部等形式,着力创建流动党员党组织,接受村、联村党组织或乡镇党委领导,或委托务工所在地党组织领导,或实行共同负责的双向管理机制,并对流动党员实行IC卡身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转移不转向”。

3、创新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领导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一是改革选任方式,选好干部。树立科学的选人用人观念,拓宽渠道,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开、竞争、择优的乡镇领导干部任用机制,进一步落实竞争上岗、“公推直选”等举措,调整充实乡镇机关干部;实行公开竞聘机制,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全面实行本人自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审查、党员大会选举“四推一审一选”的办法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对软弱涣散村支部选派第一书记;注意培养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农村优秀青年、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科技示范带头人、经济能人担任村干部;坚决破除求全责备的选人思想,把那些思想端正、敢于创新、勇于进取的“初生牛犊”选进班子;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勇于创业带民创业的党员干部培养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主力军。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育好干部。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分级培训责任制;以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突出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行政管理、先进实用技术和农村工作方法的培训,着力提高村级领导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民主管理的能力、驾驭全局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

三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管好干部。建立三级“一把手”直接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提出要求、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制度,对表现好、政绩突出的乡镇干部要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对在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岗位上任职时间长、贡献大的人员要落实有关待遇和保障;对那些身体弱、能力差、无实绩的村干部要及时调整。

4、创新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创新培养方式抓党员发展。要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党员发展责任制,变被动坐等为主动培养,把种养殖大户、农村致富能人、外出打工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同乡大中专毕业生列为重点发展对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步优化党员结构。

二是创新长效机制抓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联系群众、监督、民主参与等长效机制,真正使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探索建立党员学习积分考核制度,为每名党员建立学习积分卡,形成党员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思想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制度,依托党员干部培训基地,逐步实现远程教育进村入户,大力开展党员创新创业技能培训,努力使每名党员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自富带富”的本领。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抓党员作用发挥。以“三级联创”为抓手,探索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主题实践活动长期化的有效形式,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设置多种党员服务岗位,通过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承诺制”、“扶贫双结”、“双带”、“献爱心”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三五先锋联创”活动,创建“五好乡镇党委”、“五强示范村”、争当“五先锋党员”;大力实施“四培养”党建工程,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致富能人培养成支部书记,把优秀支部书记培养成基层党建的典型;大力推进村级党组织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实现活动经常化、作用正常化、管理规范化;切实实施党内凝聚力工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农村党员创业扶助资金,开展创业帮扶活动,对具有一定技术素质、创业愿望强烈、信用良好的农村党员,特别是农村经济困难党员的创业,实行专项贴息,激发农村党员带头创业的积极性,带领群众致富。

5、创新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思维方式要由“为民做主”向“让民做主”转变。当前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和党组织陷入“到底谁当家、谁说了算”的无谓之争,其问题的关键就是缺乏对村民自治的正确观念和对法律原则的尊重。村民自治的本质是“村民当家做主”,党组织就要为村民当家做主创造条件和铺平道路,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是党组织的义务和责任。

二是工作方法要由“强行推进”向“引导、说服、提供服务”转变。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致力于提高“掌舵”能力,及时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自主选择权,更加注意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典型引路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

三是处理村务要由封闭式向公开式转变。全面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做到真公开、常公开;注意扩大基层民主和运用法律的手段,实现少数人说了算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民主决策监督的转变;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农村“说事”和“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说大事、说难事、说发展。

6、创新基层工作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一是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着力解决村级债权债务问题、公共建设投入问题和基层党建活动经费来源问题,保障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审计、划转、抵偿债权等方式挤干乡村债务水分,按照“区别情况、逐步化解”的原则清理消化不良债务、依法清收能交未交的欠款、整肃无理拖欠合法税费的不良风气,大力化解乡村债务;适当增加村级转移支付,加大项目支持力度,逐步把农村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纳入到政府的公共预算范围,保障乡村公共建设的资金投入和项目进度;根据当地人口和党员规模及年度党建工作目标,核定党建办公经费和党员学习教育经费,并明确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保护乡村干部和党员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要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干部要大胆提拔任用,把担任过村干部作为培养乡镇干部的有效途径,鼓励

干部到村级组织任职,坚持和完善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公务员的制度;要保障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为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对打击报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经济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对村干部的工资实行由财政统一发放,建立健全在职村干部工资补贴最低基数保障制度和退职村干部养老金保障制度;要改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环境,科学制定乡镇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和改进乡村干部的考核评价制度,减少对村级干部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要完善对农村无职党员的激励保障,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设岗定责”和“党员承诺制”及其相应的考评激励机制,发挥无职党员的作用,同时要保障无职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关心和爱护无职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的党员。

7、创新工作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县、乡、村管理体制,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为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权威提供法律制度和工作制度保证,努力形成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保障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制定《村民自治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严格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制定《乡镇村关系法》或《乡镇村关系工作条例》,修改《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乡村两级党组织、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各自的权力范围和工作职能,具体规定“党务”、“政务”、“村务”的内容及办理程序,以便规范各自的权力和行为。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新机制。建立和完善村两委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村党组织召集、书记主持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决策,然后按各自职能组织实施,实现农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分工合作的制度化;建立健全民主管事的工作机制:要规范村级党组织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议、村民调解会议等村级有关决策会议的职能和议事规则,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重大村务决策由党员代表议事会商议,在全村公示,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依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出决定;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要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基层干部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落实公开承诺、村务公开等制度,设立村民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等监督组织并明确其职能和监督规则,探索村民点题公开和群众质询答复等多种村务公开形式;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常性督查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就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支持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党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

(课题组成员:陈世强夏志云张忠诚农华西汤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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