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应该如何做慈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富人论文,如何做论文,慈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围绕捐款和富人慈善,新闻和话题不断,可见慈善已成为广大公众关注的热点。中国慈善事业正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时候,面对不时被曝光的“诈捐门”,许多企业家想做慈善却不知道怎么做,怕做不好又会被媒体曝光。
现在的这一代富人,应该说是中国第一代的富豪,所以他们很多人对于慈善事业还不是特别了解。在慈善制度仍未完善的中国,富人们到底该如何做慈善呢?就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往下看。
中国慈善事业现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中国目前慈善事业的现状。当代中国,究竟有多少的慈善公益空间?我们看三组数据。
年度慈善捐赠总额。2009年中国慈善捐赠已经达到509亿元,占当年30多万亿元GDP的0.17%,占中国财政收入6800亿元的比例,不到5%。比较一下,美国2008年的捐款3000亿美元,占当年14万亿美元GDP的2%左右,占美国财政收入3万亿美元的10%。要达到美国的水平,中国年度捐赠额应该是6000亿元。
慈善组织的数量。2009年,中国的基金会为1843个,美国的慈善组织超过100万个,英国比较活跃的慈善组织超过16万个,加拿大慈善组织也有8万个以上,跟发达国家比较,中国慈善组织的数量还很不够。
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2009年,中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不到两万,而美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则超过900万,英国亦有60万从业人员。中国慈善公益发展的空间究竟有多大,未来五年中国的捐款数额年度能否达到5000亿元,慈善组织能否达到50万个,从业人员能否达到500万人,借鉴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我国社会也应该建立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明确目标。这样的具体目标的确定,在经济具备了初步的条件以后,已经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幻想了,关键是要达成基本的社会共识,然后才会落实为重大的社会行动。
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必须形成较强的公益慈善的社会压力,这是一种社会道德的压力,必须发自于社会,才能形成社会影响力。当然这种压力不能只作为负面的谴责,更为重要的是正面的弘扬,这就需要富人们在其中“推波助澜”。
目前中国不乏富豪,但缺少富豪慈善家。原因就在于这些亿万富翁的慈善意识没有培植出来,缺乏足够的社会责任感。盖茨巴菲特领刮慈善风暴,共同倡议亿万富豪们捐出一半家产,能否催生更多亿万富翁齐头并进,我们拭目以待。笔者猜想,盖茨巴菲特的“慈善誓言”经媒体报道之后,必将扩散开来,届时对亿万富翁而言必将形成一种慈善考验。
相比美国富翁的乐善好施,中国的慈善事业如何,中国富翁的慈善路在何方?这是值得思考的一个关键性课题。在贫富差距日渐明显的中国,慈善捐赠或许能成为弥合社会伤口的一剂良药。
富人慈善,不一定要大把撒钱
有人说企业家最大的慈善应该是多多缴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人说就该实际点,大把大把捐真金白银才好。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慈善法》,加上我国富人积累财富的时间较短,慈善意识相对西方来说薄弱很多,故如果要像执行法律一样的让他们做大额慈善估计行不通。
就拿缴税和慈善来说,缴税是义务,慈善是志愿;缴税多少由法律规定,多缴少缴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作为公民当然要依法纳税。但慈善捐款因为是志愿行为,捐多捐少是自己说了算。
所以这里就牵涉到一个“捐多少”的问题,不同规模的慈善,发挥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大额慈善,在一些情况下,确实能够发挥它的作用。有些项目,也需要通过投入大量资金来实现,比如修桥、修路、造学校等。但是大额慈善一般需要动用富人的不少资金,若富人真有这个心也确实有这个实力,那么我们非常欢迎他做大额慈善。
但是富人慈善也不是一定要大把撒钱才能做,就笔者看来,小额慈善反而来的更加实惠和可行,特别是对一些“小富豪”。因为小额捐款做慈善,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他们依然可以住他们想住的房子,看他们想看的电影,去他们想去的地方旅行,也不会由于大额资金捐出而导致企业运营利润方面的损失——富人们不需要为做慈善,放弃任何事情。而且还能提高声誉、增加自己的社会地位,这何乐而不为呢?
比如在美国,在慈善组织或者其他个人组织的募捐活动中,很多人可能都会放5-10美元进募捐箱。数额不大,可这样的捐款,是可能对他们的生活带来影响的。他们捐出的每一美元,本来会有其他用途的。现在却因为做慈善,帮助别人,而变得有意义起来。
我们当然需要大额慈善,但这样的小额慈善的行为和态度,会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好。李连杰在中国倡导的每人捐一元钱的慈善行动,就是这种个体的小额慈善行为。小额慈善像是一种习惯的培养,也更像是一种代际之间慈善观念的传承,这两者都很重要,需要平行发展。
当社会中的大部分富人都能参与慈善,无论他们捐多少参与当地的教育、医疗、环保,或是其他领域的慈善工作,这种行为所产生的精神力量会是巨大的。而且从长远来看,会影响整个社会的行为模式。
善款使用,不是一定要亲力亲为
富人做慈善,是该亲力亲为,还是交给专业机构呢?从国外慈善事业的发展来看,基金会和各种非营利组织是慈善公益事业的主体,捐赠资源通过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用于慈善公益事业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率的一种机制。
当然基金会并不排除亲力亲为,盖茨现在在经营着全世界最大的基金会——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他就在亲力亲为他所开创的慈善公益事业,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在我国,2004年颁布的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也鼓励私人兴办基金会,目前这种被称为“非公募基金会”的基金会已经近1000家。
虽然基金会特别是公募基金会对中国慈善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就目前我国公募基金会的现状来看,应当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比如公开透明不够、问责监督不严等,这些都是让富人慈善家不放心、不信任的主要原因。毕竟和美国比起来,我国的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还很短,在体制上也有这样那样的漏洞。
捐款容易花钱难。一些人做慈善,一捐了之,不问去向,不问效果。对这种慈善行为,有些人认为是不懂做慈善,乱做慈善;说严重点,就是为了博名利,用钱买面子。做慈善就要关注所捐的钱能不能到受捐者手里,富人们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如何“照看”捐出去的款项。
首先,为了让捐赠落到实处,真正起到作用,可以亲力亲为,亲自实施捐赠项目,比如自己设计、施工,自己找工程队修路、修桥、盖学校、建图书馆。
但是修条路,建座桥,盖所学校还可以,如果碰到的项目很复杂,覆盖面又广,那么自己亲力亲为可能就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这时建议寻求专业团队合作。就是要找那些专业的、权威的、有体制保障的、各方面都有口碑的机构来合作。比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他们在透明度、执行力上都有一定口碑,值得信任。当然,在合作的时候也需要签订非常严格的合同。之所以签订严格合同,一方面是为了确保捐款人的捐款能够落到实处,没有浪费;没有机制的保障,慈善这个事情是办不好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帮助专业机构执行好、落实好。签订严格的合同是为了让他们能够对各省份的基层机构进行严格约束,排除行政主导的成分。
另外,不能期望慈善机构的发展一蹴而就。慈善事业和慈善制度跟社会分配制度、教育制度等是连在一起的,不会一枝独秀跑到前面。现在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一动百动,慈善事业发展有个过程,我们只要坚持做慈善就行。
善行善举,有时需要高调一点
做慈善,该低调地检验善行效果呢?还是应该高调地让大众知道你在做什么事以及这些事情的效果呢?
其实对于慈善来说,无所谓低调和高调,慈善就是公益事业,就是社会的事情,社会效果就是衡量慈善事业效果的标准,做慈善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要是人家都不知道,你怎么说社会受益了呢?而且不光要让人家知道,还要让社会一起来参与,来进行监督,来共同提高慈善捐赠的效益。所以做慈善,就应该公开透明、理直气壮,并不是贬义的炫耀之意,这种高调是源于对慈善的带动和效益的检验。
同时,有些富人的高调行善还可以带动另一些富人一起来做慈善。因为其高调行善的作为会使其他富人朋友感到压力,生意场上“得意”,慈善事业上怎能“失意”呢?!这种正面的压力、积极的压力,会推动这些向来就有竞争意识的富人企业家们也加入慈善事业,慈善公益事业就是需要各种压力和推动力才能不断发展起来。
另外,慈善影响力对于实体企业其实也有好处。虽说慈善公益和经营企业是两码事,但是世界上有时确实有良性循环和恶性循环,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社会若能形成行善有好报的氛围,那么慈善就更容易日常化。以慈善影响力来建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使企业受益,也许会有人说这种带有目的性的慈善太虚假,但是这何尝不是一种双方激励“一举两得”的方式呢?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素来都有乐善好施的传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的慈善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也有一些“裸捐”的富翁慈善家,但总体发展格局还很不平衡。我们倡议富人做慈善,从内心先培养慈善意识,根据自身的情况妥善的来做慈善,将做慈善变成一种基本的道德体系,也作为一种广泛的社会活动,这样中国公益事业才会真正有实力迈向更加广阔的发展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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