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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至今已有三年多了。在这期间, 有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和金融整改措施,对缓解危机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韩国,通过一系列的改革,经济迅速恢复,成为“东亚地区遭受金融危机的国家中第一个摆脱危机的国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人语)”。1999年韩国GDP增长速度达到10.7%, 外汇储备由危机时的39亿美元增至697亿美元。利率、物价、 汇率保持稳定,国际信用不断提高。2000年经济增长率同比高达10%。韩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从危机的“重灾区”脱颖而出,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的措施。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
金融危机使韩国上下普遍感到加快科技创新、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重要性,为此,韩国从1998年开始加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产业政策方向及知识基盘新产业发展方案》,明确提出从1998年起至 2003年的五年间投资140万亿韩元,集中发展计算机、半导体、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航空航天等28个知识基盘产业及服务业。1999年底,韩国又颁布了《科技发展长期计划》,为韩国今后发展绘出美好蓝图。为确保高科技产业在短期内迅速形成规模,韩国提出“以民间为主导发展科技”的方向。据韩国产业技术振兴协会不久前发表的一项统计显示,韩国民间科技研究正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再次踏上快速发展的道路。2000年韩国民间企业技术研究所已经达到5000多家,研究领域大部分为机电、电子等。这些研究所1999年的研究开发投资达到10万亿韩元,占国家研究开发总投资的80%。研究人员达到9.23万人,占全国研究人员的55%。
韩国特别重视信息产业的发展,1998年金大中上台后,明确把信息产业作为重振国家经济的根本,提出了“头脑强国”、“头脑兴国”的口号,成立了韩国历史上第一个信息通讯部,并提出到2002年以前进入世界十大知识信息强国,2010年把韩国建成知识信息国家、信息技术领先和未来世界的中心国家。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韩国切实加大投入,于1999年实施了“21世纪韩国精英工程”计划,根据这一计划,韩国每年投资2000亿韩元,以兴建具有世界一流的信息研究中心和在大学开设信息网络、计算机等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研究生院17所;开展了全民信息化普及教育运动,2000年政府就为此投入了5678亿韩元。韩国对信息产业的高投入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至2000年5月,韩国上网用户已达1600 万人,占总人口的2/3。正是有了这样的基础,现在韩国电子商务和网上购物迅速发展,市场规模达2500亿韩元,网上证券交易占全部证券交易总额的37%,网络广告市场规模1998年为110亿韩元,而到了1999 年则猛增至220亿韩元,2000年预计达到540亿韩元。据韩国信息通讯部公布的数字,近年来韩国信息产业增长率比其他产业高出1倍左右,1997 年信息产业的生产总值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1%,2000年则达到11.8 %,预计2000年信息产业总产值约800多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 17.7%,接近韩国总经济增长率的两倍。
创办中小型风险企业是韩国发展高新技术的重要举措之一。政府专门颁布《科技创新特别法》和《中小风险企业培育法案》,对扶植中小型风险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做了明确规定。同时组建官方半官方性质的“高新技术投资保险公司”、“韩国风险企业协会”以及“风险企业后援俱乐部”等机构,还成立2000亿韩元的风险企业扶助基金。在政府的筹划下,韩国最大民间金融机构——韩国综合金融会社还决定,选择63家技术精经营好的风险企业进行资助。被选中的企业,只要以技术实力担保,即可获取相应的资金援助以扩大企业经营。正是由于一系列政策扶持,韩国风险企业发展迅速,至1999年底,韩国风险企业已达1800余家。至2000年3月,以风险企业的创立为主, 韩国国内六大城市又新增加了4200多家企业。韩国还在股票市场上开设创业板KOSDAQ,通过创业板为高科技企业筹集的资金,1998年为1.7兆韩元,1999年则增加到3.1兆韩元。
科技发展为韩国走出金融危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韩国银行提供的资料,1999年韩国GDP增长的10.7%中,高科技产业的增长占4.8个百分点,占新增GDP的45.6%。
全面深化金融改革
改革官治金融。1997年底,韩国出台了包括《银行法》在内的13个金融改革方案,根据法律规定,1998年初韩国国会成立了一个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管理委员会(FSC),统一负责银行业、 股票市场、证券市场、保险业的改革、整顿和监督。FSC 有权决定金融机构的生存,评价资本结构改变的计划,并且监管那些被判定为可生存机构的复活。根据FSC的意见, 韩国政府对那些可存活的金融机构提供更适当的财政支持,以使他们在面对由于企业改组和调整所带来的贷款、资产损失时,能够保持稳定。这样做,彻底改变了以往政府直接干预金融业的做法。
突出清理整顿。在改革中,韩国加大对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恶劣、生存无望的银行的整顿力度。到2000年4月份,韩国共清算、兼并、 破产440家银行,占1997年末银行总数的20.9%。 对经营状况尚可的银行,韩国投入巨额公共资金,以使他们自有资金达到国际清算银行规定的8%的比例,并把这些银行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对业绩优秀的银行, 则引导它们实行自愿合并或成立控股公司,以实现银行的大型化和兼业化。为了重建金融系统,自1998年下半年开始,韩国政府支付了100 兆韩元的资金。最近,韩国政府又决定,从2000年12月起再陆续投入经国会批准的40万亿韩元的公共资金,以确保金融业的正常运作,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并为此修改了公共资金投入、管理和回收的规定。经过改革,韩国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显著下降,1998年初韩国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为112兆韩元,2000年1月则下降为66.7兆韩元。
规范金融秩序。韩国政府明确要求,禁止银行之间相互提供债务担保,并要求银行改进内部管理,使管理体制和方法向国际标准接轨。对于大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非银行金融公司即所谓“第二金融圈”的机构,采取合并、转让、停业等措施;切断大企业集团不正当的内部交易,实行出资总额控制制度,禁止相互间的债务担保,明确已有的债务担保到2000年3月全部取消。
积极调整经济结构
一方面,突出集团主业经营。1998年底,在政府的推动下,韩国大企业集团按照发展核心产业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企业的经营机制,每个集团集中力量经营3~5个大的产业部门,并采取产业交换的方式放弃本集团弱势企业,加强专业化生产。如现代集团原有公司63个,现在减少到30个以内,经营领域只限在汽车、建筑、电子金融、服务业、综合化学等。三星集团,将原有65个公司减少到40个,并确定电器电子、机械、新材料、航空信息通讯作为集团的核心产业。LG、现代、三星等五大企业集团在成品油、化工、半导体、铁路机车、飞机、发电设备、造船设备等7个重要产业之间进行了置换。三星的发电设备移交韩国重工业;现代对韩火集团的炼油部门实行兼并;半导体工业置换前主要有三星、现代、LG三家,置换后,LG的半导体企业被现代兼并;汽车工业原来有大宇、起亚、现代、三星、双龙,现在则集中到大宇和现代。以此为基础,韩国在50个大企业集团中推行了广泛的产业结构调整,以解决同类产业的重复投资问题。尽管韩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但总体上讲,这些措施还是取得了不少进展,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金融危机使韩国政府深刻认识到,把国家经济的兴衰仅仅依托在几个大企业集团手中是很危险的。为此,近年来,韩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重新清理,废除了各类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对6300多个行业组织采取了措施进行整顿,确保他们专心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府通过中小企业振兴公团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出台专门政策,在用地、税收、金融、销售等方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优惠;设立了专门的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等。针对中小企业科研力量薄弱的情况,韩国还成立了“中小企业技术交易所”,把需要技术的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连接起来,并把全国37所大学指定为“中小企业技术指导大学”,无偿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由于发展环境大大改善,韩国中小企业数量大大增加。1999年,韩国有近3 万家企业创业。新开业企业与破产企业之比,1997年为3∶4∶1,1999 年则增加到12.3∶1。
力促企业良性发展
加大民营企业整顿力度。政府主要采取企业自主、银行主导、政企协商、分类整顿的办法。将当时最大的5家财阀企业作为第一类, 要求他们进行自我调整,政府和银行对这类企业的整顿进行指导。第二类是第6至第64名大企业。 这类企业的整顿由债权银行根据其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和指导。第三类为其余企业,主要靠市场手段进行调节。韩国政府对不良企业的清理决心很大,1998年6月, 韩国以企业负债比例为主要标准,强令55家企业退出市场,这次行动被称为“第一次清理不良企业”。2000年11月3日,韩国债权银行在政府的支持下,对287家出现经营不佳征兆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最终列出52家无望起死回生的企业名单。这些企业中,包括三星商用汽车公司在内的18家企业被勒令关闭,东亚建设公司等11家企业被定为法庭管理对象,20家企业被宣布为出售对象,3家企业被定为兼并对象。10日,韩国赫赫有名的大宇汽车公司, 又正式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清。
积极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与我国一样,韩国国有企业也存在着制约监督不够、经济效益较差的问题。金融危机后,韩国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一些企业相继实行总经理和管理的责任经营制等。为了彻底解决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的问题,韩国政府决定下大决心分批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以不断提高社会股份的比重。1999年底前,包括韩国重工、浦项制铁在内的17家企业率先实现了民营(股份)化。韩国明确提出2002年前,包括通信、电力、烟草人参在内的49家国有大型企业也要分阶段实现民营(股份)化。这样,韩国国有企业将有2/3通过出售股权实现了民营(股份)化。此外,韩国还在公共部门引入竞争机制,如原来电信业由韩国电信原为独家经营,现则成为包括民营企业SK电信在内的5家企业经营。
与此同时,韩国政府要求所有企业必须改善内部管理,全面实行符合国际标准的复式会计制度,严禁企业之间的循环担保和不正当的内部交易,提高经营透明度。在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中增加公司外人员担任的董事,扩大小股东的权力,以加强对企业经营的监督。
与日本一样,韩国企业也实行终身雇佣制度,金融危机后韩国对这一劳动用工制度实行改革,再加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使得韩国的失业现象比以往更加突出。对此,韩国政府采取了相应措施,以求得就业稳定。如近年来,韩国政府一直谋求劳动组合(工会)的配合,努力使他们理解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此外,政府还实行雇用奖励金、再就业培训、提供创业资金、扩大公共劳动岗位等措施帮助失业者再就业。
这些措施有效地改善了企业经营状况。四大企业集团平均资产负债率,2000年比1998年下降1倍左右。制造业的407个上市企业的利润也由1998年的1.3兆亿韩元增加到1999年末的162兆亿韩元。
坚持出口第一主义
早在1962年韩国就提出了“出口第一”和“贸易立国”的口号,大力实施以出口为导向的发展战略。金融危机后,一方面,由于韩元巨幅贬值,使得韩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更是得以提升,外贸出口大大增加,进出口贸易很快从赤字转为盈余。1997年7月赤字8.26亿美元,到9月份就已持平,而进入1998年后更是迅猛增长,仅第一季度按照通关标准逐月贸易盈余分别达到16亿美元、33亿美元、36亿美元。另一方面,为了促进出口,韩国更是千方百计,倾注了大量精力。如为了促进1999年的出口,1998年第三季度开始,韩国就派出由外交通商部、产业资源部组成的使节团,赴东亚、中南美洲和非洲地区开展出口攻势,并选定了芬兰、罗马尼亚、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巴西、墨西哥等16个国家为新兴出口市场。政府代表分赴这些国家进行市场调查,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险协定和防止双重关税协定,了解这些国家的社会间接投资状况、经济制度,韩国产品在这些国家的影响、市场规模等。通过努力,1999年韩国出口效益明显上升,比上年增加120亿美元。
在出口中,韩国十分注意调整出口结构,积极开拓中小企业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市场。在1999年韩国的出口中,有80亿美元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1999年韩国信息产业出口额达399亿美元,实现顺差142亿美元,占外贸顺差总额的58%左右;2000年信息产业出口额则达到680 亿美元,约占韩国全年出口的39%。目前韩国64兆芯片、光驱、个人电脑、薄膜液晶显著器等与信息产业有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和出口方面,全部占据世界第一。
积极吸引外来投资
金融危机以来,韩国就把吸引外资作为解决外汇短缺、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经济复苏的重要手段,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改善投资环境。根据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协议,韩国废止了所有与WTO不符的措施,进一步推进贸易自由化进程, 先后修订或颁布了《企业收购法》、《促进外国人投资综合方案》,对法人税、所得税、登记税、财产税、综合土地税等税收方面给予外商大幅度减免;外商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就能在10年内免交法人税和所得税,在8~15年内部分减免登记税、财产税等,如果在专用工业园区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可减免75%的土地租赁费。为了进一步协助外商投资,韩国大力简化投资手续,设立了外商投资支援中心,为外商提供“全方位服务”;并允许外国人购买土地,允许外国人对韩国企业实行兼并等。
二是开放投资领域。目前,韩国除农作物生产等13个行业没有对外商开放,酒精制造业等18个行业部分对外商开放外,其他行业已全部对外商开放。即使是原来严格控制外商投资的行业也已放宽限制,如2000年5月起部分开放赌博业,2001年开放肉牛饲养业、肉业批发业等。 韩国还废除了外国人在韩国股份制企业中的投资限制,放宽外国人对国有企业投资的限制。过去外国人在韩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限于中小企业,投资股份限制在35%以内。新规定则允许外国人的投资股份达到59%,部分产业行业领域可达80%。外国人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股份可提高到49%。此外,韩国还积极鼓励各大企业集团出售股份,在国内外发行企业债券,1998年开始,韩国企业股票和债券就已在纽约等地上市。
三是确定引资重点。为了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有利于整个产业的知识集约化,韩国选定金融、旅游、石油化学、通信等10个领域为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政府对这些领域吸引外资加以重点扶持。与此同时韩国还通过驻外使馆选择到韩投资的重点外商和企业,选择的原则是必须世界上知名度高、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对韩出口量较大的企业,目前已选定的重点投资者有459家,其中222家已在韩国投资。
四是加强监管力度。制定了新的《外汇法》,明确外汇交易实行自由化,如采取了可变性预付金制、征收外汇交易税等措施,主要就是防止投机性的资金流入;建立起外汇和外资状况预警系统,还成立了国际金融中心,对利用外资和外债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投机行为和经营状况不好的国内企业的对外经营活动也加以限制。
由于措施得力,近年来,韩国外资流入大幅增加,1999年达89亿美元,2000年第一季度引进外资达20.04亿美元,比1999年同期增加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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