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主义_自我中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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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4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285(2006)02-0151-05

科学的儿童观的建立有赖于人们对于儿童精神进行科学的理解与把握。自我中心主义是个体精神在成长过程中的基本趋向和特定表达。因此,展示儿童自我中心主义的精神表现,并探求其发生的根源,解读其发展的过程以及对于个体成长的意义便成为一种必要。

一、儿童精神的基本特质:自我中心主义

在皮亚杰那里,自我中心主义或自我中心化(egocentrism)这一概念本是用以描述儿童认知发展的状态或特点的。然而,当我们把儿童认知上的自我中心主义归置于儿童整体的精神系统或结构中去,实际上就意味着了这样一种可能:自我中心主义是儿童精神的一种基本特质。基于后现代的视野,精神特质乃是对于一定群体或个体的精神结构及水平的禀赋、特性与倾向的概括与标识,并意味着特定群体或个体精神发展与状况的一种稳定性、典型性和一般性。精神从来都是整体的精神,认知也不是孤立的认知。皮亚杰自己也承认:“绝无单纯的理智动作,(事实上)其中夹杂着无数的情感、兴趣、价值和和谐感等等……同样也没有单纯的情感动作”[1] (P55)。可以说,儿童对于外在客观世界的认知性观念或意识的建构立足于“以自己为中心”(self-centred)的同时,也就是将他感觉着的外部世界挟裹进了他的本能、感知、情感、欲望、意志等所组成着的内部主观世界中,或者,他眼中的世界已经被附着上了他全部的主观情意和人格特征。于是,不仅仅是认知的建构,其整个精神系统(包括意识与潜意识、理性与非理性等)的活动状态,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主义的直观表现就是:儿童以他自己的感知动作、情绪情感、主观意愿等为中心,从自己的视角或立场看待周围世界中的一切。他没有也不能意识到需要从另外一个角度或多个角度去审视、理解和对待外在的人、物、事,或某种观念。于是,儿童常常认为,太阳因他而早升晚落,月亮也跟着他走;电灯为他而照明,玩具为他所拥有;他知道自己有个哥哥,而他不知道也不在乎他自己就是他哥哥的弟弟;他能轻易地知道自己的左右却难能分辨别人的左右;一个成人与儿童玩滚传球的游戏,成人在坡顶,儿童在坡下。如成人问:为什么球滚下?儿童会认为:球知道他在等它呢!当母亲生病需要他安静时,他却依然我行我素、吵吵闹闹。他不能站在母亲的立场体验母亲的痛苦感受。

作为主体的人的精神之表达实现于主观自我与客观外界的互动中。处于成长的幼稚期,儿童在把握自我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所表现出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精神取向,一旦作为了儿童不自觉的意识定势和行为惯性,便意味着自我中心主义是对儿童的“世界观”及特征的最基本概括,是个体精神在童年期的特定表达,是儿童精神的最一般性的典型表现,即成为儿童精神的基本特质。可以说,儿童精神的其他任何一种基本表征都可由其自我中心主义的特质派生而出。儿童的目的论、人为主义、泛灵论、实在论、原逻辑主义等倾向,都可堪称是对于自我中心主义的直接演示或曲折反映。

儿童认为世界是有目的的,凡事都有其目的或原因,而不能意识到存在随机或偶然。正是因为儿童作为“目的论”者,他才总会困惑于已为成人所司空见惯和熟视无睹了的各种客观现象,并表现出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哲学勇气。正如马修斯(Matthes,G.B.)所说:幼童“早就喜欢提出哲理性的问题”[2]。儿童对于世界存在进行先入为主的目的设定,是自我中心化的。而且,作为这种“目的论”者,儿童又是将世界存在的理由归结为自己的目的或目标。皮亚杰曾问几个6岁的儿童:“为什么会有两座萨莱韦士山,为什么一座是大的,一座是小的?”他们所期望的回答是“大山是给大人爬的,而小山是为儿童存在的。”或者“大的一座是为了长途旅行,小的一座是为了短途旅行。”[3] (P82)

在儿童的眼中,自然的、客观的事物同他自己一样,是有生命的,有情感和意识,即所谓“泛灵论”。在一个孩子看来,花是活的生命,这不是因为植物是有机的生命体,而花又是植物的一种生命表现,而是因为“花是能呼吸的,它的叶子就是它的手,它的枝条是它的身体”。同样,房子也是活的,因为“窗户就是房子的眼睛”;风也是活的,因为“它知道自己在动”,“风会自己跑”;而汽车之所以会跑动,因为它“喝了油,有劲了”;树之所以能长高,是因为它从地下“喝了有营养的水”。儿童的泛灵论经历了先是指向一切事物(无论是运动的或是静止的),后来又指向运动或活动着的事物的发展过程。泛灵化的精神取向,意味着儿童周遭的世界已被融入了他自己的毛发肌肤和情感意志,外在的客观与自我的主观混沌一体,世界完全成为专属于他自己的世界。

当儿童把客观的一切都看成是有目的的,并把自己的主观意愿融会到对于这种目的中,儿童就自然成为解释事物起源的“人为主义”者。他认为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人所创造且为人服务。所以,儿童会猜想,大概太阳是人从火焰中或打火机中制造出来,而月亮是人挂在天上的一面镜子,或者它们都是由很像人的上帝制造并安排好了的。在一定意义上,儿童以这种人为主义的意识取向所表达出的自我中心主义,便是人类在生存环境面前所持有的主体精神和自我意识在童年期的萌芽和最初的表达。

儿童因自我中心化的精神特质,把客观实在的存在和原因归结为是自我的、主观的、人为的存在和原因,而当他面对属于主观世界里的虚体事物时,他却又倾向于把它们看成是现实的、物理的、实体的事物。于是他成为“实在论”者。对他而言,某种概念或观念便是某种客观和绝对。事物的名称是附在事物上面的,是物体的一部分。梦是在床上默想出来的微小的物质的动画片,思想是一种音调,是“在我头后面的一张嘴向头前面的一张嘴讲话”。儿童作为实在论者所表现出的“心物不分”,犹如卡西尔所概括的原始人的词语思维:“凡被名称所固定的东西,不但是实在,而且就是实在的。”[4] 正是因为精神上的实在论立场,儿童不能也不愿意接受假设的可能。皮亚杰曾经拿这样一个问题问8岁以下的儿童:如果你能摸到太阳,太阳有没有感觉呢?结果孩子干脆否定这一假设:你肯定摸不到太阳。再进一步问:是假设你能够摸到的话,太阳有没有感觉呢?结果他竟也还是否定:不能,因为它太高了。

逻辑是人类协调自我与世界关系的精神方式。形式化了的科学逻辑以最大限度地排除感性直观和主观性情为原则,以对于事物的本质及发展规律的真实揭示和明晰解释为目标,从而表现出客观性、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的理性化特征。然而,儿童携带着自我中心化的精神趋向,他的逻辑充溢着鲜明而强烈的直观感性色彩,成为一种原发性的、前科学的原逻辑。譬如,儿童会认为“现在不是下午,因为我还没有吃午饭或午睡”。在他看来,“下午”是他自己私有的象征,而不是一个社会化的概念。同样地,“在儿童看来,说一次谎话的严重性,不在于儿童存心欺骗的程度,而在于说谎和客观的真相在实质上相差的程度。”[3] (P95)这里可见,行为的表面性结果成为儿童道德判断的依据。

儿童尽管不能如成人那样抽象地、形式化地逻辑思维,但他也就不拘于理性逻辑的形式性框架或直线性规范,从而使他的那种个体主观性的、直接经验式的逻辑,表现出打破常规、不拘一格的创造性、开放性和跳跃性。儿童的逻辑蕴涵着无数个可能和偶然。正所谓,一加一等于二,是成人的逻辑,是按照成人的科学理性、客观标准而得出的结论,但在儿童那里,一加一潜藏着太多的可能性,就不会正好等于二。如费鲁奇所说:如果说成人的“脑袋里都是寻常定式的逻辑”,而小孩就“宽广多了”,“小孩的思考是散点式的,不会走你事先规划的路径,自由自在,天马行空、独来独往”[5]。鲁迅由此称赞儿童:“孩子是可以敬服的,他常常想到星月以上的境界,想到地下的情形,想到花卉的用处,想到昆虫的语言;他想飞上天空,他想潜入蚁穴……。”(鲁迅:《看图识字》)

应该说,自我中心主义的精神特质所反映出的乃是儿童的主客不分、主客互渗的心理实质。儿童最初完全是处于主客体一体化的无意识状态之中,尽管在以后出现了“客体永久性”,但是主客体并没有清晰地相互分离。亦即,主客体虽已有走向分化的迹象,但并没有很好地相互独立,它们仍然相互地渗透着。正是由于主体将自身融入了客体,客体才被赋予了自我的灵魂与目的,客体的存在也就是人为论的存在。同样,又由于主体中有客体的渗入,诸如梦、思想、事物的名称等主体的心理现象或观念,便被打印上了物理学上的实在特征。正如刘晓东所说:“泛灵论的存在与否取决于主客体在主体意识中的分化程度,主客体逐渐分离的过程也就是泛灵论逐渐衰微的过程。”[6]

二、儿童精神之自我中心主义的发生:生物性及其文化性

在现代生命哲学的视野中,人的生命“应当被看作有着双重生命的存在——本能生命与超本能生命,而不是仅仅一重生命。双重生命、双重本性,这就是人的特质”[7]。儿童作为人类生命的最初阶段,正是处于从自然给予的自在的单一本能的生命,走向有自为的超本能生命参与的双重生命的过渡阶段。儿童的自我中心主义作为个体精神在童年时期的基本特质,其发生发展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个体先天的、原始的、本能的生命力中。否则,我们便无法解释个体的成长何以伴随后天文化经验的累积而逐渐摆脱自我中心化。而实际上,对于个体生命之初的任何精神现象的解释,如果舍弃了对于先天的本能的生物性力量的关注,就是对于精神发生之原始起点的背离。

现代的人类学“反复论述这样一种人类观:人是动物与文化的统一性存在……是动物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比动物乃至生物更为高级的物质形态,它的特征便是动物+文化。”[8] 儿童就是由最初的类的进化物意义上的人,逐渐过渡到开始被后天社会赋予了一定文化特质的人。儿童成长的“正在进行时”,使他的身上还保留着从人类的祖先那里秉承下来的自在的、本能的、类的、动物化的生命原动力,并且不能如成熟了的成人那样,去自觉自为地利用后天文化的教化所赋予的超本能力量来主导自己的生命过程。那种强大的先天的生物化的生命原动力,实际上就是孕育和催生儿童自我中心化的根源。

依据弗洛伊德主义的理论,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化就应当是儿童人格成长的原始动力来自于与生俱来的生物性的本能、冲动与欲望的驱使,即人格结构中的“本我”的力量受“唯乐原则”的控制。即使伴随后天规范文化的介入,在童年人格成长的初期,其“自我”的调节也是更倾向于“本我”需求的尽可能的满足,而且最大限度地逃避“超我”(后天社会文化要求)的压力。个体早期对于“本我”的这种“偏向”,实际上就是儿童在自我与外界关系的把握上总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体现。在精神分析学派那里,“本我”是属于潜意识的心理力量。它是非自觉的、无意识的、非理性的,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在个体身上存留下的种族进化的“原始遗产”,是出生时就携带着的“种族发育根源的碎片”[9]。这种潜意识或无意识的力量越是在儿童那里,越是占据了支配性的地位。当儿童将这种原生性的精神力量投射到周遭的事物中去,便产生了儿童的泛灵论、目的论、人为论等。

精神分析学派所谓的“本我”或潜意识精神其实就是社会文化历史学派的“低级心理机能”。社会文化历史学派将个体精神“区分为两种心理机能:一种是靠生物进化结果的低级心理机能;另一种是靠历史发展结果的高级心理机能。”[10] 前者指向本能、冲动、直觉、情绪、不随意的注意等精神过程,这是种族进化过程中“最古老”的人类精神的积淀;后者是指随意的、主动的、逻辑的、概念的、以符号或语言为中介而进行的精神活动,它是社会性的文化与历史发展的产物。个体的成长就是从低级心理机能发展的基础上进而实现高级心理机能发展的过程,即心理的社会化过程。儿童精神发展的不成熟或幼稚,就表现为对于低级心理机能过多的依赖,而且高级心理机能还不能完善到得以被儿童精神活动充分依赖的程度。可见,在社会文化历史学派这里,儿童的自我中心主义是后天社会文化未来得及或未充分介入儿童精神世界的表现。

对于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主义之发生的生物性渊源,在皮亚杰那里同样也可以寻得成立的依据。心理学家克莱巴柔德为皮亚杰的《儿童的语言与思维》一书所作的序中,说到儿童心理的结构特征:“儿童的心理是在两架不同的织布机上编织出来的,而这两架织布机好象是上下层安放的。儿童头几年的工作主要是在下面一层变成的。这种工作是儿童自己做的,它在混乱的状态吸引着他,而且一切看来会满足他的需要的东西都聚结在这些需要面前了。这就是主观性、欲望、游戏层。相反,上面一层是一点一滴在社会环境中织成的。儿童年龄越大,这种社会环境的影响就越大。这就是客观性、语言、逻辑观念层。”[11] 其实,这也正是皮亚杰的研究所揭示或启发的论断。无疑,所谓“儿童头几年的工作”的便是自我中心化的“工作”而已。这里的作为“下面一层”的心理,其实就是已经精神化了的生物性的生命表现。实际上,皮亚杰认知发展的整个理论也恰是建立在生物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对于由主客不分所表现出的自我中心主义的无意识,皮亚杰也有着充分的认识。他说:“儿童最早的活动既显示出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完全没有分化,也显示出一种根本的自我中心化,可是这种自我中心化又由于同缺乏分化相联系,因而基本上是无意识的。”[12] 这与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是相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主义在发生学上的生物性渊源,并非意味着对于其社会文化性的否定。儿童在尚未承纳外在后天文化之前,其自我中心主义的精神特质,作为种族进化史之生物化了的沉淀,仅仅是一种形式化了的可能或前提。借用容格关于“原型”概念的解释,它“本身是空洞的、纯粹形式的,只不过是一种先天的能力,一种被认为是先验地表达的可能性。”[13] 然而,现实中的每一个个体,自一出生起便置身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于是,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主义犹如一个等待填充具体内容的“盛物筐”,一俟儿童处于特定的具体的历史情景中,那种先在的、形式化的自我中心主义在作为儿童筛选和处理外在环境信息的精神策略的同时,便被激活,成为实现了的自我中心主义。实现了的儿童之自我中心主义就是一种历史生成的可能或形式与现实的特定文化内容相互统一的产物。儿童的梦想、童话、游戏、歌谣、绘画等便无不都是表达和践履其自我中心主义的文化表现。可以说,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化一旦成为一种事实的表达,便从此被嵌入了社会化了的文化属性。

即便是基于种族进化的视野,那种作为生物性发生的儿童的自我中心主义,仍不会是纯粹的生物性力量。因为,在个体那里由遗传所获得的生物化了的原始的本能、直觉、冲动、欲望等潜意识化的生命力,乃是类的意义上的种族生存经验的积淀,是人类祖先精神生产或文化创造的历史在个体基因系统中的遗留。马克思就曾经说过:人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14] 正是因为任何先天的东西都在种族的经验中有其历史的根源,因此没有一种精神的结构是纯粹先天的。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主义特质乃是人类社会性文化的在进化史的结晶。

总之,因其发生学上的生物性渊源,处于人之童年期的个体表现出较成人阶段更明显的本能化、主客混沌化、主观性情化、感性化等特征乃是一种必然。儿童由此也在现实地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独特自我中心主义的精神及文化。成人精神中原本存在的这些特征因素因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而被外在的客观知识、行为规范等后天文化因素所掩盖,从而表现得更加自觉、理性、客观、逻辑化等。当然,正如皮亚杰所说:自我中心化“不是关于儿童的一个术语,因为儿童之所以不采取别人的观点是因为他不能这样做,相反,自我中心的成人之所以不采取别人的观点则是因为他不愿意这样做。”[1] (P17)这样,尽管成人的精神里也会有由儿童时期所延续而来的自我中心化特征但也因为自觉性的提升而不再自然和纯粹。

三、儿童精神之自我中心主义的发展及价值

个体精神成长乃是一个从“个体化精神”渐趋“社会化精神”的过程。任何成长阶段的精神存在都可在连接“个体”与“社会”的“线段”上找到自己的位置。这里,处于“线段”一端的“个体化精神”是作为纯粹的进化物的精神存在。而另一端的“社会化精神”则是完全被外在文化所同化并丧失个体性的精神存在。因此,处于“个体”和“社会”两个极端的精神状态都是非常态的,是异化的或畸形的。任何人的精神存在和发展都会在这二者之间寻求一个适合的最佳平衡。一般意义上,个体精神的成长呈从“个体化”向“社会化”不间断位移的总体趋势(尽管会有来回摆动的现象)。可以说,越是靠近生物性的“个体化”,精神存在的自我中心主义倾向就越明显,相反,越是接近文化性的“社会化”这一端,自我中心化则越衰弱。正是伴随个体的精神发端于与生俱来的生物性本能力量并成长于不断承接后天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儿童的自我中心主义的演变从“个体”趋向“社会”从而表现出一个不断地克服自我中心化的过程。皮亚杰对此给予了充分的关注。

皮亚杰对应儿童认知发展的不同阶段解释了儿童自我中心主义的不同水平:在感知——运动阶段(0—2岁),对这个阶段的儿童来说,自我和外在世界还没有明确地分化开来,即婴儿所体验到和所感知到的印象还没有涉及到一个所谓自我这样一种个人意识,也没有涉及到一些被认为是自我之外的客体。在这个阶段上,儿童把自己的感知觉投诸于客观物体上,他除自己的动作外,没有世界的概念。“婴儿把每一件事物都与自己的身体关联起来,好象自己的身体就是宇宙的中心一样——但却是一个不能意识其自身的中心。”这“显示出一种根本的自我中心化”。[12] (P23)在前运算阶段(2—7岁),儿童总认为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并认为别人也是这样的看法,而不能把自己的思想与别人的思想分开。在该时期,儿童也常常不能区别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事物,并时常把意识和情感看作无生命物质的属性,认为每一样事物都像他们自己那样活动。四岁到六岁左右,儿童把对人类有用的任何事物都看作有生命的,太阳是有生命的,因为它带来光;山没有生命,因为它不会做任何事。在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儿童虽然摆脱了自己的观点局限,开始能够采撷他人的观点,但又以感性事件与智力结构的混淆而表现出自我中心化。在形式运算阶段(11、12——14、15岁),儿童虽然不再一味沉浸于童话式的幻想和性情化的表达中,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顺应外在客观逻辑与现实生活的趋势,但仍不能真正懂得世界并不是如他所想象的那样合乎逻辑地安排好了的,即不能彻底区分自己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在长达十余年的成长期里,儿童在日趋社会化的过程中,依然会“处于自我中心化状态和真正社会化之间的中间地位。……而面对着社会集团的这种自我中心状态乃是婴儿面对着物理宇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自我中心状态的再现和延伸。”[1] (P41)

在发展的不同阶段里,儿童的自我中心主义表现为不同的形式或水平,而且每一种形式都是对前一种形式的否定之否定式的进步,即“去中心”或“脱中心化”,这表现了儿童精神主体日益“社会化”的过程。在每一个发展阶段,与自我中心化都是由强到弱的变化相对应,去自我中心化则是由弱到强。就成长的整个儿童期而言,越往前自我中心化的表现就越明显、越直观。如2—4岁儿童精神的自我中心化程度就明显于6—7岁的儿童。对此,皮亚杰指出,去自我中心化不是该水平上的自我中心化已经消失,而是被更高级别的自我中心化所掩盖而已。自我中心状态的减少不能用获得了新的组织或有了新的感受来解释,而是因为主体的观点改变了;这时并没有放弃他原来的观点,而只是把它放在许多其他的观点之中。

自我中心主义的精神特质和趋向对于成长中儿童有着特殊的重要价值。正如皮亚杰所认为的,自我中心化在儿童的精神成长过程中,起着维持个体内部主观世界与外在客观环境之平衡的作用,以使得认知结构保持现有状态,以为高水平的平衡奠定基础和积累潜在力量。在认知发展理论的视域,“同化”和“顺应”是作为个体求得与环境之间的平衡,实现自我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两种基本方式。同化是个体将外部环境及信息纳入自我原有的认知结构(图式),而“顺应”是改变自我原有认知结构以使自我与外界要求相一致。而世界在不成熟的儿童面前却常常是一个充满太多不确定性的世界,顺应的要求或力量的强大必会导致环境压倒自我的失衡,因此自我中心化的同化就自动地成为儿童寻得平衡实现的策略。由此可以断言:“我们必须强调这一事实,即没有同化也就不存在顺应。”[15] 儿童的“每一种心理一开始总是把世界吸收到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同化过程中去。只是到了后来,通过对现实进行补偿性的顺应,他才达到了平衡”。[16] 所以,自我中心化“确实是儿童在构建自己对现实认识过程中所能采用的最好形式的思维了”。这实际上也就是“具有趋向于平衡的内在倾向的自我调节的作用”的选择,而“自我调节是反映生命组织的最一般特征”。[12] (P67~68)从皮亚杰的理论那里,就可见,自我中心化为儿童精神成长是提供了一个由“个体化”向“社会化”行进的缓冲阶段,乃是为了稳定地向成人精神行进,因为越是迟缓的,才越是巩固的。他说:“儿童发展的较慢速度也许有利于最后更大的进展”[17]。

儿童精神之自我中心主义的意义,在种族进化的“幼态持续(neoteny)”理论那里,也同样得到一种诠释。进化生物学的研究表明人类的发育和行为中存在着幼态持续的特征,即人类的成体持续保留着在灵长类祖先那里和自身幼年时期所具有的年轻化表现,如天真、游戏、好奇、幻想、幽默,乃至好探索、思考,以及欢笑或哭叫的情绪化等。人的童年期的漫长乃是因为幼态持续的一种需要。儿童的自我中心主义所表现出的幼稚特征,无疑也是人类的一种幼态表现。进化理论家瓦桑(Wason,1989)认为:“幼态持续对于进化来讲是种好的‘策略’,因为它为进化过程中机体的新变化提供了时间和机会”。肯瑞斯(Cairns,1990)指出,“婴儿乃至整个童年期个别差异的不稳定性和社会行为的高度适应性归因于”人类的幼态持续而“延长的不成熟期,”从而,在“事实上对学习产生了更大的需要。”[18] 人类所拥有的比任何一种生物(包括灵长类在内)都更为延迟的童年期,并在每个童年个体身上所表现出的不能“审时度势”“察言观色”的自我中心,以及其中的生理化的本能冲动、感性化的言行方式与情绪表现,并非是人类儿童的缺陷和成长的障碍,这恰是为将来适应在进化中越来越复杂的成人生活提供更为充足的学习机会和更加开放化的发展可能。

在后现代主义的复杂性思维视野下,应该说儿童既是开放的又是封闭的。如果说自我中心主义是儿童的一种适当的封闭,那么这种“适当的封闭才能维持自我系统的无序和有序的动态平衡,保证儿童在‘社会化’的同时又不失自己独特的‘人性’,保持‘真我’的色彩”。[19] 自我中心化就较好地防止儿童过早地屈从于复杂的成人式生活而丧失了自我的个体精神特质,从而为儿童从自我的主观性精神向成人的客观性精神,从当前的现有精神向未来的可能精神提供一个缓冲期,以保持自身对外界作用的自由意志、创造意识,以及更多更好的未来成人精神的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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