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屋山道教文化考察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瓦屋论文,刍议论文,山道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二月底至三月初,我和所里八名师生去四川洪雅瓦屋山对当地道教文化作了一番走马观花式的考察,来去四天。回来后,不少报纸对此作了各种报导,学术界也有人在私下进行打听,由于自古以来传话总是难免要越传越长,甚至失真,因此,为了澄清事实,有必要正式发表一点我个人的看法,以就教于方家。
经过我们对洪雅瓦屋山道教文化的初步考察之后,我们认为,根据当地的情况,有下列几个问题是值得深入探讨的。
一、早期道教与羌族的关系问题
据当地学者和所提供的资料介绍,洪雅瓦屋山一带,在汉代是少数民族、特别是羌族和獠族居住的地方。我们在附近的村镇,也确实看到有青羌文化依稀尚存的迹象。有些年老的山民,仍头缠青巾帕、身穿青布斜襟衣,其穿着与羌族服饰有些相似;还有些居民,其脸形外貌和羌族人的模样十分接近,映证了当地学者所介绍的情况并非子虚乌有。据说当地有些村落,由于高山竣岭的阻隔,交通十分不便,其居民的习俗,尚保留一些古代的遗风。这是一个非常可贵的信息,我们期待着通过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加以落实。
据许多文献记载,五斗米道教创始人张陵,其原籍本系沛国丰人,即今江苏丰县,而其创教地方却在四川大邑的鹤鸣山。他所设立的二十四治,除北邙山治还有争议以外,都在川西北和陕南一带,当时均属于巴蜀地区。研究道教史者不能不问:为什么张陵要从江苏跑到四川地区来创教?为什么四川地区会成为五斗米道的发源地?我在拙著《中国道教思想史纲》第一卷中即曾对此作过初步的考察。我认为原因之一是“当时四川地区的今文经学的风气很盛,方术甚为流行”;原因之二是“和当时西南少数民族的巫术盛行有关”。(注:参见拙著《中国道教思想史纲》,第1卷,140~148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这本书是在文化革命的“牛棚”中操觚的,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对此问题作深入的探讨。但我对当时“道教是汉民族的宗教”这种流行的说法也表示了怀疑,明确提出了“五斗米道不仅是汉民族的宗教,同时也是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所信仰的宗教之一”(注:参见拙著《中国道教思想史纲》,第1卷,148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后来,又读到向达先生和蒙文通先生的文章,才知道向先生早就指出:“张陵在鹤呜山学道,所学的道即氐羌族的宗教信仰,以此为中心思想,而缘饰以老子之五千文。”(注:向达:《南诏史略论》,见《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175页,北京,三联书店,1957。)蒙文通先生亦称:“五斗米道,又称天师道……盖原为西南少数民族之宗教。”又说:“五斗米道,原行于西南少数民族。”(注:《蒙文通文集》,第1卷,313~316页,成都,巴蜀书社,1987。)这便说明,五斗米道的创立和传播,是与巴蜀地区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分不开的。在拙编《中国道教史》一书中,我们便对向蒙两先生的观点作了引申;我的一个博士研究生张桥贵同志还以《道教与中国少数民族关系研究》为题,作了一篇博士论文,对此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根据洪雅瓦屋山一带的情况,如能再通过当地羌族人民宗教习俗的调查,把五斗米道与羌族的关系加以系统的论证,则对于研究早期道教的形成和发展,将是一个重大的贡献,其学术价值之大,是不言而喻的。
二、有关道教的民间传说与早期道教活动的问题
根据当地学者的介绍,在洪雅瓦屋山一带有不少关于道教的民间传说。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有关张陵传教方面的传说;二是有关蚕丛或青衣神方面的传说。
张陵是否到过洪雅瓦屋山传教,尚未发现非常直接的史料可供证明,但从一些间接的资料来推断,这也并非绝对不可能。首先,从张陵所设立的二十四治来看,有一些就在瓦屋山的周围。据说这二十四治(注:所谓“治”,是指教区而言,故有的“治”其范围很大,与后来的宫观概念不完全相同。),都是张陵于汉安元年(142)或二年(143)所立,分为上、中、下三品,每品各八治。据查,位于瓦屋山附近与之均同属一个郡界的,在“中品八治”中就有四个,分述如下:
(1)稠稉治,是中品八治的第四治。《受箓次第法信义》引张天师十二世孙梁陵王府参军张辩《天师治仪上》称之为“具山治”,并称:“上治危宿,在犍为郡南安县。”(注:《道藏》(3家本),第32册,222页。)北周武帝宇文邕时候所纂的《无上秘要》卷二十三引《正一炁治品》在介绍中品八治的第四治时称:“稠稉治,上应危宿,治去汶山江水九里,山高去平地一千七百丈。昔轩辕黄帝学道之处也。其治左右皆连冈相续,其山西北有沫江水,山亦有芝草神药,在犍为郡界。”(注:《道藏》(3家本),第25册,64页。)中唐道士王悬河所撰《三洞珠囊》卷七引《二十四治品》在谈到中品八治时称:“第四,稠稉治,在犍为郡南安县,去成都一百一十里,汶山江水九里。山高平地一千七里丈,昔轩辕学道之处也。治左右有连冈相续,西北有味江水。山亦有芝草之药,可养性命。治应危宿,贵人发之,治王五十年。”(注:《道藏》(3家本),第25册,333页。)晚唐道士杜光庭所撰《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的《灵化二十四》则称稠稉化“上应奎宿”,“属蜀州新津县南十里,黄帝炼丹于此,山上有天池,石碑丹灶存焉。”(注:《道藏》(3家本),第11册,60页。)北宋张君房所辑《云笈七签》卷二十八,亦引张天师《二十四治》,在谈到中品八治时亦称:“第四,稠稉治,在犍为郡新津县,去成都一百一十里,汶山江水经焉。山高去平地一千七百丈,昔轩辕学道之处也。治左右有连冈相续,西北有味江水,山亦有芝草仙药,可养性命。治应危宿,贵之发之,治王五十年。”(注:《道藏》(3家本),第22册,207页。)查《四川通志》卷二《舆地》志记载:新津县为“汉犍为郡武阳县地,后周闵帝元年置新津县,仍属犍为郡。隋初郡废,属蜀州,唐初属益州。垂拱二年改属蜀州,宋初因之。”(注:《四川通志》,影印本,第1册,521页,成都,巴蜀书社,1986。)故杜光庭称“蜀州新津县”,乃从晚唐当时情况而言,在汉代则应属犍为郡界。同书又称:洪雅县为“汉(犍为郡)南安县地,周置洪雅镇,隋开皇十三年始分置洪雅县,属眉山郡。”(注:《四川通志》,影印本,第1册,521页,成都,巴蜀书社,1986。)因此,瓦屋山与稠稉治,在汉代均同属犍为郡界。
(2)北平治,是中品八治的第五治。张辩《天师治仪上》称之为“稠稉治”,并称“上治室宿,在犍为郡南安县。”(注:《道藏》(3家本),第32册,222页。)《无上秘要》卷二十三引《正一炁治品》在介绍中品八治第五治时说:“北平治,上应室宿,山上有池,纵广二百步,中有芝草神药,昔王子乔得仙之处,亦在犍为郡界。”(注:《道藏》(3家本),第25册,64页。)《三洞珠囊》卷七引《二十四治品》在谈到中品八治时亦称:“第五,北平治,在犍为郡南安县,去成都一百四十里。山上有池水,纵广二百步,中有神芝药草,食之与天相久。昔越人王子乔得仙。治应室宿。道师发之,治王四十年。一名山治。”(注:《道藏》(3家本),第25册,333页。)杜光庭《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的《灵化二十四》称:北平化“属眉州彭山县西北二十五里,一名财此山,列圣高仙所游,王子乔上升之所。”(注:《道藏》(3家本),第11册,60页。)《云笈七签》卷二十八引《二十四治》在介绍中八品治亦说:“第五,北平治,在眉州彭山县。”(注:《道藏》(3家本),第22册,207页。)其余与《三洞珠囊》卷七所引《二十四治品》的文字记载完全相同。据《四川通志》卷五《眉州直隶州沿革说》说:“禹贡梁州之域,秦为蜀郡地,汉为犍为郡武阳县地,后汉及晋宋因之。”(注:《四川通志》,影印本,第1册,600页,成都,巴蜀书社,1986。)可见,瓦屋山在后汉时亦与北平治属于同一郡界。
(3)本竹治,是中品八治的第六治。张辩《天师治仪上》关于“第六,本竹治”说:“上治东壁宿,在犍为郡南安县。”(注:《道藏》(3家本),第32册,222页。)《无上秘要》卷二十三引《正一炁治品》亦称:“本竹治,上应壁宿,山高一千三百丈,上有一水,有香林,在治北有宠穴地道,通峨嵋山,昔郭子得道之处,亦在犍为郡界。”(注:《道藏》(3家本),第25册,64页。)《三洞珠囊》卷七引《二十四治品》在介绍中品八治时说:“第六,本竹治,山在犍为郡南安县,去成都一百二十五里,山高一千三百丈,上有一水,有香林在治陌,北有龙穴地道,道通峨嵋山,上有松柏,昔郭子声得道之处也。后有林竹,西去十五里治凿通鹤鸣,前水尾常有神龙游戏其中。治应壁宿。龙门吏人发之,治王五百年。”(注:《道藏》(3家本),第25册,333页。)杜光庭《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所载《灵化二十四》则称:本竹治“属蜀州新津县西北二十五里,黄帝所游,郭声子上升于此,有扫坛竹,因此为名。(注:《道藏》(3家本),第11册,60页。)《云笈七签》卷二十八所引《二十四治》亦称:“第六,本竹治,山在蜀州新津县,去成都一百二十五里,山高一千三百丈,上有一水,有香林在治陌,北有龙穴地道,通峨嵋山,上有松,昔郭子声得道之处也。后有林竹,西去十五里通鹤鸣,山前水中常有神龙游戏。治应壁宿。龙门吏人发之,治王五百年。”(注:《道藏》(3家本),第22册,207页。)上面已经指出,所谓“蜀州新津县”,在汉代本属犍为郡。明代曹学佺《蜀中名胜记》卷十二“彭山县”条则称:“本竹观,在彭山治北。相传以为竹林黄帝所手植者。”(注:曹学佺:《蜀中名胜记》,见《丛书集成》,初编本,第3册,194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王纯五同志考证认为:本竹治是在今新津县南与彭山县交界处的文峰山,此二县古代均属犍为郡武阳县(注:王纯五:《天师道二十四治考》,204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与瓦屋山属于同一郡界。
(4)平盖治,是中品八治中的第八治。张辩《天师治仪上》关于“第八,平盖治”说:“上治娄宿,在犍为郡江阳县。”(注:《道藏》(3家本),第32册,222页。)《无上秘要》卷二十三引《正一炁治品》亦称:“平盖治,上应娄宿,前山下有玉人,长一丈三尺。昔吴郡崔孝通于此山学道,遂得飞仙,亦在犍为郡界。”(注:《道藏》(3家本),第25册,64页。)《三洞珠囊》卷七引《二十四治品》在介绍中品八治时说:“第八,平盖治。山在犍为郡武阳县,去成都八十里,前山下有玉人,身长一丈三尺。昔吴郡崔孝通于此山学道,得飞仙。山西有大江,南有长山,北有平川,中有龙门。治应娄宿,阴人发之,治王千年。”(注:《道藏》(3家本),第25册,333页。)杜光庭《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所载《灵化二十四》称:平盖化“属蜀州新津县北三十里,山有玉人,长一丈三尺,出则天下太平,仙人崔孝通于此上升。”(注:《道藏》(3家本),第11册,60页。)《云笈七签》卷二十八所引《二十四治》中品八治称:“第八,平盖治。山在蜀州新津县,去成都八十里。前山下有玉人,身长一丈三尺。昔吴郡崔孝通于此山学道,得飞仙。山西有大江,南有长山,北有平川,中有龙门。治应娄宿。阴人发之,治五千年。”(注:《道藏》(3家本),第22册,207页。)平盖治究竟在什么具体地方?王纯五同志考证认为:汉代的武阳县包括今四川省新津县和彭山县。此二县均有“平盖”之名,但唐及北宋所记“平盖治”多在新津县,南宋以后又见于彭山县。并引证《新津县志》说,平盖治在离城(指新津县城)十五里的九莲山观音寺附近;又引证宋人祝穆编、祝洙补订的《方舆胜览》卷五十三“眉州·彭山”条说:“平盖山在彭山县北,二十四化之一也。”最后,他指出:“天师道的二十四治确曾有迁徙,故一治先后存在于数地亦可能。”(注:王纯五:《天师道二十四治考》,221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意即两者均可成立。但不管怎样,平盖治与瓦屋山在后汉时均同属犍为郡界,这是无可置疑的。
在二十四治中与瓦屋山属于同一郡界的,除上述中品八治中的四治外,在下品八治中还有二治,也与瓦屋山属于同一郡界。分述如下:
(1)平冈治,是下品八治中的第五治。张辩《天师治仪上》在谈到下八品治时对此记载说:“第五,平冈治。上治参宿,在犍为郡南安县。”(注:《道藏》(3家本),第32册,223页。)在《无上秘要》卷二十三引《正一炁治品》中,“冈”字作“刚”,并说:“平刚治,上应参宿,昔李阿于此山学道得仙,在犍为郡界”(注:《道藏》(3家本),第25册,65页。)。《三洞珠囊》卷七引《二十四治品》在下品八治中亦称:“第五,平冈治。山在犍为郡南安县,去成都一百里。昔蜀郡人李阿于此山学道得仙,白日升仙也。治应参宿。道士发之,治王二十年。北有三重曹溪,南有持山为志。”(注:《道藏》(3家本),第25册,334页。)杜光庭《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的《灵化二十四》中“冈”作“岗”,并称“平岗化”“属蜀州新津县西南四里,一名灵泉化,李阿、崔君上升于此。”(注:《道藏》(3家本),第11册,60页。)据此可知,平冈治又名灵泉治。《云笈七签》卷二十八引《二十四治》的下品八治称:“第五,平冈治。山在蜀州新津县,去成都一百里。昔蜀郡人李阿于此山学道得仙,白日升天。治应参宿,道士发之,治王二十年。北有三重曹溪,南有特山为志。”(注:《道藏》(3家本),第22册,208页。)据王纯五同志考查:平冈治本是青衣羌人的道民教区,随青衣羌人沿青衣江东进而前后有迁徙。开始是在今芦山县(原名青衣县),后移至洪雅县内,再移至夹江县内。并在引证明李宽《洪雅灵泉寺记》之称:“洪雅县当系古天师道活动过的重要地方”,至今县内尚“有道教宫观名叫五斗观”,(注:王纯五:《天师道二十四治考》,260页。按夹江人李宽所撰《灵泉观记》,则灵泉观系在“夹邑十里许”,即“古所谓平冈治者,乃汉李阿真人修炼之所也。”(龙显昭等编《巴蜀道教碑文集成》,208页,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与王所引李宽《洪雅灵泉寺记》不同。是否同一个人又另撰有属于洪雅县的《灵泉寺记》,待查。)如果属实,则与瓦屋山的关系更是非常密切了。而曾在平冈治“学道得仙”的李阿,还是李家道的一个重要头目,后从蜀中传入江南,其徒众上千,“布满江表”,是道教史上影响较大的一个派别。(注:见拙编《中国道教史》,修订本,第1卷,263-272页。)
(2)主簿山治,属于下品八治中的第六治。张辩《天师治仪上》在下品八治中说:“第六,主簿治。上治东井宿,在犍为郡僰道县。”(注:《道藏》(3家本),第32册,222页。)《无上秘要》卷二十三引《正一炁治品》说:“主簿治,上应井宿,昔王兴于此山学道得仙。一名秋长山,在犍为郡界。”(注:《道藏》(3家本),第25册,65页。)《三洞珠囊》卷七引《二十四治品》在下品八治中说:“第六,主簿山治,在犍为郡僰道县界,去成都一百五十里。蜀郡人王兴于此学道得仙。一名秋长山,南有石室玉堂,松柏生其前。治应苦宿。彻人发之,治王八十年。”(注:《道藏》(3家本),第25册,334页。)杜光庭《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的《灵化二十四》称:主簿化“上应张宿”,“属邛州薄江县东北三十里,一名秋长化,主簿王兴、女仙杨正见上升之所”。(注:《道藏》(3家本),第11册,60页。)《云笈七签》卷二十八引《二十四治》在谈到下品八治时说:“第六,主簿山治。在邛州蒲江县界,去成都一百五十里,蜀郡人王兴于此学道得仙。一名秋长山。南有石室玉堂,松柏生其前。治应井宿。彻人发之,治王八十年。”(注:《道藏》(3家本),第22册,208页。)这里一说在犍为郡界,一说在邛州蒲江县界,王纯五同志考查认为:古代道书所称主簿山,实即总冈山脉长丘(秋)山。北起新津县武阳镇南,南至青衣江谷地。古主簿山治实包括该山中南段今蒲江、彭山、丹棱、洪雅的部分地域。(注:王纯五:《天师道二十四治考》,265~266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宋张见几于淳熙四年(1177)所撰的《金釜观记》在谈到洪雅县时说:“金釜山在县东南三十五里,……昔有主簿于此山煮釜修道,因号金釜,亦名主簿山。”又说:“乾道七年(1171)十二月,敕封观妙李阿真人,诰词节文:李阿真人者,古不死之谓也。……炼形洪雅之山。”又说:“保安镇金釜山,即李阿真人炼丹之地。”(注:龙显昭等编:《巴蜀道教碑文集成》,135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明曹学佺《蜀中名胜记》卷十一“洪雅县”条下亦称:“县之东南有金釜山,下临平羌江。古老相传,昔有主簿于此炼金丹,故曰金釜山,亦名主簿山。”(注:曹学佺:《蜀中名胜记》,见《丛书集成》,初编本,第3册,17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由此可见,瓦屋山与主簿山治的关系亦十分密切,而且这里也和李家道的重要头目李阿有关。
除以上所说各治之外,还有据说张鲁于建安三年(198)设立了“八品游治”。这“八品游治”中的第一个治就是峨嵋治,在汉代也属于犍为郡南安县。峨嵋山的仙道历史更为久远。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卷十八《地真》篇中便称:“昔黄帝……到峨嵋山,见天真皇人于玉堂,请问真一之道。”(注: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296~29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魏书》卷一百一十四《释老志》在介绍“道家之原”时也说:“授轩辕于峨嵋”(注:《魏书》,第8册,3084页,北京,中华书局,1956。)。葛洪《抱朴子内篇》卷四《金丹》篇在列举全国道名山时,属于蜀中的便有峨嵋山和绥山,与青城山、云台山并列为四。而绥山即今峨嵋山西南的二峨山,(注:参见王明《抱朴子内篇校译》,76、96页。)在汉代也属犍为郡界。《云笈七签》卷二十七所载司马承祯《天地宫府图》,在“三十六小洞天”中,将峨嵋洞列为第七。(注:《道藏》(3家本),第22册,199页。)晚唐杜光庭《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中,也将峨嵋山列为道教“三十六洞天”之一,称之为“虚陵太妙洞天”(注:《道藏》(3家本),第11册,57页。)。由此可见,峨嵋山本属道教名山,被佛教占领当是宋代以后的事。
从以上所列举的这些早期天师道治所的分布情况来看,不少治所都在洪雅瓦屋山周围,洪雅瓦屋山已被这些治所环抱,有的治所甚至就在洪雅县的境内。故传说张陵在此传教,也是事出有因。特别是犍为郡同时为包括一个游治在内的7个治所的所在地,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一件事。而且当时犍为郡这个地区,不仅是李家道首领活动最频繁的地方,也是晋代以陈瑞为首的天师道的大本营。前者传入江南,后者则一直在犍为地区发展,其“徒众以千百数”,见官二千石长吏巴郡太守犍为唐定等等均为其门徒,可见其势力是相当强大的,可说是张鲁汉中政教合一的政权被曹操消灭之后蜀中天师道中影响较大的一支。他也和当时北方天师道的情况一样,自己设治传教,自己署置,“不复按旧道法”办事,革除了入道者须交纳信米五斗等陈规,改为酒一斗,鱼一头。我们在当地炳灵镇附近见到,许多古老房屋檐角下都悬挂着一个“鱼雕”,有的学者认为这便是民间保留下来的这里的天师道的一种标识。是否如此,尚有待于民俗专家去考定。另据今存于芦山县的《汉故领校巴郡太守樊府君碑》(樊府君讳敏字升达)载称:“季世不祥,米巫虐,续蠢青羌,奸狡并起,陷附者众。”(注:陈垣:《道家金石略》,5页。)此碑为“建安十年(205)三月上旬造”,当时张鲁在汉中政教合一的政权尚存在,所谓“米巫虐”,当系指巴蜀五斗米道的张修、张鲁等人的起义。所谓“续蠢青羌,奸狡并起,陷附者众”,正说明在他们起义时,青羌人民参加者甚众。而瓦屋山地处青衣江上游,那一带居住的正是“青羌”,他们是否属于所谓“并起”之列,值得考察,从后来陈瑞所领导的起义也在这一地区来看,这不得不令人深思。明曹学佺《蜀中名胜记》卷十一在“洪雅县”条下引《碑目》云:“汉灵帝时《张道凌碑》,在洪雅之易俗乡,有‘嘉平二年三月一日’等字。”(注:曹学佺:《蜀中名胜记》,见《丛书集成》,初编本,第3册,17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此碑当即《米巫祭酒张普题字碑》,载宋洪适所撰《隶续》卷三,为现今我们所见到的有关五斗米道最早的碑刻之一。碑文共七行六十七字,其中有二字已残缺,全文如下:
熹平二年三月一日,天表鬼兵胡九□□,仙历道成,玄施延命,道正一元,布于伯气。定召祭酒张普,萌生赵广、王盛、黄长、杨奉等,谕受微经十二卷。祭酒约:施天师道法无极耳。”
陈垣先生《道家金石略》收录之,并注称:“观其词,似是胡姓者入米巫社中,故召诸祭酒受以经法,颇合史氏所载。此碑字画放纵,欹斜略无典则,乃群小所书。”早期五斗米道本来就是下层民众中传播,陈垣先生称此碑为“群小所书”,正好说明此乃当时五斗米道所留下的一块宝贵资料。有学者认为,碑中张普的“普”字,很可能是“鲁”字,因碑文本来即很潦草,加之年久风行,故“鲁”、“普”难辨。不管此说是否成立,这个“祭酒张普”,应系当时在此地传播五斗米道的重要头目之一,则是可以肯定的。“易俗乡”即瓦屋山所在地,据此,则传说张陵曾在瓦屋山传教,应是十分可能的。《重刊道藏辑要》续毕集九《张三丰全集·云水三集》载有明代著名道士张三丰《登瓦屋山》诗一首,其词云:
大冈高远压峨岷,顶上云开眼界新。
万树风号来虎气,诸峰雨过出龙神。
辟支崖有千秋雪,弥勒洞无半点尘。
大地河山归足下,西方世界此超伦。
诗末,又载有《附蟠山同作》一首,其词云:
瓦屋山高一桁平,天仙飞入化人城。
毫光放出云光白,爽气收回石气清。
万壑松杉嘘远籁,千崖雨露滴新晴。
条条匹练从空落,倒泻银河更有声。
由此可见,直至明代,瓦屋山仍是高道们往来的重要胜地。
当地还有不少关于蚕丛的民间传说。据称:蚕丛为蜀国的开国君主,在位期间,曾教民蚕桑之事,死后遂成为青衣神。青衣神乃道教所崇奉的民俗神灵之一。《三教搜神大全》卷七对此记载说:“青衣神即蚕丛氏也,按传,蚕丛氏初为蜀侯,后称蜀王,尝服青衣巡行郊野,教民蚕事。乡人感其德,因为立庙祀之,祠庙遍于西土,罔不灵验,俗概呼之曰青衣神,青神县亦以此得名云。”(注:《藏处道书》,第31册,815页,成都,巴蜀书社,1984。)按照当地的传说,青神县乃蚕丛的出生之地,他主要的活动地带叫做青衣江。他死后,青羌人民将其葬于瓦屋山,并修建了巨大的庙堂川主庙以及“圣德”、“薄山”、“遣福”、“万安”等若干主祭场以祀奉之,叫做“青衣之祀”。至今这一带青羌人民的身着青衣,头缠青巾,据称亦含有纪念这位青衣神的意义。
瓦屋山还有一条河名叫炳灵河(亦名周公河),炳灵河畔有一个镇名曰炳灵镇,据说古代曾有炳灵祠,表明此地曾有炳灵神的崇奉。这个“炳灵”,一说为蜀王开明氏“鳖灵”,一说为东岳大帝之第三子炳灵,亦属道教的民俗神灵之一。《三教搜神大全》卷二记载说:“炳灵者,圣帝第三子也。唐太宗加威雄将军,至宋太宗封上吴炳灵公,大中祥符元年二月二十五日封至圣炳灵王。”(注:《藏处道书》,第31册,749页,成都,巴蜀书社,1984。)后民间亦有尊之为火神之祖者。
三、道教生态环境思想的生动体现
最近若干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世界所共同关心的问题,这是由于西方文化在这个问题上已经给人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所致。西方文化在对待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问题上,总是把人与大自然对立起来,带着征服者役使万物的思想,把大自然看作可供人类任意掠夺的对象,为了自己的享受,可以对它尽情地榨取。其结果,却带来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致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使人类受到了大自然的无情惩罚。而道教文化则不然,它从其“天人合一”的思想出发,认为“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注:王明:《太平经合校》,236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注:王明:《太平经合校》,19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这天、地、人三气应当相互协调,“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注:王明:《太平经合校》,148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方能“并力同心,共生万物”(注:王明:《太平经合校》,148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一气不通,百事乖错”(注:王明:《太平经合校》,18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道教的这些思想,首先是承认宇宙间的万物,都有其合理性与平等的存在地位,主张让宇宙间的万物任性自在,自足其性,得其自然的存在与发展,人当无为,勿加干预。《太平经》说:“凡物自有精神,亦好人爱之,人爱之便来归人。”(注:王明:《太平经合校》,251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抱朴子内篇》认为:“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注: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1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因而主张圣人“任自然,……存亡任天。”(注: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14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清人闵一得《阴符经玄释正义》亦称:“万物自生,岂劳人力也哉?”(注:《藏外道书》,第10册,300页。)不仅如此,这种思想还认为,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强调“道法自然”(注:《道德经·二十五章》。),“自然之道不可违”(注:《阴符经》。),因而主张人应当爱护自然,与大自然协调相处,顺应大自然本身的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使人类得以持续发展。否则,如果把自己驾凌于万物之上,以征服者的态度高高在上地去掠夺自然,反自然之道而行之,就将作茧自缚,必然会危害人类自身,引起自绝于天地的严重后果,甚至最终将被大自然把整个人类都开除出“地球村”。道教这种道法自然、顺应自然规律的思想,乃是从人对自然界
和人类社会的深刻认识中总结出来的,是符合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的,是一个古今中外都概莫能外的普遍真理,应当是人类行为的共同准则,在新世纪里也必将闪烁着巨大的光芒。
瓦屋山,目前是1993年经林业部批准的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104万亩。山的主峰海拔2830米,山顶有15000亩平台,台地上浅丘起伏,冷铁杉林密布;山中部是3万多亩杜鹃矮林、鹅耳槭林、珙桐林;山麓是30多万亩冷刺竹林和20万亩人工林,组成了波澜壮阔的百里林海。有植物3600多种,野生动物460多种,还有瀑布多条,其中3条瀑布高达两三百米。可谓山青水绿,景物迷人,而且空气清新,没有尘土污染之感,进入其中,使人心旷神怡,如入仙境一般。特别是我们去的当天,正遇上漫天大雪,山顶上积雪深齐膝盖,远远望去,全是白茫茫的一片,天和地的界限都分不清楚了。我们穿行在林海雪原之中,真不知是在人间还是在天上。这里的自然景观之所以如此美好,如此吸引人,正是由于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十分注意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果。特别是他们注意到了把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二者密切结合起来,从体制与政策上采取措施加以落实,从而使这里的生态环境一天比一天更加美好。我们在考察之后,大家都感到这里可算是道教生态环境思想的生动体现,是进行人与自然的生态伦理教育的最好场所,来到这里,可以使人身心都会受益。
综上可知,瓦屋山道教文化的底蕴是相当深厚的,堪称道教胜地,且与川西北有关道教二十四治等名胜古迹紧密相连,如果可以把二十四治及其有关地方称作早期道教发祥地的话,那么,瓦屋山也可以看作是这种发祥地之一,(注:发源地与发祥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发源地是指江河开始流出的源头所在地,故五斗米道的发源地系指五斗米道开始创教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现今大邑县鹤鸣山。而发祥地则是泛指早期创立基业的地方,其范围可大可小,它可以涵盖前者,但前者不一定能涵盖后者。如张陵当初创立的二十四治,均属五斗米道开始建基立业的地方,是早期的传教基地,特别是其中的阳平治,还是二十四治之首,即所谓“二十四治会阳平”,对其他各治有统一指挥的权利,可以归入发祥地之列,但却不能说它是发源地。)它们都是开展道教文化旅游活动的宝贵资源,如能妥善开发,便可为整个四川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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