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借口--“色相183;禁欲”和“我在下村的时候”_张爱玲论文

这都是借口--“色相183;禁欲”和“我在下村的时候”_张爱玲论文

都是辩解——《色#183;戒》和《我在霞村的时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都是论文,我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竟有那么多自以为是的家伙把《色·戒》这部极戆的片子捧得天花乱坠,我真觉得奇怪。有什么好?无非让一个名叫梁朝伟的香港酷星又扮了一把酷,顺便带红了一个名叫汤唯的内地青涩妹。非要说大有深意,也不过以华丽媚俗的电影画面迎合了日益骨头轻的新世纪文化而已。具体地说就是为女性盲目献身提供合法性依据,让已经失贞的感到值得并引以为自豪,同时为跃跃欲试的后继者提供“我傻所以我可爱”的哲学。

电影似乎对小说亦步亦趋,甚至把张爱玲欲说还休之处发扬光大,其实它的可恶恰恰就是偏离了原著精神,大量塞进导演并不高明的私货——当然是偷偷摸摸的。所以我们最好还是先回到小说,看看这件事起头怎样,接着又怎么被李安搅乱了。

但我要请出和张爱玲风格迥异的作家丁玲,帮助晕头转向的观众从电影的骗局中挣脱出来,稍微清醒一下。要讲就讲点严肃的,至于这部戆片子催生的某些新学问——有人专攻开场那条大狼狗,有人专攻老易的司机,有人专攻张秘书,还有人已经就老易家的保姆做了长篇大论——诸如此类的题目,就让能做的人去做吧。

一、《色·戒》与张爱玲的私情了断

且说1945年8月,抗战胜利,国民党还都南京,很快公布“惩办汉奸条例”,其中包括对“文化汉奸”的制裁措施,“京派”领袖周作人即因此入狱。上海沦陷时期,张爱玲在有日伪背景的《杂志》、《古今》和汪伪政府宣传次长胡兰成主办的《苦竹》上发表作品,参与这些刊物举办的文艺活动,还与胡兰成结婚,在沦陷区文化界大出风头,自然最遭物议。

但张爱玲不像当时另一位当红女作家苏青那样拼命为自己辩解。她采取的是周作人式的“不辩解”,只在1946年底趁《传奇》出增订本时写了篇《有几句话同读者说》,简单陈述曾辞去大东亚文学者代表大会的事实,并申明没有向公众说明私生活的义务。一派超然的姿态。

但深谙中国文化的张爱玲对当时已经弥漫全国的伐恶之心不可能无动于衷。她的散文《中国的日夜》再三强调她对中国的无限眷恋。“中国”这等“大字眼”是“五四”以来新文学常见的核心词,艾青、穆旦那样用语吝啬的诗人也不例外。国家观念本来不强的张爱玲在逛小菜场之后写出这样的文字,就特别惹人遐思。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度过抗战胜利后最初几年困难时期而重现文坛的张爱玲喜欢在作品(如长篇《小艾》)中为她笔下一贯灰色悲凉的主人公命运安上“光明的尾巴”,大概也算是高压之下一种解数吧。

《色·戒》1978年在台湾发表,据说1953年即已执笔,一改再改,如果不是其时胡兰成在台湾出丑而牵连到她,使她不得不以一种适当的方式予以撇清,也许还不会这么早就拿出来吧?中间多少机关算尽,外人无从知晓,但她想借此对过去做—个总辩解的心,读者还是不难感受到。

张爱玲写《色·戒》的困难在于既要有所“化妆”(否则就不是小说,也太显得急于辩解了),又要将她和胡兰成的事摆进去(否则失去发表的目的),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在这中间形成必要的反讽,自己取得一个进退自如的地位。

“化妆”的地方大致有:1.王佳芝是“岭南大学”而非“香港大学”的学生,这就和张爱玲40年代初在香港大学就读的经历撇清;2.王佳芝是广东人而并非上海人,小说特别指出她和邝裕民通电话时用的是“乡音”(粤语),这就和张爱玲自己的上海籍划清界限;3.易先生的原型是丁默村,标准的特务,胡兰成是搞宣传的,王、易的关系在外壳上脱胎于1939年郑苹如诱杀丁默村的“本事”,这就又与张胡恋撇清了;4.张英文极好,而小说中王佳芝和讲英语的珠宝店老板之间竟然“言语不太通”。在上海话/广东话之外,作者再次借用语言的识别标志将自己与王佳芝区别开来。

但直陈事实处更多。1.易先生家里挂着“土黄厚呢窗帘……周佛海家里有,所以他们也有”,张爱玲结识胡兰成之前,曾陪苏青一道拜访过周佛海,为当时不满受冷遇而倡言“弭兵”因此被汪伪政府羁押的胡兰成说项——或许她真的在周家见过那种窗帘;2.小说中周佛海和易先生芥蒂颇深,胡兰成属于追随汪精卫的“公馆派”,也与周佛海不甚相得;3.易先在香港发迹,胡也是先在香港写政论而为汪精卫所欣赏,加意栽培,并引入南京伪政府的,张爱玲在香港读书的时间不与胡重叠,但他们1944~1945热恋时必然谈过这一层空间的因缘;4.胡、易都频繁往来于南京/上海之间;5.易是武夫,却“绅士派”,这只有理解为胡的影子才合理;6.胡、易都有本事在危急颓败之际攻取芳心;7.王佳芝在珠宝店放跑易,仍不放心,直到确认“地下工作者”没有开枪才“定了神”,这种牵挂,符合张在胡潜伏浙闽两地而又几乎恩断情绝时仍然多方接济的事实;8.易和胡一样都风流自赏,可一旦女人没有利用价值或有所妨碍,也都能毫不留情,或弃或杀。

直陈事实固然是尊重历史,巧妙的“化妆”则属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意露出马脚的小说修辞法——理解为从反面进行更强烈的暗示或更坦然的招认,亦未尝不可。

至于读《色·戒》的困难,并不在于如何辨认小说人物王、易与张爱玲、胡兰成在虚构与事实之间的关联,而在于理解张爱玲怎样通过这种危险的关联“了断”她的私生活遇到民族大义时所产生的道德混乱,当然也包括理解她怎样借此“了断”和胡兰成的情缘。

这里有两个关键。

首先,张爱玲对笔下人物易先生的态度如何?张爱玲不等于王佳芝,她本人对易的态度并不局限于王佳芝对易的态度。也就是说,张对易的态度除了通过王佳芝表达出来之外,还必须越过局中人王佳芝,由“隐含作者”直接指出。这两种态度重叠起来,才是作家张爱玲对于小说人物易先生的完整的态度。

王佳芝的态度容后再说。小说中有没有“隐含作者”直接表达对易的态度的地方?

有,至少在两个地方,“隐含作者”越过王佳芝,将易的心理直剖明示出来,从而向读者表明她对易的态度。

第一场戏就在珠宝店王觉得自己爱上了易时,“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正是这种“在她看来”的“神气”使她认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问题就出在“在她看来”这四个字!“在她看来”如此,在“隐含作者”看来呢?那就不一样了。在易摆出一副令王神魂颠倒的姿态之前,“隐含作者”已经告诉读者实际并非如王佳芝所想象;因此她不得不抛开王佳芝,直接在读者面前,用易的心理独白,将他的内心和盘托出:

“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当然也是权势的魔力。那倒犹可,他的权力与他本人多少是分不开的。对女人,礼也是非送不可的,不过送早了就像是看不起她。明知是这回事,也不让他自己陶醉一下,不免怃然。”

易并不爱王,他只是想借她证明自己的魔力;即使这魔力来自权势也不妨,因为权势和他已经分不开了。他所具有的不是对她的爱,而是“自我陶醉”;目的落空,便“不免怃然”。小说将易的真心和王的错会交替写出,目的不是很明确了吗?

第二场戏是易恩将仇报,痛下杀手,将王及其同伙一网打尽之后的内心独白。“隐含作者”明确告诉读者,在易心目中,“他们那伙人里只有一个重庆特务,给他逃走了,是此役惟一的缺憾”,言下之意,捕杀王佳芝并非易的“缺憾”——当然易对王佳芝的死也并非毫无“缺憾”,不过这个“缺憾”并非爱人的香销玉陨,而是不能将计就计,继续榨取王佳芝的灵与肉:

“不然他可以把她留在身边。‘特务不分家’,不是有这句话?况且她不过是个学生。”

除了没把那个“重庆特务”抓住之外,要说易还另有“缺憾”,也就是这个了。而这种“缺憾”,丝毫都不妨碍他因为王佳芝“捉放曹”而终于兑现了的“陶醉”:

“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

这就和他在珠宝店时因为觉得王佳芝只是敲竹竿而令他无法“陶醉”、“不免怃然”接得天衣无缝。

“绅士派”的老易一旦不再“怃然”,一旦理由充足地“陶醉”起来,就不会草草收场,必然要趁乘追击,扩大战果,坚决榨干死人的剩余价值:

“她临终一定恨他。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

“他对时局并不乐观。知道他将来怎样?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与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临死也要找个垫背的。

这种自以为是的自私与荒谬,略知一点胡兰成其人的读者,不都很熟悉吗?张爱玲躲在易后面让他现身说法的这一段文字,已经足以清楚“了断”她和胡之间的那段孽缘了。

现在再回到王佳芝的问题:她是怎样“因为没有恋爱过,不知道怎么样就算是爱上了”易的?其实,易一出场就定型了(李安的电影把易塑造成因为救之不能而伤心欲碎,简直是白痴),王佳芝的形象却有发展。小说《色·戒》的主体故事就是描写王佳芝怎样从纯洁的女大学生一步步发展到“地下工作者”,最后因为爱上诱杀对象而赔了自己的性命。

第一步,为诱杀易,她主动失身于瞧不起的同伙梁闰生,没想到老易突然离港,计划落空,她觉得不值,责备自己“反正就是傻”,同时又怀疑“大家起哄捧她出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别有用心了”,何况事后“总觉得他们用好奇的异样的眼光看她”。因此她跟他们都“疏远”了,甚至“恨”他们(包括那个一度以为爱上了的邝裕民)。

第二步,当他们追到上海重新启动计划时,她又“义不容辞”接受了任务,并迅速接近了易,而且“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1978年《色·戒》刚发表,化名“域外人”的台湾小说家张系国就抓住“热水澡”大做文章,指责张爱玲“歌颂汉奸”,还怪她把佳芝写成在易那里得到满足的色情狂,但就是不看紧接着的一句“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其实整个这一句的意思是说佳芝以前间接地为之献身的老易终于逮着了,她可以完成未竟之业,不至于枉费了大好青春。

第三步,也许和第一、第二步重叠着,是披露王佳芝的“虚荣心”,因为这种“虚荣心”而不免一时忘记身份,入戏太深,甚至在有些方面假戏真做。但是,在王佳芝走进珠宝店之前,她的假戏真做,一直被作者严格限制在“虚荣心”范围之内,与性无关。张爱玲生怕读者误会,还故意提到王佳芝和老易只有“两次”,而且都没感觉(电影拼命用所谓“床戏”为王佳芝的“爱”和最后的“捉放曹”做铺垫,也是一种白痴式的改编):

“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回到他家里,又是风声鹤唳,一夕数惊。他们睡得晚,好容易回到自己房间里,就够忙着吃颗安眠药,好好的睡一觉了。”

“只有现在,紧张得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刹那间,这室内小阳台上一灯荧然,映衬着楼下门窗上一片白色的天空……但是就连此刻她也再也不会想到她爱不爱他,而是——”

破折号后面的情节,就是上面提到的王佳芝对易摆出来的表情的“错会”。她的“爱”他,仅此而已,可以说是在暧昧氤氲之间的一念之差。不过既然“爱”了,就索性爱到底,以至于非要等到确定没有开枪之后,才离开珠宝店。但是,佳芝在被所“爱”的男人捉拿归案之后,是否仍然执迷不悟呢?

小说没有交代,但我觉得从这里开始,王佳芝心理的“下文”完全可以和“隐含作者”的态度对接上了。李安不明此理,仅仅因为张爱玲没有让王佳芝在这以后出场说话,就越俎代庖,认为王仍然爱着易。小说中王佳芝离开珠宝店,明明要三轮车去“愚园路”一个亲戚家,“看看风色再说”,电影却说她是要回“福开森路”她和易的爱巢。讨奖赏吗?这种改编即或没有恶意,也是不可原谅的。

如前所述,张爱玲的态度应该是王佳芝和“隐含作者”的叠加(从技巧上讲是“对接”)。张爱玲通过王佳芝招认她确实(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爱过”胡(但这种爱是值得追悔的“错会”),又通过“隐含作者”进入易的心里,明确宣告她后来已经洞悉肝肺,只有鄙视了。如此“了断”,充分显出张爱玲的“恩怨分明”。

真实地展示王佳芝一念之差的全过程,重点在于追悔她对作为一个男人的老易的“错会”,因此并没有抹杀她作为一个经验欠缺的“地下工作者”的爱国心。至于对易,揭示他的龌龊心理,重点在于鞭笞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自私和虚伪,却并没有特地对这个男人的汉奸身份发表意见——也许作者觉得民族大义,公理昭然,无须辞费吧?

学者代表大会的事实,并申明没有向公众说明私生活的义务,当时的举措是只在乎公理,不涉私情,那么,贯穿50年代至70年代漫长的《色·戒》创作过程已经使她的重心发生了转移:《色·戒》要辩解的只是私情,而非公理。她要为自己做一个“了断”,自己跟自己辩解,没有观众,自然也就谈不上“文化汉奸”的身份焦虑。

二、《霞村》与丁玲的二重怨绪的发泄

《色·戒》写于1953年至1978年,故事背景是1939年上海的汪伪政府要员公馆、偷情的小公寓、咖啡馆、珠宝店以及上海的繁华街景;《我在霞村的时候》写于1940年,故事背景则是与写作时间相同的曾经被日本军队洗劫过而后又由共产党控制的陕北农村的一个普通村落。《色·戒》作者躲在人物背后细针密线地编织故事,明暗相间,用心深刻;《霞村》作者以第一人称站出来说话,故事也通过“我”的观察进行粗线条勾勒,但也明暗相间,用心深刻。

《色·戒》主人公是为国“献身”的女大学生王佳芝,《霞村》主人公是为国“献身”的没有读过书的乡村姑娘“贞贞”。佳芝的“献身”招来精心策划要她“献身”的同志们的歧视,贞贞的“献身”也招来她为之“献身”的亲人们的歧视;佳芝怨恨她的同志,贞贞也怨恨她的亲人;佳芝在一念之间“爱”上了本来要诱杀的敌人(汉奸),贞贞对敌人(日本人)也有某种程度的理解、欣赏甚至羡慕(贞贞告诉“我”许多日本鬼子都藏着“会念很多很多书”的日本女人“写得漂亮的信”);佳芝放跑了敌人,铸成大错,贞贞虽然怨恨亲人却一直坚持原则,我方(八路军)多次利用她忍着身体剧痛送来的情报给敌人以重创;最后佳芝被一度以为“爱”上了的敌人所捕杀,贞贞则在我方安排下满怀信心地去延安治病。

两篇小说既有相同的因素,也有不同的地方。如果说,促使张爱玲写《色·戒》的是一段需要了断的孽缘,与曾经困扰过她的外在的身份焦虑已经没有直接关系,那么促使丁玲创作《我在霞村的时候》的则是正在严重困扰她的外在的身份焦虑以及由此引发的怨恨情绪。《霞村》要讨的是公理,《色·戒》所要了断并大胆直面的则是私情——后者在《霞村》里面不得不加以回避和密藏。

丁玲晚年在《忆任弼时同志》一文中说:

“1940年有人告诉我,康生在党校说:丁玲如果到党校来,我不要她,她在南京的那段历史有问题。这话是康生1938年说的,我1940年才知道。我就给中央组织部陈云同志写信,让康生拿出证据来,怎么能随便说呢?我要求组织给过结论。因为我来延安并没有审查过,组织上便委托任弼时同志做这项事。弼时同志找我谈话,我一点也没感觉到他是在审查我。”

中共中央组织部1940年10月4日做了《审查丁玲同志被捕经过的结论》:

“丁玲同志在南京被禁三年并未坐牢,也未审判,最后一年半,丁玲同志形式上是国民党每月出钱一百元而自己租房居住……租房居住以后,行动比前期自由,可以上街行走寄邮件……而丁玲同志未早离开南京”……

“党内有些同志曾经传说过丁玲同志在被禁于南京的三年中曾经自首……但中央组织部直到今天未听到任何同志提出丁玲同志曾经自首的具体证明,也未见过丁玲同志发表过自首文字和屈服于国民党的文字,因此认为这种传说无从凭信……但丁玲同志没有利用可能(虽然也有顾虑)及早离开南京(应该估计到住在南京对外影响是不好的),这种处置是不适当的”。

结论是:

“因此丁玲同志自首传说并无根据,这种传说即不能成立,因此应该认为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

签名的有中央组织部长陈云和副部长李富春。

但问题并未结束。在随后的“审干”期间,丁玲又被迫自己供出了任弼时找她谈话时没敢供出的一个字条,大意是:

“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未经过什么审刑,以后出去后,不活动,愿家居读书养母”。

丁玲的解释是:

“我相信了一个奸细的话,以为能够求得即速出去为妙,以为只要不写脱离共产党字样算不得自首,以为这是对国民党的一时欺骗不要紧。”

这张条子加剧了丁玲的问题,她完全垮了,不但被认定曾经自首,甚至是国民党派来的特务。为了“过关”,她违心地招认了。但“审干”中的支部书记还进一步问她“国民党使用我的方法,和我的工作方法,因为他说我是很高明的!”因此在“审干”后期她基本属于一个历史问题没有弄清楚的人,虽然1944年毛泽东借表扬小说《田保霖》为她正名,但从此以后,历史污点和疑点一直是悬在丁玲头上的一把利剑,直到她晚年(1984年)才彻底解除。

不管中央组织部的结论是在《霞村》酝酿与执笔之前还是之后,《霞村》的创作动机显然都与此有关,基本上是发泄一种不被同志理解、忠而被谤、洁而反污的痛苦心境。

但《霞村》影射的不止是丁玲1933年至1936年和她的第二任丈夫、“叛徒冯达”羁押南京的屈辱生活,也就是她到了延安之后需要反复“审查”的“历史问题”,还包括1931年至1933年她在担任“左联”党团书记以及“左联”机关刊物《北斗》杂志主编期间同样屈辱的一段生活的记忆。

1931年2月7日,国民党在龙华秘密枪杀了有“左联”五烈士在内的二十多名即将赴江西苏区参加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代表,丁玲的丈夫、诗人胡也频也在其中。当红作家丁玲一下子成了烈士遗孀,前此一直是独立作家的她,在情绪激动中迅速左倾,甚至要求即刻去江西参加革命。但在上海领导白区文艺工作的张闻天、冯雪峰认为她应该留在上海,为“左联”工作,因为“左联”成立之后创办的一系列刊物如《萌芽月刊》、《拓荒者》、《世界文化》、《文化斗争》、《巴尔底山》等都很快暴露左翼倾向而被国民党政府查禁,包括为纪念烈士秘密创刊的《前哨》。“左联”领导决定利用当时未满27岁、鲁迅认为还是“孩子”的丁玲的不太暴露的身份出任新的机关刊物《北斗》的主编。丁玲自己后来说得很清楚:

“为什么要我来编呢?因为我在左联没有公开活动过,而且看起来我带一点小资产阶级的味道,虽说我对旧社会很不满,要求革命,但我的生活、思想感情还有较浓厚的小资产阶级的味道。叫我来编《北斗》决不是因为我能干,而是因为左联里的有些人太红了,就叫我这样还不算太红的人来编《北斗》。”(《丁玲文集》第6卷,河北人民出版社)

对此丁玲是很不舒服的,她拼命证明自己是“红”的,也因此最终导致了《北斗》的被查封。在整个“左联”工作期间,丁玲一直很郁闷。她晚年回忆当时批评家钱杏村说她是无政府主义时是怎样的痛苦。周扬一直不喜欢她这个同乡,据王蒙说周扬甚至攻击丁玲“她有一切坏女人的毛病:表现欲、风头欲、领袖欲、嫉妒……”这虽然是后话,但类似的歧视的氛围在1931年至1933年就已经包围着丁玲了。1931年至1932年丁玲给冯雪峰的两封书信,就是有力的证据。这本来是丁玲写给冯的情书,丁玲被捕后,为了制造舆论,便于开展营救,冯策略性地将它发表,并特地题作《不算情书》,其中就有这样的抱怨:

“好些人都说我,我知道有许多人背地里把我作谈话的资料的时候是这样批评,他们不会有好的批评的,他们一定总以为丁玲是一个浪漫(这完全是骂人的意思)的人,以为是好用感情(与热情不同)的人,是一个把男女关系当作有趣随便(是撤烂污的意思)的人。”

但这种处境正是她所深爱着的终生的偶像、批评家、上海左翼文学领导者之一冯雪峰亲手安排的。而且丁玲后来之所以没有及时离开南京,除了家庭因素之外(她和冯达在羁押期间育有一女),冯雪峰的再次安排也是重要因素之一。丁玲后来找机会回到上海,要求马上去延安,但冯主张他仍然回南京,理由是既然国民党这样放松,何不争取“公开工作”呢?这个思路和当时要她主编《北斗》如出一辙!而《霞村》里的贞贞,不也是在日本人那里为了自己人的“情报”而几进几出吗?

“人家总以为我做了鬼子官太太,享富贵荣华,实际我跑回来两次,连现在这回是第三次了。后来我是被派去的,也是没办法,我在那里熟悉,工作重要,一时又找不到别的人。现在他们不派我去了,要替我治病。”

“谁都偷偷地瞧我,没有人把我当原来的贞贞看了。我变了么,想来想去,我一点也没有变,要说,也就心变硬一点罢了。人在那种地方住过,不硬一点心肠还行么,也是因为没有办法,逼得那么做的哪!”

所以《霞村》实际上写了1931年至1933年“左联”时期的郁闷和1940年面对1933—1936年南京时期所谓不清白的历史问题的二重焦虑,是这二重焦虑和怨恨的一次大发泄。贞贞这个人物,不过是丁玲自己略微改变身份的化妆演出,所以两人互为表里,不可分拆:

“我们的关系就更密切了,谁都不能缺少谁似的,一忽儿不见就彼此挂念。我喜欢那种有热情的,有血肉的,有快乐、有忧愁、又有明朗的性格的人;而她就正是这样”。

“我”所欣赏的贞贞的这种性格,也正是从写《莎菲女士的日记》到写《霞村》的作者丁玲的性格的最主要的一面。但这只是小说中“我”和贞贞取得认同的一面而已。正如张爱玲不完全等于王佳芝,丁玲也不完全等于贞贞。丁玲和贞贞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我”和贞贞最后不同的出路,因着这不同的出路,“我”最后的心情就和贞贞大不相同。如果说张爱玲的真实心境是隐含作者和王佳芝的叠加,丁玲的真实态度也是贞贞和小说中那个特地来到霞村养病的作家“我”的叠加。

“我”和贞贞最后出路的不同在于,贞贞取得了组织上的充分的爱和信任,怀着对未来的无限信心,离开了不利于她的充满敌意和误会的“霞村”,奔赴展开热情的双臂欢迎她保护她的延安了。而小说一开始说“因为政治部太嘈杂,莫俞同志决定把我送到邻村去暂住”,接着又强调“我”在去霞村的一路上“很寂寞”,“精神又不大好”——尽管“我的身体已经复原了”。“政治部”在什么地方,小说没有交代;即使不在延安,也肯定在一个类似贞贞将要去的欢迎贞贞并保护贞贞的地方,而“我”恰恰就是刚刚离开了那个使她“寂寞”甚至“精神又不大好”的地方,跑到对患病的贞贞很不友善的“霞村”来养病(心病)。“我”和贞贞这种交叉跑动,形成一种设计精巧的叙述结构,说明“我”的政治待遇还不如贞贞,尽管我的身体比贞贞好,但我的心比贞贞更苦。“我”离开了本来应该医治“我”的“政治部”而来到处处是陷阱的“霞村”,贞贞却可以离开霞村而奔赴可以医治她的“光明的前途”。

如果说,小说通过“我”对于贞贞的欣赏,让“我”分享了贞贞的屈辱经历以及由此产生的从最初的痛苦、怨恨到后来的理解、释然直至欣慰的心境的转变,那么小说后来给“我”和贞贞安排不同的出路,则表达了“我”对于即将离开霞村的贞贞的新的命运的羡慕,同时也表达“我”因为尚未获得贞贞那样的待遇而陷入的焦虑不安。

三、都是辩解,各不相同

丁玲(1904~1986)和张爱玲(1921~1995)都生于没落望族之家。丁玲1927年开始在《小说月报》连续发表小说,名满全国。张爱玲1943年才登上上海沦陷区文坛,也仅在1943~1944两年闻名上海滩,1952年去国后即沉寂下去,直到80年代晚期,大陆才掀起“张热”。一度流行的“丁玲的30年代和张爱玲的40年代”的说法并不成立。丁比张不仅早成名16年,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并非张爱玲可比。说丁玲是中国现代最重要的女作家并不过分。当然现在知道张的人远比知道丁的人为多,此一时彼一时也,以后怎样还难说。不过丁才气虽大,文辞却粗,没有张精粹细腻,也是显然的。

丁生性直率、活泼、倔强,成年后走南闯北,始终在政治旋涡和社会关注的中心。1933年,“左倾”以后的丁玲被捕引起社会各界的同情和声援,蔡元培、鲁迅、宋庆龄、柳亚子都曾为她奔走呼喊。1936年抵达延安后,毛泽东亲自为她接风洗尘,随后(1937~1938)她担任主任的“西北战地服务团”也引起全国军民的关注。张则生性高傲,孤僻,除40年代初短期赴香港求学外,从童年直到1952年去国,整个30年代和40年代一直在上海租界生活。她所谓的“到底是上海人”,应该准确理解为“到底是上海租界长大的小市民气十足的上海女人”。

一个是“五四”培养的叛逆女性,名重全国、叱咤风云的“昨日文小姐,今日武将军”(毛语),红得发紫的左翼女作家班头;一个是名门之后、上海租界小姐、自以为左右均不沾染的独立作家、沦陷区上海文坛的奇葩。两人似乎绝不能扯到一块。丁玲的曾祖父娶过一位上海小姐作妾,丁玲少女时代曾在上海求学,1930年到上海之后直至1933年被捕押往南京,26岁至29岁的丁玲曾经和9岁至12岁的张爱玲同居一城,如果说这也是两人之间的“联系”,那也委实太微弱了。事实上她们两位终生未曾谋面,也互不关心。不过,丁玲囚居南京期间,她的常德同乡、叛徒丁默村曾在国民党办的一本刊物《社会新闻》上写过一篇长文,自称认识丁玲母亲,对丁玲竭尽诬陷造谣之能事,丁玲在狱中读到,气愤难当(事见丁玲80年代的回忆录《魍魉世界——南京囚居回忆》,《丁玲全集》第10卷,河北人民出版社),而该丁正是张爱玲小说《色·戒》中的易先生的原型;20年代末丁玲的照片曾挂在《良友》杂志上,和许多沪上名媛一起被奉为时尚女性的代表,而1937年《色·戒》主人公王佳芝的原型郑苹如也曾以“郑女士”的名义上过《良友》封面—这两点也许可算是丁玲、张爱玲因缘中最值得一提的神秘的巧合吧?

但最大的“巧合”,还是这两个似乎绝难扯到一块的女性作家,在不同时代、不同政治文化环境中经历了惊人相似的命运,而且都把这种经历写成各自特殊的自我辩解的作品(如果不是各自最好的作品的话)。

鲁迅说,人一旦站在为自己辩解的位置,是很可怜的。丁玲和张爱玲,性格、环境和文学风格迥然不同,却都把自己最隐秘的心事,在极不方便的场合竭力融入了相似的自我辩解的小说中。是否生在中国,难免要为自己辩解一番?中国文化本身,是否就包含着要求被这种文化所化之人不停地甚至终生进行自我辩解的密码?

这个姑置勿论,只看丁张二人的小说,都是辩解,又各不相同。张爱玲是“无待”,丁玲是“有待”。张把话都说尽了,但并不指望有谁来主持公道;丁说得远没有张那么淋漓尽致,而且自始至终唯一希望的总是自上而下的依靠与拯救。

这是因为,张所直面的是自己的私情,她要自己了断,自己向自己辩解,自己给自己一个说法,丁所直面的则是别人的目光,不是私情,她需要别人来替自己了断,是向着别人辩解,要别人给一个说法——这后一点,小说交代得很清楚: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贞贞对我并不完全坦白的事,竟被我发觉了;但我绝不会对她有一丝怨恨,而且我将永远不去触她这秘密,每个人一定有着某些最不愿告诉人的东西深埋在心中,这是指属于私人感情的事,既与旁人毫无关系,也不会关系于她个人的道德”。

“别人说我年轻,见识短,脾气别扭,我也不辩,有些事哪能让人人都知道呢?”

第一段话是“我”说的,明确宣布“私人感情”不在辩解之列;第二段话是“贞贞”说的,也明确宣布她不屑于围绕私情私事来辩解。显然,丁玲关心的是公理大义,被公理大义认可才是她的自我辩解的目的;能否达到这个目的,并不取决于她自己。相反,张爱玲关心的是私情私事,在私情私事上求得安心乃是她的自我辩解的目的;能否达到这个目的,取决于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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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借口--“色相183;禁欲”和“我在下村的时候”_张爱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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