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技术创新机制看我国企业核心技术能力的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看我论文,美国论文,国企论文,技术创新论文,核心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企业竞争的成败主要取决于其对新技术掌握的程度和速度;企业实力的增强主要取决于其能否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构建起独特的能力,即核心能力。核心能力是一种知识的集合,包括四个维度:员工所拥有的知识与技能;体现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核心技术能力;引导这些过程的创新性管理体系;同知识的创造和控制相关联的价值观和规范,而核心能力正是这四个维度(要素)的有机组合体(见图1)。
图1 四个维度(要素)有机组合体
从图1可以看出,核心技术能力并不是核心能力的全部,但是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心能力的关键性基础。技术创新是发展核心技术能力的源泉和动力,而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是技术创新顺利、高效进行的保证。美国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之所以能够快速建立和发展,主要得益于其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这种机制促使美国企业及科研机构能快速产生出高技术水平成果,并促使其成果迅速在产业中得到应用。在我国急需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今天,我们应立足本国国情,学习、借鉴美国技术创新机制中的有益因素,以构建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
1 美国技术创新机制分析
美国有比较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为了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美国政府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在美国,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民间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各自应具有怎样的职能、发挥什么作用,都有明确的制度安排。
1)风险投资机制。
美国的风险投资机制是比较完善的,如果你手里拥有某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根本不愁得不到资金支持。美国的风险投资非常盛行,发展也很快。1999年,筹集到的风险资本总量达461亿美元,比1980年增长了22.05倍;到1999年末,风险资金总量达1345亿美元,比1980年增长了45.38倍。美国的风险资金来源非常广泛,主要来自捐赠资金和基金、公共和私人养老基金、金融保险部门、企业、国外和家庭个人。美国的风险资金管理体系也是较健全的。风险投资家不仅是融资企业的顾问,而且在融资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发挥着直接的管理和监控作用。风险投资家对企业的投资绝不是盲目的,投资前要对企业拥有的技术前景进行充分评估,而且要对企业管理者的素质、企业信誉和企业管理机构等进行评估;投资后风险投资家也不是撒手不管的,要直接参与融资企业的决策与管理,对融资企业进行跟踪监控。投资家通常是融资企业的有限持股人,还常常拥有回赎权,即任何时候他都可以按预先规定的价格抽回资金,以在被投资企业经营前景不乐观时减少或避免损失。值得一提的是,在小型企业创业初期,美国的风险资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小型企业的创业者大多是从大学、科研机构、大公司出来的年轻人,美国的风险投资机制为他们提供了可贵的初创资金保障。在风险资金的支持下这些小企业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美国有一半以上的技术创新是在小企业实现的,小企业的人均创新量是大企业的两倍。
2)优胜劣汰机制。
在市场制度的安排上,美国对所有企业都一视同仁,社会绐每一个企业相同的竞争机会。在美国,产业进入与退出的壁垒非常低,单位或个人组建企业非常容易。如某一单位和个人拥有一项适宜技术,就可很快筹集到资金建立企业。正因为进入产业容易,也就使得产业内竞争非常激烈。竞争失败而关闭破产也是很正常的事。如果失败了,没有人会保护你,也没有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因而企业压力很大。但在制度安排上,允许和鼓励企业失败后重整旗鼓。如企业申请破产后,政府给一定的恢复期,给企业东山再起的最后机会,但不会给任何保护与帮助。动力往往来自压力,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必然有强大的技术创新动力,迫使企业开发独具特色的核心技术。
3)人才培训与激励机制。
在美国企业界流行着一句名言:要雇佣比你更高明的人。美国许多高科技公司的创业者本身就是博士、硕士和专家,他们深知人才的份量。各企业都非常重视对人才的引进和再培训,他们知道企业的生存主要取决于他们的职员能否拿出新的研究成果和能否生产出一流的产品。许多公司要求大学和研究机构为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开办校外研究生课程,以适应知识快速更新的需要。如早在80年代初,美国国防部就和硅谷的18家企业共同投资建立了新的集成电路中心,在开展研究工作的同时,还承担培养博士、硕士的任务。美国许多企业的用人方式也比较特殊,公司只要科研人员按期拿出科研成果,至于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从事研究,则由科技人员自行安排。不少企业的经理办公、吃饭都和下属职员在一起,这样既可以与职工及时交换意见,取得创意性设想,又可联络感情。另外,在美国企业界形成了容忍失败的风气,认为“失败是成功之母”,是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决不会因冒险失败而受到责难。
4)官产学合作机制。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技术创新,对高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政府决不取代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决不代替企业的产业技术创新功能。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时,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甚至同企业进行合作开发,并促进技术转移。但新技术进入商业化后,即企业向市场提供新产品或新服务时,政府决不进行直接干预。政府主要是通过直接参与研究、教育培训、提供信息与环境支持来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政府仅通过对研究开发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来对科研进行干预,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组织科研活动。美国联邦政府拥有实力很强的研究开发机构,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投资较大的高技术研究项目。这些科研机构规模庞大,经费充足,对美国的高技术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援。
政府不仅拥有与科学技术密切联系的17个部和职能机构,而且还拥有先进的实验室。美国的企业、大学和政府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与技术转移的创新机制在建立企业核心技术能力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为了强化这种机制,美国政府授权各联邦实验室建立专门的研究与技术应用办公室,并规定年预算超过2000万美元的联邦实验室,都要在办公室设置至少一个全日制的专业人员,专门负责与地方政府、大学、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转移。
5)法律制度机制。
我们知道,美国的法律体系是比较完善的。美国将技术创新加以法律化、制度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和扶持技术创新,加强高技术的开发、传播和应用。如1988年美国制定了《综合贸易和竞争力法》,以强化政府在发展科技产业中的调节作用,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1996年,美国发表了《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的政府报告,强调要为技术的发展创造一个能“促进创新和竞争的环境”,并把“促进民用技术的开发、利用和商业化”列为美国发展高科技的首要战略目标。此外,美国还制定了《国家合作研究法》、《联邦技术转让法》、《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等一系列法规和制度,以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2 从核心技术能力角度看我国的技术创新机制
随著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我国不少技术型企业脱颖而出。为加快发展企业的技术能力,我国实施了“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等措施。为建立充满活力的技术创新机制,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调整。经过多方努力,我国成功地开发出了多项高科技成果,对企业科技实力的增强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总体来看,我国企业技术力量还很薄弱,国内许多高水平的技术项目是非生产性的,真正用在企业经营方面的先进技术项目并不多。这主要是因为技术创新机制不完善,使企业技术能力的发展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1)科技人力资本开发、利用机制不健全。
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的显著特点是:效率低下、缺乏创新意识、缺乏冒险精神。我国科技人员数量位居世界第一,但先进技术成果却少得可怜。据科技部统计,我国每万个全时R&D人员年均专利产出仅为22.5件,不足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的1/50,仅为印度的1/2。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教育体制问题。我国目前的教育仍然是传统型的应试教育,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而缺乏创新精神和冒险意识的培养,缺乏实际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的训练。其次是企业无激励和使用人才的有效措施。在目前的经济管理体制下,企业无法将知识和技能低下的职工推向社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科技劳动报酬低,个人能力和成果与报酬相关程度较低,科技人员缺乏竞争的压力和动力;企业使用人才的观念依然是“经济人”观念,把人看成挣钱的机器,缺乏对职工感情方面的投资,不能有效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造成科技人才的大量外流。再次是企业无自我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由于个人缺乏危机感和企业缺乏长远发展意识,个人和企业从思想上对继续教育、终身教育认识不足。尽管不少企业对职工进行了各种培训,但大多流于形式,人员科技水平提高缓慢。
2)缺乏长期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
我国企业总体来讲处于转变期,面对眼前的市场压力,显得资源、能力不足,只得寻求当前迅速取得收益的途径。他们所基于的资源、能力因素都是低水平的、极易被模仿的,只能寻求眼前环境中的有利因素,以求生存;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不少企业的经营理念、管理方法、经营体系无法与市场经济接轨,缺乏长期发展意识和动力;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其指导思想就是“我在任时要保持企业的生存与盈利,企业的长期发展是后任领导的事”,根本无长期经营观念。企业的短期思想和行为导致了不注重开发潜能性、独特性技术项目,加之短期项目可凭借现有的科技知识与经验来解决,投资小、风险小、易出成果,使许多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或全部集中于当前见效的短期项目上,造成了我国的技术创新项目低水平重复。
3)科技运行体系不完善。
一是我国的科研机构并未真正进入市场,未将能否产出高技术成果和能否将其成果应用于产业作为自己生存的条件;在晋升、评定报酬时过多地注重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项,使得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集中于纸上成果和产品模型上,结果不仅使科研成果低水平重复,也未真正推动产业界技术能力的发展。二是企业并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我国主要的科技力量不在企业内,而在企业外。全国大中型企业中有近一半没有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据原国家科委《中国科技发展研究报告》讲,企业的R&D机构所使用的经费仅占全国R&D经费的36.8%,企业R&D机构人员仅占全国R&D人员的39%。三是产学研联系不紧密,“产”是企业的事,“学”是教育的事,“研”是科研机构的事,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未在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建立起紧密有效的合作关系,未能在市场机制的牵引下促成三者的融合生长。
4)投融资机制运行不畅。
我国对R&D投入偏低,已成为企业核心技术能力建立的瓶颈。“九五”计划提出,R&D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1.5%,但到了2001年该指标仅为1.1%,距“九五”计划要求甚远,而发达国家该指标已达2.6%~2.8%。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财力不足,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太低。二是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积极性不高,企业未能真正成为技术开发投资主体。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产权关系、责权关系没有理清,加之知识产权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挫伤了企业开发投资的积极性。三是金融体制不完善。目前尚不允许开办私人金融企业,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国内金融市场受到了限制;国有银行虽经历了8次降息,但能得到好处的仅是少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非国有、特别是非国有的中小型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前些年,由于盲目放贷使国有银行面临严重的困难,迫使银行走向另一个极端:无“绝对把握”决不松手,从而限制了银行的活力,使有良好技术前景的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得到资金;股票市场缺乏应有的规范,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股票市场存在“暗箱”操作,使股票市场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加之中小企业和效益不佳的大企业不够上市条件,使企业通过股市融资受到了限制;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无法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造成一方面需要资金的核心技术项目得不到钱,另一方面有钱的单位和个人又不知应投向何处。
3 围绕核心技术能力的构建,完善技术创新机制
技术创新机制是企业核心技术能力的动力源。从我国现状来看,完善技术创新机制需要从多方面着手,以下仅从影响企业核心技术能力构建的几个主要方面进行探讨。
1)建立充满动力的技术创新系统。
从一个国家来看,技术创新系统主要由政府、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等子系统组成。我国的技术创新系统最主要的问题是缺乏动力、压力和活力。因此,建立充满动力的技术创新系统是构建企业核心技术能力必须解决的问题。首先,要加快科研机构的改革,除保留必要的国属科研机构外,将绝大部分科研机构彻底推向市场,政府取消对科研机构的控制、干预和财力支持,形成这样一种竞争机制:除非科研机构不断地开发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新技术,并进一步推进新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否则该科研机构无法生存与发展。其次,使高校逐步融入市场,高校的发展资金不仅通过办学,更要通过其科研成果从市场中取得,高校内的科研机构也要尽快市场化。再次,企业要彻底摆脱政府的干预与保护,改变目前的主体错位状态,企业是生存、发展,还是破产,完全由市场决定。企业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研究开发系统的变革不是在政府的引导和强制下进行,而应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迫使企业主动适应环境,积极开发独特性核心技术产品。最后,强化保留下的国有科研机构的力量,重点开发投资大、高精尖科研项目,并推动其与其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的合作与技术转移。
2)完善技术引进与技术合作机制。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技术发展战略应以引进为主。但如果只引进不创新,就总是跟在人家后面处于被动地位。故我们不仅要强调引进技术的选择和消化吸收,更要注重引进技术的进一步“升华”。我国应依据战略规划,引进不仅要力争避免重复引进和低水平引进,更要从体制和制度上规范引进技术的再创新,即二次创新,以取得技术上的重大进步与突破,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跃变,形成独具特色的核心技术能力。
借助外部力量是一个企业获得核心技术能力的一条捷径。当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创新又大都来自不同领域相关科学技术的结合。一个企业无论实力多么强,不可能在各个相关领域部具有优势,所以,都要借助外部力量发展自己。实力较弱的中国企业,靠自己研制开发一项高技术项目要花很长时间,耗费巨额投资和承担巨大风险,通过兼并与联合的方式取得核心技术能力更显得异常必要。故我国应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依据战略目标,选择具有互补优势的企业形成战略联盟,共同构筑核心技术能力;通过兼并拥有本企业所需关键技术的其他企业,来实现创造特殊优势的目的;鼓励产学研通过合作、合并、相互参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使用自己的先进技术创办企业等,促使产学研融合起来共同生长。
3)健全技术创新投融资体系。
当前,我国的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紧要的解决办法是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首先,政策性拨、贷款要逐步向技术领域倾斜,放宽对技术创新贷款的条件限制。将创新思想和长期发展观念引入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评估时,不仅仅依据事后财务指标评价企业,更要增加反映运行过程和未来前景的软性评估指标。金融机构向企业投资后,要进入企业的治理机构,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其次,使民间和企业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投资,从法律、制度上赋予民间投资者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增加被投资企业的透明度。允许科技型企业提取较高的技术开发经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优先安排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等。再次,探索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逐步健全现代风险投资企业制度和技术创新项目有限担保制度,以滚动积累、证券市场、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筹集和管理风险基金。最后,抓住金融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机会,通过风险和信贷机制大力利用外资。
4)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首先,变传统的应试教育为重视创新能力培养的素质型教育,培育学生的创新思想、冒险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其次,克服科技人员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创造一种在竞争中求得个人“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建立一套能反映科技成果先进程度的考核指标体系,采用课题招标、经费包干、加大收入差距等方式,使科技人员产生压力感和使命感。允许科技人员以科研成果入股,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再次,改变把科技人员看作“经济人”的思想观念,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满足科技人员的心理需求,使科技人员有一种家庭温暖感和归属感。特别是要给开发失败的科技人员以安慰,并给其“东山再起”的机会。最后,改变现有的职工培训形式化状态,建立一套完善的培养考查和考核系统。对科技人员的培养要注重用最先进的科技知识武装头脑,还要注重开拓意识、创业意识等文化素质的培养。
5)创建优良环境。
应该说,我国的创新环境相对较差,严重制约着企业核心技术能力的建立和发展。故建立优良的创新环境刻不容缓。首先,完善科技立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确保公平竞争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立法促进创新体系的完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防止技术资源的滥用和擅自挪用。其次,加快发展科技第三产业。加速科技信息系统建设,扩展技术交易市场,发展科技咨询业。再次,推进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使管理体制及相应的运行机制与国际规范接轨,建立起精简、高效、透明的科技管理体制及相应的一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