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甘宁清农村市场研究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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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以甘肃、宁夏、青海为例(注:自明代甘肃建立行省以来,宁夏、青海在行政区划上属于甘肃。1928年9月5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3次会议决议将青海改为行省,10月17日第159次会议又决定将宁夏道8县(宁夏、宁朔、平罗、中卫、灵武、金积、盐池、平远)和宁夏护军使辖地(阿拉善、额济纳二旗)合并建为宁夏省。1929年宁夏、青海省建立。笔者在行文中如果没有特别指出,所说的“甘肃”指未分治前的甘肃,即包括宁夏、青海两省区。),对民国时期西北地区的农村市场进行研究。“甘宁青地区在地理、生态、人文条件方面构成了一个独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并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政治方面更呈紧密联系、互相影响的状态。”(注:王劲:《甘宁青民国人物·前言》,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页。)因此,有学者主张把甘、宁、青作为一个整体区域进行研究,是很有见地的,本文可视为一个尝试。近年来,关于明清以来中国农村市场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丰厚的成果,如美国学者施坚雅以四川为中心对中国农村市场做了研究,台湾学者刘石吉研究了明清江南的市镇,内地学者姜守鹏研究了明清时期北方的市场,许檀研究了山东的市场,单强研究了近代江南市场,李正华、龚关研究了近代华北的集市等。(注:[美]施坚雅著,史建云、徐秀丽译:《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姜守鹏:《明清北方市场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单强:《江南区域市场研究》,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李正华:《乡村集市与近代社会——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集市研究》,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龚关:《近代华北集镇的发展》,《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1期。)在这众多的关于中国农村市场的研究中,缺乏对近代甘宁青区域市场的研究。

甘宁青位于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交汇处,地域辽阔,从地形上看有高原、有山地、有河谷,从经济结构上看有农业区、牧业区和农牧交错区,又是一个少数民族集居的地区。不同的地形、不同的生产方式和不同的民族习惯,使甘宁青农村市场的构成和其他地区如江南地区、华北地区有着明显的差异。笔者针对甘宁青地区的特点,对这一区域的农村市场进行初步研究。

(一)

甘宁青面积广袤。由于受政区、地形、交通、气候、生产及生活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自明清以来到民国时期甘宁青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区域,即以庆阳、平凉为中心的陇东经济区,以兰州为中心的陇右经济区,以天水为中心的陇南经济区,以张掖、酒泉为中心的河西经济区,以西宁为中心的青海经济区,以银川为中心的宁夏经济区和游牧经济区。(注:关于甘肃经济区的划分,民国《甘肃通志稿》(1936年抄本,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微缩复制中心《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一),1994年)卷28“民族八·实业·商”指出:“本省商务旧兰山道属以兰州为中心”;“陇东以平凉为中心”;“陇南以天水为中心”;“甘州诸县以张掖为中心”;“肃州诸县以酒泉为中心”;“宁夏诸县以宁夏为中心”;“西宁青海以西宁为中心”。笔者对甘肃经济区的划分源于此。但在写作本文时,既考虑到了传统的划分方法,又参考了现代经济发展的特点,因此把位于河西走廊的甘州、肃州合并为河西经济区,把凉州(今武威)各县也划入河西经济区。游牧经济区包括(青)海北蒙古29旗、玉树25族以及环海(指青海湖)和黄河南北各藏族的游牧地区,这些地区在清朝时期属清政府驻青海(西宁)办事大臣管辖范围(见《青海通史》,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0页)。)从经济结构来看,陇东、陇右、陇南是以农业为主的农牧兼营区;河西、宁夏是半农半牧区;青海是农牧交错区和游牧经济区。由于经济结构的不同,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而市场的发育水平不同。从民族构成来看,有汉族、回族、藏族、蒙古族、裕固族、撒拉族、东乡族等十多个民族,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不同,因而市场交易的方式也不同,使这一区域形成了多元的市场结构体系,即普通集市、庙会、寺院会集、花儿会。普通集市的主要功能是商品交换,而庙会、寺院会集、花儿会负有多种功能,贸易只是其中的一种附带功能。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市场功能表现得越来越强,许多庙会、花儿会发展成为当地的物资交流大会。

普通集市是甘宁青定期贸易最主要的形式。表1是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甘宁青集市的数量及相关信息的统计。

表1 民国时期甘宁青集市数量及分布表

资料来源:民国《甘肃通志稿》、《朔方道志》、《重修镇原县志》、《漳县志》、《创修渭原县志》、《重修隆德县志》、《豫旺县志》、《华亭县志》、《重修灵台县志》、《民勤县志》、《永登县志》、《新纂康县县志》、《华亭县志》、《天水县志》。

说明:(1)本表县数、村数、户数、人口数以民国《甘肃通志稿》卷16“建置一·县市”、卷25“民族五·户口”统计;集市数量主要采用了民国《甘肃通志稿》卷16“建置一·县市”的统计,参看了其他方志的统计。(2)本文所有关于集市的统计包括各县县城在内。兰州、西宁和银川的入口、街市未统计。(3)各个经济区的面积根据民国《甘肃通志稿》卷5“舆地五·疆域”中各县的面积计算,原面积为方里,笔者换算成平方公里。宁夏经济区的8个县、青海经济区的7个县的资料见《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十一版)》(内政部编,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152-157页)。该书统计的宁夏12县的地域相当于本表宁夏8个县的地域;青海湟中、互助、大通、门源、乐都、民和、循化、共和、同仁、贵德、化隆、湟源12县的面积相当于本表青海7县的面积。由于行政区划的变动,原资料统计的面积和现在疆域面积有比较大的出入。

从表1可见,陇东、陇右、陇南经济区,集市的发育程度比较高,平均每个县拥有的集市数分别为9.2个、7.9个和11.6个;平均每个集市社区的户口和村庄数量是:陇东分别为1100余户、7000余人和7个村,陇右分别为2800余户、1.4万余人和9个村,陇南分别为2100余户、9400余人和近7个村。河西和宁夏是半农半牧经济区,集市发育程度较低,平均每个县拥有集市数分别为5.1个和4.6个;每个集市社区的情况是:河西为2300余户、9.3个村庄和1.3万余人;宁夏为1700余户、1.2万余人。青海是一个由农业区向牧业区过渡的地区,集市水平最低,平均每个县仅有2个集市,每个集市覆盖面积达6000多平方公里。表2是各县集市数量分布的统计情况。

表2 民国时期甘宁青各县集市分布统计表

集市数

20个以上

15-19个

10-14个

5-9个

4个以下

合计

县数 3 6 10312777

比例3.9%

 7.8%13%

 40.3%

 35%100%

资料来源:同表1。

表2反映出,全省累计只有19个县的集市数量超过10个,仅占全省总县数的24.7%;有75%强的县拥有的集市数量不足10个,其中35%的县不足5个集市。我们试把甘肃的集市同江南、华北进行比较:表1说明,一个集市社区的面积陇东是249平方公里、陇右是476平方公里、陇南是201平方公里、河西是1241平方公里,宁夏是965平方公里,青海更高达5642平方公里;而在近代江南约36平方公里就有一座集镇,华北每193平方公里就有一座集镇。(注:见单强《近代江南乡镇市场研究》,《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6期。)在甘肃只有陇东和陇南地区接近华北地区,但就甘宁青区域而言,平均618平方公里有一个集镇,江南是甘宁青的17.2倍,华北是甘宁青的3.2倍。这说明近代西北农村市场发育程度是比较低的,不仅远远落后于江南地区,也大大落后于华北地区。

在少数民族集聚的游牧经济区,牧民主要依靠每年定期的寺院会集进行贸易。如20世纪30年代一些学者的调查所言:“南部番人(指藏民,下文同)会市多聚集于寺院,凡会期将届,商贩不速而来,所市之物皆番地土产,皮张、茶、糖、布匹尤为大宗。凡番人所需要者类皆有之,寺院会集,俱有定期。”(注:黎小苏:《青海之经济概况》,《新亚细亚月刊》第8卷第2期,1934年8月1日。)玉树“番族生活甚低,交通不便,居民往往以实物相交易,结古为玉树二十五族走集之地,然商贾多川边客番及川、陕、甘汉人,土人经商者甚少,各族亦无长设市场。其交易也,约有一定之时间、地点,略如内地乡镇之集会焉。”(注:周希武:《玉树土司调查记》卷下,商务印书馆1920年版,第29页。)游牧在黄河南岸的“果番每年运牛羊、酥油、羊毛、牛皮等物,前往卡布恰、郭密、丹噶尔、塔儿寺等处贸易,回运青稞、布匹等物。”(注:周希武:《宁海纪行》,1919年铅印本,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38页。)塔尔寺是青海藏区著名寺院,每年有4次会集,正月十五日、四月十二日、六月六日、九月二十二日,“每届会期……远近蒙、藏族男女来集。故有临时市场,帐幕如街。所售多喇嘛及蒙藏男妇之用品,如红黄紫色布匹,铜壶、铜盂,念珠、护身佛,马鞍、皮靴、妇女装饰等,而日货居多。闻拉萨藏人来此经商者,每年旧历正二月来,约七八十帮(藏名瓦卡),每帮七八人至十余人不等。来时带藏货,如氆氇、红花等,每年五六月回藏,去时买骡马或少数茶叶。”(注:马鹤天:《甘青藏边区考察记》,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年影印版,第189-190页。)可见,每年定期的寺院会集是牧区牧民最主要的交易方式。由于寺院在青海蒙藏民族生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每族都有一个或数个寺院。20世纪30年代初青海牧区蒙古29旗、玉树25族以及环海(指青海湖)和黄河南北各藏族的总户数为74470户,“就最著名及素所知者而记载之,共计三百一十五寺”(注:青海省民政厅:《最近之青海》,新亚细亚学会1934年版,第249-251、306-331页。),平均每个寺院社区有牧民230余户。除了定期的会集外,寺院也从事商业活动,“青海各大寺院,均有自营商业。其法系按年由寺中喇嘛选举经理经营之,有利则除公积外,其余分于大小喇嘛,亏失则由经理者负赔偿之责。”(注:黎小苏:《青海之经济概况》,《新亚细亚月刊》第8卷第2期,1934年8月1日。)玉树(即结古)“市上较大商店,约三十余家,资本大者约十万元,系寺院资本,走前藏拉萨及西康,以茶为主。”(注:马鹤天:《甘青藏边区考察记》,第278页。)寺院的商业活动与寺院定期的会集互为补充,以满足牧民和僧侣对日用品的需求。

游牧地区的牧民,除了在寺院参加会集交易外,还到农牧交错区的地区赶集。如居住在(青)海北的蒙古族,“于每年秋冬二季,至湟源、亹源、大通一带互市,春夏二季则在本境以内集市,数百里间皆来赶集,就旷野为市场,物贵者蔽于帐,贱者暴于外,器物杂陈,汉商所贩者,大抵皆茶糖布匹木器及供佛应用之零星物件,土人所出卖者,则全为本地产物,交易由双方拣择估价至相当价值而止,每次凡二十余日乃散。”(注:许公武:《青海志略》,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第80页。)由于半农半牧区、农牧交错区和牧区地广人稀,集市稀少,因此,一个集市社区面积相当大,如东乐县(今民乐县)“每逢集市之日,张掖、山丹、青海门(*1)源等县的农牧民纷纷前来赶集,交换农畜产品,购买日杂百货。”(注:民乐县志编纂委员会:《民乐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53页。)

庙会是农村市场的另外一种形式,汉族居住区的庙会和牧区的寺院会集一样也是定期。庙会起源于对神的祭祀,在每个村庄都有庙宇,有的多达数个。庙会不仅是当地居民祭祀各种神灵及文化娱乐的场所,而且是村民进行贸易、互通有无之地。在一些交通要道的庙会,逐步发展成为规模相当宏大的骡马大会。如环县老城外的娘娘庙,最迟在晚清就形成了每年一次的娘娘庙会,农历七月十二日晚挂灯起会,会期少则3日,多则5日。(注:笔者2002年6月随同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近1000年来黄土高原小城镇发展与环境影响因素研究”课题组在环县采访原县文化馆馆长李仰锋先生所得。)永昌城乡庙会盛行,县城每年“正月十六日、打春、清明、四月八日、端阳节,四乡农民都进城过会”,乡镇如“宁远堡、红山窑、新城子、永宁堡都是开展这种活动的兴盛之地”。(注:永昌县志编纂委员会:《永昌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66页。)“旧时的平凉城,三教九流都有各自的祭祀庙宇,仅城区一带就有大小庙院40余处,各庙每年都有一定的会期,届时酬神献戏,赶会者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其盛况不亚于今日之农村集市。”(注:梁受百:《三十年代平凉的庙会》,《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4页。)庙会和集市一样均为定期的市场,不同的是庙会一年一次或两三次,但每次会期的时间比较长,3天、5天、7天、10天不等。如宁夏府每年三月二十八日“东门外为东岳庙会,前后三日,市陈百货相贸易,老幼男女晋香游观,道为拥塞”(注:民国《朔方道志》卷3,“风俗”。)。成县农历“四月十八日,传系城隍受封日,邑人争持羊、酒庆祝,四方商贾以百货贸易,经十余日”(注:乾隆《成县新志》卷2,“风俗”。)。由于庙会的交易时间长,适合于长途贩运的客商,所以,庙会的市场覆盖范围比集市要大得多。如环县兴隆山在民国时期“香火旺盛,每逢会期,周围几省的商民、游客和信男善女云集于此”(注:庆阳地区志编纂委员会:《庆阳地区志》第3卷,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37页。)。

花儿会是我国西北独有的一种农村文化娱乐形式,是以寺庙为依托、说唱为形式的一种民间传统节日。这种“民间的游艺是有季节的,按期举行迎神赛会,或开骡马大会、赌博会,是交易而间娱乐的性质”(注:张亚雄:《花儿集》,第95页。转引自汪鸿明、丁作枢《莲花山与莲花山“花儿”》,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47页。)。花儿会主要分布在黄河上游的两大支流湟水、洮河流域以及渭河源头地区。如甘肃康乐县有12处,临洮县有24处,渭源县有7处,临潭县有52处,卓尼县5处,岷县24处。(注:汪鸿明、丁作枢:《莲花山与莲花山“花儿”》,第298-304页。)花儿会虽然是一种民间文化集会,但也具备市场的一般功能,属于农村市场的一种形式。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近代甘宁青农村市场是一个多元的结构,不同的经济区域有不同的贸易方式,即在农业和半农半牧经济区,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集市,一是各种各样的庙会。在农牧交错经济区,集市、定期的寺院会集和花儿会都是居民从事交换的场所。在牧区,寺院会集是牧民从事交换的主要场所。各种不同的类型的市场形式构成了西北农村市场的网络体系。

(二)

一般而言,集市因开市情况不同,可分为常市、定期市、不定期市等。这里讨论的集期主要是定期集市的集期。关于中国农村集市的集期谱系,施坚雅已经做了精彩的描述。(注: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14-20页。)西北地区的集期体系和全国没有多大差别,即有常市、间日集、一旬三集、一旬二集、一旬一集等。在集期排列方法上甘宁青地区与全国也没有多大的差异,即每旬两次的集期体系表现为一六、二七、三八、四八、五十;间日集分单、双日;每旬3次分别为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等;每旬1次的逢一、逢五、逢十等。但是西北集期的时间表也有特殊的组成方法。甘肃清水县包括县城在内有8个集市,县城是常市,其余7个有3个是一三五开市、4个是二四六开市。(注:民国《甘肃通志稿》卷16,“建置一·县市”,《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一),第555页。)很明显,该县集市每旬的后4天即农历七~十日不开市。这种集期在甘肃是惟一的,在全国也是罕见的。这样的集市时间表可能与其地方特有的风俗相关,由于资料的缺乏,还不能说明其真实原因。还有一个典型事例是在集期的时间表组成上表现出明显的政府干预。1943年东乐县政府规定全县3个集市从当年十月起开市日期是:永固农历初一、初二、初七、十一、十四、十七、二十一、二十七日,南固三六九日,六坝二五八日。(注:《民乐县志》,第553页。)三地以县城为中心构成了一个等腰三角形,南固在正西、六坝在西北是两底角,永固在正东偏南为顶角,底端两个集市开市日期分别为三六九、二五八,位于顶角的永固本应为一四七,但在政府的规定中没有这样做,使集期显得无规律可循。尽管如此,三个集市的开市日期几乎没有重合。可见,在集市体系的时间表构成上,西北和全国既有共性,也有特性,共性是主要的。

下面我们再分析甘宁青农村集市集期分布情况(表3)。

表3 民国时期甘宁青农村集市的集期分布

资料来源:同表1。

在全省的各种不同集期的集市中,有常市114个,占19.9%;间日市68个,占11.9%;每旬开市3次的集市194个,占33.9%;不定期的集市177个,占30.9%;每旬开市两次的集市只有17个,每旬开市1次的集市仅有3个。由此可见,甘宁青集市以每旬3次、不定期的集市为主,其次是常市和间日市。在农业经济区,集市贸易以每旬开市3次的集市为主,陇东、陇右、陇南分别占到44%、34.6%、41.4%;间日开市的集市均分布在农业经济区,而且在人口密集、交通方便、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在半农半牧和农牧过渡地区,集市以常市和不定期市为主。常市基本还维持着每日定期开市的传统习惯,如夏河县城“在寺院前空场还设有一个市场,远近番民,都用牦牛运其过剩的东西,如牛羊毛等,到市场换取需要的物品。所以每天早晨,在寺院前陈设许多小摊,大都是买的佛珠、红布、麦、酒、盐和马匹等等。这许多东西,都是番民逐日必须的生活品,及至下午一时,各摊都拆卸了。所谓日中为市,大概就是这样的情形罢。”(注:张文郁:《拉不楞视察记》,1935年单行本,出版社不详,《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124册,兰州古籍书店1991年影印本,第389页。)

在甘宁青的114个常市中,在农业区的有41个,只占36%;而在半农半牧和农牧过渡地区有73个,占64%。在河西经济区的张掖有集镇4个(包括县城,下同),东乐县有集镇5个,山丹县有5个,这些县的县城和乡镇市场均为“常市”或“常集”。(注:民国《甘肃通志稿》卷16,“建置一·县市”,《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一),第577-583页。)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与河西地区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有很大的关系。河西地区的北边是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南边是祁连山脉,中间是长约1000公里、宽数公里到100公里不等的河西走廊(注:《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26页。),“幅员狭隘,十地九沙”(注:《五梁考治六德全志》卷2,“镇番县志·风俗志”,乾隆十四年刻本。),多为戈壁,绿洲断续相连。自西汉时期丝绸之路开通以来,这里一直是内陆通往新疆、南亚和中西亚的主要商路,散布在绿洲上的城镇成为过往商旅的歇脚之所,形成为“常市”。另一方面,这是河西地区市场体系发育不足的表现。西北许多地区特别是半农半牧地区集市发育还达不到“使最大量的条件较差的村民能够在一段合适的时间赶集”(注:施坚雅认为,“在中国农区的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在18世纪以前这个国家农村人口相对稀少的时候,维持一个每日市场所需的户数会使市场区域过大,以致边缘地带的村民无法在一天之内往返赶集,然而,一个每3天或5天开市一次的市场,即使它下属区域内的村庄数目下降到1/3或1/5,也能够达到必要的需求水平。这样,当市场是定期而不是逐日开市时,集镇就可以分布得更为密集,以使最大量的条件较差的村民能够在一段合适的时间赶集”(《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12页)。)的水平。在青海农牧交错区也是县城为常市,而“乡镇多有肆无集”,或有集无期。(注:民国《甘肃通志稿》卷16,“建置一·县市”,《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一),第575、576页。)在地广人稀的半农半牧区,虽然集市少,但辐射半径很大,吸纳的村庄和人口比较多(见表1)。因此,农牧地区群众赶集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如准备足够几天甚至十几天的干粮、水、草料,由马匹或骆驼驮载,对于游牧的牧民来说尤其如此。因此,在河西、宁夏、青海(主要是农牧交错区)常市在集市中占的比例很高,分别为58%、54.1%和42.9%(见表3)。这是农牧交错地区集市不同于农业区的一个特点,也是西北集市不同于全国其他地区的特点。

庙会作为定期市场的一种,其会期又是如何排列的?我们以庆阳为例来看甘肃农村庙会的会期状况(表4)。

表4 民国时期庆阳传统庙会会期分布

月份

合计

数量

8

12

34

18

3

2

20

4

1

102

资料来源:《庆阳地区志》第3卷,第936-938页。

表4反映庆阳地区庙会主要集中在每年农历二、三、四月和七月,可见传统庙会的形成和农时有着直接的关系。全区主要传统庙会有102个,农历一至九月间平均每月大约有11个地方举行庙会,平均2天半就有一个庙会起会,如果每个庙会会期以3天计,全区每天都有一个地方在过庙会,这对于行商是很有利的。在一定的区域内,各种庙会的日期相互错开,在一个较小的区域内,每月都有一个庙会起会。如民国时期的平凉,“城区几乎每月都有庙会,届时,总伴有戏曲演出等娱乐活动,游人云集,买卖活跃。花所、白水、四十里铺、安国、崆峒、草峰等农村集市也均有特定时间的庙会,人们在‘跟会’的同时进行商品交易。遍及城乡的庙会主要有风神、火神、三官、城隍、关帝、娘娘、玉皇、三清、观音、龙王等庙(殿)会,时间在农历正月十五日、二月二日、三月二十日、四月八日、五月五日、六月六日、七月二十日、八月十五日、九月九日、十月二十日、十一月八日、腊月初三日等。”(注:平凉市志编纂委员会:《平凉市志》,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293页。)一个县的范围内,庙会总是排列在不同的月份,其意义与集市的插花是一样的。

作为一种定期的文化和贸易会集,花儿会的会期和庙会的会期十分相似。表5是甘肃6县花儿会的分布统计。

表5 甘肃6县传统花儿会会期分布

月份

合计

康乐

1

-

1

1

 6

3

-

-

-

12

临洮

-

-

1

2

13

4

3

1

-

24

渭源

-

-

1

-

 5

1

-

-

-

 7

临潭

7   2   2   8   16

13   1   1   2   52

卓尼

2   -   -   -    1

1   1

-   -

 5

岷县

1   -   2   1   15

5   -

-   -   24

合计  11   2   7  12   56

27   5

2   2

124

资料来源:汪鸿明、丁作枢:《莲花山与莲花山“花儿”》,第298-304页。

花儿会“最盛行的季节是从锄草(青苗时节)至拔田(收割时节)的过程中”(注:张亚雄:《花儿集》,第95页。转引自汪鸿明、丁作枢《莲花山与莲花山“花儿”》,第247-248页。)。表5统计的6县124个花儿会中,分布情况是五月56个,约占45%;六月27个,约占22%;四月12个,约占9%:正月11个,约占9%,从统计来看,花儿会主要集中在农历的五月和六月。花儿会是一种民间游艺活动,与寺庙的节日和民间传统节日紧密相连,其会期并不像固定集市一样插花,同时起会的很多。如临潭花儿会正月十五日4处,二月初二日2处,四月初八日5处,五月初五日4处,五月十二日2处,六月初一日3处,六月初六日3处。花儿会的会期以1天为主,如果伴有骡马大会则有3天或更长时间的会期。

表6 玉树寺院会集地点日期表

资料来源:黎小苏:《青海之经济概况》,《新亚细亚月刊》第8卷第2期,1934年8月1日。

在游牧地区,寺院的会集也是定期举行,有的一年一次,有的一年两次或者多次,根据寺院的节日而定。表6是对玉树牧区各寺院会集的日期和次数的统计。

表6的33个寺院中,只有4个寺院每年会集2次,仅占12%,其余88%的寺院每年只会集1次。在各寺院共计37次会集中,会期最长6天,最短2天,会期2天的只有1次,会期3天的4次,会期4天的15次,会期5天的14次,会期6天的3次,即会期在4-5天的会集占到近80%。在时间安排上,除了八月、十月会集1次、四月2次外,其他各月都3次以上,应该说会集的会期分布是比较均匀的。由于寺院会集随从宗教节日进行,因此,各寺院会集有的同时进行,如正月十一~十五日有3个寺院同时会集,二月十一~十五日有2个,五月十一~十五日有2个,十一月十一~十五日有2个,十二月十一~十五日有3个。在农牧交错的一些地方,有的寺院会集时间长达10天或半月,如卓尼“三月会集、七月会集,二会集在本城南门外为戏,为期半月。六月寺集为买骡马牛之所,十月寺亦然。此二集俱在卓尼,六月寺在六月初旬,十月寺在十月下旬,皆十日为期。”(注:光绪《洮州厅志》卷3,“建置·墟市”。)个别具有中心地位的寺院会集一年达4次,如拉卜楞寺每年正月、二月、七月、八月举行法会,“此时各地藏民前来围观,人群拥挤,寺东市场非常热闹,是拉卜楞地区的盛会”(注:绳景信:《记四十年代我的甘南藏区之行》,《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第1页。)。互助县的佑宁寺每年正月(初二日至十五日)、六月(初二日至初九日)举行两次大法会,还有四月十五日的释迦成佛日,腊月二十九日的“跳神”会,在“这些节日或‘法会’时,各族群众前往做生意,土族参加赛马等活动,极为热闹”(注:王剑萍:《互助佑宁寺概况》,《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1982年印行,第92页。)。

由于寺院的会集每半年或1年举行1次,牧民每半年或1年才进行一次交换,他们用自家的牲口(主要是马和牦牛)驮载着积累了半年或1年的皮毛、酥油等到会集上去,换回足够全家使用半年或1年的食物(主要是糖、茶)和其他用品。这种交易给牧民的运输、储藏等都带来不便,因此牧区市场也在发生变化。有的寺院旁边逐渐出现了固定的集市,如黑错寺(在今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每月有市集三次,期为阴历初八、十五、二十九等日,逢期时数十里以内之藏民均来交易”(注:王树民:《夏河日记·黑错寺》(《陇游日记》之三)(1938年6月22日),《甘肃文史资料选集》第28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4页。)。拉不楞寺旁边的临时市场在夏河建立设治局(1926年设局,1928年设夏河县)后,逐渐形成了“自日出起,至日中止,终年不断”的常市,“市民每日所需,均由朝市购买,故各种民族,男妇老幼均有,拥挤不堪”。(注:马鹤天:《甘青藏边区考察记》,第49、50页。)牧区这种固定的、集期比较密集的集市的出现,说明民国以降,随着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结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迁,市场结构、贸易方式也在发生变化。

(三)

施坚雅根据德国学者W alter Christaller的“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来研究中国的农村市场,提出了中心市场(central market)、中介市场(intermediate market)、标准市场(standard market)的市场层级结构并对农村市场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对我们的研究很有借鉴意义。早在明清时期,西北农业经济区的农村市场就表现出一定的市场层级,如明嘉靖《庆阳府志》把市场分为市集、村市和小集。市集一般在州县城以上的中心城市,有固定的交易日期,村市在乡镇,没有集期,比乡镇更小的市场称为小集。(注:(明)《庆阳府志》卷4,“坊市”,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2-86页。)即农村市场由小集、村市、市集三个层级构成。清代乾嘉时期,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州县城市成为区域性中心市场,许多居于交通要道上的村市发展成为集镇,而且一些集镇有了固定的集期。(注:乾隆《庆阳府志》卷5,“城池附市集·庆阳”。)晚清至20世纪30年代,西北地区农业经济区的市场基本上由三个层级构成:分布在乡村的集市构成了初级市场;位于交通要道的镇和部分县城成为中间市场,是联系集市与中心市场的纽带;每个经济区有一个或多个中心市场与外部市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沟通低级市场与更高级别市场的联系。在牧区,市场的层级与寺院层级基本是一致的,中心寺院具有中间市场或中心市场的地位,如玉树藏区的结古、青海的塔尔寺、甘南的拉不楞寺等,主要承担的是商品中转与集散功能;小型寺院处于初级市场的地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寺院、牧民日常生活品的供给。

由于西北地区经济落后,农牧业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低,加之晚清以来周期性的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人口锐减,经济萧条,直到20世纪30年代,西北的许多镇、县城市场尚未完全得到恢复,在市场层级上仍处于初级市场的地位。如合水县城(今合水县老城镇)东西二街,居民200余户,仅有旅店数家而已(注:光绪《合水县志》上卷,《中国西北稀见方志》(八),第349页。);红水县城仅有小商数家;花平县市萧条(注:民国《甘肃通志稿》卷16,“建置一·县市”,《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一),第547、571页。)。这样的县城在西北为数不少。从交易的情况看,也只是初级市场的普通货物,如东乐“县城东关、西关设粮食市场,南街设牲畜、土特产品市场,东街设蔬菜、百货市场,每日晨集市,日中始散”(注:《民乐县志》,第553页。)。民勤“商贾,多土著士民,远客不过十之一二,行旅则时有之,无盐、茶大贾,亦无过往通商,廛市率民间常需,一切奇巧好玩不与焉”(注:民国《民勤县志·风俗志》。)。在这样一些县城市场上,交易货物几乎都是为了满足农民及小生产者的日用品,很少见到如绸缎等高级消费品和“奇巧好玩”的奢侈品,活动的商人只是一些资本十分有限的小商小贩。

在西北游牧经济区,一些寺院既非县城也非集镇,但因其扼居交通要道,从而成为中心市场或中间市场。如结古在地方行政机构建立前,是玉树藏区的宗教中心,后来由于每年的寺院会集,在寺院旁边兴起了一条东西约1里,宽处不过百步的街道,市民约200余户。(注:周希武:《宁海纪行》,第48页。这条街道后来发展成为集镇,今天结古成为玉树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尽管市面狭小,由于从四川、甘肃、青海、西藏有5条大道通向结古(注:周希武:《玉树土司调查记》附“玉树二十五族简明图”。),通过5条商业通道,各地的货物不断被运到这里,一部分进入西藏(如川茶),一部分被分流到各寺院会集上和牧民聚落。据周希武1914年的调查,各地输入和本地输出的主要商品有:“商货输入品有西藏来者,曰氆氇、藏红花、靛、阿味、石劳砂、鹿茸、麝香、茜草、野牲皮(生)、羊皮(生)、羔皮(生)、藏糖、硼砂、桦文、藏枣、乳香、藏香、雪莲、蜡珀、铜铁丝、铜铁板及条、铜锅、铜壶、颜料、药材、小刀、碱灰(自三十九族来者岁至数千担,番用以和茶)、桑皮纸、经典、洋瓷器(菜盒、碗、钟杓之类,皆自印度传来)、洋斜布、洋缎、洋线、鱼油、蜡、纸烟(以上六件皆印度货)、帼子皮、呢绒布、坎布(以上三件皆俄货)。有自四川打箭炉来者,曰茶(岁至十万驮;多数运销西藏)、洋布、绸缎、纸类、生丝类、哈达(类白色粗绪,番用贽见物)、酱菜、海菜、糖、瓷器、白米、熟牛皮、纸烟、孔雀石(出陕西)。有自甘肃、西宁洮州来者,曰铜铁锅、铜火盆、锅撑、白米、麦面、大布、挂面、葡萄、枣、柿饼、粉条、瓷器。其特别输出土产,曰鹿茸(各族皆有,玉树娘磋、格吉最多)、麝香(各族都有)、冬虫草、大黄、知母、贝母、野牲皮、羊毛、金……结古过载货以茶为主,茶产四川古雅州府六属(俗名穷八站地方),销售西藏及海南各番族。贩茶者多系川番伙尔族人,其资本皆出自番寺……据结古商人称,每年运往拉萨者约在五万驮以上,是多半销于西藏,而少半销于川边及海南各番族也。”(注:周希武:《玉树土司调查记》卷下,第31-32页。)可见,结古既是联系川藏贸易的中间市场,又是玉树藏区的中心市场,既有中转功能又有集散功能。

西北区域形成了以皮毛、药材、水烟等为特色的专业市场,这些专业市场都处于中间市场或中心市场的地位,除了承担一小部分初级市场的功能外,主要发挥商品集散功能,把分散在各初级市场上的土特产集中起来,沟通与全国乃至海外市场的联系。甘宁青地区面积广袤,牧业发达,皮毛市场发达是西北市场的一大特点。如20世纪30年代中期青海各市场羊毛的输出情况是:“湟源销售者每年约计350余万斤(每百斤约值银15两至20余两);自循化、同仁、保安等处销售者每年约有150余万斤;自鲁沙儿、上五庄二处销售者每年约有200余万斤;自亹源、永安、俄博一带运出者每年约有150余万斤;自贵德、鲁仓、拉加寺一带运出者每年约有200余万斤;自郭密、恰布恰、大河坝一带运出者每年约有100余万斤;自永昌、黄城滩等处运出者每年约有50万斤;自肃州、敦煌等处运出者每年约有150余万斤;玉树一带羊毛南出西康、康定者,在5万驮左右(每驮重240斤,值银20余两,每年输出西康者约有1000万斤,其余多由西宁输出);在西部之台吉乃尔及柴达木一带之羊毛,多售于新疆之缠回,约有数百万斤。次为羊羔皮,多为行庄收买,运售于甘肃、西康、四川、天津、绥远、上海各地,驼毛及大羊皮山羊皮亦有客商收买,其数亦巨,牛马皮及野牛马皮运销于甘州一带者甚多。”(注:黎小苏:《青海之经济概况》,《新亚细亚月刊》第8卷第2期,1934年8月1日。)在宁夏、甘南、临夏、陇东、天水等地都有规模不等的皮毛市场或以皮毛为主的市场。宁夏每年输出羊毛90余万斤,驼毛30余万斤,羊绒5000余斤,羊皮17万余张,牛皮2.3万余张,驼皮3000余张,马皮1400余张,其他杂皮二三千张。(注:林鹏侠:《西北行》,1936年初版,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再版,第192页。)宁夏的阿拉善与额济纳(今属内蒙)两旗年产羊皮500万张,羊毛30万斤,牛皮六七万张,驼毛1万担以上。(注:海云:《宁夏西蒙两旗概况》,《西北角》1940年第2卷第8期。)石嘴子(今宁夏石觜山市)是因扼居交通要道而兴起的皮毛市场和中间市场,“各行专在甘、青一带收买皮毛,集中于此,待梳净后包装,以骆驼或木船载赴包头。岁约皮百万张,毛三千万斤左右。此间,黄河有木船七百余只,往来包头、中卫之间。赴中卫,上水十天,下水四天。赴包头,上水十二天,下水八天。其往来包头者,下水多运皮毛、甘草、枸杞、麻之类,上水则运洋货、糖、茶、土瓷等。”(注:林竞:《蒙新甘宁考察记》,原为《西北丛编》上编第3、4卷,神州国光社1931年版,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年再版,第49页。)

陇南经济区的岷县、礼县、漳县、西和、徽县等地以盛产当归、党参、黄芪、大黄而著名,这些地方的市场几乎都有药材交易,尤其岷县县城是一个药材集散市场,据1940年代初的调查,每年输出当归1.5万担,大黄2000担,秦艽500担,羌活500担,党参500担,价值460余万元。(注:王志文:《甘肃省西南部边区考察记》,1932年初版,《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135册,兰州古藉书店1991年影印本,第384页。)岷县活跃着陕、晋、豫、川、鄂等15省的商人,他们建立了各种会馆如五圣会馆、山西会馆、四川会馆、冀鲁豫会馆等。(注:景生魁:《从岷县的当归贸易看民俗的嬗变与传承》,《甘肃民间文化论文集》,1993年印行,第92页。)商人在市场上收购药材后,招雇驮队运送到陕西三原,每次运货都是几十箱甚至几百箱,在这里进行深加工后分流到国内外市场。(注:石仁斋:《解放前我经营西北药材的情况》,《西安文史资料》第8辑,1984年印行,第133页。)另外,宁夏盛产枸杞,中卫县的宁安堡、灵武县的吴忠堡等是枸杞的主要市场。

陇右的皋兰(包括兰州)、榆中、临洮、靖远、永登等县以产水烟著名。水烟在麦收后空闲土地上种植,不影响粮食生产,农民种植很多,1923年皋兰县种烟面积占耕地的47%,产量也高,丰产可达到亩产400斤,优等田可达到800斤,总产量最高达到800万斤,一般年景也达到400万斤,从1928年至1939年陇右水烟总产量达到8195万斤。(注:严树堂等:《解放前的兰州水烟业》,《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14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5页。)因此,形成了以皋兰(包括兰州)、靖远为中心的水烟集散市场。活跃在水烟市场上的主要是陕西商帮,他们建立商号,对水烟进行深加工后,销往各地。(注:胡伯益:《烟茶布三帮在西北产销概括》,《陕西文史资料》第23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9页。)由于陕西商人的介入,水烟的商品化程度大大提高,远销云贵、京津、上海、乌鲁木齐、东北各地,甚至经香港销售到东南亚各国。(注:严树堂等:《解放前的兰州水烟业》,《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14辑,第55页。)

另外,由于鸦片大面积种植,出现了专门的鸦片烟市场。据有关资料记载,民国时期“甘肃烟田占全省农田四分之三,鸦片产额占农作物90%”(注: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8页。),宁夏“农场作物,罂粟约占35%”(注:陈赓雅:《西北视察记》,1934-1935年在《申报》连载,1936年初版,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再版,第73页。)。这种畸形的农村经济结构,使部分农民除了鸦片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农副产品拿到集市上去卖。如20世纪30-40年代古浪县“全县山川曾广种鸦片,每当收烟季节,商户云集近千家,或坐地收购,或长途贩运,鼎盛一时”(注:古浪县志编纂委员会:《古浪县志》,甘肃文化出版社1996年版,第561页。)。因此,一些集镇变成了鸦片市场,如武威“为西路鸦片之集中地,每届烟会,商贾云集,戏班、妓女,联袂而来,为西路所未有。烟会一过,忽又骤形冷落。”(注:陈赓雅:《西北视察记》,第172页。)一向号称甘肃东部旱码头的平凉,“商业在民十三四年甚为发达,嗣经十七八年之大旱,二十年孙蔚如与陈皀章之混战,即渐见衰退……惟烟土商号昔有数十家,今已增至二百数十家,独呈畸形之发展,而灯馆尚不在内,烟民约占30%强。”(注:陈赓雅:《西北视察记》,第284页。)清末,临夏的掩歌集、罗家川、西河川、黄芡滩等地,“每逢割大烟时期,商贩云集,需要的日用品,应有尽有,俗称赶大烟场”(注:王德清等:《解放前鸦片烟在临夏地区的流毒》,《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13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6页。)。靖远县年产烟土600万两,县城西关变成了专门的鸦片市场。(注:张慎微:《靖远的烟场》,《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13辑,第86页。)保安族集聚地区的大河家集和刘家集都有专门的鸦片烟市场。(注:李世泽等:《保安族的商业活动情况调查》(1958年10月16-18日),马少青主编:《保安族文化形态与古迹文存》,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3页。)显然,这是市场发展史上的畸形现象,在全国市场中是罕见的。

除了以上独具地方特色的专业市场外,还有其他一些专业市场,如食盐市场、木材市场、糖茶市场、粮食市场、葡萄市场等出现在产地或集中销售之地,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由于农村金融枯竭,近代西北市场上的高利贷资本十分活跃。甘肃正宁、宁县集市上流行一种债务叫“集债”,“上集借1元,下集还1元2角至1元5角不等。3天1集,1月9集,月息高达50%至100%。宁县良平一农民,1949年借债900元贩猪,每集利息90元,20集累计利息1800元,后将40亩地卖了才还息一半,本人因债逼死。”(注:《庆阳地区志》第2卷,第844页。)寺院和上层僧侣都拥有雄厚的商业资本,经常从事高利贷活动。如玉树的结古寺有商业资本15万元,而称多拉卜寺的商队在康、藏及玉树地区囤积居奇,进行黑市交易,偷漏税收,牟取暴利。(注:王岩松:《藏语系佛教对青海地区的社会影响》,《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第128页。)“蒙番人经商多为喇嘛资本,领自寺院,贸易亦大,惟其范围以本省境内为限,无远行至内地省区者。”“寺院公款贷与本地富户经营商业,按月或按年计息——息金至少均在2分以上。”(注:黎小苏:《青梅之经济概况》,《新亚细亚月刊》第8卷第2期,1934年8月1日。)寺院高利贷资本的利息是很高的,大致可分三种:“年利40%为‘白利息’;80%为‘黑利息’;20%为‘花利息’。”(注:王岩松:《藏语系佛教对青梅地区的社会影响》,《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第129页。)还有叫“黑驴滚”的高利贷,是一种利上加利的高利贷资本,即“头一月里借10元,到二月要还12元,三月便得还14元4角,四月即得还16元8角8分。以此类推,剥削非浅。”(注:王剑萍:《互助佑宁寺概况》,《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第95页。)这表明高利贷资本在各种市场上是十分活跃的。

(四)

慈鸿飞先生对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八省(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四川)集镇发展状况做了推算,认为近代中国集镇处于上升状态,增长率约为117%。(注:慈鸿飞:《近代中国镇、集发展的数量分析》,《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但是在同一时期,西北地区天灾人祸频频发生,社会经济无力恢复,表现在集市方面则是数量上的减少,市场的衰退。尽管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开发西北,使经济有所起色,集市也有增加,但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国统区经济的崩溃,许多市场仍呈萧条状态。

表7、表8分别是清代中期和民国时期、清末(光绪、宣统朝)和民国时期同一地区集市数量对比统计表。

表7 清朝中期和民国时期12县集市数量变化表

资料来源:乾隆《庆阳府志》(包括庆阳、环县、合水、正宁、宁县),道光《会宁县志》、《镇原县志》、《秦安县志》、《中卫县志》,民国《甘肃通志稿》、《朔方道志》、《重修镇原县志》,新编《静宁县志》、《成县志》。

说明:清朝中期指乾隆至道光时期;民国时期指20世纪二三十年代,表9同。

表8 清末和民国时期8县集市数量变化表

资料来源:光绪《合水县志》、《泾州乡土志》、《洮州厅志》、《庄浪县志》、《续采陇西县志草》、《岷州续志采访录》、《肃州新志稿》(肃州包括酒泉、金塔、高台三县),民国《甘肃通志稿》,新编《会宁县志》。

表7、表8反映了近代甘宁青集市的动态发展过程。从这个动态的过程来看,近代甘宁青地区的集市发展是极不稳定的,从表8统计的12个县的情况来看,从清代中期到民国时期这一地区集市数量在减少,特别是庆阳府的5个县,乾隆时期有83个集市(包括村市)(注:乾隆《庆阳府志》卷5,“城池”。),而民国时期该地区仅有36个集市,减少了47个。静宁县从数量上来看增加了4个,但曹务店、计都、新集、门扇川等4个集市在民国时期已变得萧条了,实际等于没有增加。(注:民国《甘肃通志稿》卷16,“建置一·县市”,《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一),第563页。)表8的8个县的情况则反映了从清末到民国时期集市的停滞状态,8县清末集市数为74个,民国时期为75个。即使一些县的集市数量有所增加,如表7的会宁、成县,表8的合水(恢复到清朝中期的数量)、陇西、会宁,但幅度并不是很大。两个统计表反映出民国时期甘宁青大多数地区的集市在数量上和清末持平,没有恢复到清朝中期的水平。从集市社区来看,乾隆时期庆阳府一个集市社区平均为164平方公里,20世纪20-30年代平均扩大到378平方公里。

同治回民暴动后,甘宁青的集市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减少,而且许多市场呈现出萧条的景象。集市的萧条不仅在各地方志中有记载,而且在旅行家的日记、行记中有反映。酒泉位于甘新孔道,在清朝中期就是一个集散市场,“因绥远、新疆来货,向例交会于此,原甚发达”,但自近代以来,“嗣经亢旱为灾,地方多故,商旅裹足,负担增重,于是商业衰微,势成一落千丈。年内地方安谧,交通无阻,虽渐有复苏象征,究以经济枯竭,实难立起沉疴。”(注:陈赓雅:《西北视察记》,第174页。)平凉向以甘肃东部的旱码头而著称,在20世纪30年代,“农村破产,商务一落千丈”(注:林鹏侠:《西北行》,第31页。),失去了集散市场的地位(注:陈赓雅:《西北视察记》,第284页。)。湟源在“前清嘉、道之际为最盛时代,伊时(青)海(西)藏之货,云集辐辏,每年进货价值至120万两,咸、同兵燹以后,番货滞积,商业遂衰。近年(指民国初期——引者)以贩皮毛者渐多,商务稍有起色,然每年进口之货,推之极数不过七十余万,较之以前,尚差四五十万之多。”(注:周希武:《宁海纪行》,第19页。)西宁、湟源之商,“向以皮毛为大宗,年来(指20世30年代初——引者)因军事影响,交通滞塞,许多皮毛积屯,包头、天津收货之客,裹足不来,各商号有三年前收买之货,尚未出售者。又因路滞,各种货物,转运不来,以致无商可营。且因军事连年,赋税繁重,困难益甚。”(注:马鹤天:《青海视察记》,《新亚细亚月刊》第4卷第6期,1932年10月1日。)洮州旧城在“河州事变”(1928年)前,商人有千余家,其中外省的大商帮约20家,资本约100万元,在事变后,直到抗战时期也没有恢复到这个水平。(注:王树民:《洮州日记·洮州旧城概观》(《陇游日记》之二)(1938年6月8日),《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224页。)这是中心市场衰退的一般情况。

中心市场的衰落,造成中间市场和初级市场或萧条,或消失。泾川县城是西兰大道上的一个中间市场,在道光十七年(1837)有商户176家,光绪年间有坐商50家,行商20家,摊贩36户,民国初年达六七十户,1920年大旱之后大部分倒闭。民23年(1934)开始恢复,至民33年(1944)有商号107家。直到1949年,有坐商88家,行商17家,摊贩33户,合计商户138家。(注:泾川县志编纂委员会:《泾川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9页。)自同治回民暴动后,泾川县城市场一直没有恢复到道光十七年的水平。隆德“市面寥落异常,富商早已闭肆,商业倒落,不堪言状……营业日见减少,不见加多,且资本盈虚靡定,春贮者夏已荡析,终岁之迁徙无常,夏居者冬即移去,街市萧条,无望起色。”(注:民国《重修隆德县志》卷2。)漳县“东南旧有青瓦寺、滂沙镇等集,自清同治兵燹后皆废,又黄家河每月逢一、五集,亦废于兵燹之余”(注:民国《漳县志》卷2。)。渭源县除了官保镇“商业发达”,其他集镇均处于萧条状态,如温家川镇“有街市,零星商店只三五家”;蒙八里“同治乱后,市场变成丘墟至今(指20世纪20年代——引者)”;北大寨镇“经劫后,商店无多,近来日增繁盛,店户、斗户居多,然较之官保镇则悬殊也”。(注:民国《创修渭源县志》卷2,“舆地志·乡镇”。)康乐县的果园集明清时期形成,“民国消失”;辛家集明代形成,农历二、五、八日逢集,民17年因“社会动乱,逐渐消失”;高家集清代一、四、七日逢集,“民国初年消失”。(注:康乐县志编纂委员会:《康乐县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70页。)古浪的安远堡“破垣颓墙,触目皆是,盖自回事后已久不成市集矣”(注:陈万里:《西行日记》,1916年初版,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再版,第59页。)。灵台县在民国20年(1931)兴修灵泾(川)、灵长(武)、灵凤(翔)等车道,外商往来较多,县城市面始见起色,但境内各集仍寥落如昔。(注:灵台县志编纂委员会:《灵台县志》,1987年印行,第182页。)定西一些集镇也是“因商务衰落,集市荒废”(注:定西县志编纂委员会:《定西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16页。)。随着集市最一般功能的衰退,因集市而兴起的其他功能也随之消退,如钱铺(钱庄)、当铺——在集市贸易和调节农村金融市场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或因经济衰退,集市萧条,或因社会动荡而消失。清末民初泾川有钱铺6家,民18年(1929)后“陆续停办”。(注:《泾川县志》,第378页。)这些钱铺(钱庄)、当铺的消失,对农村集市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一些商贩失去了从事集市贸易所需要的借贷资本的源泉。

慈鸿飞先生根据1933-1934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内政调查统计》的资料得出甘宁青区域65县有集镇934个(其中镇465个,集469个)的结论(注:慈鸿飞;《近代中国镇、集发展的数量分析》,《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似乎集镇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其实,这只是一个虚象。许多地方只有镇名而无市无集,或将几个集市合并为一个,在同时代成书的地方志真实地记录了这一现状。如华亭县“各区有镇,镇或有市有集,或有镇名而无市无集、有市无集……四条镇、高山镇则无市无集,麻庵镇、砚狭镇、九龙镇、窑头镇、主山镇、柴坻镇、新店镇、王天镇均有市无集。亦有此镇无集而与接近之彼镇或彼市合集者,如高山镇、尚武村、麻林村则以月之三、七、十日而合集于下关村,窑头镇则以二、五、九日而合集于红山镇,四条镇则以月之四、八日而合集于上关村。”(注:民国《华亭县志》第2编,“建置志·区村附镇堡寨”。)这种现象在20世纪30年代考察家的笔下也多有记述。同时,在20世纪30-40年代,个别地方的集市也确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如通渭县在20年代有集市20处(注:民国《甘肃通志稿》卷16,“建置一·县市”,《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一),第557页。),40年代增加到35处(注:通渭县志编纂委员会:《通渭县志》,兰州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36页。),导河县(今东乡县)在清中期有集市6个,同治后为5个,20世纪40年代增加为13个(注:本书编写组:《东乡族简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9页。)。但一些新增加的集市也有因市场萧条而停止的,如陇西县曾在1944年后在原有8个集市的基础上在“高塄、汪家坡、何家河、何家门、乔家门等地相继设立集市,终因地区偏僻,当地出产不多,集市萧条,与高窑集陆续停止”(注:陇西县志编纂委员会:《陇西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60页。)。因此,笔者认为,尽管局部市场有所增加,但从整个区域来看,晚清以来到民国时期这一地区的市场是在走向衰落。

市场盛衰,“当以生齿之繁减,地域之广狭,距离之远近,交通之便否为标准”(注:民国《华亭县志》第2编,“建置志·区村附镇堡寨”。)。笔者主要从人口、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三个方面讨论造成晚清至20世纪30年代甘宁青农村市场衰落的原因。

第一,周期性的社会动乱和自然灾害,造成了人口的巨大的损失。发生在1862年的西北回民暴动使甘肃人口剧减。嘉庆末年,甘肃有2208344户,15238974人,同治回民暴动后,甘肃的人口大约只有350万左右,比嘉庆末年减少了1173.9万,有77%的人口在这次暴动中损失。(注:石志新:《清末甘肃地区经济凋敝和人口锐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2期。)此后,大约每隔25年就发生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动荡,如1895年河湟地区的“乙未事变”有100万人口被消耗(注:石志新:《清末甘肃地区经济凋敝和人口锐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2期。);1928年的“河州事变”“被杀者,达50余万”(注:《冯逆玉祥蹂躏下的西北》,河北大学图书馆藏残本,据内容判断写于1930年,第5页。)。自然灾害也造成人口损失,如1920年12月16日发生在海原的8.5级大地震,波及周围十数县,约有24.6万人丧生。(注:杨钟健:《甘肃地震情形》,1921年9月15日《晨报》,第7版。)因此,甘肃人口恢复是十分缓慢的,光绪末年才达到509万,只是嘉庆末年的33.4%(注:石志新:《清末甘肃地区经济凋敝和人口锐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2期。);1928年666.5万(注:民国《甘肃通志稿》卷25,“民族五·户口”,《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二),第198页。),是嘉庆末年的43.7%。嘉庆末年时,甘肃每平方公里有40人,1928年时只有17.8人,减少了55.5%。按照施坚雅的观点,基层市场体系大小与人口密度呈反方向变化。在人口稀疏分布的地区,市场区域必须大一点,以便有足够的需求来维持这一市场。(注: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42页。)近代甘肃人口的减少、人口密度的降低,正好说明了晚清以来西北集市减少和市场衰落的原因。

第二,周期性的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都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严重破坏。如1862年回民暴动后,清政府办理剿抚的官吏张集馨从陕西进入陇东所看到的是:“村镇皆瓦砾,田亩悉荆榛。城中尚有未烬之屋,为兵勇难民所占住,满街瓦砾,断井颓垣,不堪言状。”(注:张集馨:《咸道宦海见闻录》附录《日记》,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53页。)镇压回民暴动的清政府大员左宗棠所看到的景象是:“平(凉)、庆(阳)、泾(州)、固(原)之间,千里荒芜,弥望白骨黄茅,炊烟断绝,被祸之惨,实为天下所无。”(注:《恪靖侯奏稿·续编》卷21,转引自石志新《清末甘肃地区经济凋敝和人口锐减》一文。)1928-1929年的大旱灾波及65县,受灾人口达2440800人。(注:《冯逆玉祥蹂躏下的西北》,第10页。)一位外国传教士在给华洋义赈会的信函中说:“甘肃遍地皆旱,因历次歉收,饥馑死亡甚众,即以灾情较轻之兰州而论,每日饿死达三百人。”(注:《上海华洋义赈会披露豫陕甘大旱之奇缘》,1929年4月28日《申报》,第2版。)河西饥民遍地,无以为食,“掘草根,剥树皮,与皮革共煮,勉以果腹”(注:陈赓雅:《西北视察记》,第266页。)。整个社会系统在动荡中几乎完全紊乱,原有的行政、防灾等系统完全瘫痪,既不能有效地控制社会秩序和防止灾害的发生,更无法做到战后或灾后重建。在这种周期性的动荡和灾害的打击下,晚清以来西北农村经济日益凋敝,市场难以复苏。

第三,地方军阀横征暴敛,农民贫困到了极点,丧失了购买力。特别是20世纪20至30年代军阀混战期间,居民遭殃最大。如冯玉祥国民军入甘时仅一师人马,但他“不计民生物力,积极扩充军队,增编师旅十数,兵源给用,悉数取自民间”(注:曹之杰:《冯玉祥部国民军入甘记略》,《文史资料选辑》(27),文史资料出版社1980年版,第32页。)。军费占用了甘肃全年财政支出的大半,如1925年财政支出334万多元,其中军费支出177万元,占53%;1926年财政支出498万元,其中军费支出347万元,占70%;1927年财政支出755万元,其中军费支出521万元,占69%。(注:王劲:《甘宁青民国人物》,第48页。)冯玉祥国民军在甘期间,捐费有34种之多。(注:民国《漳县志》卷4“田赋志”。该志记载民国15年(1926)征收的各种捐费包括:清乡费、紧急借款、大借款、小借款、征兵费、开拔费、特别借款、购械捐、修械捐、皮袄捐、柴草捐、临时捐、接济捐、军服费、袜子费、麻鞋费、富户捐、被褥捐、改装捐、官骡捐、官车捐、特别大借款、公债捐、树木捐、交济捐、麦麸捐、临时借粮、临时摊面、马料费、清油费、锅捐、善后捐、补助费、维持费。)在苛捐杂税的重压之下,许多农民入不敷出,如敦煌南湖村有居民60余家,500余口,1932年负担12688元,每户约211元,但当年每户收获谷物约64石,以最高价格计算,不过256元。(注:明驼:《河西见闻录》,中华书局1934年版,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再版,第100-101页。)许多农民因此而家徒四壁,一贫如洗。一位旅行家在青海湟源考察后这样写道:“耕者多系佃农,年纳租额约十分之六,而复供给各寺之柴草,并有捐税等等之剥削,农民终年血汗,所得且有不能自给者。沿途所见,有天灾,兵灾,官灾,匪灾及寺、地主之灾,民之生机亦几微矣!”(注:林鹏侠:《西北行》,第97页。)一位《申报》的记者在宁夏中卫营盘水的投宿之家看到,家中陈设,“一目了然,计有土灶一个,粪草一堆,沙缸一对,中置发菜数卷,并无鼠耗之粮,缺角土炕一个,置破麻袋二条、小黄羊皮三张,是即居停之卧具,余无长物。”“另至一家,房顶洞穿,瓦椽拆毁,徒有四壁。询乃大军过境时,取为燃料,露天住宿,实不得已也。”(注:陈赓雅:《西北视察记》,第101页。)许多农民的衣服“冬不能御寒,夏不能蔽体,甚至无裹身者,比比皆是”,吃“非用树皮充饥,即用草根糊口”,住则以“草屋茅舍,为栖身之所”。(注:顾执中、陆诒:《到青海去》,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261、262页。)由于灾害、社会动荡和军阀的盘剥,相当一部分农户完全丧失了购买力,他们的经济生活和市场的联系不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如购买耕畜、农具和种子等),而是以低廉的价格卖掉自己的农产品(大量的是鸦片)来完成各种捐税。

总之,以上三个方面因素的作用,使得当地居民的需求降到了最低程度,导致了近代西北农村市场的衰退和萧条。

通过对近代甘宁青农村市场的考察,我们认为由于地理环境、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甘宁青市场有自己的地域特点。皮毛、药材、水烟的输出在西北乃至全国市场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但自清朝同治以来,由于周期性的社会动荡、自然灾害和军阀横征暴敛,甘宁青市场的数量和规模都在走向衰退,这种状况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中共取得政权前夕也没有多大改观。因此,一个地区社会政治的稳定程度和农民负担的轻重程度,极大地影响着这一地区的经济和市场的繁荣状况。

附记:在本文写作过程中,国家图书馆张廷银博士提供了查阅资料的方便,李金铮教授、刘秋根教授、王劲教授讨论了初稿,匿名审稿老师提出的建设性修改意见,则使本文更为完善,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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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甘宁清农村市场研究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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