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气象局 湖南 株洲 412000
摘要:针对烟花爆竹企业雷击事故,介绍了其产生的成因,提出了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威化行业的防雷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烟花爆竹;雷击;防雷安全监管
1 引言
株洲市目前共有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10家,其中醴陵市(县)277家、攸县33家。这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给人民带来了欢快热烈场景,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产生出诸多不安全因素,其中因雷电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就不乏其例。2014年国家安委会办公室就明确醴陵市(县)为全国22个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县(市、区)之一,要求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和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执法能力要有明显提升,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16年,国发[2016]39号通知中,明确气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工作。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我局对株洲市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雷安全生产的监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些年来,经过我局着力开展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防雷安全生产监管检查,防雷设施有了较大改善,防雷安全生产形势有了一定的好转,但从株洲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遭受雷电灾害的历史和目前防雷安全现状来看,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雷电灾害风险还很高。而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防雷安全生产,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2 历史资料记载的雷电灾害事故
据市防雷办记载的株洲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雷击事故,自1999年至2016年间共有13起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人员与经济的严重损失;而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防雷设施不合格、不全或根本无防雷设施。
3 造成雷击事故的主要原因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对防雷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对雷击造成的破坏性认识不足,雷击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片面强调资金困难,认为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防雷设施,资金投入太大,企业一时难以承受。有的企业拒绝防雷装置的安全性能检测,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不愿花资金整改。
(2)无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不全。从诸多的雷击事故中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雷击的区域和部位,主要在生产厂房、储存库房。由于这些厂房、储存库房结构简陋,砖木瓦屋面,无水泥钢筋屋面也无钢筋柱引下线。企业不愿意花资金在这些地方安装防雷设施,即使装有也长期不检测,形同虚设、成了可怕的“引雷针”。有的有防直击雷设施而无防感应雷设施,雷电通过其它途径感应到生产厂房和储存库房,造成雷击事故。
(3)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厂区内电力、
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电视接收天线没有采用金属铠装电缆埋地敷设,普遍存在线路乱拉乱接现象,各种线路“绞麻花”随处可见,这些线路入户时均未采取防雷措施,极易相互感应而发生雷击事故。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虽然部分库房、厂房安装了防雷设施,但在生产中,为了方便起见,随意更改房屋、库房的用途,将无防雷设施的房屋、库房存放引线、亮珠、黑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雷击,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如2008年发生在醴陵市元瑞花炮厂的雷击事故,就是厂方私自更改厂房的设计用途,在未安装防雷设施的“科研室”存放黑火药和亮珠等易燃易爆品,埋下了雷击事故的隐患。
(5)通过这些年的整治,大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防雷设施有了较大的改正,药物总库、成品库、中转库、机装药车间安装了防雷设施,但通过监管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总体防雷设施达不到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要求,依然存在不少的雷击隐患。
4 创新防雷安全监管方法,提高防雷监管水平。
面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峻的防雷现状,这些年来,我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大力开展了防雷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排查的雷击隐患,企业作出了应有的整改,防雷设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由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点多面广,历史上遗留下的隐患较多,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监管工作必须要迎难而上、与时俱进,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监管工作。
4.1 建立监管平台
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雷安全生产统一监督平台。弄清企业的地理位置、人员、生产规模,主要危险源、防雷设施,雷击历史及主要负责人等情况。建立监管,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防雷安全监管人员动态信息。通过这几年的防雷安全生产的大管控、大排查、大整治,我局已经掌握了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相关的资料,用电子档案储存,做到心中有数,手头有资料、监管有措施。每年根据企业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更改,用于防雷安全监管的动态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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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着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只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企业就会花资金和精力扎扎实实做好防范工作。这些年来,我局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150
多家,发放了大量的防雷资料,(包括遇有雷雨天气怎样防止雷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雷击事故的现场照片、防雷的影像等资料),着力进行防雷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雷安全生产意识,着重要求企业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防雷安全直接责任人,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绘制厂区防雷设施布局图,并悬挂在厂区醒目位置。二是企业每年安排一定的防雷资金用于防雷设施的添置、改造、维护和雷灾隐患的评估、整改,每年主动向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测申请,平时要有定期和不定期防雷设施运行维护记录。三是在遭受雷电灾害后立即如实向安监、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四是防雷直接责任人每年参加由我局组织举办的防雷安全生产培训班。五是制定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安监、气象主管部门备案。
由于做到“防雷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近年来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防雷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4.3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雷安全监管具体措施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千头万绪,要求我们不断总结经验,破解难题,既要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又要在监管检查时突出以下重点。
(1)、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是否经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是否经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机构检测验收合格。
(2)、是否建立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绘制了生产区域内防雷装置布局图,是否具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演练培训计划。
(3)、是否有应当安装而拒不安装防雷设施的现象,对已有的防雷设施是否做好了日常检查维护,并有记录可查。
(4)、是否使用了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产品。
(5)、已有的防雷设施,是否每年按期进行了检测,并有检测报告。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6)发生雷电灾害时,是否及时向气象、安监部门上报雷灾信息,并配合做好雷灾调查和鉴定工作。
(7)、严格审查防雷装置检测中介服务机构检测资质;有无超越资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是否按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是否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书面检测报告,提出科学合理的检测结论。
(8)、对要求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
(9)在防雷安全生产监管中,发现有违反防雷法律法规的现象,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4.4 加强雷电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
由于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信息已录入我局名录库,当预报有雷雨天气,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企业防雷直接责任人。企业在接到气象台发布的雷电危险等级预报预警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当预报6小时内可能有雷电发生时,要求企业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收拾好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当预报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可能性非常大,或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很大时,企业要切断电源,停止一切生产、加工,工人迅速离开生产厂区,到防雷设施完善的建筑物内,并关好门窗。近年由于雷电预报预警及时,企业也非常配合,虽然发生过一定的雷击事故,但所造成的损失较小,更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的现象。
4.5 强化防雷监管的组织领导
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防雷安全监管过程中,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对防雷安全生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几年来,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已引起地方政府对防雷工作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市的防雷工作已纳入到株洲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每年通过市安全委员会发文,就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检查作出明确要求。同时政府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整顿关闭工作,淘汰关闭一些不安全的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引导烟花爆竹非主产区生产企业向主产区集中做大做强。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的良性的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机制。
5 结语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防雷安全涉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党和国家赋予了我们的监管的权力和义务。尽管从前我们探索出了一些监管方法,但还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安全监管措施,不断创新监管的方法,为株洲的烟花爆生产竹企业平安、有序的发展而倾心尽力。
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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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宁菲菲,潘阳,汪坚胜,谭啸,朱劲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28
标签:防雷论文; 烟花爆竹论文; 生产企业论文; 雷电论文; 设施论文; 安全生产论文; 企业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1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