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观念的闪现:荀子天人关系思想的现代解读_荀子论文

生态观念的闪现:荀子天人关系思想的现代解读_荀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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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夏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荀子及其哲学思想占据着十分显著的地位,对中国社会产 生了深远的影响。谭嗣同曾经说过:“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1](54)梁启超也指出: “自秦汉以后,政治学术,皆出于荀子。”[2](121)

由此可知,以前的学者对荀子的政治主张和伦理思想在阶级统治中的实践与运用有着深刻 的 认识,但是却很少关注他那“明于天人之分”的自然科学观,更遑论发现他那朴素的天人观 里所蕴涵的光辉的生态理念。即便是新中国成立之后,荀学研究进入空前的繁荣时期,人们 在高度评价荀子人定胜天( “制天命而用之”)的唯物主义思想时,对其长期湮灭的生态理念 依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意图通过对《荀子新注》一书中关于人和自然关系的直观 论述,准确把握荀子“明于天人之分”哲学命题里朴素而又科学的生态理念精髓,并进一步 阐 明这种生态理念对中国当代工业文明社会的重大现实意义。

一、荀子生态理念的思想基点——“自然”的天与“自觉”的人

天是什么?究竟是一个有意志的、支配宇宙万物的最高主宰,还是一种没有意志的、客观存 在的物质自然现象?我国古代哲学家为此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见解。在荀 子看来,“天”是客观存在的唯一实在的物质自然界,“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 ,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 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荀子新注·天论》)[3](以后凡引本书 的只注篇名)换句话说,列星相随旋转,日月轮流照耀,四时交替运行,阴阳不断变化,风 雨普遍降施,万物各自得到相适应的条件而产生,各自得到所需要的滋养而成长。这些生态 学上所称的自然现象在荀子眼里就是所谓的“天”。这里的“天”并不是超自然的上帝或绝 对理念。荀子这里虽沿用了“神”这个名称,但是从唯物主义的层面来谈的。他是把人们看 不见 自然作用的行迹,而看得见的自然作用的功效称为“神”,它并不是人格化的神即神秘主宰 或精神实体,而指物质自然界内在演变的作用,是物质的一种自然功能。因此他又认为人们 知道万物所以生成的自然的道理,但看不到这种生成的无形的内在过程也是“天”。其实, 这“天”就是运动变化着的物质自然界。但是,荀子对“天”的理解显然不止于此,他还进 一步认为,作为“天”的自然界本身是没有意识的,没有目的的,“不为而成,不求而得, 夫是谓之天职”。(《天论》)也就是说,荀子把自然界无意识、无目的的存在和变化看作是 一种自然的职能。同时,自然界的存在和变化也不受人的主观意志和愿望的影响,它的客观 实在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天不为人之恶寒而辍冬,地 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 ”(《天论》);并且指出自然界变化的原因是自身矛盾的结果,“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 而变化起。”(《礼论》)自然界一切现象的出现,“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天论》)。 这些比较系统的论述,表明荀子否定了万物的产生是某种超自然的精神力量的创造,而认为 它们是天地自然变化的产物;表明他否定了到物质自然界以外去寻找自然变化的原因,而是 把变 化的原因归结为对立的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的结果,这样就剥掉了强加给“天”的神秘外衣, 否定了强赋于“天”的神灵本质,把“天”从一个虚幻不实的神秘世界拉回到了客观存在 的物质自然界。

中国古代,先哲们无不注意把对“人”的研究作为本学派的核心内容,苦心孤诣于探寻人 在宇宙自然界中的地位。从荀子认为“天地者,生之始也”(《王制》)和“天地者,生之本 也”(《礼论》)可以看出,他是把天地自然界看作是生命的初始来源或本原,也就是说,生 物都是自然界变化的产物。以这样一种唯物观为前提,他认为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依赖于自然界,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离不开自然界,“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 神生。”(《天论》)正是自然界演化的结果形成人的形体,形体具备了,才产生人的精神活 动 。在这种情况下,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又是怎样的呢?荀子强调“天人之分”,他把人作为 独 立的力量同自然界区分开来,对立起来,“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 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王制》)可见,荀子从哲学 的角度对“人”作出了高度的评价。他还认为,“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 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王制》)。“天能生物,不能辨物 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礼论》)。荀子的 上述言论,无不是充分肯定了人自身的能力,强调人是天的主人,自然的主人,能够认识和 役使自然界这一客观对象。从这个层次来讲,荀子已经把人作为“自觉的人”同自然界区分 开来。正如列宁所说:“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的人没有把自己同自 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4](90)

综上所述,在荀子的自然观里,产生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是自然的天,而法理万物和人类社 会的则是有为之人。在谁产生谁的问题上,强调天之能;在谁主宰谁的问题上,强调人之能 。不能不说这是荀子在中国社会进入农业文明初期时得出的一个飞跃性的理性认识。这为人 类科学地把握天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生态意义上的思考。

二、荀子生态理念的哲学命题——“明于天人之分”

把握住“自然”的天,发现了“自觉的人”,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荀子对前辈们有关“ 天人合一”的种种论述进行了更深层次的理性思考,并最终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明于天人之 分”的光辉哲学命题。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 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 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 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 ,袄怪未至而陷。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 之分,则至人矣。”(《天论》)这里荀子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有自己的职分和规律出发, 一方面承认自然界及其变化有其客观的规律性和必然性。正因为荀子承认自然界固有规律的 客观实在性,他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那种把“天”看作高于一切的理念或普遍精神。这里, 荀子认为天并没有有意识的作为,没有有目的的追求,而只是按照其固有的规律自然地运行 变化,自然地使万物生长。为了“明于天人之分”,荀子反对把任何主观的成分、主观的性 质附加给自然界。荀子说道:“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 不 加虑焉……虽精,不加察焉”(《天论》)荀子强调从自然界本身来了解自然界,反对对自然 界进行任何神秘的主观臆测和推断,反对冥思苦索去追求神秘主义的“知天”。他甚至提出 “唯圣人不求知天”(《天论》)。但是,荀子并不否定人能够认识天。敢于面对自然界正是 荀子的独到之处。他认为人能够认识和利用自然界及其规律。

因此,另一方面他又承认人有主观能动作用。首先,表现在主张“知天”。“圣人清其天 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 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其行曲治,其养曲适,其生不伤,夫是之谓知天”(《天论 》)。这是说,人要正确地利用自己的认识器官,发挥人应该有的能动作用,认识和利用自 然规律,知道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达到管理天地,役使万物,使自然界为人类的需 要服务。这样,人们的行动各个方面都处理得很好,保养身体完全恰当,人的生命不会被伤 害,这就叫做“知天”。

不仅如此,荀子还主张“不与天争职”(《天论》),区分了人之“所为”,“所不为”, 要人“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他把天地万物按其本身固有的规律所发生的自然变化叫做 “天职”,“天功”,并要求人类对“天职”不思虑,不考察,对“天功”不去求其所以 然。这是人之“所不为”。但是,人亦有“所为”,是天所“不能”的。人之“所为”是人 的能动活动。作为人的职分,用荀子自己的话说,是与“天有其时,地有其财”并立的“人 有其治”(《天论》)。因为荀子强调天不能干预人事,自然界的规律不能决定社会的变化, “治乱非天也”,“治乱非时也”,“治乱非地也”(《天论》),这实际上是指出了人类社 会治乱的根源不是天、时、地等自然条件,而是现实中人类自己本身,并进而指出“怨天者 无志”(《荣辱》)。所以,人的职分是根据对天时、地利的认识来利用自然、役使万物的主 观能动作用。这是天所不能的,“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礼论》)。这是说,天没有人 那样的主观能动作用。

但是荀子主张“明于天人之分”,并不意味着把天和人绝对地割裂开来,而是认为宇宙间 的万物虽形体不一样,没有固定用处,但能为人所利用,“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 人”(《富国》);天人之间还“能参”(《天论》),可以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自然界虽不 能干预人事,但是人必须利用自然界的万物来养育自己,人离不开自然界。所以荀子说:“ 财 (通裁,利用)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天论》)荀子还认为,人类和其他物 种一样,只有利用自然界适合于自己生存的条件,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获得幸福; 如果不能根据自己生存的需要利用自然界,那就会妨碍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甚至遭受灾祸, 这是自然界对人类的一种自然的制约,是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法则[5](67)。因此他说 :“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天论》)可见,自然法则对人 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客观的制约作用。它是人的思想和行动的客观依据和基础,人的思想和 行动必须符合或适应自然界的变化和规律,否则就会遭到自然的惩罚,“应之以治则吉,应 之以乱则凶。”然而人在自然界面前决不是无能为力的,人有驾驭自然的力量。荀子强调, 要 “敬其在己者”,不要“慕其在天者”,甚至把这作为区分“君子”和“小人”的界限。他 说:“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天论 》)。由此可知,荀子要求人类重视和相信自己的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而 不能无条件地屈从自然,服从天命。

强烈的主体意识为荀子孜孜不倦地探索真理提供了勇气。作为“自觉的人”中的精英分子 ,思想的突破使得他在“明于天人之分”的基础之上又能推出一个更为大胆的哲学命题。这 就是他“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他要求人们根据自然界已经显现的规律性去做好人事,利 用自然为人类服务。他说:“大天则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 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 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 天论》)意思是说,与其推崇天的伟大而思慕它,不如把天看作自然的物质而控制它;与其 顺从天命而颂扬它,不如掌握自然的规律而利用它;与其仰望天时而等待天的恩赐,不如因 时制宜而利用它;与其消极地听任物类的自然增多,不如积极地施展人的才能而促进物类的 发 育繁殖;与其空想使万物为自己役使,不如对物加以实际的管理而使万物尽其用;与其指望 物类的自然生长,不如根据它的生长规律而促进它的成长。强调人必须要掌握“天命”(自 然规律)来利用“天”(自然界),通过改造、征服自然,向自然界夺取财富,增加生产。那 种放弃人的主观努力而一心等待自然恩赐的行为是违背事物本性的。

荀子关于“明于天人之分”及其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制天命而用之”两个朴素而唯物的哲 学命题,无疑为人类在社会中应该如何处理与自然界的关系,达到既丰衣足食,又不使整个 生态环境失调提供了哲学上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论意义上的基本原则。从此出发,荀子十分重 视人类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实践活动。他说:“所志于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所 志于地者,已其见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于四时者,已其见数之可以事者矣。所志于阴阳者 ,已其见和之可以治者矣,官人夺天,而自为守道也。”(《天论》)这是说,人们之所以要 认识天,是因为根据它表现出来的现象,可以预测天象的变化;之所以要认识地,是因为根 据土地条件可以因地制宜地种植农作物使之蕃息;之所以要认识四时,是因为根据季节变化 的必然性,可以适时地安排农事活动;之所以要认识阴阳,是因为根据阴阳调和的道理,可 以管理好万物。小见之人消极地守望着天,而有为之人则能掌握和利用自然规律。荀子极力 反对不合自然规律的任性妄为,甚至把不修农事称为“人袄”,并指出,在已经发生的事件 中,人为的灾祸最为可怕,“物之已至者,人袄则可畏也”(《天论》)。因此他提倡人们 致力于农业生产,积累财物,不要随便浪费糟蹋财物,“务本事,积财物,而勿忘栖迟薛越 也”(《王制》),“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富国》),“万物得宜,事变得应,上得天 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富国》)以及“务本节用财无极”(《成相》)。强调必须建立 顺应自然规律的法则,按着法则行事,“群道当,则万物皆是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 得其命。故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王制》)那么,具体到人类该采取怎 样的措施去合理利用自然,实现天人和睦相处时,荀子提出了推行“圣王之制”的设想,“ 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膳孕别之时,罔 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 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 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王制》)这里,荀子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 提 出了人类能利用大自然,控制大自然的破坏作用而为人类服务的思想,把对天人关系的认识 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第一,荀子明确地把天看作是物,它既不是什么主宰万物的最高的人 格神,也不是什么高于一切的理念或普遍精神。第二,荀子充分认识到自然界的作用(包括 它生殖万物的功能及其变异对人类生活的破坏性),所谓的“天命”,就是指自然界的作用 及规律与变化,但他坚决反对那种只对自然界顶礼膜拜、消极地等待它恩赐的懦夫思想和愚 昧态度,而主张人类要积极地去驾驭、控制它;对其中的某些“物”,甚至要发挥人的才能 去改变它( “骋能而化之”),这实际上是迄今人类在自然界中的所作所为的基本概括。可见 ,荀子明确要求人类在农业生产中要贯彻运用有关自然科学知识,显然已将思维触角深入到 如何遵循生态平衡发展规律的问题。

三、荀子生态理念的社会构图——“四海之内若一家”的“大神”之治

荀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和“制天命而用之”的哲学命题,归根结底是为建立一个和谐 统一的生态社会目标服务的。而这个理想社会存在的具体形式又是怎样的呢?荀子向我们勾 勒了他心中的画图:“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雨翮、齿革、 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紶、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 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斫削、不陶 治而 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故虎豹为猛矣,然而君子剥而用之。故天人所覆,地之所载 ,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夫是之谓大神。”(《王制》) 所谓“大神”也就是指天下大治的政治局面。要实现这种天下大治的局面,荀子认为,除了 要求贯彻实行前面所讲的“王者之制”外,劳动人民要善于经营治理,“今是土之生五谷 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 也”(《富国》);社会要进行合理分工,“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掩地表亩,刺草殖谷,多 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守时力民,进事长功,和其百姓,使人不偷,是将率之事也… …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 《富国》),“修堤梁,通沟浍,行水潦,安水藏,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旱,使民有所耕 艾,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视肥硗,序五种,省农功,谨蓄藏,以时顺修,使农夫朴力而寡 能,治田之事也。修水灾,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素,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 虞师之事也”(《王制》),“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 建国诸候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矣”(《王霸》),“农以力尽田, 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士大夫以上至于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尽官职,夫是之谓至平 ”(《荣辱》);统治者要“以政裕民”,通过政治上的各种措施、政策使人民富裕。要“轻 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富国》);要“静兵息民, 慈爱百姓,辟田野,实仓廪”(《王制》);要时时谨慎地顺应季节的变化,节约开支,发展 生产,“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富国》)。总之,只有通过实践“王 者之法”,即“等赋、政事、财万物……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 不税。相地而衰政,理道之远近而致贡,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才能达 到“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无幽闲隐僻之国,莫不趋使而安乐之”的“四海之内若 一家”(《王制》)的理想境界。当然在实现这一天人交融的生态社会目标过程中,人类及其 社会也要讲究“隆礼”、“重法”、“赏行罚威”和“化性起伪”,以便不断提高人类自身 的素质,增强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了解,使自然能够更好地为人类和社会服务。

四、荀子生态理念的现实意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刻不容缓

历史的车轮已经驶入21世纪,荀子关于“明于天人之分”的生态理论是否还具有现实的意 义?笔者认为,社会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基本矛盾并没有改变 。荀子的生态理念虽然产生在封建社会,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落后因素,但由于他从自然主 义出发,将天、地、人融为一体,把“人性恶”改变到“化性起伪”,从而使人的“习”、 “行”与天地万物的运转、生灭统一起来作为自己天人学说的终极目标,这种致力于人与自 然和谐的价值追求对现代社会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农业文明时代,人类所需要的生活资源多依赖自然界的动植物,均属地球上可再生资源; 而工业文明时代,人类所依靠的大多是地球上经长期积累所形成的煤、天然气、石油等非再 生性化石原料。在人类社会由吃自然界的“利息”转化到吃自然界的“老本”后,由于生产 力的高度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人们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大幅度提高,这在客 观上增加了自然遭受严重破坏的可能。

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正面临着严峻形势: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源头的生态环境恶 化呈加速趋势,沿江沿河地区植被退化、土地沙化现象严重,生态功能衰退,水土流失 加剧;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恶化;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岸侵蚀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的 恶化,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人类生存的朋友正日益 被人类改变为自己的敌人。这是由于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认识到自然界的规 律而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这不是人类利用、甚至征服自然的错误,更不是荀子的错误 ,而是对自然规律愚昧无知的错误。相反,荀子提倡的天人观则为人们维护生态平衡,实现 可持续发展有着启迪意义。荀子的天人观既区别于那种把天看作是主宰一切的权威或某种绝 对理念,而且与那种盲目提倡向自然开战的思想也有天壤之别。所以它具有科学性,已接近 于发现了天与人之间的科学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荀子在肯定自然界有其固有规律的同时, 也肯 定了人间的治乱的规律,二者是不同的。前者指的是“天职”,后者指的是与“天职”并立 的“人治”。但二者又不是不相关的,自然界对人类有生养的功能( “天养”),也有某种破 坏作用(水旱不时等天灾),可人在自然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类能“制天命而用之” 。但是人类不能任意妄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有前提的。即是以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 部分,肯定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性为前提的。荀子的远见之处在于能在当时“天人合一”观占 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触及到天人的对立统一,使天人和谐相处。那种肆意破坏自然界的行为其 实破坏了天人的矛盾统一运动。因为自然界与人是矛盾统一体,既不能以为天能主宰一切, 也不能认为人能任意主宰天,“天道”不是“人道”,“人道”也不是“天道”,任何偏执 一端都会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过分强调“天命”则会忽视人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为 人类服务的一面,过分强调人的能动作用,则会忽视自然界本身的客观规律性而导致生态失 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学习和倡导荀子“明于天人之分”的生态理念,把大自然作为我们 人类最可靠、最亲密的朋友,反对违背自然规律的掠夺式、粗放型资源开发利用,对于阻止 环境的恶化,和谐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祖国山川秀美的宏 伟目标,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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