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主群体研究:近二十年的发展和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主论文,近二十年论文,群体论文,私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63(2001)7-0059-05
私营企业主群体一度在中国消失,改革开放后又迅速崛起,成为理论界和政策部门的关注热点。笔者认为,回顾往昔,理清私营企业主群体研究的思想脉络,当有助于理论界明确方向,深化研究,同时也能为实际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二十年研究概况
关于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理论研讨开端于1981年9月《人民日报》对广东省一农民雇工承包鱼塘的报道,理论界由此拉开20年研究之序幕。
1.1981-1992年初,研究的起步和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比较大型的研究课题主要有1988-1989年贾铤等进行的24省、市、自治区150多家私营企业主调查,1988年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进行的11省97家私营企业调查,1991年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工商局联合进行的13省、市和6个计划单列市的私营企业调查,分别出版了专著《社会新群体探秘——中国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中国的私营经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中国个体私营经济调查》(军事谊文出版社,1993)、以及调查报告和大量论文。此外,各地方也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社会属性、地位、作用、特征、产生发展的原因和雇工剥削等问题。研究的基本特点是:(1)各类观点分歧极大甚至针锋相对,一时形成“研究的战国时代”;(2)许多观点比较片面和极端,政治色彩比较浓;(3)相当多的研究偏重于理论上的定性分析,缺乏经验支持,甚至过于抽象化;(4)一些定量研究客观地描述了现实状况,但仅限于描述的层次。
2.1992年初至今,研究处于扬弃和创新阶段。这一时期比较大型的研究课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全国工商联等进行的全国私营企业调查,研究成果包括历次调查报告、专著《中国的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知识出版社,1995)和大量论文。研究的特点有:(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一些重大问题如私营企业主群体应不应该存在和发展,它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区别等方面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克服了一些片面或过于极端的认识,同时避开抽象地谈论姓“资”姓“社”的属性问题;(2)研究的内容不局限于该群体本身,而是将其置于更大的视角和社会背景中加以审视,创新了一系列观点;(3)注意从多角度,比如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角度来研究私营企业主群体;(4)定量方法的应用逐步多样化,解释性研究正处在发展中。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社会属性
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无论是从所发表的文章数目、研究的时间跨度,还是从争辩的激烈程度看,都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私营企业主到底是姓“资”还是姓“社”,他们同社会主义劳动者和资产阶级有何异同?不同的学者看法不尽相同,大致看来有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私营企业主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立论的依据有“社会主义背景论”、“生产力论”、“作用论”、“来源论”等。论者的视角多是从私营企业主与其外部环境的关系出发,推论出他们与社会主义劳动者相似之处,从而断定其社会主义属性的,对于内部经济关系则采取淡化的手段,避开两者间的根本区别。
第二种观点认为,私营企业主群体是新生的资产阶级,与建国初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是相当接近的。论者多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劳资关系、产品分配形式、生产和经营的目的等方面论证私营企业的资产阶级本质。这种观点实质上是片面强调这一群体的内部经济特征而忽视特定历史条件。李强认为,此类论者经常陷入困境,当考虑到改革开放政策时,其思路常引起一个十分敏感的政治难题。
第三种观点认为,当前的私营企业主并不是完全的资产阶级,而是“半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这是对以上两种观点的折中,看起来似乎比较全面,实际上使问题更加模糊,因为它把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属性与表现特征、作用、地位等混为一谈,把本来属于不同层次的问题搅和到了一起。
第四种观点认为,私营企业主是具有当代中国时代特点和特殊规定性的一个新出现的阶层。贾铤等认为,私营企业主“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结构中具有自身利益和要求的社会集团,是有别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业者阶层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张厚义则进一步将其定义为“企业资产属于个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经营管理为职业的,在工人、农民两大基本阶级之外,处于中间状态、过渡阶段的社会集团”,其社会属性具有双重性:既是资产者,又是劳动者。这种观点是比较有说服力的,而且在目前已形成一定的权威,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于私营企业主群体属性的认识之所以意见纷纭,除了因为该群体及其认识本身有一个发展过程之外,主要原因是判断该群体社会属性的方法论的不统一和误解。只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内因与外因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劳资关系
对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研究是由雇工现象引发的,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体制中,私营企业主与雇工的关系是什么性质,其现状如何,会不会产生大规模的劳资冲突,这些都是研究中必须正视的问题。
1992年以前有关劳资关系研究的难点与焦点是否存在雇工剥削?一般而言,认为私营企业主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人持“无剥削论”,认为私营企业主是资产阶级的人持“纯剥削论”,也有人认为“存在剥削,但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剥削显著不同”。论者的视角与其论证社会属性的视角基本一致。1992年以后研究者尽量避免抽象地争论剥削问题,趋向于承认私营企业主的非劳动收入和经营收入,基本上都认为,目前的劳资关系从一般意义上说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关系,但又存在明显的区别。贾铤等认为:(1)劳资双方的政治法律地位是相同的;(2)雇工一般是剩余劳动力而非一无所有的无产者;(3)在劳动力市场上,雇主掌握较大的主动权;(4)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雇佣关系不稳定;(5)尽管社会保障较差,但双方的利益关系具有可调适性。
戴建中根据1993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和雇工调查的数据分析了劳资关系的现状:(1)在雇佣关系的建立上,只有三分之一强的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一般内容简单、粗糙、很不规范,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2)企业内部实行家族制管理,将劳资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并涂上私人感情色彩;(3)目前劳资冲突不严重,企业主家族制管理和雇工得到较多的收入起了缓解作用;(4)雇工群体内部组织化程度很低。
风笑天等深入分析典型个案,认为现阶段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中的劳资关系是一种带有浓厚家族主义色彩的准契约式的协作关系,合作占主导地位,导致冲突的因素有合同效用低、工资分配的随意性、工作日制度与劳动安全制度出现空白、基本无福利劳保待遇、任意侵犯雇工的人身权利等。解决冲突的方式比较温和,主要是协商或辞职。
(三)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结构
我国目前的私营企业主虽然已形成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但其结构复杂多样,内部成员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许多研究者以调查统计数据为依据,实证地分析了该群体的结构状况。
李群分析了1992年初以前私营企业主的城乡结构,包括发展水平、人员构成、社会功能三方面,他认为,城市中的私营企业主在城市各阶层的分层体系中属于素质地位和社会地位较低的群体,而农村中的私营企业主则是农村社会分层中素质地位和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
贾铤分析了私营企业主的基本状况:从性别结构看,男性占绝大多数,农村女性更少;从年龄结构看,中年人占绝大多数;从教育结构看,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从社会地位、声望、政治参与程度上看,农村业主高于城镇业主;在城乡对比中还可看出,农村企业起步早,雇工人数多,经营规模大。贾铤还从经营方式上归纳了私营企业主的七种生存空间:承包或租赁集体企业,个人或家庭独资经营,合伙经营,集股经营,挂靠集体牌子经营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
私营企业主在不断发展,“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进行的全国抽样调查反映了其进展状况。从原职业结构看,农村私营企业主大多是“能人”,包括原生产队干部、队办企业负责人和一技之长者,城镇私营企业主起初多是些离退休和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待业青年,后来越来越多的工人、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进城农民等加入其中,业主的职业地位及社会影响也因此不断提高。从性别结构看,女性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从年龄结构看,开业越早的当时年龄越小;从教育结构看,大部分业主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属于文盲和小学的比例逐渐减少,而大学及以上的则逐渐增加;从行业结构看,第三产业超过了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正在成为发展的新领域;从经营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增长速度最快。
综上所述,虽然研究者对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结构做了多维度的考察,但仅限于描述的层次,解释力度不够。这些维度在私营企业主群体结构中有何意义,是何种因素促使其变迁,这些都是今后研究必须深入的问题。
(四)私营企业主群体特征
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特征是比较的结果。与社会主义劳动者不同,私营企业主的特征体现在其内部经济关系中,对于这一点,研究者并无异议,在分析私营企业主不同于资本家的特征时,其分析视角则稍有不同。张厚义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他认为,(1)私营企业主产生的条件不充分,现阶段不存在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和充足的原始积累资金;(2)雇佣劳动不典型,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3)劳资矛盾不尖锐,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4)群体意识不成熟,成员之间缺乏认同感和身份感;(5)发展形态不完备,具有不完整性、可塑性、从属性。
研究者还分析了私营企业主与其他社会群体不完全一样的行为模式与心理特征。贾铤认为,私营企业主在心态上:(1)政治上自我保护;(2)十分矛盾,对国家政策既拥护又疑虑,对腐败既痛恨又助长,优越感与自卑感并存,反约束与无归属感并存;(3)对未来的惧怕心理,怕变成阶级异己分子,怕多头施政、滥施刑罚等。因此相应地在行为上表现为:(1)放手大干,继续扩大规模;(2)将信将疑,边干边看;(3)适可而止,激流勇退。
张厚义认为,(1)在经济行为方面,多数人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少数人为富不仁,目无法纪,一般人都对自己的私有财产守口如瓶;(2)在心态上表现为市场竞争中的冒险精神与政治生活中的保险精神;(3)在政治要求方面,多数人寻求政治保护和社会参与。
姜南扬分析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特征:(1)多层次性,表现为三方面,即关心政治、提出政治要求和参与政治;(2)主要以维护经济利益为目的;(3)基本上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活动,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进行。
(五)私营企业主群体发展的社会因素
私营企业主群体的迅速崛起是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特别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必然结果。80年代,研究者对这一群体产生的经济机制、政治机制、个人特征等因素作了一些定性的分析;到90年代,则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结合起来,从结构变迁的角度,对私营企业主“成功”的社会因素予以尝试性的解释。
李路路以1993年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数据为依据,考察了业主的“社会资本”在其发展中的影响。他指出,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变革,必须重视关系网的作用。私营企业主与他的亲戚和朋友的关系,特别是这些亲戚和朋友的职业地位和权力地位,对他们进入私营经济领域,获得资源和私营企业的发展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因素造成了这种结果:(1)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未从根本上改变国家行政权力在资源分配中的主导地位,但形成了两种体制的长期并存;(2)私营企业主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就成为了获得资源和成功的重要渠道;(3)社会文化传统和原有社会结构体系是积累这种社会资本并将其转化为经济资本的浓厚土壤。
在此基础上,李路路通过建立若干模型综合性分析了不同因素对私营企业成功的影响。他认为,有意义的指标有四项:(1)业主的人口学统计学指标,主要是性别、年龄和教育水平;(2)业主过去的社会地位特征即体制资本;(3)业主的社会网;(4)企业的经营环境,如企业所在地区,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交通情况,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政策环境等。通过检验,李路路发现:(1)就私营企业的成功而言,“精英循环”与“精英再生产”并存;(2)教育的作用基本上已经摆脱了行政权力的影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了相对独立的地位;(3)社会网具有相对性,出乎研究者的意料,统计结果所呈现出的大部分的亲戚关系和所有的朋友关系都对私营企业的成功不具有显著作用;(4)需求和交易成本对私营企业的成功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由于中国社会目前所具有的向市场经济的渐变型转型和经济体制上的混合性特点,导致社会结构变革的机制及机会结构的混合性,从而决定了私营企业的成功为多种机制推动的结果。
(六)民营企业主研究
据晓亮称,最初大概是为了回避“私有化”而使用“民营化”的,民营这一概念提出来后,吸引了一系列讨论,争议极大。(1)关于民营和私营的关系。有的学者极力回避私营而以民营代之,民营企业主就是私营企业主;有的学者认为,民营是一个表述经营主体的概念而不是所有制概念,凡国营以外的都可以称之为民营。私营企业只是民营企业之一种。(2)关于民营这一概念存在的合理性。有的学者主张淡化所有制,各类企业应当一律平等,而民营正突出了民间、民主、民办、民享的含义,正是活力的源泉;有的学者认为,淡化所有制而采用民营这一概念揭示不了各类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本质属性。1998年国家工商局要求各地停止使用“民营企业”的提法,以便于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和管理。笔者认为,所有制的差别不应回避,不仅因为这是一个客观存在,而且只有区分了所有制才能揭示各类经济主体的本质,并有利于实际操作。民营的范畴毕竟太广,内部缺乏可比性且界限模糊,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易造成误解。可以预见,关于这方面的争论还将持续下去。
三、评价与思考
毋庸讳言,现阶段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笔者认为,今后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予以加强。
1.对私营企业主群体判断标准的研究。一般是根据该群体的基本涵义作判断,然而现实情况极为复杂,判断标准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导致统计数据并不能反映现实状况。首先,“七上八下”的标准并不科学。有的企业的雇工人数是不断变动的;在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过程中,企业主的资产数额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其次,随着产权改革的深化,私营企业主的内涵不断扩大,表现为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与公有企业合营、与其他股东合作,从而形成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各种形式。再次,许多私营企业主带着一顶“假帽子”,如假国营、假集体、假乡镇、假福利等。此外还有各种国有私营、集体所有私人经营、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由其他人私营等各种企业。目前私营企业主的类型复杂多样,如何将他们与其他群体区分开来,如何判断其性质,如何建立客观统一的统计口径,这些都是今后研究必须解决的问题。
2.关于私营企业主群体对于社会的多重影响的研究。对于该群体的社会影响,相当多的研究者持比较片面的观点,要么强调其积极作用,要么强调其消极作用。其实,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社会影响具有多重性,忽视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获得正确认识,只是在这种多重性里,积极影响是主导方面,否则就没有必要鼓励其发展了。但是,随着时间、空间、数量上的变化,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社会影响也不断变化,如何衡量其社会影响,保持该群体发展的适当的“度”呢?这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迫切的现实问题,并将成为今后研究的热点。
3.与私营企业主群体相关的若干社会问题研究。“学术无禁区”,社会学的“问题意识”应在私营企业主群体研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高消费、高收入差距、短期行为、“寻租”行为及暴富现象等,其表现和特征是什么,根源在哪里,如何解决等,这些也是值得重点研究和深入探讨的地方。
4.有关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社会内容方面的研究。目前,关于该群体经济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多,社会内容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社会学需要在该群体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心态、价值观、亚文化等方面开辟新领域。只有深入研究这些社会内容,才能理解私营企业主作为一个独特的新群体与其他群体的相似与相异。
5.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私营企业主群体如何发展的问题。就目前而言,新的历史条件包括了知识经济的来临、中国加入WTO、西部大开发等。私营企业主如何面对新情况,再创新辉煌,正是迫切需要研究的现实问题。
6.方法的改进。总的来说,目前研究的效度和信度不高,一些研究的资料来源缺乏真实性,比如私营企业主的人数、类型、收入等方面,而且有些研究结论不一致。收集资料的方法也比较单一,除了一些课题是采用抽样调查收集资料以外,更多的是利用二手资料,今后应注意将统计资料、抽样调查、参与观察、个案研究等方法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