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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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结算委托审计事项繁杂、技术性强、难度较大、风险较高,其审计质量直接关系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切身利益。提高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必须依靠委托方、受托方的通力合作,既要求受托方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更离不开委托方的科学管理和严密控制。
关键词:委托审计;质量管理;管理现状;应对策略
随着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进一步的扩大,原本繁琐的工程审计任务更加庞大,审计部门开展委托审计,借助审计机构力量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管,很好地解决了审计任务繁重、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现实问题,这十分有利于审计部门集中精力搞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程结算委托审计事项繁杂、技术性强、难度较大、风险较高,其审计质量直接关系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切身利益。
一、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管理现状
1.部分单位送审的结算资料不全,在审计过程中需屡次补办资料。送审的结算书未有项目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工程签证无管理人员签字、无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受托方经常无从下手,无法在要求的时间内开展审计。
2.社会中介机构良莠不齐。承担工程结算委托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大多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也有少部分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这些单位属企业性质的中介服务组织,以获取最大利润为公司目标。它们组建时间不长,普遍存在固定造价师少,临时聘用人员多,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等问题。
3.委托合同内容简单,对专用条款无明确的约定。委托方、受托方没有商定的环节,存在受托方拿来示范文本委托方就签字的现象。
4.无委托项目专人负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工程结算实行委托审计,委托方仅是移交资料、收取报告,大量需要协调的事项,如资料不全或不真实、图纸及变更、签证等模湖不清、隐蔽工程核实、施工现场踏勘、施工合同不明确、审计依据有争议等因委托方无专人协调,审计进度无法保障,受托方和施工单位经常处在僵持状态。
5.委托方没有关注审计报告质量的相关制度。目前有的工程结算委托审计报告存在质量不高的现实。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是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它要求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工程造价的数额要公正、准确,不能有任何偏差,否则,任何一方都不会同意,甚至还会引起三方的相互矛盾,影响社会对审计部门的信任程度。
二、加强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管理的应对策略
1.严把资料收审关,做好委托审计前期准备。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是做好工程结算审计的前提。工程结算委托审计前,委托方必须做好工程结算资料的收审工作。工程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工程立项及审批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投标书、工程承发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单、经济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供材料清单、乙供材料清单、施工单位上报并经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的工程结算书等。为保证工程结算送审资料的真实、完整,工程结算资料的交接要有严密的审查登记手续。同时,应严格实行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承诺制,工程管理部门要承诺已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施工单位要承诺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是真实、完整的,工程结算没有高估冒算。实行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承诺制有利于区分审计责任,降低审计风险,更有利于保证工程结算委托审计工作质量。
2.采取科学方式,认真遴选社会审计组织。要提高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必须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的考察和遴选。现阶段采用邀请招标选择社会审计组织的方式比较科学,即在全面了解整个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情况的前提下,邀请那些职业信誉好、执业人员水平高的公司参加投标。评标原则应统筹考虑公司资质、业绩,项目工作方案、进度、报价、项目负责人及执业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等因素,质量因素要占相当的比重,坚决杜绝不求审计质量,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低收费现象。
3.严格签订委托合同,充分发挥合同控制质量的作用。工程结算委托审计合同是约束委托方、受托方的法律文件,办理工程结算委托审计事项必须认真签订委托合同。目前,工程结算委托审计大都采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对通用条款做了明确的约定,而专用条款还需要委托方、受托方认真商定,尤其是委托方不能放弃签订合同的主动权。工程结算委托审计合同要明确审计事项、审计内容、审计时限、审计要求、审计标准及委托方、受托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通用条款中没有明确的一定要在专用条款中预以补充,专用条款中要特别指明审计项目负责人及主审造价工程师、审计进度分阶段要求、审计质量问题惩罚措施等委托方认为必须明确的事项。
4.实行委托项目专人负责,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委托方应建立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委托项目的管理,加强对资料收审→招投标→合同签订→资料移交→过程管理、协调→报告复检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收审、招投标、合同签订前面已述不再重复。委托合同签订后,在资料移交环节,委托方专责首先是要对收审的工程结算资料向受托方进行全面的书面移交,其次是不能忽视向受托方介绍建设工程概况及工程管理状况,提出工程结算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要求;在委托审计过程中,委托方专责协调需要协调的事项,如施工合同不明确、审计依据有争议等;另外,在整个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过程中,委托方专责还要强化合同管理,及时督促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注意观察项目进展状况,尽量避免受托方和施工单位的单独接触,发现受托方不认真履行合同的,必须及时指出,对严重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中止合同履行,及时挽回损失。
5.建立审计报告复检制度,确保工程结算高质量。针对目前有的工程结算委托审计报告质量不高的现实,委托方必须建立审计报告复检制度。要突出对工程量较大、单价高的重要项目,特殊项目,定额工艺与实际施工工艺有差别的项目的复检力度。我们通过对工程结算委托审计结果的复检考核发现,有的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差错率较高,只有通过内外审的结合,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工程结算的质量。
三、结束语
提高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必须依靠委托方、受托方的通力合作,既要求受托方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更离不开委托方的科学管理和严密控制。严格控制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不仅能达到节约工程投资的目的,同时还有利于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论文作者:孙玉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3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9/2
标签:工程论文; 资料论文; 质量论文; 项目论文; 质量控制论文; 审计报告论文; 合同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3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