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价值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0年10月通过和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 》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2001年7月1日,江 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提出:“马克思主 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 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 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 的研究和认识。”于是我国经济理论界纷纷撰文作论,发表不少富有创意的新见解,有助于 促进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研究和认识。在此,也略陈一点自己的认识,以期与同仁 共同研进。
一、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 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6页。
)。恩格斯还指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 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 类 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4页。
)也就是说, 政治经济学是不断发展的科学,它的原理不是一确定以后就铁定不变、无条件适用的。任何 原则和原理只能从实践中抽象概括出来,并依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在今天新的历史 条件下,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是必要的,也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但是 ,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这个最根本、最重要的基本理论的认识,是一项经济学大师级 的科学研究工作,不是件容易的事。大家都有责任去研究,多方位、多角度去探索,互相启 迪,集思广益,但最终完成者只能属于探得真谛者,因为价值的研究有特别的难度。李嘉图 说过:“除开不能由人类劳力增加的东西以外,这一点实际上是一切东西的交换价值的基础 。这是政治经济学上一个极端重要的学说。因为在这门科学中,造成错误和分歧意见最多的 ,莫过于有关价值一词的含糊观念。”(注: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9页。
)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里也说:“以货币形式 为完成形态的价值形式,是极无内容和极其简单的。然而,两千多年来人类智慧在这方面进 行探讨的努力,并未得到什么结果,而对更有内容和更复杂的形式的分析,却至少已接近于 成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已经发育的身体比身体的细胞容易研究些。”(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8页。
)而“商品的价 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页。
)。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实践基础上的劳动价值理 论,仅从亚当·斯密经过李嘉图提出科学内核到马克思最后完成,就经过半个多世纪。现在 要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基础上的劳动价值理论,虽然肯定不需那么长的时间,但也 必定需要一定的时日。因此,既要热情地投入做细致的研究工作,不搞简单化,急于求成, 又要大胆地摸索,勇于突破,不流于常识化,失之科学。因为这是个政治性和科学性都非常 强的理论问题,我们只有做到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另一方 面又要把握“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共进的理论品质”,不能“不顾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的变 化,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 体行动纲领”(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只有如此,才能让多数人会心首肯地接受。
从最近发表的一些文章看,我以为有相当多的作者只是一般地谈论现在如何深化对劳动价 值理论的认识,而忽视了“现在”的时代具指或特指。党中央在“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所讲 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这个“新的历史条件”, 在江总书记的讲话中就有具体指明,就是“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 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因此,我们要做的是“深化对社会主义 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这里讲得很清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讲的 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而我们现在面对的、需要深化研究和认识的 是“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这个圈定的时空范围。
二、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
现在一些有关论述“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的文章中所讲的劳动,都是脑力 劳动、智力劳动、知识劳动、信息劳动、管理劳动、组织劳动、服务劳动等等,说这些劳动 和体力劳动一样能创造价值,而且在经济增长中起特别重要的作用,贡献率特别大。在讲到 脑力劳动、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时又引经据典,说马克思已有论述。如有的文章批评“有人 把劳动价值论片面地理解为‘体力劳动价值论’,忽视脑力劳动、科技劳动和经营管理在价 值创造中的作用”时,就说:“而事实上,马克思指出,社会化生产中的劳动过程,是一种 分工协作的共同劳动,即总体劳动,凡与生产产品直接间接有关的劳动,包括科技人员和 管理人员的劳动,都是总体劳动中必要的构成部分,都创造价值。”这篇文章在批评“商品 价值是由人的活劳动唯一创造的”观点时又说:“但实际上,马克思非常明确地说过,‘劳 动生产力是由许多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 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在这里 科学技术、组织管理、资本和土地都是非劳动因素。如果劳动不能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 结合,如果劳动价值不能在市场上得到实现,这样的劳动是没有意义的”。这样论述我们今 天的劳动,就有两个问题:一是这些劳动也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并非社会主义社会 特有或独有;二是这样引经据典地论述脑力劳动、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只能说明马克思把 这些劳动早已说清了,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讲的劳动没 有什么很大的不同,还有什么可深化的?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就深化不了对劳动和劳动价值 论的认识。
既然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之分,那末所区分的劳动就不是那种 与现代高度社会化科技化相联系的共性劳动,而只能是那种有社会属性的特有劳动。上述的 那 些具体的劳动都是没有社会属性的,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所共有,而且在目前阶段这 些劳动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最发达,多数都处领先地位。它们的本质区别就只能在社会属性 上。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切劳动,不论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劳动,也不论是在哪个产业 部门,哪种企业的劳动,都是无差别的不受剥削的劳动。
农民在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基础上,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方式进行的劳动,是 自主劳动,创造的价值产品除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义务外,归自己支配。从事个体经济的劳 动更是完全自主的劳动。
职工(包括经理人员、科技人员)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就业所从事的劳动,个人的劳动权益以 按劳分配形式得到实现,个人收入大家都平等地按同一标尺——劳动分配取得,“每一个生 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11页。
劳动者受雇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政治上不失为国家主人,享 受公民的一切权利。经济上的权益除了受国家法律保护之外,在企业里凭自己的劳动要素参 与分配,以等价原则获得与劳动力价值相当的劳动报酬。
我国劳动者的劳动不受剥削,是由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的。邓小平说:“ 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
)。江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党领导的新 民主主义革命,目的是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消灭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剥削和 压迫,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以及改变建立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的腐朽的政治上层建 筑,确立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新的政治上层建筑,从根本上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新中 国成立以后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江总书记的讲话 说明了我国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就已经消灭了剥削。如果没有消灭剥 削,人这个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就不可能解放。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还要发展商品生产、实行市场经济,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无法始料到的。 既是如此,社会主义社会一切市场化的劳动都必须物化为价值以计算价值量、确定市场价值 。
劳动有社会属性,价值创造或价值生产却没有社会属性,只有统一的市场属性。商品可以 出自多门,由完全不同的生产者和企业供给,但市场是同一的,只承认一个市场原则,平等 竞争。“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3页。
),“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权威, 只承认竞争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94页。
)国际贸易发展以后 ,各国市场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了世界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商品更是成了世界公民,价值生 产日益世界化,国与国之间只有先进与落后的差别。社会主义必须不断推进价值革命,尽量 把商品价值接近世界必要劳动时间,甚至降低在世界市场价值之下。只有这样才有竞争力。 我们没有必要再离开世界市场的大背景去争论哪些是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谁创造价值与 谁 不创造价值。就这点说,淡化劳动价值理论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也是深化认识 的一个方面。
价值的实体是劳动,是活劳动创造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本体和核心所在。 说具体劳动、物化劳动也同样创造价值,就不仅不是深化认识,而是回到现象化、表面化, 已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范畴。就物化劳动而言,它虽然也是物化了的人类劳动 ,但那已是死劳动,不再具有人的活性。劳动是专属于人类的,说机器会创造价值,无异于 说机器也会劳动,与人同类。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建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将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分配连 成一线的,谁创造价值,谁就应该拥有价值,价值是由工人创造的,就理所当然应属于工人 所有。总之,价值归价值的创造者所有。当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不否定为价值实现所付 出劳动的意义,在《资本论》里分析资本的循环与周转、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等方面时都有 说明,如说纯粹的商业劳动虽然不生产价值,也不生产剩余价值,但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 产所必需。马克思说:“这种劳动对于作为总体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说,即对于包含着流 通或被包含在流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说,是一个必要的因素,但它同比如说燃烧一种 生热用的材料时花费的劳动一样。这种燃烧劳动,虽然是燃烧过程的一个必然的因素,但并 不生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47页。
)尽管它不生热,不生产价值,但它有实现价值的作用,就理应参加价值分配, 获得劳动报酬。只有那些不劳动者资本家、土地所有者等才不能参加分配。可是他们却占有 剩余价值,这便是剥削。资本家是“工业的司令官”(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9页。
),有组织、指挥、管理生产的职能, 但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8页。
),“因此,执行职 能 的资本家实际上是在剥削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38页。
)于是否定资产阶级自称的来自管理劳动报酬的“企业主 收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29—439页。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江 总书记说:“我们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国人民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人民 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因此,完全有条件在进行价值革命 的同时,也进行价值分配的革命,实行合理的价值共享。恩格斯说:“只要分配为纯粹经济 的考虑所支配,它就将由生产的利益来调节”(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40页。
价值的创造与使用价值的生产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同一个生产劳动过程的两个结果, 因为“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5页。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因素的 对立统一体,价值创造和使用价值生产必须同时进行,而且使用价值的生产对价值的生产与 实现至关重要:
第一,只有商品体的使用价值的生产,价值才有附着依存的载体,抽象劳动才可凝结或物 化为价值。
第二,只有商品体的使用价值能满足社会的需求,该商品体的价值才有可能实现。即是说 ,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的物质前提,只有具体劳动表现为对社会有用的劳动,所消耗的抽象 劳动才被社会承认。
第三,只有当使用价值的量与质都适合市场需求时,价值才能全部实现。使用价值的量过 多或质过差时,价值就要依比例缩水,不能全部实现。
第四,只有使用价值生产的技术含量增加,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单位时间里生产出更多的 产品时,才能引起价值革命,降低个别价值。
在高度社会化的现代生产中,要进行使用价值生产,除劳动外,就还要有资本、先进技术 等等要素的投入。没有各种必要的物质、技术等等要素的投入,使用价值和价值都不能生产 。劳动者赤手空拳可以进行健身活动,但不能进行生产劳动。这些生产要素都是有限的资源 ,因而是有主的,对它们的利用,就应该给以报酬。空气、阳光也是价值生产不可缺少的条 件,只因为它们是无限的自然物,也就没有主。总而言之,价值固然是劳动创造的,但劳动 要能创造价值,必须借助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合成组织起劳动过程。这些要素虽然不创造价 值 ,但对价值创造有帮助,是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因此也要参加价值分配。所以我主张价值 创造和价值分配应当分开,各有理据。活劳动创造的价值不能全由劳动者所得,应和其他参 与的要素分享。这种分享在各得其所的合理范围内,不能叫剥削收入。这是社会主义社会 价值分配的应有之义。
四、社会主义社会不欢迎剥削
社会主义社会是要消灭剥削,不欢迎剥削的。江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注:
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因此,我不赞成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就业的职工是“乐于接受剥削”、“他们是自找剥削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忍受一定程度剥削的基础上的较好生活比没有剥削基础上的极度 贫困更是一种进步”的说法。剥削就是榨取,无偿占有他人的无酬劳动,被剥削者就是被 榨取的“人身材料”(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650页及其他地方多次提到,资本主义雇佣工人是被剥削的 人身材料。
)。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已经“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 己命运的主人”,居然还乐于受剥削、自找剥削,这无异自我讽刺、自我糟践,有损国格和 人格。实际上,只要他们的劳动力价值得到实现,就没有受剥削。大家都以生产要素参与分 配 ,各得其所,就谈不上谁剥削谁。关于外资企业,邓小平有个公正的评价:“外商总是要赚 一些钱,但是,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 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 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
)外商来我国投资,是我国打开国门,允 诺优惠请来的,私营企业的出现和发展是我国政策呼唤来的,都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所必需的,如果又要给他们扣上剥削的帽子,这不是说我国还要引 进剥削,欢迎剥削吗?《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 提出“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难道我们也要理解为这是鼓励资本参与 剥削吗?这显然是悖理的,不合逻辑的。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到了该抛弃旧的剥削观念,重新 定义剥削、不要轻易给人戴上“剥削”帽子的时候了。否则也没法解释储蓄银行取息、购买 债券取利、投资股票分红等经济行为了。
凡以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的形式参加就业的,就以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只要他们的工 资相当于劳动力价值,就不能说还受剥削。投资者以资本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得平均利润 , 就不能说是剥削。科技人员和经理人员的劳动是浓缩的高效的智能劳动,能创造高倍的价值 ,他们以此参与收入分配,获得高额报酬,并不过分。科技人员的高收入比较容易理解,对 企业管理人员的高报酬就很难接受,说企业的盈利是全体职工创造的,他凭什么拿高薪?这 个问题只要我们反问一句就可以明白:企业的盈利是全体职工创造的,那末企业的亏损是谁 创造的?也是全体职工创造的?显然不能这么说。盈利无疑是职工的劳动创造的,但也是对成 功管理者管理劳动的奖赏。也就是说,职工的劳动是能创造盈利的,但能不能创造现实的盈 利,决定于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的正确和成功与否。管理有方、经营得法,就可以使职工 的劳动成为有效劳动,创造盈利。相反,管理无方、经营失误,就可以使职工的劳动成为无 效劳动,导致亏损。这就是经营管理者的价值。一个给国有企业带来几十亿上百亿盈利的企 业家,年薪就是几百万元也不违背按劳分配原则。现在的问题是多数成功的企业家没有得 到应得的报酬,客观上促使某些人去追求边际收益,染上“59号病毒”。亚当·斯密在《国 富论》里曾借用英国谚语说:“劳而无功,不如戏而无益。”搞经济而不讲经济利益就没有 经济可言。
毋庸讳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没有完全根除剥削现象,在局部还存在。这里所讲的剥 削,指的“就是私有资本和土地超过合理收益侵害职工的劳动权益。这个超过合理度侵权所 得的部分,是剥削收入。”(注:胡培兆:《重实际讲效果——对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意见》,北大《经济科学》1999年 第5期。)假定劳动力价值是5,其价格按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上下波动 ,可以在其上也可以在其下,按此支付工资,均为正常。若人为地在市场波动幅度之外扣压 工资,该给5的只给3,这就是剥削,剥削量为2。这会使劳动力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和再生 产。这种现象在某些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经常发生,私营企业甚至极廉价地偷雇童工。这是 资本主义的遗风,既有剥削,又有压迫,法律援助和救治就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