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国公司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跨国公司论文,外商论文,直接投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跨国公司是通过直接投资,在一个或数个国家建立分公司,从事跨国界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形成一个从国内到国外,从生产到销售,无所不包的超国家的独特的现代经济实体,就跨国公司整体而言,具有如下特征:
(一)技术领先化
众所周知,随着世界经济面临全球化,技术已成为国际竞争中最有决定性的因素,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优势或取胜,主要在于在研究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因此,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是以开发技术为其经营的主要手段,并影响东道国的产业部门。战后,汽车、石化、制药和电子工业等几乎为跨国公司垄断,就是最好的印证。
(二)全球经营战略和内部管理一体化
在经营上,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寻求合理的生产分工和布局,为实现全球利润最大化综合考虑原料来源、劳动力使用、生产定点、销售定向和资本运用等问题,在实现这种全球经营过程中,在公司内部实行统一指导、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内部一体化,从而被国界分开的许多市场严密地控制成为一个整体。
(三)经营综合化、灵活化
跨国公司集生产、贸易、金融、技术开发与转让以及其它服务于一体,而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又使得经营灵活,它可把投资、生产从一公司转移到另一公司,或将出口、采购从一处转移到另一处,把资金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这些实际上是商品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相交融的活动。
由于跨国公司具有上述的特点和优势,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组织经济活动的重要形式,这种投资一般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行业广、技术水平高、注重长远利益等特点,跨国公司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
二
纵观发展中国家近几十年来跨国公司对其直接投资,既加速了其工业化进程,推动了国民经济多元化和现代化,又使其对跨国公司的依赖程度加深,易受国际市场波动的冲击。
(一)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
1.跨国公司以其雄厚的资金投资,补充了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所需要的资金缺额,这不仅包括融通贸易、生产和债务的短期资金,而且包括扩大生产和更新设备的中长期资本,无疑成为经济增长的催化剂。
2.先进技术已是经济发展和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而跨国公司是当今新技术的主要制造者和垄断者,它的投资给受资国带来了较为先进的技术,使某些工业部门实现了技术跳跃,从而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
3.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有直接投资不仅带去了资金和技术,而且带去了科学的管理方式经营手段以及各种先进的办公、通讯手段,也造就了大批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并通过扩散作用,带动全国和地区的管理水平提高。
4.跨国公司是以全球消费者和世界市场为目标的,因此在销售产品和开拓国际市场方面掌握了一套专门的营销技巧,受资国既能学习这些营销技巧,又能利用跨国公司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扩大国际经济和贸易的联系。
(二)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消极影响
1.跨国公司将受资国的经济纳入它的“生产国际化体系”之中,有些发展中国家的制造业一度为跨国公司所控制,使其更加依赖于跨国公司,难以发展本国的民族工业,实现本国的经济目标,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
2.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是通过层层转让,最后到发展中国家,不少是已过时或是一些“截短”技术,而且往往附有许多限制条件,造成受资国对技术的依赖,加深了受资国与工业发达国家的鸿沟。
3.跨国公司实行价格转移的经营策略,从而实现全球负税最小化,使受资国蒙受很大的财政收入损失,也削弱了跨国公司通过贸易渠道促进受资国增长的潜力。
4.跨国公司经常通过汇回利润、支付贷款、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划拨价格等手段使巨额流动资金不断地流转,影响东道国的国际收支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外商对华投资的不断增加,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90年代以前,投资商大多来自港台地区,存在投资分散、经构趋同、技术含量低等问题;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涌入我国,加快了一批新的支柱产业的形成,缩短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同时与国有企业合资,促进了国有资产存量的增值。但也显露出一些新的问题。如技术与市场,民族品牌与外商投资等,进展远不如人意。尽管在外商对华投资过程中,对我国投资带来利益时,对经济等方面也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但由于今后一切高水平、高科技、高层次、大规模的国际生产、投资和贸易活动都将以跨国公司为主体或载体进行,而且,“九五”期间,我国经济的更大发展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作后备,更需要引进一些技术来解决许多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因此,我国依然需要具有高新技术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的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这给我国的经济政策提出了一个严峻的挑战,即:既要吸引跨国公司的资金和技术,又不要失去本国技术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既要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生产和产品,又不能在以市场换技术的过程中让跨国公司垄断国内市场;既要让外国资本嫁接和改造国有企业,又不能让它们完全控制国有企业;既要利用开放发展经济,又不能在开放的同时形成对外部的被动的严重依赖。因此,对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政策和做法值得重新思考,以除弊兴利。
就利用跨国公司投资,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而言,我国尚需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1)对大型投资项目实行政策倾斜。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但多向港澳台资本倾斜,相形之下,却冷落了大型投资项目。如高新技术、能源和交通等。因此,今后对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大型投资项目,要加以充分鼓励和扶植,使优惠政策向产业投资倾斜;(2 )对独资企业政策加强力度。从传统上看,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美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更偏好采用独资子公司的形式,认为更有利于其实施全球性经营战略,以便更有效地配置资源和市场,从而获得全球一体化效果,而且,它可以保证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可以有效地防止其拥有的先进技术不正当扩散,可以从子公司获取全部利益。然而,我国在外汇平衡,产品销售,资金融道和原材料供应等的优惠政策仅偏向合资企业,令独资企业望尘莫及,这无疑削弱了偏好独资公司的欧美跨国公司的投资热情。因此,我国不能忽视对大型独资企业的政策倾斜;(3)坚持以市场获取高新技术。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对跨国公司有极大的吸引力,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开发并占领部分中国市场,我国企业由于资金缺额,既不可能重金购买十分先进的技术,也没有力量自行研制开发,只能迅速出让部分市场,直接或间接分享跨国公司高新技术方面的优势,推进产业升级,因此,应允许资本或技术密集型的跨国公司能相对自由地进入我国市场;(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如前所述, 大型跨国公司拥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因此,在对外直接投资时,特别强调对技术的独占或垄断,并要求受资国给予有效的保护。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未形成,这就自然影响了跨国公司在高新技术领域对华投资的决策。因此,在抵制侵犯商标和假冒产品行为的机构和程度上要下功夫;(5)其它方面配套完善。我国应在基础设施、 人力资源、金融体制、国民待遇、宏观经济稳定等方面改善投资环境,这些既涉及到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决策,也与外资吸收能力提高与否有关,因此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为跨国公司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生存活动空间,以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投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在实行倾斜政策的同时,还要采取限制的政策,为此要处理好几个关系:(1)技术与市场的关系。如前所述, 促进技术转让是我国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目的之一,我们要以市场获取高新技术,因此要利用好市场这一资源,加强技术转让管理。为保证引进技术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可采取审议各项技术,制订技术转让条例措施,并将其与市场开放联系起来,技术密集型项目市场开放可扩大些,反之,开放市场小些;(2)跨国公司与民族品牌的关系。近年来, 一些外商投资与国有企业合资,造成了民族品牌在市场上份额缩小甚至为零,如洗涤用品、彩卷、啤酒、化妆品、药品等等都被合资企业所垄断,民族品牌受到较大冲击。因此,今后在引资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持和发展已有国产名牌,防止不公平、不合理、不正当的市场竞争;(3)依赖与独立的关系。 吸引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并不是否认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巴西1987年爆发的债务危机,就与外国直接投资在巴西工业中占绝对比重有直接联系,由于占比重大,外资垄断和控制主要产业部门,使巴西经济对外依赖程度越来越大,最终失控。因此,我国要引以为鉴,注意防止垄断性的直接投资,对民族工业实行网络化保护,即实行宏观保护,产业界和消费者积极策应的综合保护体系,防止受控于跨国公司;(4 )收益与代价的关系。我国可以利用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弥补自身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储蓄、贸易、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不足,促进自身经济的迅速发展,但也可能受到损失,如我国提供的各种税收、用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价格转移和汇回的股息等。因此,在选择外资吸引外商投资时,必须在考虑我国的整体的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适当放眼未来,敢于割舍一部分眼前利益,以换取长远利益和宏观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