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私人文献--从日本全武博古馆看--商业铜制私人文献的兴起_考古论文

日本泉屋博古馆所见先秦私文书——商青铜私文书的兴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博古论文,文书论文,先秦论文,日本论文,青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93(2002)01-0051-04

日本泉屋博古馆收藏并展示了200余件中国青铜器。(注:日本泉屋博古馆位于京都附近,属日本一私人财团所有。主要藏展了中国的青铜酒器、食器、乐器和镜鉴等。酒、食、乐器基本上属先秦时期,有112件。在119件镜鉴当中,先秦时期有14件,汉至宋有96件,其余9 件为日本及高丽国物品。)自中国青铜器产生以来,迄今为止“在中国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博物馆里,收藏有数以万计的青铜器物,很多还来不及著录发表。同时,过去很多中国青铜器流散海外,许多国家的博物馆、美术馆、学校、研究机构以及私人,都有丰富的收藏。”[1](P48)泉屋博古馆收藏的这200余件中国青铜器,即是早年我国流散海外的一小部分。在这部分青铜器中,先秦时期器物有126件,其中铭文器63件。这些铭文大多是先秦时期家庭或家族所刻铸的私文书。多年来,在我国的文书学、档案学和史学界,对公文书的研究都颇为重视,而在私文书中只对家谱、族谱感兴趣,忽视了对其他私文书的研究,以至于现代的文书学著述中几乎见不到私家文书的影子。实际上公文书与私文书是文书学里的双胞胎,而且私文书的产生、发展、变化及作用等都与公文书有所不同,很有特点,值得研究和探讨。笔者有幸在日本泉屋博古馆的青铜器展上见到了我国上古时期的青铜器,在感受中国古代灿烂文明的同时,更对刻铸在青铜器上的先秦私文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对其有了更深的认识。

私文书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在其生活、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家庭或家族成员活动内容的文字信息。当今我们能见到的中国最早的私文书便是商代私家文书了。

(注:“铭文中表示族氏的字,学者常称为‘族徽’,其特点是写得象形”见李学勤《失落的文明》,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第55页。)如商代晚期的青铜铭文器“祀盉”(三代一四八七)里刻记的祀族的族徽即为“戈”。刻有“戈”字图形的“鸱鸮卣”,是否就是祀族家族的器物,虽不能断定,但是“戈”曾作为族徽存在已成为定论。“宰椃角”记载的内容与前几个铭文书相比则显得比较丰富。说的是一个家族叫“椃”的人任商王朝宰职时受王册命和赏赐一事。[3](P210)总之,以上铭文书内容都与家庭或家族有关,是家庭或家族成员在其生活和生产当中形成的记载家庭或家族活动之事的私文书。然而,日本泉屋博古馆所展藏的商私家文书并不是流散到国外的商代最早的私文书。最早的商私文书可能为“美国鲁本斯收藏的一件二里冈时期的铜角,铸有‘父甲’二字,是目前已知的我国最早的金文标本。”[4]二里冈文化时期为商代早期。 如能证明此“父甲”是这个家庭或家族的父权代表的话,由此,就可以断定美国鲁本斯收藏的这个“金文标本”即是商代最早的私家文书。

除泉屋博古馆的藏品之外,商青铜私文书还有许多。如“我乍父已簋”(注: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70 页载:“商代《我作父己簋》见着于《贞松堂集古遗文续编》中卷第47页,称作《御父已簋》。”)上的“佳十月又一月

族徽分别是“亚若”和“旅”。

此外,商代甲骨文书当中属于私家文书的也有不少。如“正受禾?——长受禾?”(乙八八九六)“这是占卜该家族在正、禾两地的农业收成”的私家文书。“马不歺(烈)?”(乙八八一二)“这是占卜该家族的马匹是否利于役使”的私家文书。“庚戌卜,朕耳鸣,屮御于祖庚羊百,屮用五十八,屮女(毋)用。”(乙五四○五)这是“证明该家族拥有颇大的畜群”的私家文书。(注:见林沄《从武丁时代的几种“子卜辞”试论商代的家族形态》,《古文字研究》第一辑,中华书局1979年第326页。商卜辞中有王卜辞和非王卜辞, 王卜辞属官方性质文书,非王卜辞是家族在生活、生产当中占卜时形成的文书,非官方性质,属私家文书。子卜辞即非王卜辞。)

除此之外,传世文献中也有关于商代私家文书的记载,如《尚书》中的《微子》。《尚书》为先秦文书汇编,又多为官文书,如《汤誓》、《盘庚》等都是商统治者向群臣庶民发布的官方文书。如《汤誓》:“王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即是商汤王因夏桀暴戾无道,前往征伐时向商军民所作的出师动员。又如《盘庚》:“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率吁众戚出矢言,曰:‘我王来,既爰宅于兹,重我民,无尽刘,不能胥匡以生。……罚及尔身,弗可悔,”也是商王盘庚为振兴逐渐衰退的商王朝,针对王公巨室不愿迁徙而发出的训令。而《微子》却是商纣王之弟微子与其大师、少师一起针对商王暴乱,殷即将灭亡,害怕危及微子之身,商量微子去留殷商的对话内容。“父师、少师,我其发出狂,吾家耄逊于荒。今尔无指,告于颠,若之何其。”这是微子当时说话的部分记录。“父师若曰:‘王子,天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沉酗于酒。……我旧云刻子,王子弗出,我乃颠,”这是少师、父师劝说微子离开殷商躲避灾祸的一些记载。《史记·殷本纪》也记述了这件事的经过:“纣愈淫乱不正。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大师、少师谋,遂去。”即指大师和少师与微子在一起谋商微子去留问题,最终微子还是决定离商而去。虽然微子身为王子,但此文书内容不是向商纣王呈现的谋略和建议,也不是向臣民发出的忠告和训令,而是围绕微子本人私下因商议产生的主要关系到微子前程的文书内容,所以纯属于私家文书。

关于商代私家文书的记载还有很多,而且记录都比较规范,青铜私文书一般都含有家族的族徽、受器对象、日期和制作的原因、目的等要素。由此可见,记录私家文书的这种书写习惯可能很早就已形成;古文字专家也普遍认为商代文字字体比较成熟,并非最古的文字,推断商以前已有文字。(注:姚孝遂《中国古文字学》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5页载:“汉字是世界上起源最早的文字之一。她究竟产生于何时, ……有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裘锡圭认为汉字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很可能就在夏商之际。”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第3 页载“以商代甲骨卜辞来说,……不是我国最原始的文字。可以肯定,早在商代以前,中国汉字已经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发展过程。”)这些推断目前已经得到证实。我国“九五”期间的重大科研课题“夏商周断代工程”已在20世纪末完成。(注:“夏商周断代工程”经过200 余位学者五年的努力取得重大突破,共完成9个课题、44个专题的科研任务。 见《北京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及见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0年。)通过有关专家的考证和研究,确定了夏商周年代,解决了历史上一直有争议的和悬而未决的一些问题。其中包括对先秦文献里关于夏代有五星聚、仲康日食两条天象记录的天文推算和考察。《左传》中保存了《夏书》里关于世界上最早的一次日食记录。昭公十七年载:“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史记·夏本纪》与《尚书·胤征》篇也记载了此事。《夏书》很可能是夏代的官方文书。另《太平御览》卷七引《孝经钩命诀》:“禹时五星累累如贯珠,炳炳若连璧。”记录的即是迄今五千年中最难得的一次五星聚会。《夏书》与《孝经钩命诀》篇里记载夏代发生的这一自然现象,现经天文学和历史学等专家的考证,证明真实可靠,基本准确。这一重大科研成果不但从一个侧面肯定了夏人有很强的文书记录、保存意识,同时也说明伴随着社会的前进,官方文书在商以前的夏代就已出现。就此推理私家文书可能也已产生。

在现存的文献中虽然找寻不到中国历史上最早记录私家文书的痕迹,但单从家庭或家族成员发明原始记录的方法来看,文书早已运用于家庭或家族的生产和生活当中已毫无疑问。家族是从家族风俗的兴起逐步发展到了家族制度的形成,有本族的方言、本族的族徽、本族的族名、本族的族长和本族的议事会等,[5 ]这些都为私家文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当记录文书的文字产生距离当时人类还很遥远的时候,家庭或家族的成员在进行交流、互递信息时,语言就成为最主要、最重要、最直接的工具。人们一代一代地将家庭或家族在生活、生产当中发生过的事情用语言传给亲属、族人和子孙。然而语言在口耳相传时可能经常会失真或被遗忘,家庭或家族成员为了记录和交流信息而不使其遗忘和失真,最原始的记录方式如结绳、刻契、图画等便在原始社会的家庭或家族中逐渐地被其成员发明出来。如《周易》系辞下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尚书》序曰:“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至今,我国还保留云南傈僳族、佤族的记事结绳、记日木刻和传信木刻。(注:中国国家图书馆出版与在线展览——《中国古籍的演变》:“云南傈僳族记事结绳——借据:‘每一结代表向某人借苞谷一斗。还债主一斗,则自己解开一结。’”;“云南佤族记日木刻——‘争斗双方经调解后,用此来记讲和的日期。每过一天,削去一刻,削完,双方即到会面地点讲和。’”;传信木刻“云南傈僳族某一头人动员下属参加械斗所发出的传信木刻。上方较大口代表信使人数,下方较小口代表要求派出械斗人员的数目。鸡毛、火炭表示十万火急。”2001年6月11 日载自中国国家图书馆网站:http://www.nlc.gov.cn。)结绳、刻契、图画在今人看来是最原始、最落后的记事方法,可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文字还未被发明出来的原始社会时期,无论结绳,还是刻契、图画都是当时家庭或家族最先进、最方便的记录信息的最佳办法,也可称之为中国先秦私文书的最初形态。

私文书既然是在家庭或家族内,因家庭或家族生活和生产的需要而产生的,那么它必然要反映出家庭或家族成员的思想和意志,代表他们的利益,并为家庭或家族全体成员的生活和生产服务。族徽是中国古代家族的标志,它的存在与消亡意味着一个家族的兴盛与衰微。所以,古人格外重视族徽,常常将其刻划在家族使用和保存的物品上,以此将族徽这一家族产生和存在的重要标志连同财产传给子孙后代。“父”是父权制下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代表,在家庭或家族内居于统治地位享有绝对的权力可支配一切,包括配偶子女和财产等。所以,从文字结构而言,“父”字在甲骨文中的组成方式是用手握着一根权杖。正因为“父”具有如此大的权力,其子在祭祀或受赏赐时都要为其父铸彝。并将受赏一事刻铸于上,目的就是为了让家族的后人永远记住此事并承继先人的政绩而受益终生。关于家庭或家族牲畜数量的记载,更是家庭或家族经济财产的一个证明。由此可见,任何一份私文书都表达了家庭或家族成员的意图和目的,都或多或少地体现了家庭或家族某一方面的发展状况,无不烙上家庭或家族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印迹。虽然有的私文书里记录了一些社会和国家发生的事,但也是家庭或家族成员在其活动当中所涉及到的内容,也同样属于私家文书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私文书就其属性而言是属于家庭或家族的,但是,因为家庭或家族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私文书终将是属于社会的。私文书产生于家庭或家族之中,代表了家庭或家族的利益,主要是为家庭或家族服务的。可是,家庭或家族是根植于社会之中的,是国家产生的基础,是组成国家和构成社会的最重要的细胞。一份私文书一旦形成,不仅会迅速归入家庭或家族文化之中,也会逐步汇入社会文化潮流之中,为社会服务。如要了解家庭或家族产生、发展及变化的历史,就离不开私文书;要研究家庭或家族某一成员的社会地位及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也离不开私文书;要探讨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更离不开私文书了。日本泉屋博古馆展示的以及现存于世界各地的中国商代青铜私文书,都是提供给社会进行关于商代各方面研究的最佳材料。这些私文书虽然曾经依附于家庭或家族的青铜器上而作为私有财产保存起来,甚至死后还要随其主人入葬,梦想为其永远占有享用,这充分体现出私文书具有强烈的私有性。而当人类社会将其作为文化遗产挖掘和搜集起来时,它的公有性就完全取代了私有性,即成为国家的公有财产,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的组成部分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离不开家庭或家族所创造出的功绩,这些只能在古代私文书中体现出来,如《睡虎地云梦秦简》中墓主“喜”的家族大事记等等。[6]正因为如此, 社会应在广泛深入研究公文书的同时注重对私文书的收集、挖掘和研究,尤其是中国古代私家文书的研究,使之与古代公文书一起为服务现实社会提供借鉴。

标签:;  ;  ;  ;  ;  ;  ;  ;  ;  ;  ;  ;  

先秦私人文献--从日本全武博古馆看--商业铜制私人文献的兴起_考古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