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底部包容性创新系统研究_群体行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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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国家与区域创新系统作为孕育与促进创新的制度建设,对于经济增长具有重要贡献。但在过去30年中,这种以知识创新所带动的经济高速增长并没有自动实现贫困的消减,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导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1]。为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许多国家政府与国际机构都重塑发展目标,从纯粹追求GDP扩大的增长方式转向更有利于穷人的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强调经济增长在创造就业与社会财富的同时要降低和消除由于个人背景与环境差异而导致的机会不平等[2]。这种强调社会公平的发展理念促使创新系统建设也要进行相应转变,不仅要为经济增长服务,也要成为解决环境与社会问题的重要机制。

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必须为那些长期以来处于社会网络边缘的贫困人群与地区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但现有的创新系统基本以企业、政府机构与大学研究院为核心构成,关注技术效率与经济效益,很少把低收入群体纳入考虑,这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教育程度低以及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有关。而Prahalad提出的金字塔底层(Bottom of Pyramid,BOP)战略恰恰为构建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创新系统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Prahalad与Hart(2002)及Prahalad(2005)[3-4]认为,世界范围内处于经济金字塔底层的低收入群体内蕴含着巨大的财富,如果企业通过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创新来满足其内在需求或利用其拥有的资源能力,则不仅可以获得足够的经济回报,同时还能通过提高穷人生活质量与生产能力等方式缓解甚至消除贫困。但要激发那些长期处于社会网络边缘与缺乏话语权的BOP群体的消费能力、创新动力与参与积极性,依靠企业自身很难完成,还需要政府组织、发展机构与非政府组织(N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NGO)等共同参与[5]。因此,通过建立一种把低收入群体或社区纳入其中的创新系统,不仅能让穷人从中直接获益,同时也为参与其中的其他组织与机构创造出新的价值,这种创新系统可称之为金字塔底层的包容性创新系统(Inclusive Inno-vation System,IIS)。

IIS作为一个新的概念,是运用创新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创新系统领域的具体体现。本文综合运用区域创新系统、发展经济学与BOP战略等理论对IIS的概念与内涵、构成要素与演化过程等进行理论探索,以期为IIS研究建立初步的分析框架。

1 包容性创新系统的概念与内涵

由于贫困地区在资源基础与制度环境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很大差异,使得包容性创新系统既具有传统创新系统的共性,也有自身的特殊性。为界定IIS的概念与内涵,必须结合BOP区域与人群特质来剖析构建IIS的内在动因与目的。

首先,广大BOP人群无法获得平等参与市场的机会,往往是由于其所处地区不具备支撑一个成熟市场正常运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市场信息的自由传播与获取、使用创新产品的知识与技能、完善的制度环境、获取金融产品的信用体系及必要的基础设施等,导致市场失灵。而公共机构的参与有时反而以政府失灵的方式加重了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把BOP人群长期排斥在正规的市场经济体系之外,而只能依赖于非正式或地下经济[6-7]。其次,尽管资源匮乏,BOP群体内蕴含着巨大的创新积极性与能力,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地区都涌现出大量的草根创新,但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与经济支持等因素而处于自生自灭状态[8]。很多情况下,BOP人群缺乏的不是直接的援助,而是缺乏能够充分利用其资源、能力与创造性的机会与环境。第三,大量有关BOP创新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表明,通过不同部门(Sector)内组织与机构跨领域的合作与创新,许多限制BOP市场发展的障碍能够被克服或消除[9],构造一个允许私营部门和社会参与者以一种共生关系共同行动的生态系统是接触并释放BOP地区处于被束缚状态的巨大资源的重要途径[4]。Hart(2005)进一步指出[5],把非传统组织与边缘利益相关者纳入创新系统并尊重其意愿与权利会促使参与各方在互动与合作中学习、积累与创造出全新的知识,不仅有益于BOP地区的价值创造,而且会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扩散到金字塔中高层地区,产生良性循环。Karnani(2007)则补充强调了政府在政策支持与保护BOP群体方面的重要作用[10]。因此,基于以上认知,本文把IIS定义为在BOP区域内由相互合作与学习的企业、BOP群体或社区、政府与NGO及其他辅助性专业机构等构成,通过技术、市场、制度与组织等的系统创新而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等多元价值创造与分享的网络体系。

IIS的定义应至少包括以下基本内涵:(1)是面向BOP地区与人群构建,且其具有开放的边界;(2)以企业、BOP群体或社区、政府与NGO作为创新的主要单元,各创新单元平等地参与各种创新活动;(3)创新单元基于各自的资源能力并与其他单元进行多种形式的互动与学习从而实现创新功能,创造出不同于金字塔中高层的新知识;(4)包容性创新系统内的创新活动包含多种创新类型的系统创新;(5)创新结果对社会、经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正向影响;(6)具有内生的运作机制与发展动力。

2 包容性创新系统的构成要素

本文把IIS的构成要素分为三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动与运行机制。创新主体主要包括企业、BOP群体或社区、地方政府与NGO及外围的专业机构;创新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制度创新与组织创新等;运行机制则包括利益驱动机制、制衡约束机制、合作协调机制与交流学习机制。其中,创新主体明确了参与各方的定位与职能,创新活动体现了不同创新主体在不同领域内的创新内容,运行机制则支撑了创新系统的运转与可持续发展。上述构成要素如图1所示。

2.1 创新主体

(1)企业。企业是IIS内创新活动的主要驱动者与承担者,正是企业进入BOP地区才使得IIS的构建成为可能,而企业进入BOP地区的动机并非是单纯的慈善和社会责任,很大程度上基于其追求商业利润的内在逻辑。但很多在金字塔中高层运营的企业所积累的资源与能力都没有准备好为穷人服务,它们并不真正知道穷人需要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在为穷人提供产品与服务中获取利润[11]。为撬动金字塔底层的财富,企业必须发展出可应用于BOP地区与人群的全新资源与能力,这主要通过辨识BOP市场机会、建立联盟、动员与整合多种资源并构建新的商业模式等方式来实现。

(2)BOP群体。在IIS中,BOP群体被视为机会缺失者而非收入缺失者,穷人并不是被帮助的对象,而是有价值的消费者、有潜力的生产者与创新者,拥有创新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关键资源与能力。从具体职能来看,穷人可以以用户创新的方式帮助企业开发产品原型或构造与完善新的商业模式。如Hart与Sharma(2004)明确指出[12],从作为边缘利益相关者的BOP人群那里,企业可以获得对预见潜在创新机会及商业模式的关键知识与观点。穷人也可以加入企业价值链的其他环节或在政府、NGO与金融机构等的帮助下与企业合作,把有价值的原始创新进行商业化并在其他BOP地区推广传播。

图1 面向金字塔底层的包容性创新系统(IIS)结构示意图

(3)政府。政府在IIS中承担多种角色。首先,作为BOP区域创新活动规则的制定者,政府需要设计与提供新的政策来激励各个创新主体在BOP地区的创新活动,如降低企业进入BOP市场的制度门槛、扶持与保护本地的民间创新、促进不同创新主体与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和积极推广成功的BOP创新成果与模式等。其次,政府要监督与评估各创新主体的行为对当地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负面效果的发生。最后,政府自身也要参与到BOP创新活动中,往往会成为特定BOP创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4)NGO。NGO是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重要公益性组织形式,而两种失灵恰恰是许多BOP区域的主要特征,这也是NGO成为IIS创新主体的重要原因。许多NGO长期从事BOP地区的扶贫工作,积累了大量社会资本,在其他组织与BOP人群的交往中能够起到重要的桥梁作用,可通过提供必要的知识、设施与社会关系等方式提高其他组织的创新效率。而在此过程中,NGO也会在跨领域的合作与互动中获得的新的知识与能力,有助于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提升员工专业素质与技能和增加社会影响力。在IIS中,NGO往往具备促进者(Facilitator)与监督者的双重身份。

2.2 创新活动

(1)技术创新。BOP人群的很多需求和约束需要通过技术上的创新才能满足和突破,而由于BOP地区苛刻的环境条件,很多情况下直接应用成熟市场的技术与产品并保持其质量与完整性非常困难,需要开发出适用于当地环境与需求特质的全新技术[13]。而Christensen(1998)的破坏性创新理论表明[14],真正的突破性创新只能在非传统顾客新的和低要求的应用中产生,大都有一个在被主流市场忽略或认为不相关的低端市场层面逐步演进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BOP地区就成为破坏性创新天然的实验场所[15]。因此,在IIS内的技术创新活动并非都是通过减少已有技术功能或降低质量的方式来实现,更多是运用新的理念与模式进行的探索性创新,且只有把那些熟悉本地各种隐性资源的组织与群体纳入创新过程才可能获得成功。

(2)市场创新。IIS成功运转的客观结果是在BOP地区培育出一个包容性的市场体系,使得BOP人群能够以消费者、生产者或创业者的身份参与正规的市场活动,充分利用其资源、能力与创造力。这需要企业构建新的商业模式以开发出针对BOP市场的产品与服务或者调整价值链以把BOP生产者纳入进来。例如,企业可以通过生产可负担、可接受、可获得与可感知的新产品或服务而扩大BOP人群的消费范畴,也可以在原材料采购和渠道建设等环节把相关BOP人群视为微型供应商和微型渠道商或零售商,或者与BOP创新者合作以完善并商业化穷人的原始性创新,这既提高了穷人的生活质量或生产能力,也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增长机会并扩展其创新的视野与格局。而在此过程中,政府、NGO及其他专业组织(如金融机构)等可通过提供信用担保与激励、利用专业知识与当地社会网络等方式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少市场失灵的出现。

(3)制度创新。在BOP地区,很多关键性的制度安排及相关基础设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或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如畅通的信息渠道、明晰的产权界定、完备的法律制度与有效的执行等,使得创新主体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参与各方应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有效的交易治理系统来主动填补制度空洞(Institutional Void),而不是等待BOP市场自然演化到西方式的制度环境[16]。由于BOP地区存在着丰富的社会与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各创新主体应充分尊重与利用这些非正式制度,把创新活动嵌入在BOP地区原有的社会规范之内,并在长期的合作交流与对差异的协商解决过程中逐步发展出以信任与共同承诺为基础的交易治理能力,减少信息、选择、履行契约能力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不对称性。这种制度创新体现出在BOP地区社会与经济制度交织的本质特征。

(4)组织创新。在BOP地区,特定组织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往往需要其他组织的资源与能力,促使双方或多方在碰撞与合作中不断解决问题和克服障碍,进而会逐渐形成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或降低不确定性等方式来创造更多价值的新组织形式。类似于许多农村地区在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政府+公司+农户”或“合作/中介组织+农户”等经营形式的创新,BOP区域内的组织创新也是在不同组织、机构与社区间的互动与学习中逐渐演化而成,既依赖于各自拥有的独特资源或知识,也与组织间的关系性质与结构有关。这种组织创新往往需要特定创新主体进行有意识的推动,才能把原本独立行动和缺乏交流的各方连接起来。

2.3 运行机制

(1)利益驱动机制。在IIS中,各创新主体的行为均符合其组织性质与宗旨,即各主体都是为追求其自身的利益目标而非被强迫参与创新系统的构建,这保证了创新系统具有内生的发展动力。这里的利益是个广义概念,包括经济、社会与环境利益等。例如,企业在BOP地区运营的主要动机是为了获得直接收益或新的增长机会;而很多NGO的使命是消除贫困;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实现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BOP群体则希望获得更好的生活。各创新主体为实现各自利益目标会以最大效率的方式进行合作、互动、学习与创新,推动IIS的演化与发展。

(2)制衡约束机制。尽管创新主体具有各自的利益与动机,但IIS具有明确的价值标准与运行准则,即新知识的创造与扩散要有利于BOP人群生活质量或生产能力的提升,同时不能对BOP区域的社会与自然环境产生破坏性的影响。因此,要有适当的约束机制来保证任何创新主体不能因过于追求自我利益而损害其他主体利益,激励与引导环境友好与社区相容性的创新。这既要设立正式制度对各主体的行为予以监督与规范,而不同主体间由于目的与动机的差异也会自然产生相互制衡。如很多NGO对商业的作用一直持怀疑态度[17],使得BOP区域运营的企业必须把追求经济利润与创造社会或环境价值的行为一致起来,才能得到NGO的配合与帮助。

(3)合作协调机制。IIS的成功构建与运行需要不同创新主体的共同合作,但由于构成主体具有很强的异质性且专注于各自领域,长期缺乏沟通,很多组织相互之间并不熟悉甚至缺乏信任。必须构建良好的合作协调机制才能促成各组织的合作与协作并解决可能的矛盾与冲突。这可以通过事先就合作各方的分工与责任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解决方式做出具体规定,并设立专门机构来负责推进与协调,也可就具体问题出现后进行非正式的协商。正式与非正式的协调机制会随着合作与交流的深入而以一种匹配与补充的关系融合在一起,以有效保证IIS的平稳运行。

(4)交流学习机制。知识的学习与扩散一直是创新系统的核心内容,也是创造新知识的重要机制。创新主体既要通过利用性学习(Exploitative Learning)深入挖掘自己已有的知识基础来更好地适用于BOP区域的创新环境与条件,更要进行探索性学习(Explorative Learning)来获得现有知识体系之外的新知识。而对特定创新主体而言的新知识很多情况下是其他主体已经积累的知识,需要双方交流与分享,并在吸收、传递与融合过程中创造出各自及双方共有的全新知识。这需要根据主体的创新行为特征与知识性质等因素建立有效的交流学习机制,保证各主体的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能够在IIS中得到充分的利用与共享,提高“干中学”、“用中学”、“观察中学”、“互动中学”等多种方式的学习效率与效果。

3 包容性创新系统的演化过程

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系统,IIS的创新主体、创新主体之间及创新主体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等都会随着创新过程而不断变化,表现为新旧组织的加入与退出、关系的建立、深化和解散及资源的分散与重新整合等,使得IIS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动态演化特征。本文结合区域创新系统的生命周期理论与BOP创新实际把IIS的演化过程分为如下三个阶段[18-19]。

(1)发起阶段。在构建初期,IIS主要依靠政府的发起,但企业往往会起到客观的推动作用。政府会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与制度支持以帮助企业等克服市场限制性条件或其他障碍,降低进入BOP地区的门槛。此时,不同创新主体虽存在于同一区域,但基本上是依赖于自身已有能力进行独立活动,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较少,具有随机性与试探性特征,系统总体资源仍然处于某种无序状态。包容性市场机制远没有形成,相关的辅助设施与机构也都非常不健全,引导新机构的进入与促进不同主体间的联接是该阶段的重点。

(2)成长阶段。成长阶段的IIS开始由政府主导逐步转变为由多元主体共同推动各种BOP创新活动,不同主体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日益加强,其资源与能力也得到充分利用与整合,同时会有更多的组织与辅助性机构的主动加入,各种新的产品、服务与创新模式不断涌现,对社会与环境的积极影响也在不断显现。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开始熟悉彼此的能力与专长,也在互动与学习中发展出适宜的合作方式与信任关系,并不断积累各类社会资本,初步形成一个包容性的创新生态系统。不断在各个层面把成功经验制度化是成长阶段的战略重点。

(3)成熟阶段。在该阶段,一个稳定的包容性市场体系已经形成,但主导资源组织与配置的仍然是一种市场与社会交织的混合机制,这是由BOP地区丰富的非正式制度文化特征所决定的。此时,各种适合BOP地区的组织与商业模式已经建立,BOP人群能够平等地参与多种市场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生活水平与生产效率得到不断提高。而其他创新主体的活动也趋于稳定,企业通过社会嵌入而变得更加本地化,而政府的作用会退居次要地位,部分NGO在目标达成后会选择退出,有的则继续在特定模式中执行固定职能。成熟的IIS边界依然是开放的,但不同组织会在遵循相关制度与准则下达到动态平衡。

4 小结

为缓解与消除伴随经济高速增长而凸显的贫困问题与环境问题,一直支撑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创新系统建设也要做出相应调整,通过把BOP群体纳入体系而建设一种面向金字塔底层的包容性创新系统有助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其中,包容性体现在创新系统要为由于个人背景或所处环境而被排斥在正规市场经济之外的BOP人群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同时也会通过整合参与各方的资源与能力而产生创造全新知识的新途径,从而使不同组织与个体通过参与到价值创造的不同环节而获得提升与发展并分享创新成果。

IIS的研究涉及到经济、管理与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本文初步界定了IIS的概念与内涵,阐述了IIS各构成要素的主要特征并分析了IIS的一般演化过程,后续研究可在本文分析框架基础上继续就创新动力、创新机制、学习模式、社会嵌入与绩效评价等多个方面予以深化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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