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要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香港社会事业发展的考察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事业发展论文,社会论文,香港论文,启示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去年我赴香港,其间对香港社会事业的一些方面进行了粗浅的考察,感到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有不少启示。
一、香港的社会事业发展呈畸型状态
这里所说的“社会事业”,是指作为群体关系的人们,需要解决的一些“公共性”问题。其中包括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卫生等等,西方经济学中将之归类为“公共财产分配”范畴,一直是市场经济国家比较棘手的课题之一。
众所周在,香港是一个经济发展很快的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万元多美元。但是,该地区的社会事业呈现一种畸型发展状态:一方面,象国民教育、就业培训、市政建设,特别是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都有相当的水平,为其经济长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但另一方面,香港的一些主要社会事业,问题颇多,有的经历了一个曲折过程,甚至可以说,其现状与一个人的均国民生产总值万余美元的地区很不相称。这里举几个方面的例子:
例一:港英当局对居民住房长期缺乏得力的公共政策,这对一个面积狭小的地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一九五三年九龙大火,造成五万八千人无家可归,第一次催生了港英政府的公房政策,但当时又主要局限于解决迁居问题,致使住房问题长期困扰。直至七十年代初,当时的港督麦理浩才提出了“十年建屋计划”。经过二十来年的努力,情况有明显改善,近三百万人搬进了低租金的“公房”,几十万人住进了低售价的“居屋”。但由于问题积累较久,困难依然很多,特点是八十年代后期的“炒楼花”热,把地价捧抬上了天,造成一方面房源丰富、另一方面买房者较少的畸型状态。
例二:香港长期没有明确的退休、失业保障制度,既没有欧美国家那种个人、企业、国家共同负担的福利制度,也没有日本、新加坡那种以个人承担为主的公积金制,失业、退休职工往往是发给一至几个月的工资了事,劳资关系比较紧张。这种状况,在同等发达程度的国家和地区是相当罕见的。
例三,香港有“文化沙漠”之称,其文化建设可以说是近乎“贫困”的。我从维多利亚公园到皇后道上观察了几十条大街小巷,只看到六、七家书店,其最大者,充其量有成都人南新华书店的三分之一,其余多为十余平米之小店。书架前的人可说是寥若星辰。在饭店、车站等地,很少看到读书的人。一位商人告诉我:“香港人的生活极其单调,概言之就是‘白天赚钱、晚上赌钱’。”这话虽多少有些出自戏言,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化环境的贫困。
例四:香港虽然一方面实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有着发达的职业培训机构,但另一方面,教育事业在继续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则日渐增多,青年人接受教育的兴趣已大不同前。圣雅各福群会的行政主任张小娟女士告诉我:“香港人在教育问题上取实用主义态度,对那些与就业无直接联系的学业毫无兴趣,年轻人下了班最多的活动就是打GAME(电子游戏机)。本港在教育上一直实行的是‘精英法’,而不是大陆的‘普及法’,加之学习机会增加,竞争不激烈,教学双方的惰性都呈上升趋势。导致劳动者素质下降,这一点就远不如日本。”
例五:不少人会注意到香港的公共卫生在同等发达地区和国家中,是比较差的,一方面是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林立,另一方面是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丢弃的纸屑、塑料包装袋等。去年4月中旬,议会刚刚通过一项提高垃圾收费的法案,但马上有人提出,这将使一些居民为逃避多支费用而私自偷倒垃圾,污染环境。
以上几例,虽不能以之概全,但至少可以看出,该地区在社会事业发展上,既有着先进的一面,也确实有其落后的一面。
二、上述问题的影响和港英政府公共政策的调整
香港社会事业的畸型发展,对其造成了一定影响。最主要的是,某些公共政策的长期薄弱,使人群关系中部分矛盾有所积累,诱发了某些社会冲突。前面讲到的中巴公司罢工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近年来,市民对社会治安恶化问题反映比较强烈,除了一些特殊因素外,该地区在社会主体多元化过程中,政府缺乏公平调节和对人员缺乏合理处置,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其次是寻其未来竞争力有潜在影响。在各国均致力于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今天,要实现经济长期持久发展,不能不加强国民教育,改善文化环境,而港英政府目前对此似乎并无特殊紧迫感,这显然是远离时代要求的。
当然,这些问题已经开始引起港英当局的一定注意。近年来,政府提高了财政支出占国民产值的比重。其中固然有某些政治把戏,但也有通过增大公共开支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解决社会发展滞后的因素。香港虽不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但到1989年底止,已引用了国劳组织的条约47项。
港英政府的公共政策模式,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管理。其主要在市政管理、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环境等方面。另一类是“官助民办”。比如在住房、某些公用资源分配等方面,实行财政扶持、民间自主营运。总的讲“私有化”程度较高。这里,“群社(Settlement,国内又有人译为“社区)是一种值得注意的组织。我在大坑和圣雅各福两个群社进行了考察,其宗旨都是从事“社会服务”,包括对一般社会成员所需的职业训练,家庭服务、老人和残疾人的特种服务等。虽有“慈善事业”面目,有的还有教会背景,但其经费来源却主要不是依靠社会捐助(只有百分之五左右),百分之六十以上的经费来自政府财政支持,百分之三十左右来自会费的服务收费,有些成大陆某些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收支两条线、双轨经营”的搞法类似。这种模式,成功的方面,主要在满足成人需求上,因为这些领域中的需方要求清楚,不难“随行就市”;有的也不成功,主要在需求比较复杂的领域中,例如,政府看到了青年读书需求不旺,又要消减福利署经费,就建议圣雅各福群社减少青少年中心社区自修室和阅览室服务人员,但这又与社区服务机构的看法相悖,遭其反对,两难之下,只好靠提高服务收费来维持。
三、香港社会事业畸型发展的原因
关于香港社会事业畸型发展的原因,有种种不同的看法。根据我的调查分析,以下几点可能是比较重要的:
1.人员流动性过强
香港是世界最大的自由港,又与经济很不发达的中国大陆和一些东南亚国家相毗临,造成其人员流动性非常之强。这样,一来使得社会人群对公共政策难以取得稳定的中国大陆和一些东南亚国家相毗临,造成其人员流动性非常之强。这样,一来使得社会人群对公共政策难以取得稳定的共识,不少人并不热心参预意见;二来使公共政策本身的复盖面受限,不少人未必能在其中受惠;三来它还可以借助人员流动,弥补其某些事业发展不足,例如大量增加的大陆移民和一些东南亚“打工仔”本身文化素质就很高,这实际上可以使香港靠境外为它办了教育。
2.殖民政体的影响
香港长期实行殖民地制度,兼之它与大陆关系特殊,使港英当局长期以来就有一种“短期行为”,不太关心具有远期效益的社会事业发展。即便在某些方面投入不少,也主要是着眼于有近期经济效益的项目,并没有特殊看重改善社会成员的关系和提高社会整体素质。
3.产业结构的影响
香港主要是一个商业中心,经济中的主体成份是贸易和其它“三产”,产业结构相对简单,社会生活相应地也就比较单调,对许多公共事业(例如文化、教育等)无强烈需求。
4.高度商业化的社会与社会事业发展之间存在矛盾
在香港所到之处,最常听到当地人的一句话就是:“香港是一个唯利是图的社会”。这种极端的商业化社会特性,使之与社会事业发展出现了尖锐矛盾。一般而言,社会事业有“公共团利益”特征,这使它与商业化社会存在着二重关系:一方面,人人崇尚“个人利益至上”,会引起许多利益矛盾,使各界希望解决公共问题,另一方面,也正基于个人利益至上的观念,使人们对“公共性”问题不易达成共识,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不少困难。加上有前述一些特殊条件长期掩盖了一些矛盾,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之间的对立方面,就更明显一些。
四、对我国改革的启示
1.经济发展需要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
香港社会事业发展的经验教训证明;实现社会现代化,首先需要大力发展经济,这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同时,也必需有社会事业发展的配合,这是一个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必需实现二者发展的协调,没有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就会失去根基:而没有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的基本结构会受到破坏,社会的进步最终也会后继乏力。
但这里要强调的是,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适度,既不能过分超前,也不能过分滞后。总其历史,香港社会事业发展,在进入九十年代以前,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其处于一种“虚假适度”状态。而在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殖民政体行将改变、外部发展加快、自身产业升级要求迫切,一些矛盾已经或正在暴露,引起了公众的改革要求。
我国解放以来,社会事业发展实现了从少数人受益到多数社会成员受益的根皋性转变,其基本方面是积极健康的。但比之经济发展,则略嫌“超前”,某些体制也不尽合理,后来已有些难以维持。改革以来,一方面,经济高速发展,为社会事业进步提供了更好的物质基础,其来身也进行了体制上的改革,但另一方面,社会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方面已有所滞后,需要进一步改革,使之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2.注意商业化社会对“公共财产分配”的负面影响
香港的情况证明,社会商业化程度上升,一方面可以带来效率和增长,另一方面也会对社会事业发展造成某些障碍。特别是在经济高涨时期,全社会趋利意识猛增,其间矛盾也就更加明显。香港的公房政策就是受到了“泡沫经济”的冲击。其它市场经济国家也有类似情况,象里根实行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后,美国的教育、基础科研、治安等“公共部门”就受到了许多不利的影响;西欧国家在改革“福利制度”中,也遇到了教育、文化发展中的种种新问题。在我国改革和发展加速过程中,这种矛盾也暴露得相当明显。近两年来经济发展迅猛。在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中,凡是效益的“社会性”和“远期性”强的部门,都遇到了重重困难,有的甚至有瓦解之势,其负面效应切不可低估。对此如果不能恰当把握,就可能做出贻误子孙后代的事。
3.发展社会事业可以有多种模式选择
这些年来,我国对社会事业体制进行了积极探索,改革已有不小成效。但在模式选择上,也发生了某种摇摆性。前些年讲“计划与市场结合”时,比较时兴的是“国家、集体、个人各负担一点”,时下讲“市场改革取向”了,又把“民营化”搞到“优于一切”的地步。其实从香港和其它国家、地区的情况看,社会体制本身就可以是多种模式的,最终要以能否使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判断标准,“刮风”是一种极不合时宜之举。
参考香港的经验,结合我国的改革实际,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我们可以考虑采取四种模式:第一种是官办,第二种是“官助民办”,第三种是“民助官办”,第四种是民办。从各方经验看,这四种方法各有利弊,同时也各有其不同的适应领域,一般而言其效果好坏又主要取决于其适用性。比如,“纯民办”的模式,主要适用于需求主体行为明确、而供给方收益较大的领域,象职业教育、某些市政供应等,就比较适用。而“纯官办”模式,主要适用于需求主体不甚明确、供给方收益较小的领域,象基础教育、基础科研等,对之一味搞“民营化”,问题就会很多。至于“官助民办”和“民助官办”这两种模式,其需求和供给特性往往介于上两者之间,要根据具体部门的主要特点而选择。比如说重大应用技术的开发,其市场需求明确,供给方虽可能有大收益,但也有大风险,这就可采取“官民办”模式;再如“严肃文化”,其当前需求面较窄,但对全民族的利益较重要,供给方收益很低,就宜采取“民助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