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高科技产业发展制度选择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高科技论文,产业发展论文,制度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03)04-0112-05
大学的范式发生着变化,大学功能已从单纯的教学、研究延伸为教学、研究与服务社会;而服务社会的方式也从传统的技术许可拓展到技术许可与衍生企业并行。一种促进创新、创业的大学范式正在世界各地悄然兴起。伴随着大学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大学科技园也开始蓬勃兴起,并逐渐成为了大学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一种制度选择和制度创新。
一、大学功能的转变:大学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前提
当我们以一种历史性的视角来审视大学这一在传统意义上保存和传播知识的机构时,我们看到最初的大学仅局限于通过教授神学、哲学和古典文学来传播知识、培养人才。直到19世纪初期,德国教育家洪堡首次提出了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大学的基本功能才明确下来。
此后,大学经历了两次根本性的转变,国外有学者将其称为两次“学术革命”(Academic Revolutions)[2]:第一次是19世纪末,大学开始将新知识的发现作为其学术目标,知识的生产成为大学的一项主要功能;第二次是从20世纪中叶开始,通过知识转化,将大学产生的知识、技术转移到经济活动中,成为大学继教学、研究之后的又一功能。大学已不再只是进行教学与科研的“象牙塔”,而且有责任将新的思想学说和技术发明推广到社会及商业上去,使之成为整个社会的财富。大学的社会功能已经从知识技术生产、知识技术传播,延伸到了知识技术转移,大学具备了利用知识成果为社会服务的第三功能。
实现这一功能的关键不但在于大学拥有知识技术这一资源要素,而且在于如何使知识技术要素流动起来,实现在大学与产业之间的转移。这实际上就是大学技术转移的问题。
目前,大学技术转移的方式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种:一是传统的技术许可模式,即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使大学里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技术被学校以外的企业购买,实现大学作为“高科技辐射源”的社会功能。二是衍生企业(spin-off company)模式,实现大学作为“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社会功能。“高科技辐射源”与“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这两个基本的方面,正是大学服务社会的第三功能的集中体现,我们可以通过图1来加以说明。
图1 大学第三功能与大学技术转移模式的对应关系
技术许可模式与衍生企业模式的一个重要差别在于人的持续性经营上。尽管技术许可模式中通过合作、咨询等方式来帮助技术接受者提高其接受能力,但是技术发明人的介入程度毕竟不深,无法完全替代技术接受者来实现技术转移。而衍生企业一般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成立者是母组织的前雇员;二是企业核心技术是从母组织中转移而来[3]。由此可以认为,大学衍生企业是大学教师或学生连同科技成果一同转移创办自主企业,或者由学校专门机构孵化和创办高科技企业,来推动技术创新或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从中不难看出,衍生企业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强调人的持续性经营,这一点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大学技术转移至关重要。技术发明人的介入使得原本呈现静态、间断特征的技术导入转变为动态、持续的技术导入,同时使得技术诀窍、经验、技能等隐含知识得以导入。
因此,大学发展高科技产业,以衍生企业模式来实现大学的技术转移,这是大学适应高科技产业的兴起,适应大学功能的转变,承担大学第三功能的一种必然结果。
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大学介入技术转移领域的合法性问题仍然存有争议,一些学者认为随着技术转移的深入,它会使学术研究带上强有力的追求商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动机,从而模糊大学作为知识生产和传播中心的义务。这的确是大学所面临的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值得做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但这并非本文所要论及的内容,所以不再赘述。美国学者德里克·博克(Derek Bok)对此有过深刻的讨论[4]。
二、大学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制度选择:大学科技园
在我国,大学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一直以来遵循着两条发展思路:一种是沿着80年代最初的校办产业发展而来,大学自办企业,直接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去。它作为一种阶段性的历史产物,在大学高科技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至今影响着我国大学高科技产业格局。另一种就是通过大学科技园来衍生企业,分别对大学的科技成果、建制等进行孵化,实现大学的技术转移。到2001年,我国共评估认定了2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5],目前正在逐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两种思路的根本差异在于大学直接参与技术转移程度的深浅不同。
(一)从大学与产业边界(微观)的角度来看
从大学的R&D到技术的产品化、产业化的过程,如果采取传统的技术许可模式,那么如图2所示,大学与产业之间存在着一条明显的界限;大学要实现其“高科技辐射源”的功能,则要直接突破这样一条壁垒。大学与产业联系的紧密程度直接影响到边界的大小,但却无法消除边界。
图2 传统的技术许可模式与大学—产业边界
大学通过自办企业顺利突破了这一壁垒,使大学与产业之间的界限虚化,为大学实现“高科技辐射源”的功能铺平了道路,如图3所示;但同时也使大学面临着一系列的考验和问题:其一大学自办企业在羽翼尚未丰满之时就必须直接进入社会,参与竞争,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学产业的生存和成长;其二,大学直接暴露于经济和商业竞争之中,势必对大学的科学研究带来极大的冲击。
大学科技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一方面,它也使大学与产业的边界开始模糊,使大学更好地发挥出“高技术辐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在大学与产业之间构筑了一条缓冲地带,替代大学逐步承担了大学“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功能,通过自觉地设计一种环境、或者说是一种制度,为大学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积极的条件,为技术型小企业、尤其是大学衍生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撑环境(如图4所示)。
图3 大学自办企业与大学一产业边界
图4 大学科技园与大学一产业边界
(二)从大学与区域发展(宏观)的角度来看
大学科技园是“以拥有知识、人才和技术优势的高等学校为依托,通过创办科技企业或高技术公司,实行研究、开发与生产相结合,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和产业的校园及其周边的特定地域[6]。”它往往形成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聚集,促进“企业群落”(Cluster)[7]的出现。对比大学科技园与大学自办企业的发展态势,见表1,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大学科技园作为大学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制度选择的优势所在。
表1 大学科技园与大学自办企业发展态势比较
大学科技园
大学自办企业
成长基点 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
原料流、资金流
技术转移实现途径网络化交易
组织交易
组织特征
企业群体、创新网络、学习型 单一企业、直线型、生产型
经济效应 规模经济、范围经济 规模经济
地区效应
聚集效应、扩散效应与知识溢出
技术扩散
区域发展战略
内生型地区发展战略
外生型地区发展战略
具体来说:
1.节约交易费用 交易可以通过市场方式、组织方式、或网络化方式来实现。技术转移如果以单纯的市场方式来实现,则要付出较高的交易费用。大学自办企业将技术创新活动内化,以组织方式代替市场方式进行交易,降低了交易费用。大学科技园在此基础上,又以网络化方式代替了组织方式,使其成为一种柔性生产综合体和创新网络,其交易费用进一步降低。
2.获得外部经济效应 大学自办企业由于单一企业形式和直线型的组织特征,更容易向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注重产品数量的合理扩张。而在大学科技园中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聚集、“企业群落”的出现,增加了企业间网络的重要性,使得企业不仅注重产品数量的合理扩张,也注重产品质的合理扩张,从而使整个产业聚集区不但获得外部规模经济,而且可以获得外部范围经济。
3.产生聚集效应与知识溢出效应 大学科技园内,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空间聚集,促进了地区产业的聚集,进一步形成了知识资产的聚集。以技术、信息、经验等为特征的知识资产具有着公共品与非公共品的双重特性,公共品的性质使知识具有了“越用越多”的特点,这与传统物质经济形态中自然资源“越用越少”的特点恰恰相反。在大学科技园所构成的创新网络中,高技术人员之间的频繁交流,使信息与知识可以快速传递、溢出,为培育企业的学习与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大学科技园功能机制Ⅰ:孵化器
一般而言,大学的R&D成果往往通过技术许可的方式导入企业,这种方式呈现出静态、间断的的特征,一般只适应用于已有的成熟技术,如专利技术、R&D成果和设计图纸等“可编码的”、文件化的技术,以及表现为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的体现型技术(Embodied Technology),而难以导入技术诀窍、经验、技能等往往体现在成果开发者身上的隐含技术,而这些隐含技术又往往决定着成果转化的成败[8]。
大学科技园恰恰为大学的R&D成果导入企业提供了一个方便有效的平台和界面。大学科技园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学师生或校外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或创新项目来到大学科技园创办衍生企业,实现R&D成果的“带土移植”。并且通过依靠大学的科技资源优势,在大学科技园的全方位支持和帮助服务下,将科技成果或创新项目产品化,并逐步推向市场,使企业成长壮大。知识则在这一过程之中,由技术形式物化为产品形式,形成知识流,见图5。
图5 大学科技园在知识流中的位置
大学科技园依托大学这一知识创新源,着眼于大学科技—产业链中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企业孵化,从策划项目开始,形成培植技术、培育企业、最后形成退出机制的链式发展模式。可见,大学科技园在其中起着孵化器的作用,其孵化器的特质,具体见表2。
表2 大学科技园的孵化器特质
大学科技园
孵化主体
由大学向大学科技园转移:大学直接孵化衍生企业能力
有限,以大学科技园为基地代替大学成为大学衍生企
业的孵化器,也是大学科技产业集约化发展的一种外在
表现。
孵化对象
以大学衍生企业为主:大学科技园孵化对象以“高科技
”为标准,大学衍生企业利用了大学的智能和技术资源
,自然成为大学科技园孵化扶植重点。
孵化目的
以学校目标为目标:不以单纯赢利作为其终极目标,而
以促进大学技术创新、技术转移,使大学更好地发挥高
技术辐射源的作用为目标,因此项目选择上以学校利益
为大。
孵化方式
以人为载体、与风险资本结合:大学衍生企业的创业者
或技术人员本身就是技术创新者,这使得各个环节处于
完全沟通状态;越来越多的大学科技园也与风险资本开
始结合。
大学科技园实现孵化器功能的机制,我们用一句话概括为:大学科技园通过对其中各种资源要素的整合,实现其合理配置,最终达到实现技术转移、孵化企业的目的。
分析大学科技园中的各种资源要素,按照其对在孵企业生存、成长的重要程度,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核心要素和孵化要素。核心要素直接决定着在孵企业能否生存、孵化能否成功,主要包括技术、人才、资金等;由这些要素所形成的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三者互相作用、协同,构成了大学科技园中在孵企业的核心能力。孵化要素影响着孵化的效率、在孵企业的质量,但不对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主要包括孵化基地、软服务、以及政策制度等;通过它们的建设和配合,为在孵企业的创立和发展、为培育经济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大学科技园对资源要素的整合机制,如图6所示。
图6 大学科技园对资源要素的整合机制
首先从外部来看,大学科技园作为一个开放系统,聚集了技术、人才、资金以及其他众多科技资源,形成了一个智能的密集区。这种内外不平衡,一方面加大了大学科技园对科技资源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则增强了大学科技园向周围地区进行扩散的能量,从而形成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交汇在一起,作用于在孵企业。其次从内部来看,众多的科技资源(包括核心要素和孵化要素),聚集在一起,当它们是杂乱无章的时候并不能产生合力,而当它们通过大学科技园被有序地组合在一起时,则会产生巨大的合力,形成资源要素的“涨落”,其外在表现就是在孵企业。当合力的作用超过临界点,“涨落”被放大为“巨涨落”,在孵企业则脱离大学科技园这一系统,成长为高技术企业。大学科技园中资源要素有序聚集所产生的合力和能量也以这种方式得以释放。
从某种意义来讲,这有些类似于普里戈金耗散结构的特点。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分析一个对象是否满足出现类似耗散结构的基本条件的判据有7点[9]:(1)体系开放;(2)体系开放的外界输入达到一定阈值;(3)体系外界输入的平权化;(4)体系应该远离平衡态;(5)体系是一个非线性体系;(6)涨落;(7)非稳定性。本文对大学科技园孵化机制的分析还停留在感性判断的阶段,如何从量化的角度分析,还有待做进一步深入的研究。这种分析判断的意义则在于我们在大学科技园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有意识有目的地对输入条件加以控制,以促进其内部结构和机制的形成。
四、大学科技园功能机制Ⅱ:创新网络
大学科技园可以理解为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空间聚集的一种网络化组织形式,而且这种网络化组织形式实际上是一种区域性的创新网络组织。更进一步,我们可以将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解析为五个主体、四个子系统、三个网络。
1.五个主体 大学科技园包括了大学、企业、政府、中介机构、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五个创新网络的主体。其中,大学是创新辐射源;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是核心;政府是调控者;中介机构是粘结剂;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是载体与实践者。如图7所示,这五个主体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协同,共同构成了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的实体部分。
图7 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主体
2.四个子系统 由五个主体分别构成了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的四个子系统:高技术创新辐射源(大学)、创新核心(高技术企业及相关企业)、管理调控系统(政府和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等)、以及支撑服务和中介服务系统(中介机构和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等)。四个子系统内所有的要素构成了网络的各个结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大学科技园的区域创新网络。
3.三个网络 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不仅仅是指有形的网络,更主要的是在有形网络基础上所形成的各种无形的网络。按照网络的有形与无形,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实际上包含着三个网络,即组织网络、信息网络、学习网络。如图8。
图8 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
组织网络,由前面所提到的五个主体所组成,是一个有形的机构网络。信息网络,既包括有形网络,也包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无形网络。有形网络就是计算机网络,借此实现网上资源共享;无形网络更多的是一种人际网络。学习网络,是在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有学习主体参加的知识交换和启发的网络,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特殊的文化氛围,是无形的、无处不在。可以说,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学习网络。
大学科技园创新网络的构成特点为形成区域性的网络自组织提供了条件。一般而言,网络自组织(Network Self-organization)的形成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核心能力(Core capabilities)、辅助性资产(Complementary assets)和组织学习(Organizational learning)[1]。大学科技园通过对创新要素的创造性融合,使要素之间互相匹配,从而使创新系统的整体功能发生质的跃变,形成独特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即大学科技园的核心能力。核心能力的实现离不开创新网络。大学科技园中丰富的科技资源、众多企业的聚集、优惠的政策、充足的风险资本等等为形成大学科技园的区域创新能力提供了必须的基础平台,构成了大学科技园的辅助性资产。而大学科技园学习网络的本质又构成了组织学习的特性。由此可见,大学科技园初步具备了形成区域性的网络自组织的三个基本条件,存在着向区域性的网络自组织发展的潜在可能性。
五、小结
大学发展高科技产业尽管是一个颇有争议性的问题,但已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和发展趋势。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就集中体现为“高科技辐射源”与“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这两个基本的方面。
以大学科技园作为大学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制度选择,比大学自办高科技企业更具理性和优势,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分别从微观与宏观的角度解析大学科技园,可以得出:大学科技园功能机制Ⅰ:孵化器、与大学科技园功能机制Ⅱ:创新网络。
作为孵化器和创新网络的大学科技园,具备了耗散结构的某些特征和向区域性网络自组织发展的潜在可能性。尽管这还是一些感性上的分析,但对于大学科技园的未来发展战略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