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湖北省X市调查研究的“城市教师支持农村教育”有效性调查_农村教师论文

基于湖北省X市调查研究的“城市教师支持农村教育”有效性调查_农村教师论文

“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效考察——基于湖北省X市的调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湖北省论文,调查研究论文,实效论文,城镇论文,农村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是,农村师资力量总体薄弱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其目的是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问题,这也是适应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学龄人口和教师供求关系变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随着“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活动在各地陆续开展,为了解支教工作的实际效果,笔者于近期对湖北X市进行实地走访,共调查中小学校20所,访谈校长、教师60余名。通过调查发现,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工作开展中遇到了一些阻力,不同的群体对此政策的看法不一,其实效大打折扣。通过分析该市支教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希望能对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政策提供借鉴。

一、当地促进师资均衡的基本措施

1.指导示范,集中培训 这两种形式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支教方式。该市城区划分为四片,每个片区都有一所质量较高的学校负责本片地区学校的指导工作,通过观摩优质课,交流指导等方式帮助城市郊区的学校提高教学质量,一般一个学期一至两次,时间不超过一天。X市第一中学作为名牌老校, 该中学充分发挥了本校的品牌作用,曾将一名教务处长派到某薄弱学校去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并资助该校1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而且将薄弱学校更名为第一中学分校,短短2 年的时间里对提高薄弱学校教学质量就有很大成效。也有一些学校为了学习第一中学的办学经验,就在第一中学里开设一个班级,选派1~2名教师来工作学习。第一中学组织优秀教师与其合作教学,通过这种形式来帮助薄弱学校培养教学骨干。

各个乡镇的中心初中和中心小学,每个学期不定期带课下乡,选派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上公开课,组织周边学校教师观看,并进行讨论、点评,可惜的是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并没有形成一种长期固定的制度。针对新课改培训和农村个别学科教师短缺问题,该市组织各农村小学的老师到乡镇集中进行教学培训。从国际比较来看,开办速成课程是解决某些学科教师的短缺的一种办法,让师资过剩的学科教师改行教科学、数学和计算机课程,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样做并不是一种令人满意的长期解决问题的办法。①

2.人员分流,下乡支教 由于该市师资分布不均衡,城区、乡镇教师偏多,农村学校教师缺编。而且,学科结构不平衡,城区中文、英语专业都已过剩,而数学、物理、化学教师缺乏,镇办学校英语、物理、化学老师十分短缺。针对以上情况,X市教育局在2005年8月开展人事改革。具体参照市教育局文件[2005]4号“2005年暑期教育人事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依生定编、依编定岗、依岗定员、末位淘汰”的原则,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至2005年10月中旬为止,共裁员938人, 镇内分流267人,乡镇间异地支教58人,城区教师到乡镇支教30人。此外, 有三个乡镇还组织了一批师范毕业生下乡支教。

具体做法是:首先,按师生比测算学校编制数,其标准是高中1∶14、初中1∶17、小学1∶22。严格定编定员,确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其次, 按编制进行竞聘上岗或轮岗支教。超编的学校要对多余教师进行分流,有的学校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而落聘的教师,流动到本地村小或教学点工作。有的学校采取轮岗方式按工作时间、年龄大小、学科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超编人员轮流到本地或邻近乡镇支教,其中到外乡镇支教的,每月派发80元交通补助。超编人员基本按教育主管部门来分布学校,而且支教前签订协议书,时间确定为一年。支教回来的教师可以不参加竞聘直接上岗。但在调研中发现,80元交通补助尚未落实,有个别条件较好的城镇学校自己发补助给支教老师,也有支教教师一直都没有得到交通补助。

3.城乡教师轮岗工作 2005年8月开始, 规定全市实行教师到乡镇轮岗工作制度。年龄在45岁(男)和40岁(女)以下的人员,都应轮岗到乡镇工作一年以上。毕业生必须按国家、省规定到边远学校工作2~3年,否则不能转正定级,轮岗期间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校。由于2005年是实施改革的第一年,这种单向的轮岗制度与超编分流是相结合的。目前到乡镇工作的教师大多都是学校里最年轻的教师被选派下去工作,轮岗教师的数量基本都是按本校超编制数量来确定。至于高中学校和未超编的学校,均没有选派教师到乡镇工作。

二、支教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者:支教目标错位

作为支教活动的组织者,市教育局开展支教的目标更多的是偏向于分流超编人员,而不是向农村提供师资。由于目标的偏差,导致最需要补充教师的农村小学并没有接收较多的支教老师。在调查中发现,城区的教师大多愿意到距离最近的农村小学。某乡镇农村小学位于城乡结合处,该校校长说:其他农村小学要去迎接城区的支教老师,而本校对愿意来的老师还首先进行考核、挑选。该校距城区较近,这成了对支教老师最具吸引力的一个因素。而有的农村小学目前全部都是代课教师任教,这里应当是重点扶持的对象,却没有一名支教老师。

既然是下乡支教,自然是根据农村学校的实际需要,从教师的年龄、职称、学科等多方面考虑,选派教师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将支教老师作为一个火种,带动整个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同时,对支教的时间、频率、补助、奖励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对优秀教师具有一定吸引力,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确立下来。然而实际情况是支教人员的质量、支教的地区、支教老师的任务并没有成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考察内容,没有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长期目标,而是将城区教师分流当作支教的重要形式,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支教的其他配套工作并未做好。虽然规定了跨乡镇支教可以获得80元的交通补助,但由于这项开支并没有先例,而教师工资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因此交通补助迟迟没有发给教师,教育局仍在与财政局协商。作为本乡镇内支教的老师并没有任何补助,交通费用需要自己解决,这无形中加重了支教老师的开支,对于到偏远地区支教的老师来说,食宿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如果不解决支教老师的后顾之忧,恐怕对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会产生一定影响,也不利于支教活动的长期开展。

2.支教老师:质量无法保证

超编的学校掌握着选派教师下乡支教的标准,仅仅让本校多余学科最年轻的教师和落聘的教师去支教,他们的出发点更多的是从本校的发展考虑,而非为农村学校提供高水平师资。有的校长明确表示不会把教学骨干送到农村支教,而是简单的以年龄作为界限,派最年轻的教师到农村去。教育主管部门只对支教人员的数量做出限制,而支教人员的质量等方面却并不在意。这导致支教活动在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受到一些抵触,这些学校基本都是本乡镇最好的学校,对于选派下来的支教老师不信任,不愿意接收支教老师。某中学选派了14名教师下乡,他们在农村工作一年之后,作为接收学校会对其做出一个考评。该校校长表示,如果考评不及格,那么他们仍就留在农村学校,不能返回原学校工作。这种做法不由得令人反思,农村学校仅仅成为接收城区富余人员的一个机构,至于这些教师的工作如何,能不能对当地学校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并不是城区学校所考虑的。如果教师在农村的工作不合格,还让他们继续留在农村这究竟是支援农村教育还是不利于农村教育?

大多数教师仅仅把到农村工作一年就当作支援农村教育。在下乡支教的人员中除了少数是自愿报名以外,大多数教师并不是情愿到农村去工作的。他们将支教一年当作自己能够在城区继续工作的一个必需条件,至于自己到农村学校后工作的重点究竟在哪里并不清楚。选拔城区教师下乡支教不仅仅是让支教老师在农村上课,更为重要的任务是下乡教师能够将自己所掌握的教学方法、教育理念与农村教师交流、共享。不仅要上好自己本职的课程,要把传播教育经验、教学技能当作一个支教目标。目前的支教老师很少有学科骨干教师,他们对提高学校的整体水平来说还力不从心。

3.派出学校:处于矛盾之中

目前,X市处于初中升学的高峰期,小学的入学人数逐渐减少,一些初中学校正尽量从农村选拔优秀教师任教,他们对于下乡支教表示难以接受。另外,由于下乡支教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对于选派哪些人下乡、不同学科之间如何安排等问题学校并没有明确的规划。等一年之后,如何选派第二批教师下乡,既要保证学校不超编,又要确保紧缺学科教师和骨干不下乡,成为令校长为难的事情。在访谈中发现,高中学校对派教师下乡支教没有积极性。作为高中更主要的是把精力放在提高学校的升学率上,教师队伍相对稳定,而且普遍掌握了多媒体教学技术。他们对乡村教师到城区工作学习持怀疑态度,担心乡村教师根本无法胜任本校的教学工作。而且高中教师收入较高,对于支教的补助方面考虑的更多。而且由于农村学校设施不齐全,学生水平较低,一些教师担心到了农村很难有发挥自己优势的空间,因此,更愿意采用带课下乡的方式来指导农村教师。

4.接收学校:加重了经济负担

农村小学对支教老师基本都是持欢迎态度。这是由于农村学校长期是民办教师任教,对于近年来的课程改革非常不适应,而城镇教师在多媒体教学和新课改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是除了少数条件较好的农村小学之外,其他学校很难负担支教老师的食宿问题。以某小学为例,他们将支教老师安排在教学楼里住宿,生活用品由学校统一购买,并安排一名厨师负责他们的伙食,这对于本财政紧张的学校来说无疑增加了经济负担。一些农村小学没有接收支教老师,一个重要的困难就是无法安排食宿问题。而且,由于额外增加了下乡支教教师的经济负担,这对其工作努力程度也产生了消极影响。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是否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教师在工作岗位上付出多少的努力来从事教育活动,都取决于从事教育事业和付出教育劳动所能得到的报酬。② 教师会将所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相比较,然后来决定自己是否付出全部的精力来教学。由于在本乡镇内支教教师先由个人承担交通费用,而在跨乡镇工作的教师因为食宿在外给他们带来不便,不少支教老师认为在农村生活增加了家庭的额外花销,不愿意继续在农村学校待下去。

三、对完善支教工作的思考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逐步建立,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成为发展农村教育的当务之急。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新机制,逐步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距。

1.支援农村教育应当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和示范学校的长期任务 农村教育的贫困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从现在的情况看,教育主管部门和城区学校并未真正将支教当作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地域内教育经费的分配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应把考察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考核地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而不是仅仅关注高考的升学率。教育经费的使用应偏向农村教育,改善提高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支教的补助和奖励,做到真正吸引优秀教师下乡支教。同时,兼顾城区和农村不同的教育需求,对支教活动全过程管理到位,保证支教的质量,消除支教老师的后顾之忧。

作为示范学校或中心学校,其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带动本地区学校共同发展。设立示范学校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多培养高素质人才,二是对其他学校有指导示范作用。在当前的情况下,前一个目的并不是不重要,而是后一个目的更加突出。因此,对示范学校的考核评估,要注重其“示范”性有没有真正的发挥,优秀教师有没有参与到支援农村教育中来,对口帮扶的学校有没有得到提高等方面。

2.支援农村教育,需要经济奖励支撑 支教并非仅仅是派教师下乡指导工作,而是要从提高农村教育整体水平的角度来支援农村教育。支援农村教育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两个:教育经费和师资。关于农村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是一个普遍现象,教育部门应想办法广开筹资渠道,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学生数量和学校的实际需要来分配资金,与其对城区学校“锦上添花”,不如对农村学校“雪中送炭”,城乡学生的生均教育经费和教师工资应大体相当。合理的工资制度应当尽量减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教师待遇的制约,不同地区工作贡献与职务相同的教师所得的收入应大体相当,这样才能起到鼓励教师到贫困地区从教,稳定落后地区教师队伍的作用。现在是市场经济,每个人都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我们不能强迫某位老师必须到某所学校去教书,而只能采用市场的方法,给贫困地区老师较高的工资或津贴。③

对于教师下乡支教的资助力度应该加大,在调查中发现,年轻教师大多具有工作的激情,认为到农村学校支教对于今后的成长是一种磨炼,这在政策上应给予鼓励和支持。对支教老师的交通、住宿、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不能将压力完全转交给农村接收学校和教师。只有将农村教师岗位变成对教师具有吸引力的工作选择,这样才能保证农村学校有充足的教师供给、同时能长期呆在农村学校工作。刺激和奖励的作用是不能被忽视的:可以在工资幅度上采取更大的灵活性,这样农村地区才有望变得更具有吸引力。④

3.建立教师双向流动制度 在存在城乡差异的情况下,如果要保持教育均衡发展,必须使教师队伍动态分布。以往农村学校培训的骨干教师几乎都流动到城镇,这是由于城乡差异的客观因素造成的,高质量学校几乎垄断了最优秀的教师资源,这显然对教育均衡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教育制度应当满足弱势群体的教育需求并全面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对弱势群体不仅要平等对待,而且要对其进行补偿,实行对弱势群体的“优先扶持”。⑤ 城镇教师下乡支教对于提高农村教师教学质量具有很大作用,如果农村学校能选派一两名教师到城镇工作一段时间,对优质学校的教学、管理、办学经验都有了深刻的理解,再返回农村工作,这样的方式将更有意义。在调查中,许多农村教师和校长都认为集中培训和交流指导的时间太短,难以真正提高办学水平。只有建立合理的工资制度和城乡教师实现了双向流动,才能改变过去农村学校培养的优秀教师被层层选拔到城镇工作的怪圈。

注释:

① [美]菲利普·库姆斯.世界教育危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1.122.

② 范先佐.教育经济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343.

③ 茅于轼.经济学的智慧[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220.

④ 雅克·哈拉克.投资于未来——确定发展中国家教育重点[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3.176.

⑤ 吴宏超.我国目前的教育机会分配与教育公平[J].新华文摘,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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